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婦聯維權工作情況匯報

時間:2022-10-10 0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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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來,**縣婦聯維權工作始終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維權”的工作方針,以為婦女群眾排憂解難,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為目標,堅持做到日常工作與重點工作、特色工作相結合,著力構建社會化維權工作大格局?,F將婦女兒童維權方面的落實情況總結如下:

一、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在縣婦聯和各鄉鎮分別成立了“婦女兒童維權中心”和婦女兒童維權熱線,針對信訪接待和來電咨詢等日常工作,我們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熱情接待,切實為婦女群眾排憂解難。一是把信訪接待工作作為一個窗口,對來訪者進行政策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四自”精神的引導教育,把法律知識的傳播與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融為一體,使來訪者在問題得到解決的同時,法制觀念和自立自強意識不斷得到增強。二是對來信來訪案件進行定期、定量、定性分析,特別是發現集體上訪的苗頭,及時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化解,防患于未然,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2004年以來,縣婦聯共接待來信來訪來電1161件,其中勞動保障類26件,占2.24%;財產權益類53件,占4.57%,人身權利類386件,占33.25%,婚姻家庭權益類630件,占54.26%,綜合類66件,占5.68%。婦聯協調解決的信訪案件主要集中在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權益、農村婦代會主任退休生活問題等方面,結案率在95%以上。三是狠抓案件的協查。2004年以來,各級婦聯共協查較大侵權案件2起,涉及家庭暴力、子女撫養等類型,通過我們的積極協調,這些案件都在照顧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下,得以圓滿解決。如2004年3月8日**商報刊登一篇精神病院發出一封求救信——21歲女孩從寄人籬下到尼姑庵再到精神病院,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縣婦聯正副主席一行4人馬上到**鎮該女孩生父母家及金鄉外公家開展調查核實,在當地政府積極配合下,該女孩父母從**精神病醫院接回自己的孩子,還給女孩一個本屬于她的自由空間。

二、重點工作主抓不放。一是《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出臺后,各級婦聯將學習、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作為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期的一項重點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制訂得力措施,選準有效載體,強力推進。一是抓學習材料的準備。我們翻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征訂了《婦女權益保障法宣傳提綱》等學習材料10000多冊,發到鄉鎮婦聯和廣大婦女手中;二是抓宣傳骨干培訓。我們在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學習培訓的同時,組織開辦鄉鎮、村婦女干部培訓班,針對《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婦女兒童維權工作進行了系統的培訓,共培訓婦女干部1000余人。三是找準載體。首先,我們借助新聞媒體,在廣播電視上進行《婦女權益保障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標語宣傳;其次,我們以“創建反家暴社區”、“不讓進我家”、“防治愛滋”和普法宣傳活動為主線,開展了聲勢浩大的現場維權咨詢和宣傳活動,共分發《新婚姻法》等各類宣傳資料3000多份;第三,層層組織宣傳婦女法,各鄉鎮婦聯積極宣傳婦女法,通過張貼標語、宣傳車、咨詢會、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向廣大婦女群眾作宣傳;第四,通過對**縣農村婦女的維權現狀進行了詳細深入的調查,撰寫《對創建“和諧蒼南”中農村婦女維權問題的幾點思考》一文,對今后更好的實施婦女法奠定基礎。

三、特色工作力求創新。新形式下的婦女兒童維權工作需要大膽創新,針對**縣的實際,我們著力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創新。一是成立了“110”反家暴中心。為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縣婦聯和縣公安局在2004年及時成立了“110”反家暴中心,加大了對家庭暴力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并擬成立“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結束取證難的情況,有效維護家庭和社會的穩定;二是設立婦女兒童法律援助信訪接待日。我們以每月1日和15日為信訪接待日時間,由兩位資深女律師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為受害婦女兒童、單親家庭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咨詢、法律幫助,同時,使更多的婦女知法、懂法,有能力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三是充分發揮婦女特邀陪審員和人民陪審員的作用。積極主動參與法院涉及婦女和兒童的案件的一審判決,在陪審和監督的過程中,充分發揮婦聯特邀陪審員和人民陪審員在處理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調解中的作用,使婦聯特邀陪審員和人民陪審員得到社會各方面的承認,樹立了婦聯維權的權威性,同時更有效地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四是設立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合議庭。為加強對婦女群眾的法律教育,更好地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我們設立了“婦女維權合議庭”。對涉及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各類案件采取“三優先”,即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依法保障婦女平等的財產權、繼承權、撫養權以及獲得賠償的權利,依法從重從快地懲處家庭暴力、強奸婦女、奸淫幼女以及虐待、遺棄等侵害婦女合法人身權利、財產的犯罪。五是開展特殊婦女群體的幫教轉化工作。每年“三八”節,婦聯、“維權合議庭”成員到縣看守所、戒毒所,對在押的女嫌疑犯和吸毒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四自”教育、道德教育和愛心教育,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總之,兩年來,我們以為婦女兒童排憂解難,切實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高度責任感,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穩定與發展,為推進“平安**”建設和我縣跨越式發展、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