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管理情況報告

時間:2022-03-14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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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管理情況報告

一、總體要求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從實際出發,明確鄉村醫生職責,科學規劃和設置村衛生室,合理配置鄉村醫生,改善農村衛生服務條件,實現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服務全覆蓋;積極穩妥地將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落實鄉村醫生補助;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強化執業管理,規范服務行為,健全培養培訓制度,提高鄉村醫生服務水平,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明確鄉村醫生職責

鄉村醫生(包括在鄉村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包括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的指導下,按照服務標準和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協助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藥方法為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將超出診治能力的患者及時轉診到鄉鎮衛生院或縣級醫療機構;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填寫統計報表,保管有關資料,開展宣傳教育和協助新農合籌資等工作。

三、合理規劃設置村衛生室并配置鄉村醫生

(一)村衛生室的規劃設置??h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綜合考慮轄區服務人口、農民需求、服務半徑、地理交通等因素,按照村衛生室服務覆蓋每個行政村的要求,合理確定村衛生室設置。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人口較少或交通便利的村,可聯合設置村衛生室。目前村衛生室服務不能實現全覆蓋的,可適當調整村衛生室設置。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不設村衛生室。

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把村衛生室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村級活動場所建設規劃統籌考慮,要采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多種方式,支持村衛生室的房屋建設和設備購置。

(二)村衛生室的建設標準。村衛生室由政府、集體或單位舉辦,或者由鄉村醫生聯辦、個體舉辦,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設立。村衛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設備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配備。納入省統一規劃設置的村衛生室業務用房面積應不低于80平方米,具備通水、通電、通路、通電話、通網絡等基本條件,實現診斷室、治療室、藥房、觀察室、康復室和保健室“六室分開”。

各縣區要進一步加強村衛生室的規范設置,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提升村衛生室服務能力的通知》(菏政辦字〔2008〕99號)確定的原則和要求,完善提高現有省規劃設置村衛生室的服務能力。

(三)村衛生室的命名。村衛生室的名稱統一為鄉(鎮、街道)村衛生室。實行農村社區化建設的縣區,其衛生室名稱統一為鄉(鎮、街道)社區衛生室,此類社區衛生室按村衛生室進行管理。

(四)鄉村醫生的配置原則。鄉村醫生可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包括村衛生室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辦的診所等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在省統一規劃設置的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考核確定,原則上每千人應有1名鄉村醫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適當增加;對于鄉村醫生相對富余的地方,鼓勵采取競爭上崗等方式,擇優選用。要根據婦幼衛生工作需要,適當選配女性鄉村醫生。

四、規范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管理

(一)嚴格鄉村醫生準入和執業管理。鄉村醫生必須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并在衛生行政部門注冊獲得相關執業許可。在村衛生室從事護理等其他服務的人員也應具備相應的合法執業資格。在村衛生室執業的執業(助理)醫師和執業護士參照鄉村醫生執業類別執業,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程序申領鄉村醫生執業證書??h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鄉村醫生準入管理,規范服務行為。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原則上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

(二)強化縣級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職責??h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納入管理范圍,對其服務行為和藥品器械使用等進行監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衛生室功能定位的規章制度和業務技術流程,組織鄉村醫生培訓??茖W劃分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職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量,將勞務密集型的公共衛生項目主要安排給村衛生室承擔。加強對村衛生室實施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在其服務的行政村公示,并將其作為財政補助經費核算和對鄉村醫生進行動態調整的依據??h級衛生、財政、物價等部門要加強對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補助經費使用的監管,督促其規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公開醫療服務和藥品收費項目及價格,做到收費有單據、賬目有記錄、支出有憑證。

(三)加強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的業務指導和管理。村衛生室的財務和資產與鄉鎮衛生院分賬管理、獨立核算。在不改變鄉村醫生人員身份和村衛生室法人、財產關系的前提下,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托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的人員、業務、藥品、房屋、設備、財務和績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規范管理。鄉鎮衛生院與村衛生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對村衛生室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村衛生室相關補助掛鉤。鄉鎮衛生院要通過業務講座、例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鄉村醫生的技術指導,對鄉村醫生及村衛生室藥品器械供應使用和財務管理進行日常監督。

