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管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探索與實踐

時間:2022-05-19 0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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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管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探索與實踐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近年來我縣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工作探索實踐;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工作存在的不足;完善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工作的思考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開展年度考核評價、開展定期考核評價、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探索、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形成良好的考核評價導向、科學、合理地設置考核指標,提高考核評價的針對性、有效性、不斷改進考核評價辦法,全面、完整、真實地分析評價縣管領導干部、強化經常性考核,全面、客觀、歷史、辨證地考核評價縣管領導干部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干部考核工作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重點研究的問題。近年來,我縣主要采取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對縣管領導干部進行考核評價,同時還積極探索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機制,在不斷的實踐和探索中努力提高我縣干部考核評價工作水平。

一、近年來我縣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工作的探索與實踐

㈠開展年度考核評價

按照縣管領導干部考核工作的相關規定,我縣對縣管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主要采取分層評價的方式進行。分層評價考核主要由群眾評價考核、縣領導和組織部評價網考核,以及工作實績評價考核等三大部分組成。其中群眾評價考核占總分的20%、縣領導和組織部評價考核占總分的20%,工作實績評價考核占總分的60%。

群眾評價考核是指單位全體干部職工、下屬單位負責人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打分。主要程序為:一是進行述職報告。通過召開縣管領導干部述職考評會議,由領導班子成員向所在機關全體干部職工、下屬單位負責人進行述職述廉;二是民主測評。通過發放統一的民主測評表,由單位全體干部職工、下屬單位負責人對領導班子成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進行測評,測評分為“好”、“較好”和“一般”三個等次,并規定評價為“好”的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被評價總人數的30%,同時對每個評價等次賦予一定的分值進行量化評價。

縣領導和組織部門評價考核是指由相關縣領導、縣委組織部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打分。具體分為三種方式同時進行操作:1、縣委、縣政府領導對全縣各鄉鎮、縣屬部門正職領導進行評價打分;2、縣委、縣政府領導對分管或聯系的鄉鎮、部門的副職領導進行評價打分;3、縣委組織部對全體縣管領導干部進行評價打分。

工作實績評價考核是指由縣委考核辦牽頭對縣屬部門領導班子和縣管領導干部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打分。工作實績考核主要分為目標考核、綜合評議、督查項目和獲獎項目等四個大項。目標考核又分為職能工作和共性工作兩部分,職能工作考核根據經濟社會目標責任制考核、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為主,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年度重點工作,結合各部門的工作職能,進行分項打分考核。共性工作,以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活動或重大項目為主;綜合評議由縣領導評議和社會評議兩部分組成,由縣考核辦制定評議辦法具體組織實施,主要是采用百分制方式對各考核對象職能履行、服務情況進行無記名評分,按不同權重進行折算后計入考核得分;督查項目是指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對相關職能單位交辦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督查,對貫徹落實工作不到位的單位進行扣分;獲獎項目,也稱加分項目,是指對受到市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單位進行加分。部門工作實績評價考核總分最后按60%折合為本單位每位領導班子成員的工作實績得分。

㈡開展定期考核評價

根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相關規定,我縣對縣管領導干部考核除了開展常規性的年度考核外,還多形式、多方位地開展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是根據不同縣管領導干部任職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考核,主要分為任職考核、回訪考核、屆中考核和屆末考核四種。其中任職考核是對經民主推薦提出的擬提拔考核對象進行考核;回訪考核是對提拔到某崗位任職一段時間(大概在1年左右)的縣管領導干部,縣委組織部對其崗位勝任度、群眾公認度等情況進行的考核;屆中考核是對在某崗位任職達2-3年時間的縣管領導干部進行的考核;屆末考核也稱換屆考核,是指在換屆前對全縣縣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領導能力、工作實績和黨風廉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定期考核的主要程序為:1、提前3天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張貼考核預告;2、進點考察。采取測評、談話等方式了解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3、考核組對考核采集的信息進行全面梳理,與此同時,考核組還向縣紀委、縣機關黨工委及被考核對象的主管部門和分管領導征求意見和建議;4、考核組對各種考核信息進行匯總,最終形成考核對象的書面考核材料。

