下關區法律援助溫暖工程實施情況
時間:2022-02-14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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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區按照上級要求,認真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實法律援助工作,切實保障經濟困難公民獲得法律援助的權利,為他們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1、完善機構設置,提高法律援助覆蓋面。區法律援助中心下設六個工作站,及婦女兒童維權、殘疾人維權、老年人維權和維護國防利益四個分部,區援助中心負責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與實施以及“1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的接待,工作站負責接待咨詢和申請的初審,分部負責接待調解工作范圍內的援助事項。此外下有三個律師事務所和四個法律服務所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有34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為困難群眾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
2、加大宣傳力度,讓群眾全面了解法律援助制度。一是充分利用法律咨詢接待和廣場法律咨詢宣傳法律援助制度,2004年以來發放自編和上級下發的法律援助宣傳資料1500余份,法律援助聯系卡200余份,在全區擴大了法律援助的影響。二是充分發揮街道司法所既法律援助工作站面對面貼近群眾的特點,開展法律進社區,每月組織一次社區法律詢活動,使群眾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身邊,感受到政府關懷。三是向黨政有關部門宣傳法律援助制度,使各級黨政部門更加重視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現在許多部門開展為群眾服務活動,都會邀請法律援助中心參加。通過廣泛宣傳,使社會各界積極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和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刻認識和理解自身責任,切實履行職責,為社會提供更多更加優質的法律援助服務。
3、克服重重困難,保障法律援助經費落實。我區有低保戶和下崗職工數萬人,隨著法律援助影響力的擴大,法律援助申請和受理數量逐年增加,帶來的最直接的問題就是法律援助經費的不足,為此我們在積極籌措法律援助經費的同時加強對經費的管理,保障有限的經費落到實處。一是積極尋求財政支持,在我區財力薄弱的情況下,自2000年起我區就把法律援助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2005年財政預算已增至4萬元。二是從局辦公費用中彌補法律援助經費的不足,將財政撥款都用來保障法律援助個案補償,而法律援助的其他費用都從局辦公費用中支出,較好地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加強法律援助資金的管理,區成立財務結算中心后,雖然撤銷了法律援助帳戶,但我們堅持法律援助經費??顚S茫瑢v年來社會對法律援助的捐款全部用于彌補近年來法律援助經費的不足,從而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進行。
4、加強規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水平。為了更好地為群眾服務,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質量,我們結合實際,完善援助機構的辦公場所設置,滿足法律援助機構工作需要,經與政府有關部分多次協調,現已在政府服務大廳設立接待室,基本達到了上級要求的標準,方便了群眾。
在加強機構設置的同時,我們著重抓好制度落實,主要從五個方面入手:一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從申請、審查、受理、指派、辦案到歸檔建立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條件和范圍,同時遵循親民、便民、效率的原則,使符合援助條件的人做到應援盡援。二是建立辦案監督制度,通過重點案件跟蹤、一般案件抽查、派員出庭聽審、征求受援人及主辦檢察官、法官意見等方法,掌握辦案質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三是堅持援助案件指派到所,實行行疑難案件集體討論案件制度。法律援助是政府行為,所有辦案人員都必須對受援人、對政府絕對負責,集體討論案件可有效防止承辦人馬虎辦案,并集思廣益,更有效維護受援人合法權益。四是建立案件責任追究制度。對涉及法律援助辦案質量的群眾投訴要認真一查到底。無論是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人員還是法律服務執業人員,只要損害受援人利益,違反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都要按規定作出處理,決不姑息放縱。五是堅持辦案質量與核撥辦案補貼掛鉤,對援助案件的質量年終進行集體評審,根據質量評定等級,對有質量問題的案件緩發或停發、扣發辦案補貼。
5、充分享用資源,擴大法律援助服務范圍。在開展法律援助活動中,我們不僅單純的辦理仲裁和訴訟案件,更注意通過法律援助的延伸服務,更廣泛地為群眾解難,為政府分憂。一是充分發揮法律援助網絡的作用,通過司法所協助做好審查、調查、調解、和穩定工作,對于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涉及家庭矛盾和影響社會穩定的,我們及時向基層通報,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居委會進行了解和及時調解。2004年以來通過基層為群眾調解解決糾紛十余起,起到良好的社會效果。二是發揮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擴大法律援助的服務范圍。每月組織志愿者輪流參加法律服務社區活動,開展廣泛的法律咨詢服務,彌補了法律援助中心人手不足的現狀。為最大限度地為群眾服務,我們組織志愿者中法律服務工作者為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但又經濟困難的群眾代擬法律文書,每年都為困難群眾義務代書法律文書百余份,受到群眾的高度贊揚。三是針對所區內臺、僑胞數量較多的情況,與有關部門協調成立了全市第一個專為臺、僑胞提供法律服務的法律援助工作站,開展專門的法律宣傳和咨詢服務,在社會上產生一定的影響。
在做好法律援助服務工作的同時,我們積極開展特色服務,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一切從群眾的利益出發,堅持做到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推諉,不搪塞,只要群眾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就負責到底,讓群眾滿意。對于不屬于我們處理的問題,就耐心地解釋,并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由于工作熱情、負責,群眾都愿意通過援助中心來找其他部門解決問題,這樣雖然增加了工作量,但從群眾熱情的贊譽聲中,體現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價值。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二、主要社會成效
1、2004年區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來電咨詢56人次,接待來訪群眾728人次,為群眾提供上門服務14次,解決各類糾紛13件。2005年1-4月接受電話咨詢12人次,接待來訪群眾360人次,提供上門服務2次,為群眾提供異地法律援助服務2人次。
2、2004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為受援人避免經濟損失20萬元。2005年1-4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為受援人避免經濟損失5萬余元。
3、2004年以來組織法律進社區咨詢活動13次,現場為群眾提供咨詢服務800余人次。組織法律援助志愿者為困難群眾提供免費法律服務1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