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殯葬惠民政策工作報告
時間:2022-04-18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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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也不斷發生新的變化,這就要求政府的各項工作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理念,用統領全局的戰略眼光洞察社情民意,采用多樣化、復合型的政策措施,統籌兼顧城鄉、區域、經濟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近年來,市殯葬工作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實踐“大民政”理念,以一系列殯葬惠民組合政策的實施為標志,逐步探索出一條符合時代和人民要求的殯葬事業發展模式,為首都首善之區全面實現城鄉一體化進行了有益探索,并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殯葬惠民新政的實踐和探索
近年來,市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高度出發,提出大民政理念,在公共財政、制度建設、城鄉統籌等方面加大對民生領域的傾斜,有力地推動了首都民生事業和社會發展。在“大民政”理念的指引下,首都民政系統積極探索,開展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工作。其中,以三項惠民利民新政為主的一攬子殯葬惠民政策,有力地推動了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全國各地引起強烈的反響。“大民政”指導下的殯葬惠民組合政策是新形勢下殯葬改革和發展模式的有益探索,體現了殯葬事業發展的階段性特征,適應了殯葬改革的新要求,滿足了首都人民群眾的基本殯葬服務需求。
(一)殯葬惠民新政的背景
1.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新要求。2011年初,中共市委十屆五次全會審議通過了《市委關于率先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意見》。意見提出,適應新形勢下推進首都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要求,要加快農村改革,率先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互動、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要求完善社會保障,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體現在殯葬工作上,就是要在全國率先實現城鄉基本殯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2.首都殯葬改革繼續深入發展的需要。殯葬改革是一項移風易俗的革命,是對傳統喪葬觀念、方式的根本變革。改革開放以來,首都殯葬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殯葬事業發展迅速,殯葬文化建設成就斐然,骨灰處理方式多樣化,火化率連續多年實現100%,人民群眾喪葬觀念變化深刻。但同時,首都殯葬改革已經進入攻堅階段,所面對的主要矛盾有:一是殯葬改革的成果需要繼續鞏固;二是客觀存在的城鄉差距導致部分偏遠農村和山區還存在亂埋亂葬的現象;三是從全面實現火化到逐步不保留骨灰還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四是客觀上還存在喪葬消費盲目攀比、部分群眾喪葬負擔較重等問題。面對首都殯葬改革的新形勢,必須要強化民政部門在殯葬管理上的政策引導、補貼資助、監督規范力度,以鞏固殯葬改革成果,推動首都殯葬改革走向深化。
3.首都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為實現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供了有利條件。改革開放30年來,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經濟實力和財政實力大大加強,工業化指數和城市化率大大提高,農業戶籍人口呈現逐年下降趨勢。從發展階段看,首都有條件實現城市支援農村,工業反哺農業,也有財力確保民政福利項目由“兜底”保障的補缺型模式轉向惠及全市人民的普惠型模式。對于殯葬工作而言,就是要擴大相關殯葬惠民政策的覆蓋面,提高殯葬惠民待遇水平,加強對城鄉社會弱勢群體的扶助,讓殯葬事業發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眾。
4.首都殯葬事業的發展為殯葬惠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物質基礎。經過多年的發展,市殯葬設施已基本具備了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目前,全市共有12家殯儀館,其中城八區2家,10個遠郊區縣各1家,全都具有火化遺體的功能。全市共有火化爐73臺,接運遺體車輛135輛,年火化遺體8萬余具。全市共有骨灰安置設施104處,其中經市民政局審批的經營性公墓(骨灰林、骨灰堂)33處,經各區縣民政部門審批的公益性公墓24處,鄉鎮自建公益性骨灰堂47處。全市已埋葬遺體和安置骨灰近50萬余份(其中公墓安置43萬、骨灰堂安置7萬),公墓已占地約15000畝。各公墓尚余可用土地共約6000畝,各骨灰堂尚有空余骨灰格位26萬個左右。自2006-2011年,全市在順義、平谷等區縣新建、改建了近50處農村公益性公墓。這些都為殯葬惠民工作提供了有利條件。
