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開促公正 用公平樹形象
時間:2022-01-10 0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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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稅收日益廣泛地介入社會經濟生活的今天,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能否正確地行使權力,公平、公正地執法,不僅直接影響國民收入的再分配關系,影響國家與納稅人,以及納稅人與納稅人之間的經濟利益,而且直接關系到稅務部門的形象。近年來,南京地稅系統推行公開辦稅制度,讓稅收執法貫穿社會監督管理和稅收活動的全過程,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
一、尋找執法與監督的結合點
幾年來,南京地稅系統基層單位堅持依法辦稅,使稅收收入逐年上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服務態度粗暴、執法過程中的“吃、拿、卡、要、報”、稅務中的“代而不理”、處罰不公、執法缺乏透明度等不良現象在個別稅務人員身上還不同程度存在。針對種種不良現象,南京地稅系統經過認真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感到:只有正確處理好公正執法與文明、優質服務的關系;正確處理好稅務人員與納稅人的關系;只有樹立執法者與被執法者緊密結合、執法與守法同步進行的一體化觀念;在系統實施“稅務陽光工程”——公開辦稅制度,才能使嚴格執法和模范守法相結合,確保稅收法規的貫徹實施,確保地稅形象的優良。
“公開辦稅制度”就是以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為對象,以公正、文明執法為核心的政務公開制度,把稅收執法機關及工作人員的各項活動納入社會監督的軌道。主要包括八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稅收法規的公開,在辦稅大廳設立“稅法公告欄”及時公布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便征納雙方嚴格履行各自法律責任和義務;二是崗位職責公開,在辦稅大廳及各稅務所公布各人的崗位,稅務人員一律佩戴工號牌,辦公桌放置監督卡,以便杜絕辦事推諉、職責不清的現象,加強日常監督;三是辦稅程序公開,在辦稅大廳及稅務所公示辦稅流程,以提高辦稅效率,方便納稅人;四是服務項目公開,對納稅人辦理的各項涉稅事務公開辦稅時限,步驟和方法;五是收費標準公開,凡是收費的項目公開收費標準和依據,使納稅人交“放心”費”;六是違章處罰公開,定期將納稅檢查情況,對納稅人處罰結果和依據公布于眾,一方面接受納稅人監督;另一方面是為進一步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七是工作紀律、廉政規定的公開,將稅人員守則、稅務人員職業道德、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政規定公開,以便接受全社會的監督,約束稅務人員的行為,同時也是提醒納稅人支持稅務人員工作,共同遵守紀律;八是社會監督公開,在各辦稅大廳公開受理納稅人投訴的部門和監督電話,設置舉報箱,方便社會的監督。與此同時,把“公開辦稅制度”做為評定先進的標準之一,以此增強基層單位自管自治的自覺性,使之成為一種必行制度。
公開辦稅制度要求全體稅務人員充分展示“創業、敬業、精業”的地稅精神和爭創“一流服務、一流管理、一流效率”的風貌,以“優美環境、優良程序、優質服務”的三優標準服務于納稅人。
二、建立約束體系,推進“公開辦稅制度”
為確?!肮_辦稅制度”順利展開,南京地稅系統各基層單位從完善制約機制人手,建立了一個軟硬環境并存,交相呼應的內外監督約束系統。
首先,強化外部制約機制。主要是“三項監督、一項評議”。一是社會公眾監督,地稅各基層單位從人大、政協、各有關部門及社會團體中聘請了義務行風監督員,其任務是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情況,特別是執行“公開辦稅”及廉潔自律方面的情況進行監督,并采取定期召開行風監督員情況反映會和不定期走訪行風監督員的形式,了解情況、搜集反映,以此為主線索制定行風整改措施;二是輿論監督,在各辦稅大廳內設立了大屏幕顯示屏及公示牌、公告欄,對八項公開制度進行宣傳,對稅務機關的收費、處罰等手段的具體內容實行公開化,有效地杜絕人情稅、人情案的發生;三是辦稅人監督,在基層各辦稅大廳設立了舉報箱、意見薄,并公布舉報電話,隨時接受納稅人的投訴,舉報反映的情況查實后,對有關責任人將予以重罰、重處,以嚴肅紀律。此外,在全面公開辦稅的同時,還經常在辦稅大廳向辦稅人發放評議卡,在稅收執法中發放“稅務人員廉政反饋表”,以此接受納稅人的評議。加強內部制約機制的建設。近年來,南京地稅系統圍繞“團結務實、鞏固基礎;加強調研、優化機制;反腐倡廉、勤儉辦稅”的總體要求,內抓管理,外樹形象,相繼出臺了十二項制度和規定。針對容易出現問題的“證、案、費、定、減”五個關鍵部位采取了分解權限,建立、健全了五項制度:一是在辦理稅務登記證上實行受理、審理、登記發照三級審核制度;二是在處理稅收案件上實行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分離制度;三是在規費收繳上實行登記受理、規費收取、財務結算三方制約制度;四是在個體定額征收上,實行受理、審核、監督三權分離制;五是在減免稅上,實行受理、審理、審批三級審核制度?!拔逯啤钡拇_定,從根本上消除了因權力過分集中而造成的人情稅、人情案等以稅謀私行為。此外,地稅各基層單位還設置了多名內部行風通訊員,負責督促本單位人員執行各項廉政制度,并及時反映廉政方面的好人好事及其存在的問題,對違反“八公開”及其廉政制度的稅務人員嚴肅處理,加大了公開辦稅的力度。
三、公開辦稅帶來的效果
南京地稅基層單位實行公開辦稅以后,地稅單位形象有了很大提高,突出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全體稅務廉潔執法意識明顯增強,辦稅效率明顯提高,依法辦稅、文明服務的執法形象得到了社會和廣大納稅人的公認和贊許。大多數稅務干部滿腔熱情的為納稅人服務,嚴格執法、守法,不徇私情、廉潔勤政。從人大、政協及有關政府部門受到的投訴及反映的情況來看,現在反映地稅干部違法違紀的案件很少,也很少聽到地稅干部有“吃、拿、卡、要、報”的反映,行業風氣得到了空前凈化。二是實行公開辦稅后,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明顯增強,稅務機關里經常有納稅人詢問稅收政策及如何納稅;對稅收違章處罰,由于透明度的提高,納稅人普遍心服口服,處罰執行率普遍提高,違章違法案件大幅度下降,自覺納稅的良好風氣在全社會逐步形成,為展開“納稅人素質工程”打下了良好基礎。
四、公開辦稅的思考
長期以來,由于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稅務行政執法過程中征納雙方權利義務存在著嚴重的不對稱現象。稅務部門往往以執法者自居,特別強調納稅人必須履行義務,而對稅務機關如何履行職責要求不多,這樣勢必存在著許多“暗箱”操作。隨著我國法制的不斷健法制監督的不斷完善,要求稅務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具體地講,作為執法主體的稅務機關,執法權的存在及行使必須依據法律、符合法律,不得與法律相抵觸。既要合乎實體法,又要合乎程序法。在合法的基礎上,還要注意合理。由于稅收處罰存在著自由裁量權,這就要求稅務機關及稅務干部在執法時的行為要客觀、適度、合乎理性,執法中平等地適用法律規范,不得因人、因事或因地不同而異,對相同事實與情況應相同對待。只有堅持公開辦稅,才能促使執法的公正,也只有公平對待納稅人,才能促進全民納稅意識的提高,減少“人情稅”、“關系稅”、以稅謀私等不良行為的發以公開促公正,用公平樹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