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組織民主工作調查報告

時間:2022-03-07 09:30:00

導語:村級組織民主工作調查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村級組織民主工作調查報告

一、樹立健全公推直選村干部準則,確保民主選舉落到實處。選拔村干部,要公開、對等、競爭、擇優的準則,把群眾擁不反對、公不公認、滿不稱心作為第一旌旗燈號,拓寬知人渠道,坦蕩選人視野,廣辟進賢之路,防止用人掉誤,要引入竟爭機制,尊敬群眾志愿,起勁營建有利于優異人才鋒芒畢露的競爭情況,在選人用人問題上構成講正氣的優越氣氛,努力于選拔優異人才率領群眾勤奮致富奔小康。第一,公推直選村黨支部書記及班子成員,其首要順序是:群眾引薦、組織引薦、資歷搜檢、競職演講、黨員直接選舉發生。第二,村民直接選舉村委會主任及班子成員,其首要順序是:群眾引薦、資歷搜檢、競職演講、村民直接選舉發生。第三,公開雇用村方案生育助理員、農電員等人員,其首要順序是:以鄉(鎮)為單元,接納自愿報名、資歷搜檢、書面考試面試、組織調查、黨委集體研討決議的方法,面向本村村民公選村上的暫時聘用人員,實在把鄉村優異人才選拔到最能發揚效果的崗亭上來。

二、樹立健全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準則,確保民主決議計劃落到實處。村上的嚴重工作,只要經由民主決議計劃,群策群力,依照大大都人的定見辦,才干確保決議計劃問題的準確性和科學性。第一,規則民主決議計劃嚴重問題的局限。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要連系本村實踐,對哪些問題屬于村上的嚴重問題應作出明白規則,但凡村上的嚴重問題必需經由民主決議計劃。第二,村上的嚴重問題必需經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評論和經過。要確保民主決議計劃不走過長,村委會必需制訂出臺《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議事準則》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矩》,用準則和規矩標準決議計劃順序。第三,辨別和論證村民難以掌握的嚴重問題。對換整財產構造、引進優秀種類、興辦科技含量較高的開展項目等嚴重問題,在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評論和經過后,應請縣以上科技人員進行辨別和論證,容身于在民主決議計劃的根底上完成科學決議計劃,盡量防止決議計劃掉誤。

三、樹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等規章準則,確保民主治理落到實處。增強村級民主治理,健全規章準則,促進村上各項任務標準化、準則化,然后完成照章做事、有章做事、以制治村。第一,制訂和完美《村民自治章程》。當時,因為村干軍隊伍文明水平偏低,相當局部村制訂的村民自治章程很不標準,有的章程虎頭蛇尾,有的章程無章無節,有的章程簡略無序,缺乏可操作性和合用性。要從基本上處理這個問題,建議由市(州)或縣(區、市)一致制訂《村民自治章程》(樣本)印發給鄉村底層,要求每個村再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連系本村實踐評論、修正、經過、執行。標準的村民自治章程為:總則、分則、附則和章、節、條三級構造方式??倓t為第一章;分則為若干章,少者四、五章,多者七、八章,內容有村民組織、經濟治理、社會次序、社會福利、監視機制;附則為最終一章,內容包羅本章程從何時執行寬和釋權等問題。第二,制訂和完美《村規民約》。村規民約屬于條約的一種方式,普通由稱號、正文和結束三局部構成。它的標準稱號為《村村規民約》;它的正文根本上是條目式,即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它的結束局部是何時經過、何時生效。村規民約的內容首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規則村民的行為,村民應該怎樣做和何時做;另一方面則是規則村民違背規章準則的處分條目,包羅進行教育、賜與批判、作出版面反省等內容。但在處分條目上規則的內容要契合司法律例的精力,不要有進犯人身權益、民主權益、正當財富權益的內容,更不要有凌辱人格、掠奪權益、體罰等規則。第三,樹立健全民主辦財準則。村民民主辦財由村民民主辦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民主辦財小構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從村務公開監視小構成員中推舉發生。對村級財政治理應履行“村官用錢、村民簽字”的做法,即村干部報銷發票,必需經由民主辦財小組集體審核并蓋入“準予入賬”印章,再報經村黨組織、村委會擔任人審批贊同后予以報銷。

四、樹立健全村務公開等準則,確保民主監視落到實處。增強民主監視,保證農人群眾的監視權,有利于增強鄉村底層民主政治建立,有利于調動廣闊鄉村底層干部和群眾參加村務治理的積極性,有利于親密黨群、干群關系。第一,要完美村務公開準則。村務公開要做到“五個有”,即有村務公開欄,有村務公開監視小組,有村務公開責任制,有村務公開時限,有村務公開反應定見處置后果。對村務公開的內容、方式和順序,要依據中共中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和完美村務公開和民主治理準則的定見》(中辦發〔2004〕17號)文件的要求作出詳細規則。第二,履行民主評斷村干部準則。民主評斷村干部,普通每年進行一次。評斷接納村干部述職和村民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進行,對村干部評出優異、及格、不及格三個格次,并將評斷后果與村干部的運用和補助(工資)規范直接掛鉤。對延續兩次被評為不及格的村干部,是村黨組織成員的,按黨內有關規則處置;是村委會班子成員的,應責令辭去職務,對不辭去職務的應依法予以免除。第三,健全村干部離任審計準則。村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必需審計。在審計中查出村干部及有關人員有違法違紀問題的,要依照規則嚴厲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