㈢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探索

按照浙組部《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縣管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我縣在宣傳部、教育局、建設局等三個試點單位通過開展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實績分析、個別談話及綜合評價等六個環節對相關縣管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1、民主推薦??己私M通過召開會議投票和找個別談話等兩種方式進行擬考核人選的推薦,所在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考核組反饋的民主推薦情況,研究提出擬考核對象建議人選,經與縣委組織部溝通,確定考核對象;2、民意測評。主要了解考核對象履行職責情況及德才表現,民主測評在述職述廉的基礎上,按照“德、能、勤、績、廉”五個類別所設置的測評內容和評價要點進行,同時在民主測評表中還設置了體現相應部門特點的項目和內容;3、民意調查。主要了解對考核對象工作成效、服務水平和公眾形象的社會評價,采用的是考核公示和抽樣問卷調查的形式進行,并將考核公示5與抽樣問卷調查結果相互印證;4、實績分析。主要是通過內部評價、相關職能部門評價、上級評價和自我評價等四種方式來分析考核對象的工作成效,其中內部評價主要是根據民主測評的結果,分析考核對象完成目標任務、行業(系統)管理、機

關(行業)黨建等方面的情況,相關職能部門評價主要由縣委組織部定期收集,一般包括重要的統計數據、審計監督和審計調查、黨風廉政建設等材料,上級評價主要是根據縣委、縣政府對考核對象貫徹落實上級決定部署、工作思路、完成重要工作和提出政策建議等方面的考核,自我評價主要是通過考核對象工作總結的方式進行;5、個別談話。主要深入了解考核對象“生活圈、社交圈”等相關情況。個別談話的談話提綱根據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實績分析的綜合情況進行設置,與考核對象本人談話采取了考核組集體面談的方式進行;6、綜合評價。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礎上,通過考核組集體研究,客觀公正地對考核對象作出評價,并形成對相應考核對象的考核評價工作報告和考核評價材料。

二、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考核評價體系的科學合理性有待進一步提高。1、對縣管領導干部考核指標的設計還比較籠統。如開展定期考核評價中,對縣管領導干部的民主測評只設置了“德、能、勤、績、廉”等共性指標,而缺少體現部門特點的個性指標;2、對群眾考核評價中評價等次的比例限定設置還缺乏一定的針對性,導致不同單位領導干部之間的群眾考核評價成績缺乏一定的對比性;3、對工作實績的考核還不能完全體現個體差異性,導致同一單位不同領導干部間的工作實績考核缺乏可比性,同時也影響了不同單位間縣管領導干部綜合性成績的對比。目前我縣對縣管領導干部的工作實績都統一按照所在單位目標責任制考核成績60%的比例進行折算,而在現實中,不同單位有不同的工作基礎和工作環境。另外,60%的統一折算,也不利于區別同一單位不同領導班子成員間的工作努力程度。

二是考核評價的方式方法有待進一步優化。1、目前在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操作過程中,在參照樣本的選定上還存在“簡單量少”等問題。如在民主推薦和民意測評工作中,參加推薦和測評的人員基本確定在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和下屬單位負責人的范圍內,這導致人數少的單位在推薦和測評環節中樣本收集“量”的缺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測評結果的科學性;2、考核方法還存在“面窄單一”等問題。在整個考核工作中,目前采取的主要辦法還限定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和考察談話等幾種方式,對民意調查、個別訪談、會議座談等方式的采用還很少,在考核時間空間上基本還限定于“八小時內工作圈”范圍,而對“八小時”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了解還不多,影響了考核信息收集的完整性;3、由于在考核中普遍采取提前3天張貼考核預告的方式,容易導致一些單位出現“拉票”、“打招呼”等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三是考核工作的系統性有待進一步增強。準確地了解識別一個干部,要建立在掌握全面情況、擁有大量信息資料的基礎上;而目前,我們對領導干部考核信息的管理還不夠完善,缺乏系統的分析、整理和歸檔,這樣,不利于了解干部的成長過程和全面信息,不利于比較前后任領導干部的工作業績,也影響了干部考核責任制的落實。

三、完善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工作的思考

完善縣管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的基本方向是,從考核導向上要充分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科學制定考核評價標準;從考核評價辦法上既要進一步擴大民主,提高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工作的公開程度,切實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又要避免繁瑣,做到簡便易行;從考核指標設置上要增強針對性,提高考核評價工作的準確性、有效性;從制度體系上要充分整合考核資源,強化體系配套,不斷完善縣管領導干部考評評價的整體功能。

㈠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形成良好的考核評價導向。

核評價工作對于縣管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起著重要的導向作用和激勵作用,考核哪些內容,如何評價一名干部,將直接影響到干部以什么樣的態度對待工作,對待政績。因此,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關鍵是把“兩觀”的要求細化為縣管領導干部的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轉化為縣管領導干部的工作追求和目標,制定全面、規范、科學的考核標準和方法。