5.殯葬惠民工作的開展為完善政策、制度積累了好經驗。首都民政部門一直重視殯葬惠民工作的開展。1997年,市殯葬管理處出臺《關于減免優撫、社救對象喪葬業務收費的辦法》,對優撫對象進行優待優惠,對重點社救對象進行救濟。每年僅八寶山、東郊兩家殯儀館就減免約200萬元,屬于典型的補缺型惠民政策。21世紀初,殯葬惠民逐步由殯儀館減免火化費用發展到骨灰安置折價優惠、清明節推出一系列平價惠民項目、便民服務免費(輪椅、水桶、傘等)、提供掃墓專線等多種利民惠民措施,同時還推出了“冥幣紙錢免費換鮮花絹花”的改革引導型惠民項目。這些殯葬惠民工作的積極探索,為制定適應“大民政”理念的復合型殯葬惠民新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復合型殯葬惠民新政的主要特征
在“大民政”理念的指導下,我們針對制約首都殯葬事業發展的瓶頸問題,立足公益性、福利性,以創新公共服務為突破口,大膽鮮明地提出了“復合型”殯葬惠民新政組合,讓“大民政”發展理念在殯葬改革的實踐中得以充分的體現。
“復合型”殯葬惠民新政的核心理念是以“大民政”理念統領殯葬改革實踐,滿足人民群眾殯葬需求,其具體表現形式為以適度普惠型為主,其他方式為補充。主要考慮了三個方面因素:
1、體現綜合性。殯葬改革經歷了近60年,順利完成了第一階段的歷史任務,由土葬改革為火葬的歷史任務基本完成,殯葬改革第二階段任務是由保留骨灰向不保留骨灰轉變?,F階段正處于殯葬改革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過渡的中期,殯葬消費需求也呈現了多元化趨勢,殯葬惠民新政要統籌考慮多方面因素,綜合多種民政事業發展模式的優點,既要使首都城鄉人民得到適度普惠,又要重點保障弱勢群體,既解決短時期內的問題,又著眼長遠、在惠民利民的同時引導殯葬改革。
2、立足基本性。即統一全市殯葬補助基本標準。根據對市居民基本殯葬需求的調查分析,市火化率約為98%,火化區火化率100%,因此絕大多數居民的殯葬消費包括遺體冷藏、接運、整容、告別、火化、骨灰存放等六個基本內容。以人性化的標準測算,將脫穿衣、衛生棺等項目包括在內,一次普通的殯葬消費2011年約3000元左右(詳見表1)。2011年初,市職工喪葬補助標準已由原來的800元提高至5000元,其中2000元屬于撫恤撫慰金。為體現平等、公平,參照職工喪葬補助標準,我市無喪葬保障居民喪葬補助標準統一定為5000元,基本滿足了一般群眾的基本殯葬消費需要。
3、甄別差異性。
(1)甄別受惠人群身份的差異性。經過調查研究,市目前已享受喪葬福利費補貼的居民有: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及離退休人員;企業在職職工、在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內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等。在殯葬消費方面不享受資金扶助的居民主要為農民,其次為城鎮無業人員,還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征地超轉、無社會保障老年人等居民。據此,我們認真分析了市惠民新政覆蓋人群的身份及特點,甄別差異,按照一次性原則,已享受喪葬補助的居民均不再享受新的喪葬補助,其他居民則全部享受殯葬惠民政策。
截至2008年底,全市戶籍人口1229.9萬人,農業戶口279.1萬人(2007年為284.3萬人),非農業戶口950.7萬人(見表2-2),城鎮失業人員10萬人(見表2-4)。常住人口死亡率4.75‰(見表2-1),每年死亡農業戶口人數約2萬人(見表2-3)。全市在崗職工共478.9萬人,其中機關編制人員14萬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42萬人,其余為企業在職人員;未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26萬人;在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內按月領取養老金181.07萬人;正在領取失業保險救濟金3.3萬人(以上數據來源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表2-5)。由此可推斷,城鄉不享受喪葬補助的居民人數約為519.03萬人。按照4.75‰的死亡率計算,每年需補貼2.58萬人。
(2)甄別殯葬消費水平的差異性。在惠民政策受惠人群中,仍存在殯葬消費水平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對市場化的殯葬消費產品的選擇以及骨灰安置等后期殯葬消費上。本市重點優撫、社救對象仍不在少數,優撫對象總人數約2萬,社會救濟對象總人數則達到將近23萬(參見表3),對于這部分人群的骨灰安置問題,市采取了以普惠為主,補缺并重的方式,同時結合為民辦實事項目,在惠民的同時,進行了殯葬改革引導,一舉多得。這一點下文還將論述。在骨灰安置公共服務設施普惠全市市民的同時,對重點優撫、社救對象則采取特殊照顧政策,由首個城市公益性公墓為這部分人群免費辦理立體安葬。
(三)首都殯葬惠民新政的主要做法