(四)提高村衛生室信息化水平。各縣區要將村衛生室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范圍,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對其服務行為、藥品器械供應使用加強管理和績效考核,提高鄉村醫生及村衛生室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實行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統一的電子票據和處方箋,逐步實現村衛生室基本醫療、公共衛生、藥品采購、新農合報銷等業務工作一體的信息化和網絡化管理。

五、將村衛生室納入相關制度實施范圍

(一)加快推進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2011年年底前,納入省統一規劃設置的村衛生室要全面推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政策,實行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備使用和零差率銷售。其所配備的基本藥物由鄉鎮衛生院負責供應。要根據農村衛生服務需求,創造條件,逐步將其他符合省規劃要求的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

(二)積極將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2011年年底前,要將省統一規劃設置的村衛生室全部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將其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支付比例不低于在鄉鎮衛生院就醫的支付比例。加大新農合門診統籌推進力度,逐步將所有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充分發揮新農合對鄉村醫生、村衛生室醫療費用和服務行為的監管作用。各縣區要結合各自實際,積極穩妥地開展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頭支付、總額預付等多種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導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轉變服務理念,提高服務質量。要加強對新農合支付村衛生室診療和藥品費用的監管,防止虛開單據,騙取套取新農合資金。

六、完善鄉村醫生服務補償和養老政策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補償政策。鄉村醫生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合理補助??h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的職責、服務能力及服務人口數量,明確應當由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具體內容,安排與村衛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相適應的任務量。要根據實際工作量,從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按40%左右的比例統籌安排村衛生室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所需經費。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的補助資金,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審定后,70%按月發放,30%年終考核后一次性撥付。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

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要按照國家和省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有關規定,合理制定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以及新農合支付標準和辦法。在綜合考慮新農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眾當前個人負擔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新農合對鄉村醫生的補償作用。

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為保證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縣區要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情況,采取專項補助的方式對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給予定額補償,補助水平與當地村干部的補助水平相銜接??梢园凑辗杖丝跀盗炕蛘吆硕ê蟮泥l村醫生人數制定補助標準。

(二)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各縣區要結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的推進,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農保,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發放養老金。有條件的縣區可以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推動鄉村醫生參加當地較高檔次的新農保,妥善解決離崗鄉村醫生的生活困難問題,提高養老保障水平。具體辦法由各縣區政府結合實際確定。

七、健全鄉村醫生培養培訓制度

(一)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合理制定鄉村醫生培養規劃,建立健全鄉村醫生繼續教育和培訓制度??h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做好鄉村醫生在崗培訓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評估工作,對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不少于2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2周;要結合實施“衛生強基”工程,選派縣醫院或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到村衛生室帶教。鄉鎮衛生院要制定鄉村醫生培訓計劃,通過業務講座、臨床帶教和例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村衛生室的業務指導。鄉村醫生應當定期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進修學習,積極參加崗位培訓。各縣區要采取多種方式支持鄉村醫生參加醫學學歷教育,促進向執業(助理)醫師的轉化。

(二)加強鄉村醫生后備力量建設??h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摸清并動態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鄉村醫生執業情況,著眼長遠,編制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規劃,建立鄉村醫生后備人才庫,從本地選派人員進行定向培養,及時補充到村衛生室。通過后備力量建設、吸引適宜人才到基層服務等多種方式提升鄉村醫生的服務水平。要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各縣區要結合全科醫生制度的建立和推進簽約服務模式,積極探索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制度的有效銜接。

八、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強化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高度重視鄉村醫生在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將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作為醫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確保順利實施。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二)落實資金投入??h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完善鄉村醫生補償和養老政策以及村衛生室建設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并及時撥付到位,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三)切實維護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嚴禁以任何名義向鄉村醫生亂收費、攤派、集資。支持鄉村醫生依法執業,堅決打擊非法行醫,為鄉村醫生創造良好的執業環境。對在農村預防、保健、醫療服務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