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行政服務中心年底工作匯報

時間:2022-01-10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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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行政服務中心年底工作匯報

年,我區行政服務中心和投訴中心工作在特區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地區行政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下,在各窗口部門的支持配合下,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轉變政府職能、改進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改善投資環境的工作重點,積極推進行政服務規范化建設,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提高審批項目的便捷性和效率性,努力為的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F將一年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況

截止月5日,共受理各類行政審批(服務)事項626件,按期辦結率在98%以上,行政審批規費90萬元。為優化審批程序,對進駐窗口集中辦理的審批(服務)進行了規范,并對辦件強化了監督管理。共受理群眾投訴1件,辦結1件。建設鄉鎮便民服務中心5個;村級代辦點29個。受理群眾辦理事項7150件,其中辦理完成事項7150件,辦結率為100%。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強化理論學習。一年來,中心利用每周五工作例會,組織窗口負責人學習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以及省、地、特區有關會議文件精神。通過學習我中心干部職工做到了“五結合”。即:把理論學習與提高思想認識相結合,與了解區情相結合,與提高業務能力相結合,與提升窗口辦事效率相結合,與優化服務質量相結合,初步形成了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的常態,提高了窗口人員的政策解讀能力,強化了宗旨觀念和服務意識。

(二)認真開展行政審批清理。按照法定依據、法定收費、法定期限對全區所有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檢查,對擬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及公共服務事項,從項目名稱、項目類型、受理部門、受理人、承辦人、批準人、法定期限、承諾期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流程、審批條件、審批依據、申報材料、申報表格名稱、所出證照進行了明確。全區擬保留的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253項,其中:行政許可116項,非行政許可78項,公眾服務項目59項。

(三)扎實推進大廳規范化建設,提升服務質量。1、在中心窗口嚴格實行“三項制度”:一是嚴格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對審批材料不全、要求補正的辦理事項,中心各窗口必須一次性告知,避免群眾辦事來回跑。二是嚴格實行限時辦結制。中心各窗口受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必須在法定期限和承諾期限內辦結。三是嚴格實行責任限時辦結制。對群眾投訴不按時辦結的審批(服務)事項,嚴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2、在中心大廳設置群眾意見簿,認真對待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針對群眾反映的進駐部門少、辦事不方便的意見,爭取紀委監察局的重視和支持,主動到各窗口主管部門,從項目進駐、辦事流程等內容與窗口部門主要領導溝通,得到了窗口單位的理解、重視和配合支持,為中心窗口進一步發揮“一站式”服務功能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扎實推進機關效能建設,提高審批效率。1、優質服務,熱情待人,以良好的精神風貌服務。中心為窗口工作人員制定了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確了工作單位、職責、聯系電話等,制定了意見簿,并編寫了簡潔的辦事程序。上崗期間,要求工作人員服裝整潔、禮貌用語。2、嚴格實行政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中心窗口依法公開辦事程序、辦事依據、審批流程、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投訴電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3、廉潔勤政,實行責任追究制。制定《工作人員工作守則》,做到忠于職守,廉潔勤政,嚴禁亂作為和不作為,嚴禁吃、拿、要和收受回扣賄賂。如工作做不到位,未能按時辦理手續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進駐部門少,對要求進駐的項目仍在“體外循環”。目前進駐中心的窗口部門只有工商、質監、衛生、國土、環保、林業、建設七個部門,真正把審批項目納入中心辦理的只有工商、質監和衛生,環保、建設、國土、林業窗口部門形同虛設,所有審批(服務)事項全在窗口單位受理和辦理。二是信用聯社窗口從效益角度考慮撤出,導致中心窗口辦件收費不能在窗口繳納,當事人不得不回窗口單位交費,增加了群眾辦事負擔。三是部門不放權或授權不充分,對要求納入的審批項目不納入或拒絕納入。四是因受辦公場地的影響,導致窗口部門不能成建制進駐中心集中辦理審批業務。五是中心窗口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對審批業務不熟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和阻礙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的健康發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想。

(一)整合窗口,優化資源配置。建議政府把林業局窗口調出,保留工商、國土、質監、環保、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衛生窗口,增設發改、國稅、地稅窗口。同時,建議進駐部門窗口,充分授權,刻制窗口審批專用章,此章實行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由窗口工作人員使用和監管,徹底解決窗口只“收件”不“辦件”問題,讓群眾實實在在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一站式”服務。

(二)改善辦公環境。爭取政府對政務大廳進行擴建,確保進駐的窗口有足夠的場地辦公。

(三)嚴格審批紀律。凡已明確進駐的審批(收費)項目,必須按照“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的原則,決不允許出現“多頭辦,多頭受理”的問題出現。

(四)嚴格審批行為。對不按《行政許可法》規定要求,違規審批或亂審批的,將依據《省行政服務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嚴格考核。為不斷提高窗口部門的辦事效率,制定出臺的考核辦法,對窗口單位窗口人員進行考核,對不勝任工作的窗口人員實行調整或建議其單位給予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