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筑三道防線 重在源頭防腐
時間:2022-01-08 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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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筑拒腐防變“防線”的提出及科學性研究
在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中國人民解放軍歷經遼沈、平津、淮海“三大戰役”,徹底搗毀了蔣家王朝,結束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統治,建立起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新中國。這種軍事上的戰役思想,通常經過防御、相持、反攻三個階段,并且多以“防線”的構筑為標志。今天,有些研究反腐敗的專家學者把我們黨正在深入開展的反腐敗斗爭,形象地比喻為已從“防御”階段轉入“相持”階段。
同樣是上一世紀的九十年代,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面對我們黨和國家日益嚴重的消極腐敗問題,中國共產黨發起了以反腐敗斗爭為主要內容的、重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在這場事關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嚴重政治斗爭中,黨中央探索、總結和積累了新形勢下反腐倡廉的有效做法和經驗,包括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總體構想和階段性實施等。其中,尉健行同志于世紀之交提出了“構筑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國法防線”的戰略思想。他在200*年6月2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暨反腐倡廉理論研討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三項工作概括起來是兩個方面,一是堅決懲治腐敗分子,二是解決風氣問題。前者主要是依紀依法懲處腐敗分子,建立黨紀國法防線;后者主要是對廣大黨員干部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建立起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這一思想和理論上的創新,對于我們明晰工作思路,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努力遏制黨和國家機關大量存在的消極現象和腐敗問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實踐證明也是完全正確的。
但是,實踐沒有止境,反腐倡廉的改革創新也沒有止境。隨著形勢發展、實踐深入,“防線”及“兩道防線”的提法已經難以適應客觀變化了的情況。其一,“防線”作為軍事用語,“防”重于“取”,“守”重于“攻”,其重心在于消極防御而不是積極進攻。在反腐倡廉工作中,一味強調消極對待,其結果只能是查不勝查、防不勝防、糾不勝糾。對此,我們已有許多前車之覆可以借鑒。其二,僅僅設立“兩道防線”,與我們黨“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不一致。也就是說,黨員、干部一旦自毀思想道德防線,面臨的就是黨紀國法的懲處,而沒有任何監督制約及挽救措施。按照這一思路,就有可能喪失對黨員、干部教育、挽救的時機,就可能偏頗紀檢機關“保護、懲處、監督、教育、”的職責。其三,這一構想既不能涵蓋反腐敗斗爭的全部內容,又不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導致正在深入進行的權力制約、源頭防范等工作受到削弱。因此,黨的十六大報告強調:“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強教育,發展民主,健全法制,強化監督,創新體制,把反腐敗寓于各項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
二、構筑預防和懲治腐敗的黨風廉政體系的若干思考
從已經揭露的大量腐敗現象看,腐敗的產生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要有謀私的動機,即腐敗動機。人性自私、利益驅動和風險不大,成為誘發腐敗動機的重要原因。二是要有謀私的條件,即腐敗機會。雖然不同領域和不同類型的腐敗表現各不相同,但都要借助壟斷權力、處置自由和暗箱操作這三個因素。腐敗動機和腐敗機會的同時存在,才能使腐敗行為由臨界狀態而變成現實。由此,要側重從外部建立三道防線:
1、思想教育防線。思想教育是廉政建設的基礎。要加大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三觀”教育的力度,占領思想陣地,提供主流文化,改進方式方法,提高教育實效。特別要指出的是,針對在WTO條件下西方腐朽思想侵入的情況,可以借鑒新加坡的經驗,以國家安全標準和社會道德準則來制定法規,依法授權文化、海關、商檢等部門進行文化審查,阻止西方腐朽宣傳品、文化商品的進入;同時,提高審批外國文化公司進入中國和本國有進出口權的文化公司的門檻,達到盡可能地控制、減少文化商品進入我國的目的。