在“大民政”理念的指導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殯葬工作以城鄉一體化為突破口,力推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出臺了一系列殯葬惠民新政,擴大了惠民范圍,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民生,促進了社會和諧公平,充分實踐了“大民政”復合型發展理念。首都殯葬惠民新政著眼于統籌城鄉殯葬服務資源、統籌城鄉居民及各類民政服務對象的殯葬消費需求,在喪葬補貼、骨灰安置、公益性公墓建設等方面多措并舉,借助清明節的有利時機,強力推出了三項利民新政,在國內率先實現了殯葬公共服務城鄉同標準、全覆蓋。
1、喪葬補貼城鄉同標準、全覆蓋。為保障居民基本喪葬需求,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社會和諧公平,推進首善之區和城鄉一體化建設,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我市民政局、民委、公安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聯合下發了《市城鄉無喪葬補助居民喪葬補貼辦法》(京民殯發〔2011〕107號)及《實施細則》(京民殯發〔2011〕143號),對2011年1月1日后死亡的本市戶籍、無喪葬補助待遇的居民,尤其是農民和城鎮無業人員,實行一次性喪葬補貼,補貼標準為5000元,財政年共投入1個多億,惠及城鄉無喪葬補助居民約519萬人,其中農民279萬人。城鄉無喪葬補助居民喪葬補貼工作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區縣民政部門為業務主管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人事、財政、公安、民委等部門共同負責轄區內喪葬補貼相關審核工作。
2、公益性立體骨灰安葬服務城鄉同標準、全覆蓋。市民政局、財政局印發了《骨灰林基地公益性立體骨灰安葬業務補貼辦法(試行)》(京民殯發〔2011〕147號),由骨灰林基地(以下簡稱)提供統一的公益性立體骨灰安葬服務(骨灰墻業務),市財政對此業務予以補貼。骨灰墻每個單格骨灰格位統一收取3000元,服務期20年。對重點優撫對象和享受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對象實行免費,所需費用由市財政負擔;其他市民每個格位由市財政補貼1000元,由市民個人負擔2000元。今后,公益性立體骨灰安葬業務將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政府通過招投標,選擇符合相關建筑設計標準的公墓,對中標單位提供的公益性立體骨灰安葬業務予以補貼。
3、骨灰撒海城鄉同標準、全覆蓋。骨灰撒海,是將亡人骨灰撒入大海,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它所體現的是現代文明條件下先進的殯葬觀念。為進一步推行殯葬改革,節約殯葬用地,引導不保留骨灰的骨灰處置方式,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印發了《市骨灰撒海補貼管理辦法》(京民殯發〔2011〕146號),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對每份海撒的骨灰統一補貼標準,實行骨灰撒海免費,城鄉居民一視同仁,鼓勵市民積極采用環保、綠色的殯葬方式。骨灰海撒補貼資金從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具備開展骨灰撒海業務資格的殯儀服務機構,可以向市民政局申請骨灰撒海業務補貼,符合組織骨灰撒海業務條件的,由市民政局與其簽訂組織骨灰撒海業務協議。補貼的標準為每份骨灰2000元。亡故居民親友需參加骨灰撒?;顒拥模糠莨腔铱梢悦赓M隨行兩名家屬;超過兩名的人員,按骨灰撒海單位的收費標準收費。
4、統籌規劃城鄉公益性公墓建設。與市城市規劃設計院共同研究制定《市殯葬設施空間布局規劃(2011-2020)》,根據人口分布、區域特點,從火化、安葬、祭掃等方面對全市殯葬設施的布局進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同時,將農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設施、回民殯葬設施等納入全市統一管理,切實方便人民群眾辦喪事。制定了《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標準》、《市經營性公墓建設標準》、《市骨灰撒海服務標準》等,以科學管理促進殯葬改革。
5、立足基層搭建殯葬公共服務平臺。將殯葬公共服務納入民政社區服務平臺,積極加強監督指導,加大惠民政策的落實力度,殯葬服務重心前移,將殯葬惠民工作深入到最基層、開展到第一線,在街道、鄉鎮、農村搭建殯葬公共服務平臺,提升服務質量,確保人民群眾得實惠。
6、形成殯葬公共服務協調運轉機制。在制定和落實殯葬惠民政策工作中,整合部門資源,加強部門統籌,共同研究,最大限度整合協調民政、財政、勞動、公安等多部門的政策、資金、人力資源;在清明節群眾掃墓服務工作、清理整治非法公墓工作中,協調公安、城管、衛生等多個委辦局,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作,切實發揮綜合效能,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形成推動首都殯葬事業發展的強大合力。
二、殯葬惠民政策的成效和經驗
