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青海省西寧市考察執法監察工作的匯報

時間:2022-10-18 0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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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青海省西寧市考察執法監察工作的匯報

青海省西寧市考察執法監察工作的匯報

為了增加我局聘用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專員對外省、市國土資源管理的熟悉與了解,今年我局組織執法監察專員分兩批分赴外省、市考察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9月24日至10月1日,我、高博和5名執法監察專員一行七人赴青海省西寧市考察學習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考察的重點是青海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垂直管理的經驗,下面分四個方面匯報如下:[文章找范文,到]

一、青海、西寧基本情況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東北部,東西長約1200公里,南北寬800公里,面積72萬平方公里。與甘肅、四川、西藏、新疆接壤,省內行政區劃為3個市,6個自治州,1個地區公署,47個縣,省會為西寧市。有藏、回、蒙古、撒拉等43個少數民族,人口510萬。

西寧市地處青海東部,黃河支流湟水上流,境內最高海拔4394米,平均海拔2275米,屬大陸高原半干旱氣候,其特點是:氣壓低,日照長,雨水少,蒸發量大,太陽輻射強,日夜溫差大,無霜期短,冰凍期長,冬無嚴寒,夏無酷暑,是天然的避暑勝地,現轄四區三縣,總面積7671平方公里,總人口180萬人,其中市區人口68萬人。全市有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人口占總人口的四分之一。

土地資源情況:92年起西寧市土地收益每年達900萬元,2001年開始實行土地招拍掛,使得土地收益大幅上升,2001年土地收益達到3600萬元,2002、2003年均達到1億元以上?,F市區內黃金地段的地價可達200萬/畝。

礦產資源情況:青海省有著豐富的礦產資源,現已發現各類礦產123種,探明儲量的有110種。在全國的總儲量中,有51種的儲量居前10位,其中氯化納、氯化鉀、鎂鹽、氯化鋰、鍶礦、芒硝、石棉、石墨、石膏、溶劑石英石、石灰巖、白云巖11種礦產儲量居全國首位。已經國家審定上儲量表的礦產有70余種,保有儲量的潛在價值達81200億元。其中,具突出優勢的有:鹽湖資源、石油天然氣資源、金屬和黃金資源、非金屬礦產資源。

二、西寧市國土資源局基本情況

西寧市國土資源局設1室5處,分別為辦公室、地籍管理處、土地利用管理處、地質礦產管理處、耕地保護處和執法監察處,下設土地儲購所、交易所、土地登記中心、測繪院、地價事務所。

三、青海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青海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實行省對州、地、市的垂直領導,州、地、市對縣(市、區)實行業務領導。省廳執法監察局負責全省執法監察工作的宏觀指導,下設執法監察總隊。

㈠、總隊的基本情況

青海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在廳執法監察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總隊編制58人,下設3處:綜合處、土地執法處和礦產執法處,并在各州、地、市派駐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人財物屬總隊管理,各處及支隊均為副處級單位。支隊受總隊和各州、地、市國土資源局的雙重領導,以總隊為主。支隊的人、財、物屬總隊管理。

總隊的主要職責有:宣傳、監督和檢查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對規劃、土地征用、轉用、資產處置、土地市場交易、礦業權出讓、轉讓、資源勘查開發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協助各州(地、市)、縣(市、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執法監察工作。

省廳并賦予總隊的執法監察職權有:調查取證、動態巡查、發現和制止違法行為及協助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㈡、總隊與支隊的職責分工

總隊機關在監督指導具體業務的基礎上,主要負責較大的和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的查處,具體的說有以下6種情況:

1、州、地、市人民政府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

2、州、地、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和行政不作為的行為;

3、《礦產資源法》規定應由省廳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4、省委、省政府、部執法監察局及有關司局轉來要求直接查處的案件和社會、新聞媒體披露的案件等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5、州、地、市國土資源部門和各支隊查處有困難的案件;

6、省廳認為需要直接查處的案件。

支隊查處案件的范圍:

1、縣級人民政府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

2、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和行政不作為的行為;

3、各支隊所在的州、地、市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4、總隊交辦、州局轉辦、縣局上報的案件。

㈢、支隊與市局、執法監察處的關系

支隊的日常工作服從各州、地、市國土資源局的統籌安排,各州、地、市國土資源局進行重大決策、部署、召開有關會議時,支隊負責人參加,并對市局的行政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支隊與市局、執法監察處屬于相互監督機制,支隊發現、受理案件后調查案件,由市局執法監察處進行審定,大案、要案報省廳立案、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并下達處罰決定,小的案件報請市局立案、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并下達處罰決定。

縣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受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支隊的雙重領導,接受二者的監督。

在座談期間,我們詳細詢問了西寧市違法案件查處情況,改革管理體制前后的變化、利弊關系,市局執法監察科和支隊的相互工作關系等(注:執法監察處處長由辦公室主任兼任,基本上不管執法監察工作),雙方還交流了執法經驗。這次考察受到了西寧市國土資源局的熱情接待。

四、考察的收獲和體會

通過考察,我們和執法監察專員都一致認為:青海省省以下執法監察隊伍垂直管理運作模式的改革,是省以下國土資源系統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中央“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現在看來,最明顯作用有三點:一是強化了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能有效地遏制政府機關未批先占、不批就占、少批多占的違法行為;三是加大了對大要案查處的力度。有利于各級政府對于土地資源保護的責任落實。使國土資源能夠進一步走向規范化的管理。

通過對西寧市執法監察工作的省以下垂直管理運作模式的了解,使得監察專員可以更好的加強對我市執法監察工作的指導,促進我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并且對我市下一步的國土資源機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借鑒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