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污水處理廠督查通報
時間:2022-03-21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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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對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的通知》要求,為確保各縣(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并達到減排效果,8月15日—30日,由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建設局、市城管局、市環保局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五個督查組,對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
從總體看,于都縣、南康市、瑞金市、會昌縣污水處理廠整體運行較好;大余縣、寧都縣、安遠縣、全南縣、上猶縣、石城縣、龍南縣、贛縣、尋烏縣、興國縣污水處理廠運行基本正常,但離正常運行有一定差距;信豐縣、崇義縣、定南縣污水處理廠運行基本不正常。
(一)進水濃度:進水COD濃度基本達到設計進水濃度60%的有于都縣、會昌縣;基本能達到設計進水濃度50%的有大余縣、上猶縣、瑞金市、南康市、寧都縣、石城縣;進水COD濃度小于設計進水濃度50%的有安遠縣、全南縣、龍南縣、贛縣、尋烏縣、興國縣;進水COD濃度很低的有信豐縣、崇義縣、定南縣。
(二)活性污泥濃度:活性污泥濃度大于2000mg/L的有于都縣、南康市、瑞金市;活性污泥濃度在1000mg/L以上的有大余縣、寧都縣、安遠縣;活性污泥濃度小于1000mg/L的有上猶縣、石城縣、全南縣、龍南縣、贛縣、尋烏縣、興國縣;幾乎無活性污泥的有信豐縣、崇義縣、定南縣。
(三)運行管理情況:大多數污水處理廠各項主要設施、中控系統運行基本正常;建立了手工分析實驗室,有水質檢測記錄;各廠已安裝在線監測設備,但都未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問題
從督查情況來看,各縣(市)城鎮污水處理廠仍然存在較多問題,主要是:
(一)大多數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偏低,未能達到設計濃度的60%。各縣(市)截污管網都未實行雨污分流,雨水、污水混合稀釋了生活污水;有的縣(市)截污管網出現滲漏現象,污水漏排、河水滲入管道;還有的縣(市)網管接入了溪河水或山泉水。
(二)生化池活性污泥濃度偏低,活性污泥濃度小于2000mg/L。大部分縣(市)污水處理廠生化池的活性污泥濃度達不到正常運行要求(2000mg/L以上),尤其是信豐縣、崇義縣、定南縣污水處理廠幾乎看不到活性污泥。
(三)存在運行程序不夠規范、部分設備運行不正常的現象。有的曝氣設備、推流器、消毒設施出現故障,未及時維修;有的生化池污泥濃度和溶解氧在線監測數據出現異常;有的中控系統未保存歷史記錄或歷史數據缺失嚴重;有的報表和曲線圖數據異常的,沒有做出文字說明,未向主管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有的格柵運行間隔時間太長,出水懸浮物較多;還有的污水處理廠存在停運現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距“十一五”末只剩三個月的時間,污水處理廠是完成“十一五”我市COD減排任務的關鍵。各縣(市)政府務必高度重視,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穩定運行,確保我市“十一五”減排任務全面完成。
(一)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偏低的縣(市)政府要高度重視,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配套管網進行整改。出現管網滲漏的,及時補漏;管網接入了溪河水或山泉水的,盡快封堵或截流;同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對截污管網逐步實行雨污分流。各縣(市)污水處理廠務必確保在今年11月底前進水COD濃度達到設計濃度的60%以上。
(二)對活性污泥濃度低、達不到正常運行的縣(市),要盡快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培養活性污泥,提高活性污泥濃度。特別是無活性污泥的信豐、崇義、定南縣政府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提高污泥濃度,使污水處理廠在今年11月底前實現穩定正常運行。
(三)加強管理,主要設備損壞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要盡快維修,如上猶、崇義、大余縣等污水處理廠要及時維修已出故障的設備;生化池污泥濃度和溶解氧在線監測數據出現異常的要加強維護,進行校準,確保正常使用;完善中控系統建設,對中控系統歷史數據缺失嚴重和數據出現異常的要做出說明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
(四)各縣(市)污水處理廠要盡快實現正常運行,完成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
(五)污水處理廠存在停運現象的,所在縣(市)政府要加強監管,加大處罰力度。
(六)對進水濃度和活性污泥濃度低、運行基本不正常的污水處理廠所在縣(信豐縣、崇義縣、定南縣),實行“環保區域限批預警”,預警整改期限為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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