近年來的一系列殯葬惠民新政使人民群眾切實得到了實惠,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受到了民政部領導和市領導的充分肯定。2011年全國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會在京召開,民政部部長李學舉對市包括殯葬惠民新政等為重要內容的“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工作經驗給予了高度評價。實踐中,“大民政”理念下的殯葬惠民新政,創建了殯葬管理服務新模式、推行了殯葬適度普惠政策、保障了城鄉統籌發展,對促進社會和諧、樹立政府形象、引導殯葬改革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一)首都殯葬惠民新政的主要成效
1、切實減輕了人民群眾的經濟負擔。截至2011年12月,本市共受理城鄉喪葬補貼23239份,發放補貼20512份,補貼金額10256萬元;共辦理首個公益性立體骨灰安葬業務144份,補貼金額23萬元;全市共有481份骨灰申請海撒,比去年增加51.2%,已撒海306份,其中政府補貼175份,補貼金額35萬元。各區縣還劃撥專項資金,加大力度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目前建成試點約50處,其中順義區自2006至2011年已順利建成了13家農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安置服務能力輻射至周邊26萬人;平谷區投入了11300萬元資金,建成了18處農村公益性公墓。市公益性公墓建設、城鄉居民喪葬補貼、骨灰撒海補貼等殯葬惠民新政的實施,既普惠了全民,又重點照顧了弱勢群體,減輕了群眾的經濟負擔,受到群眾熱烈擁護。
2、有力推動了殯葬改革的進程。殯葬惠民新政的導向性或曰改革引導性,在引導殯葬改革、突破殯葬歷史性難題上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在殯葬改革的攻堅階段,如何滿足群眾基本殯葬需求這一民生問題,成為解決長期以來殯葬暴利、亂埋亂葬、新型葬式難以推進等問題的關鍵。通過實施《骨灰林立體安葬業務補貼辦法》、開展公益性骨灰墻業務,在少占土地的新型立體葬式上起到了有力的引導作用;通過為城鄉無喪葬補助居民提供喪葬補貼,引導了農民積極參與文明殯葬,改變了農村喪葬習俗,初步扭轉了亂埋亂葬的局面,為新農村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別是將骨灰撒海列為公益殯葬改革項目,更是引導人們的喪葬觀念直接向不保留骨灰轉變,從政策上推進了殯葬改革的第二次革命,使綠色殯葬、公益殯葬觀念深入人心。
3、有效促進了社會公平。按照“大民政”理念的要求,市出臺殯葬惠民新政,創新殯葬管理模式,突出服務為主,管理和服務并重,在服務中體現管理,實現殯葬工作由管理型為主向服務與管理并重轉型,通過提供有效、均等的殯葬公共服務,定位于“復合型”惠民政策,使殯葬管理和服務從傳統的有條件的“補缺型”向順應社會發展趨勢的“普惠型”為主、其他方式為補充轉變,將服務范圍由傳統的困難弱勢群體(如減免優撫、社救對象喪葬費用等業務)擴大至全體市民。通過實施殯葬新政,市將殯葬公共服務納入全市公共服務建設的大盤子,加大了公共財政對殯葬公共服務的投入,為廣大人民群眾辦理喪事提供了城鄉均等、貧富均等、人人均等的現代殯葬公共服務,彰顯了殯葬管理和服務的公共產品屬性,充分體現了公平性。
(二)首都殯葬惠民新政的主要經驗
1、堅持以人為本,創新發展理念,堅持殯葬事業的公益性。殯葬事業,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體現“大民政”理念的要求,立足于解決人民群眾辦理喪事的各種困難,尋求殯葬事業的新發展、新突破,既實現了殯葬公共服務的多元化、均等化發展,又保障了基礎性的殯葬需求;既抓制度、定政策,加強了殯葬管理,又抓規范、提品質,改善了殯葬服務。在逐步完善殯葬市場競爭機制的同時,更加注重殯葬事業的社會效益,立足公益性、福利性,著力解決了“一條腿長,一條腿短”、“死不起、埋不起”等難題,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認可。
2、牢牢把握深化殯葬改革的目標,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在制定殯葬惠民政策的過程中,始終牢牢把握殯葬改革的目標和正確方向,準確分析市殯葬改革所處的階段及形勢,通過積極推動和倡導,使群眾轉變觀念,移風易俗,逐步接受節地葬法,降低安葬占地比例,同時改善殯葬設施,合理規劃,依法管理,提高公共服務能力,鞏固了殯葬改革成果,推動殯葬改革向縱深發展。
3、轉變職能、理順體制機制,保障殯葬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度更帶有根本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體制機制僵化、職能劃分不清,必然束縛事業發展,必然影響人民群眾利益的實現。殯葬惠民政策的順利推行,得益于順暢有效的殯葬管理體制機制。立足于政事分開、管辦分離,市委、市政府推動民政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堅持管理與經營分開,監督與經辦分離。2006年底,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的成立,標志著市打破了殯葬管理和經營相交叉的傳統模式,形成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行政部門出政策、定規劃,事業單位搞經營,執法部門搞監察的新局面。政府職能的歸位,理順了殯葬管理體制機制,實現了殯葬服務經營的公平誠信,促進了殯葬管理監督的公開公正,構建了均等化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殯葬權益,促進了殯葬事業的健康發展。