2、監督制約防線。民主監督是消極腐敗的天敵。早在1945年1月,同志就提出了民主治腐的正確思想。他指出,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權,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鄧小平同志也指出,要實行黨的內部監督,也需要來自人民群眾和黨外人士對黨的組織和黨員的監督,最重要的是要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當前,加強民主監督,就要推進民主政治建設,逐步推行直接選舉、差額選舉等民主制度,積極推行民主評議、質詢聽證、信訪舉報等民主形式,充分保障全體公民的民主權利;就要加大源頭防治腐敗的力度,通過健全法制,創新體制,加強管理,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就要強化統一、權威、高效的廉政建設職能機關,充分發揮人大、政協、司法、行政、群眾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形成整體合力。
3、查辦懲處防線。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的重要標志。這里尤其值得說明的是,美國學者羅伯特·克利特在其《控制與貪污腐敗》一書中,提出了一個有關腐敗問題的公式:腐敗動機=賄賂—道德損失—(被發現和制裁的機會×所受處罰)>薪金+廉潔的道德滿足感。這個公式從腐敗者的角度出發,探討了腐敗收益、腐敗成本和腐敗動機之間微妙的但卻是具有決定意義的關系,表明了腐敗成本對于實施腐敗行為的關鍵性意義。因此,要加大貪污、腐敗的法律成本、經濟成本和道德成本,不讓腐敗分子在法律上規避打擊,在經濟上獲得利益,在道義上逃避譴責。
三、制度創新在構筑“三道防線”中的價值取向探討
制度創新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居于基礎和保障地位。因為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不因為領導人的更替而發生政策、制度、管理上風格的變化”;還由于制度在構筑“三道防線”中大有可為,尤其在建立第二道防線上貫穿始終,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當前,要重在權力制約、源頭防范上下功夫:
1、改革體制,力爭在轉變政府職能和提高行政效能上有實質性突破。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當是行使有限權力、承擔有限責任的服務型政府,“只掌舵而不劃槳”。為此,要盡量減少對經濟的直接干預,尊重市場規律,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凡是可以用市場機制代替的行政審批項目,要通過市場機制運作;逐步將可以推向市場的公共服務項目進入市場,向社會公開招標;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在此基礎上,降低政府的行政和服務成本,優化行政服務質量,推進政府協調制度化,堅決克服政出多門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確保政令暢通。
2、創新機制,保證權力沿著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軌道運行。第二屆全球反腐倡廉論壇通過的會議《最后宣言》指出:使政府權力運作完全公開和透明是遏制腐敗滋生蔓延的最有效途徑。因此,在減少公共管理中政府權力的同時,必須對保留的政府權力實施有效監督和制約。一是分權。行政權利行使過程的重要特點是強調集中,追求效率,具有擴張和濫用的傾向。防止權力濫用,實現權力的健康運行,關鍵是對權力通過制度安排進行必要的分解,使之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形成各個環節和部位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二是制權。羅伯特·克利特還認為,腐敗條件=壟斷權+自由處理權—責任制。也就是說,當國家公職人員享有壟斷權和自由處理權而又無須對權力的行使承擔必要的責任時,就具備了從事腐敗行為的條件。因此,必須落實嚴格的責任制,以權制權,使權力主體自覺增強接受監督意識。三是亮權。通過立法將行政公開具體化,建立健全表明身份制度、告知制度、說明理由制度、咨詢制度、聽證制度、獲得信息制度以及行政決定公開制度等,變行政行為的暗箱操作為“陽光作業”。
3、創建法制,努力實現依法治腐、以法保廉的目標。黨風廉政建設法制化就是在黨風廉政建設的基本方面和主要環節上建立起相應的法規、制度、體制和機制,保證公共權力的授予和行使受到監督、制約和規范,保證及時揭露和依法懲處腐敗行為。目前,一要抓緊研究制定《反貪污賄賂法》、《從政道德法》、《監督法》,以及《行政審批法》、《行政許可法》、《財產申報法》、《行政程序法》、《舉報法》等法規,加強對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法律監控。二要對有關廉政法規加以完善和細化。如修改《行政監察法》,并盡快制定、頒布其《實施條例》。三要對廉政建設責任主體在預防和懲治腐敗方面的法定地位、職權和工作程序等進行論證、制定,使防治腐敗從主要靠廉政自律上升到靠國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