改進和完善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工作,及時調整考核內容,科學設置考核標準,進一步優化考核方法,特別要重視考核評價領導是不是重視打基礎的工作,是不是善于破解積累性的難題、矛盾,是不是關注民生、民意,是不是重實績求實效。引導縣管領導干部把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促進社會和諧的理念體現到實際工作中,有利于把那些想干事、會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選拔進領導班子,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有利于教育和引導廣大縣管領導干部忠實實踐黨的宗旨,勤政為民,求真務實,真正干出經得起時間、群眾和歷史檢驗的實績,在干部隊伍中形成甘于奉獻、踏實苦干的濃厚風氣。

㈡科學、合理地設置考核指標,提高考核評價的針對性、有效性。如果考核指標“大一統”將非常不利于考核評價千差萬別的領導崗位上的干部,無法將干部的個性特點刻畫出來。同時,由于部門不同、職責不同,考核的內容和對象既有統一性、共同性,又具有差異性、特殊性。因此,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要體現公平合理原則,必須實行分類考核和個性化考核,突出部門特點,合理制定指標體系。

要通過制定縣管領導干部崗位職責規范和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分解,根據部門分類、職位分類,科學合理設計縣管領導干部考核的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為縣管領導干部“量身定做”考核評價標準,為準確、科學考核評價干部打下堅實的基礎。共性指標主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個性指標根據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安排,依照實際工作分別確定指標內容。同時,對部門進行分類,也可以從管理型、服務性等職能來劃分。職位分類除了區分正職、副職外,對副職還可按照分管工作的職能來分類。將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與民主考核結合起來,在分類基礎上實行“同類比較考核”。每年年初要求各部門上報領導班子及成員的工作責任目標,匯總后設計指標體系,年終跟蹤工作進度,在每年年底縣管領導干部的民主考核中考核工作責任目標完成情況。

㈢不斷改進考核評價辦法,全面、完整、真實地分析評價縣管領導干部。

一是要堅持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評價縣管領導干部德才素質主要是“定性”,評價縣管領導干部工作實績主要靠“定量”。“定性”上要考核了解內部評價、相關職能部門評價、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評價。“定量”上要重點分析民主測評的優秀率、民主推薦的得票率、民意調查群眾的滿意度。要通過定性與定量的綜合分析,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干部實績。

二是改進考核評價技術手段。要對縣管領導干部做出客觀公正評價,就必須盡量減少和防止主觀因數的影響,使考核能真正按照標準,科學地、實事求是地衡量干部,從而體現服務干部客觀實際的結論。實績分析環節需要依據科學的理論和數理分析,制定具體的量化辦法,合理設置權重,采用圖表等直觀的表達方式,突出量化可比性。

三是擴大考核參與對象和考核項目。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等環節中,要重點突出“群眾信任度”這一總體評價,將參與推薦和測評的人員擴大到工作服務對象、相關“兩代表一委員”。在考核項目上,不僅要注重考核縣管領導干部的工作實績,也要注重對考核對象心里素質和崗位匹配性等方面的考核;不僅要注重縣管領導干部“八小時內工作圈”情況的考核,也要注重“八小時”外“社交圈”和“生活圈”等方面的考核。

㈣強化經常性考核,全面、客觀、歷史、辨證地考核評價縣管領導干部。

一是建立定期分析領導班子制度。在完善縣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中,要重視定期分析領導班子的運行狀況,加強對領導班子的經常性考核和日常管理。研究出臺“定期分析制度”,每個季度明確幾個重點部門進行綜合分析,通過雙向約談、走訪談話、征求分管領導意見等形式,了解領導班子在一段時期內的動態情況,分析班子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做好反饋。定期分析制度是對突擊性考核的有益補充,有助于全面、跟蹤考核領導班子。

二是建立重大事項跟蹤考察制度。關鍵時刻的表現更能夠體現一名干部的本質。實施重大事項跟蹤考察,在縣委縣政府作出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或者發生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眾性事件、重大信訪事件等情況時,及時跟蹤了解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和事件處理情況,考察領導班子和縣管領導干部在關鍵時刻的政治態度、負責精神和工作實績,了解掌握領導班子和縣管領導干部駕馭全局、控制事態、統籌協調、處理突發事件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水平。使干部考核工作由被動向主動、適時轉變,及時了解掌握領導班子和縣管領導干部的動態情況。

三是建立干部考核信息庫。建立縣管領導干部考核信息庫,暢通渠道,及時搜集、攝取各類干部信息,為每名縣管領導干部建立獨立于干部檔案之外的考核檔案,不但收集歷次干部考核、年度考評、經常性考察的談話記錄、測評表冊等原始資料,而且經常性地收集一些干部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現情況,并通過設立專門信息庫進行數據處理,對照不同干部的表現情況、同一干部不同工作時期的表現情況,有利于提高組織部門識人、用人的科學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