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會議精神的報告

時間:2022-09-28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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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會議精神的報告

年月日,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局的具體情況,就黨風廉政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領會中央、省、市、縣會議的精神

㈠切實解決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突出問題,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做到“五個不許”:

、不許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對違反規定收錢送錢的,一律免職,再按照規定處理。

、不許“跑官要官”。對“跑官要官”的,要嚴肅批評教育,記錄在案,兩年內不予提拔重用,已提拔了的,要撤下來。

、不許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干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違反規定的,要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責令辭職,并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不許參與賭博。今后,凡是參與賭博的,一律予以懲處。

、不許借婚喪嫁娶之機收斂錢財。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

㈡嚴厲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不正之風。要認真落實“五條要求”:

、對“跑官要官”情節嚴重的,要進行組織處理;

、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搞非法組織活動的,要堅決查處,已提拔的要從領導崗位上撤下來,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對受賄“賣官”的要嚴懲不怠,對行賄“買官”的也要一律免去職務,再按規定處理;

、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條例》規定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一律無效,由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糾正;

、凡本地區、本部門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重,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查處不力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㈢堅決防止和杜絕干部“帶病上崗”和“帶病提職”現象。各級要堅決落實“六條要求”:

、在考察過程中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情節嚴重的,要進行深入調查核實,在沒查清之前不要急于作出提拔使用決定;

、對擬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黨委(黨組)討論前,要先聽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

、干部提拔后,要進行跟蹤考察了解,發現有來信、舉報或行為不檢點的,要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

、對在重要崗位工作,發現有嚴重問題線索,不宜繼續從事現崗位工作的干部,要先從該崗位上撤下來,安排其它適宜的工作,同時進行調查核實;

、對“帶病上崗”和“帶病提職”的干部,要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調查,確實存在用人失察失誤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㈣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力度。各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高度,堅持從嚴治黨、從嚴執政,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要認真總結近幾年來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切實解決有的地方和部門存在的責任不明、考核乏力、追究不到位等問題。各級各部門要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按照黨政班子正職負總責,班子人員明確分工,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切實擔負起反腐倡廉的職責,確保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和獎懲兌現落到實處。紀檢監察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有效開展。各部門要抓好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注意從體制、制度和機制方面建章建制、堵塞漏洞,堅決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凡是本部門、本行業不正之風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堅決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黨組根據縣委對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㈠要迅速抓好學習教育和貫徹落實。召開機關各黨支部專題會議和機關全體工作人員會議,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深刻領會上級會議精神,各鄉鎮站要召集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對照上級精神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積極書寫墻報宣傳,搞好學習專欄,運用各種形式,對廣大干部職工進行廉潔從政教育,把中央提出的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五個不許”、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方面的“五條要求”以及防止和杜絕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職”方面的“六條要求”,貫徹到各項教育活動和工作中去,使每個干部職工自覺遵守。局黨組班子成員和站站長,要對照“條要求”自查自糾,帶頭進行整改,模范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規定和省委、市委、縣委的要求上來,促進廣大干部嚴格自律、廉潔從政,執政為民。

㈡著重抓好廉政監督和典型案件的查處。在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以局紀檢監察室為主,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切實加強廉政監督和有關案件的查處。局設立舉報電話:受理廣大干部群眾的檢舉揭發。各鄉鎮站不能自行處理的重大問題,必須上報局紀檢監察室和公檢法等有關部門調查核實。要通過運用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和法律追究等手段,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要求,該進行組織處理的,堅決做出組織處理,該進行紀律處分的,堅決給予紀律處分,該追究法律責任的,堅決依法追究到位。

㈢全面抓好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考核。根據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與機關各股室站和各鄉鎮站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狀要求,在年元月上旬,完成對局屬有關單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執行情況進行專項考核,對鄉鎮站和機關股室站負責人通過考核,實行末位淘汰制度。對有問題的股室站負責人先給予免職處理,查清問題再追究到位。

㈣突出抓好四項專項治理活動。

根據局黨組安排,從現在開始,集中一段時間,在全局干部職工中開展對收送錢物、參與賭博、跑官要官、借婚喪嫁娶斂財等四個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對違反規定的,要發現一個,查處一個,決不姑息。凡是領導干部(股室負責人)違反規定收錢送錢和參與賭博的,一律免職,再按照規定處理;對“跑官要官”的,至少兩年內不予提拔重用,對在重要位置上的要予以調整,已經提拔的要堅決撤下來。對借婚喪嫁娶大操大辦聚斂錢財的,要按規定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各股室站和鄉鎮站要在局黨組統一領導下,精心組織,迅速行動,協同作戰,狠抓落實,切實抓出實際效果。局紀檢監察室要牽好頭,抓好協調綜合和監督檢查,要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查辦一批突出案件。人事部門要繼續抓好《干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的檢查,對擬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局黨組討論前,要先聽取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同時,建立干部監督重要信息報送制度,認真做好專用舉報電話受理工作。對有嚴重問題線索的干部,要先停止現崗位工作,再調查核實處理。在專項治理和干部教育、監督和受理工作中,要加大組織處理力度。局計財、紀檢監察和公檢法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安排專門力量抓好專項治理工作。對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專項治理走過場,使本部門(股室站)收送紅包禮金、打牌賭博、跑官要官、借機斂財等違反“五個不許”規定的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追究股室站負責人和站站長的領導責任。

㈤切實抓好廉政談活、廉政查訪和責任制專題報告三項工作。按照上級部署,結合本局實際,在春節前,要切實抓好三件事:一是在各級干部中開展談話活動,局長找班子成員談話,分管領導找分管的干部職工談話。談話內容以落實責任制和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為主要內容。談話要有記錄,要經得起檢查。二是由紀檢監察人事等部門組成隊伍,對各鄉鎮站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查訪。查訪情況要如實向局黨組匯報。局班子成員和各股室站負責人要按照規定,對照“條要求”,認真寫好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年度專題報告,在年月日前報局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局紀檢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