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整治工作報告

時間:2022-03-15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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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整治工作報告

流動攤點占道經營導致了市容環境秩序混亂和交通安全隱患,一直是全國城管執法工作的難題,長期得不到徹底解決;而城市要臉面,市民要方便,商販要吃飯,這些矛盾的難以調和,使城管執法部門在開展工作時與流動商販時有爭執;在和諧穩定壓倒一切的今天,部分輿論媒體的片面報道以及社會對城管持有的偏見,使城管執法工作步履維艱。如何破解這個困局,成為全國城管部門謀求發展道路上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

在,經過市執法局的不斷摸索和嘗試,走出了一條“深入調研—建立便民市場—規劃便民攤點群—啟用城管執法崗亭—共建共管”違規經營治理五步走的新路子,逐步建立起流動攤點違規經營治理的長效管理機制,從根本上破解了這個全國性老大難問題,得到領導認可、百姓滿意的效果,樹立了和諧城管品牌。

第一步:問需于民,廣開言路深入調研

曾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面對長期難以根治的流動攤點違規經營治理難題,市執法局領導班子多次深入執法一線,溯本求源,挖掘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從源頭著手治理。

自2010年下半年,市執法局開展了多層次多角度的調研活動,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結合工作實際,探索建立流動攤點長效治理機制。開展了“領導干部走下去,機關人員走出去”主題調研活動,局領導班子親自帶頭參加一線執法工作,深入流動攤點占道經營問題最多最頑固的區域、節點等,在實踐中發現問題,摸清問題長期存在的關鍵癥結;開展“城管執法十走進”活動,執法人員走進社區、學校、企業等,征求和諧共建意見和建議;開展“和諧城管執法為民”大討論活動,圍繞如何改善民生,建立流動攤點長效治理機制,提升執法效能展開討論;召開城區商戶代表座談會,與管理相對人面對面交流溝通,傾聽他們的心聲和難題,同時聘請商戶代表為社會監督員,監督執法行為,積極為城管執法工作建言獻策。

經過長期調研、論證和實踐檢驗,針對流動商販多為城市下崗職工和進城務工人員等弱勢群體的現實,市執法局提出,啟動歸行劃市,采用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方法,徹底解決違規經營問題,達到既要城市環境整潔有序,也要讓商販吃飯,讓百姓得到便利的目的。

第二步:建設便民市場,引導商販入場經營

2010年底,城區第一家便民市場—傅家大門便民市場正式投入運營,這是市執法局歸行劃市、建立流動攤點長效治理機制的起點,也是踐行“和諧城管、執法為民”理念的具體體現。

2011年,市執法局規劃實施了雙“310”工程,其中籌建10個便民市場成為解決流動攤點問題的突破口。市執法局先后協調籌建了湖西便民市場、育新街便民市場、大學西門便民市場、二干渠便民市場、香江便民市場等便民市場,共計引導規范2000多個流動商販進入市場經營,徹底解決了周邊市民的生活需要、商販生存和市容環境秩序之間的矛盾。

便民市場的選址經過多次現場調研和論證,一般選在居民區較多,市民有生活消費需要、流動攤點聚集的區域。執法人員在這些區域附近尋找合適的場地,與相關部門多次協調爭取支持,最后以誰投資誰受益、市場化的方式籌建設施較齊全、準入門檻低、收費標準低的便民市場。市場建成后,執法人員將周邊與執法人員打游擊的流動商戶引導至市場內經營,并負責周邊市容環境秩序的治理維護,由投資人進行市場運作管理。便民市場的建設使各方利益得到滿足,商販有了攤位便宜但收益高的經營場所,市民買菜也有了固定去處,在提升市容環境、方便市民和兼顧民生等方面實現了一舉多得的良好效果。

第三步:劃定便民攤點群,規范固化流動攤點

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沒有止境,城管執法工作要讓社會各界滿意,城管執法人的學習和探索也要隨著群眾的需要不斷前行。

2011年10月8日,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笔袌谭ň终J真學習溫總理講話精神和省市領導指示后認識到,建設便民市場雖然取得了良好治理效果,但只是違規經營治理工作邁出了第一步。便民市場建設作為城市規劃的一種后期補充手段,必須在合適的地方有一定的空間才可以籌建,受各方面條件限制比較大。

