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制匯報
時間:2022-09-24 0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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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我國安全生產的一部綜合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這部安全生產大法,是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是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進行行政執法和監督管理的法律依據,是制裁各種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的有力武器。它的頒布和實施,體現了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對人民群眾的愛護,代表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貫徹和執行《安全生產法》的題中應有之義,只有依法推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才能防止和減少各類生產事故的發生,才能使企業的安全生產得到強有力地保障。
安全生產法第17條明確規定了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必須履行包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內的六項基本職責,充分體現了權利、義務與責任對等的原則。安全生產法賦予了安全第一責任者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的法律依據,這就為安全第一責任者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規定各類人員的安全職責提供了保障。事實證明,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搞的好不好,關鍵在于單位的主要領導。通過學習安全生產法,我認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著手:
一、必須始終不渝地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安全生產法第3條對此作了規定。安全生產事關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與穩定的大局。電力企業的安全生產好壞與否,不僅關系到本單位的經濟利益,還會對社會各行各業和人民群眾造成直接的影響,這就是電力企業始終不渝地堅持將安全生產放在各項工作首位的根本原因。作為企業安全第一責任者,必須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抓好安全工作,落實各項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
要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得到貫徹落實,首先,各級安全第一責任者要依法制訂和完善有關保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從制度上保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貫徹落實,這是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其次,要處理好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在安全生產與企業經濟效益發生矛盾時,要堅持把安全放在首位,特別是對企業各項生產要素和資源的分配,應當優先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的足夠投入,各項設備、設施都要符合和保證安全生產的要求。要加強設備和作業環境管理,發現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排除,不讓帶病設備留在電網中運行,該停運的設備堅決停下來,防止釀成大禍。三是要搞好安全文化建設。企業的安全文化不僅折射和反映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而且也對安全生產有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安全文化能凈化員工的心靈,啟迪員工的思想,培養員工的智慧,塑造員工的行為,其功效是任何強制性手段所無法替代的。因此,在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的過程中,要以安全文化建設為先導,以安全文化活動為載體,影響和規范員工在安全生產全過程中的行為,強化“沒有消除不了的隱患,沒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教育和引導員工形成正確的安全價值觀,養成規范的安全作業行為。四是企業員工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法律法規觀念,切實增強“三不傷害”意識。糾正和杜絕各類習慣性違章作業行為,拒絕執行違章指揮,保證事故不在我身邊發生,保證記錄不在我手中打破,牢牢把握安全生產主動權。
二、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建立科學、規范的安全管理體系的紐帶。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供電企業來說并不是新鮮的話題。原電力部《關于安全工作的決定》第2條規定:“全面落實以行政正職是安全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電力法》第19條規定:“電力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安全生產法則賦予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職責,對安全第一責任者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出了新的更有約束力的要求。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生產的核心,是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保證。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首先要落實行政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這是落實責任制的關鍵。只有一把手真正上崗到位了,才能調動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對安全生產實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和監督,才能形成“以行政正職是安全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踐證明,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好壞,與安全第一責任者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深度、重視程度緊密相關。因此,安全第一責任者一定要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把安全生產落到實處。
二要做到安全生產層層有責、人人有責。各級領導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嚴密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明確從企業一把手、副職、總工程師到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班組長和崗位工人的安全責任,形成黨政工團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的局面。要預防和克服公然規避法律、違法生產經營、片面追求利潤、忽視安全管理的錯誤做法,糾正“重生產輕安全、重業務輕安全、重項目輕安全”和“以包代管”等不良現象。要落實人人有責,企業的每一級領導、每個部門、生產車間、班組直到每位員工,就必須切實履行安全責任,做到層層把關,分兵把守,群防群治,群策群力,構筑起一道安全生產的銅墻鐵壁,這樣才能始終使企業安全生產處于受控在控狀態。
三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安全生產責任狀是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的書面憑證,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最直觀的體現,雖屬企業行為,同樣具有法律效應。要逐層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建立起自下而上、分級控制事故,層層包保,一級對一級負責的保證體系。要將安全目標通過責任狀的形式加以量化、細化和硬化,建立完善實施細則和考核辦法。通過實行過程跟蹤和階段考核,進行在線分析和動態管理等措施,確保安全記錄與日俱進,安全形勢日臻穩定,安全目標務期必成。
四要加強日常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制落實。要將多年來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持之以恒地堅持下去。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要主持或參加安全分析會、安全網例會、季度安委會等安全生產例行活動,綜合分析企業的安全生產走勢,及時掌握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認真研究和落實消除缺陷和隱患的對策;要督促和檢查下一級安全第一責任者是否“到位”,督導安措、反措計劃的實施和完成;要經常聽取安監部門工作情況匯報,親自部署和參加每年春秋兩季的安全大檢查等等。總之,第一責任者抓日常安全管理活動要動真碰硬,不走過場,不搞形式,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專管成線,群管成網,上下貫通,左右銜接,有聲有色,有始有終。
三、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在落實“責任追究”,責任制落不落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責任追究”能不能很好地執行。《安全生產法》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明確了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這就意味著任何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人都必須受到相應的責任追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或刑事責任或民事責任。要教育、引導各級管理者和員工認清安全生產的法律責任,消除安全工作的盲目心態和麻痹狀態,把守法看作應盡的天職。當前,有一種現象需要引起重視,有的同志在出了事故時才想到責任,而對教育培訓等安全生產基礎性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重視不夠;有的單位在處理事故時,就事論事,只看結果,不查原因;只處理當事人,不追究負責人;只處罰班組成員,不考核班組長,一名話即重“硬責任”,輕“軟責任”;重直接責任,輕間接責任。因此,在處理事故落實“三不放過”時,既要逐層逐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又要每個環節、每個過程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做到該誰的責任就應當由誰來承擔,哪個環節發生問題就追究哪個環節的責任。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還必須抓緊執行監察責任制的落實。安監人員是企業內部安全生產執法者,應當敢于執法,工作應嚴細實,做到查違章一絲不茍,罰違章鐵面無私。只有這樣,才能收到敲山震虎,以戒今后的實際效果。
四、必須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職工民主監督制度
職工民主監督是安全生產監督約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要建立安全第一責任者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制度。安全生產作為企業的重大生產經營活動內容,企業主要負責人有義務和責任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職工代表提出的安全生產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和辦法。二是企業領導層、生產指揮和安全監察系統要自覺接受職工監督。要鼓勵和引導職工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對他們提出的監督意見和建議要認真傾聽,對合理的建議要虛心接受。對安全生產有重大積極意義的意見和建議要表彰獎勵。要適時組織職工代表視察企業安全生產情況,讓職工代表監督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在企業內部形成支持、鼓勵職工提安全監督意見的風尚。三是建立安全生產職工代表評議制度。職工代表評議安全生產活動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也可以與職工代表評議單位領導干部活動結合進行,形式上不拘一格。對職工的批評意見,領導干部要虛心聽取,要提倡聞過則喜和“花錢買批評”的精神,對職工正確的且切實可行的意見,要抓緊采納實施,對片面的意見和客觀原因導致的誤解,要耐心解釋,積極疏導,使職工和領導者本人同時受到教育和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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