多次的實地調研,并綜合考慮市民和經營業主等多方利益后,市執法局再次提出,在城區開展便民攤點群試點工作,作為便民市場建設工作的一部分,安置城區流動商販。

10月份,市執法局與相關部門協調后決定,以“有序、規范、便民”為原則,在城區分批設置便民攤點群,消息一傳出,就得到廣大市民和商販的普遍支持。很快,陳口橋便民攤點群、外國語學校便民攤點群、聊大東校南門便民攤點群、聊位路便民攤點群、青年橋便民攤點群、魯化路便民攤點群、柳園北路便民攤點群、市人民醫院便民攤點群、健康北路便民攤點群、北新紡街便民攤點群、區婦幼保健院便民攤點群、興華西路便民攤點群、青年林便民攤點群、老聊莘路便民攤點群、文化西路便民攤點群、衛育小區便民攤點群等16個便民攤點群,經過精心選址、合理劃攤位并配置垃圾桶等便民設施后,正式啟用。流動商販們按就近原則進行登記,并進入劃定的攤位規范經營,市執法局和市政部門負責對便民攤點群進行監督、管理,確保攤點群便民不擾民。第一批便民攤點群共規范固化流動攤點760多個,成為治理違規經營工作上的又一亮點工程,為徹底治愈流動攤點難題,維護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發揮了很大作用。

目前,市執法局正在不斷尋找合適的區域設置新的便民市場和便民攤點群。

第四步:啟用城管執法崗亭,鞏固長效治理機制

便民市場和便民攤點群的成功不僅讓市民和商戶得到了實惠,也鼓舞了市執法局,為了實現固化流動攤點,違規經營長效管理機制不斷取得新成果,市執法局在借鑒北京等地經驗基礎上,設置了24個城管執法崗亭。

24個城管執法便民崗亭主要分布在金鼎購物中心、育新街東街、青年橋、孔繁森紀念館、市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市六中、東昌路小學、火車站和汽車站等流動攤點較集中的區域,也是便民攤點群的主要設置區域。崗亭的投入使用,執法人員以崗亭為中心對各項違規行為進行治理,把定點值守與巡查治理更好地結合起來,全面推動便民攤點群的規范治理和便民市場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同時,市執法局還在崗亭內配備了打氣筒、醫藥箱、針線包、簡易維修工具等便民服務設備,為市民提供應急幫助,切實將“和諧城管、執法為民”的理念落到實處。

設立執法崗亭是市執法局落實雙“310”工程的重要舉措,也是改善一線執法條件、延伸辦公區域的一次嘗試,是建立流動攤點治理長效管理機制的關鍵舉措,標志著市容治理工作向精細化管理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第五步:共建共管,合力維護良好市容環境

城市屬于每個市民,人人都有權享受良好的市容環境,也有義務維護城市環境,只有提高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建共管的良好機制,城市環境才能真正治理好,維護好。

2010年3月,《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其中第七條規定:“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實行責任區制度,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等單位的管理區域由本單位負責?!?/p>

2011年初,市委書記宋遠方也對城管執法工作提出相關要求,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高效能搞好城市管理,建立完善城管執法體系,堅持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相結合,形成政府與市民良性互動、規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機制;2011年1月22日,市長林峰海在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城管執法工作要加強違規建設、違規經營治理,推進沿街經營相對集中,進一步抓好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市執法局及時落實辦法精神和市領導指示,與城區2000多家沿街門店簽訂了《文明經營承諾書》和《門前五包協議書》,先后與軍分區、大學管理學院、市職業技術學院、魯西瓜果蔬菜批發零售大市場等多家單位簽訂了《共建共管責任書》,市執法局將共管單位周邊的違規經營攤點進行規范,引導至不影響市容環境和交通秩序的區域內固定經營,并加強巡查監督力度,共管單位抽出部分人員作為城管協管員,教育、勸導商販不違規經營,并舉報不聽勸阻的商戶,雙方保持密切聯系和溝通,對新問題及時研究,共同攜手維護市容環境。

同時,要扭轉城管執法工作的被動局面,建立良性互動的城管局面,就要加大宣傳力度,致力于增強公眾城管意識。市執法局注重在國家、省、市級媒體上積極宣傳城管執法法律法規,重要工作部署等,著力宣傳城管執法關注民生,服務市民,服務社會的亮點工作,大力宣傳執法人員履職盡責、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的先進事跡,增強領導重視和群眾對城管執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借助自辦《行政執法》報、城管執法簡報、局網站等宣傳平臺,有針對性地加大管理對象和廣大市民的宣傳力度。先后與大學、市高級技工學校等單位開展“城管志愿者法制宣傳服務”活動近20次,讓市民和學生參與城管執法工作,親自體驗城管執法工作,進而理解和支持城管執法工作,主動宣傳城管法律知識,呼吁市民自覺遵守城管法規,服從執法人員管理,主動維護市容環境,爭做文明市民,形成了大家關心城市管理,市民參與管理,和諧共建共管的良好局面。

便民市場、便民攤點群、城管執法崗亭、共建共管,這些創新舉措的實施環環相扣,構成一張緊密相連的網絡,凝聚了市執法局領導班子和全體人員的心血和汗水,走出了建立違規經營治理長效機制新路子,解決了長期困擾城管執法工作的難題,將城區的流動商販、市民和執法人員的心緊緊貼在一起,樹立起一個領導認可、群眾滿意的和諧城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