4、堅持統籌協調,綜合指導,創新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在殯葬惠民政策的制定和具體實施中,市聯合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公安等多個部門,還充分發掘了區縣、街道(鄉鎮)各級政府部門的職能,拓展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事務所、派出所等基層部門的業務范圍,將公共服務平臺前移至全市各社保所,深入到居(家)委會、村委會,貼近群眾、就地服務,使殯葬公共服務融入全市公共服務系統,激發出更大的社會服務潛力。
三、首都殯葬惠民工作展望
殯葬惠民工作目前仍然處于起步階段,殯葬惠民政策還有待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對殯葬事業的投入需要形成長效的保障機制,殯葬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展望未來,基本殯葬服務要實現從適度普惠到全面普惠轉型,殯葬惠民工作要繼續深化,特別是我國殯葬事業改革發展的根本導向,需要在殯葬惠民實踐中加以引導和規范。要特別防止人民群眾把殯葬惠民政策誤解為政府鼓勵大操大辦,要在實施殯葬惠民補貼的同時,加強文明節儉辦喪事的宣傳力度和殯葬改革的引導力度,把政府資金補貼、優惠政策等著重向促進殯葬改革深化的方向傾斜,科學編制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完善殯葬惠民政策體系,提高殯葬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嚴格殯葬管理法規監督,實現殯葬惠民工作沿著正確的方向科學發展。
(一)科學編制殯葬事業發展規劃。結合首都實際,制定市殯葬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首都殯葬改革發展的具體目標和任務,合理確定殯葬設施數量、規模、布局和功能,統籌考慮殯葬設備配置標準,采取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驟,逐步推進殯葬惠民工作。針對農村地區亂埋亂葬現象屢禁不止、土地資源浪費嚴重等問題,完善農村殯葬公益設施體系,探索規劃農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設施,在制度、法規建設以及財政投入保障體系上向農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設施傾斜,加快推進城鄉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完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繼續推進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進一步做好選址擇地工作。同時,依據《市殯葬設施空間布局規劃》,大力推廣順義、平谷農村公益性公墓工作經驗,在全市全面推進全市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
(二)完善殯葬惠民政策體系。目前的殯葬惠民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特別是體現殯葬改革方向、引導人民群眾移風易俗的殯葬惠民政策需要進一步研究。例如對移風易俗、文明節儉、節約環保等符合改革潮流和趨勢的殯葬消費行為,除了積極倡導等精神層面的褒揚外,還要從政策上加以鼓勵和支持。為此,2012年市將實施“零百千萬”工程,即作為殯葬部門要特別關心困難群眾的喪事辦理,積極探討合理的最低殯葬消費標準,平抑物價,適時推出不同檔次的殯葬消費標準。建立困難群體喪葬保障體系,對于享受城市低保的困難群眾給予優惠低價,減免費用,形成制度并積極實施,以體現“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切實減輕群眾負擔。另一方面,要建立資金保障體系。加大政府對殯葬業的投入,進一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老百姓基本的喪葬權利。發展殯葬公益事業,僅僅依靠政府去是不夠的,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殯葬惠民事業,形成資金投入多元化、運作主體多元化、服務主體多元化的格局。
(三)提高殯葬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要建立完備的、科學的、有效的殯葬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等地方性標準。2011年,我市已出臺了《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標準》、《市經營性公墓建設標準》、《骨灰撒海服務標準》。2012年,一方面要嚴格執行現有標準,另一方面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完善標準,建立適應殯葬事業發展需求的動態的行業規范,進一步優化殯葬服務內容、程序,完善便民惠民殯葬服務網絡,逐步形成基本殯葬服務為主體、選擇性殯葬服務為補充的服務格局。要進一步加強行業從業人員規范和自律,加強行風建設,提高從業人員服務素質。
(四)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實施“96156”殯葬服務公益熱線工程,打造首都殯葬公益服務品牌。積極探索市場經濟體制下新的服務模式,依托96156等社區服務平臺,本著簡化手續、合并程序、減少時間、“方便、快捷、誠信”的原則,開展一站式引導便民服務,與區街居(村)委會聯系,將殯葬服務信息咨詢納入社區服務體系,作為社區服務的一項重要內容。依托社區服務功能,捕捉信息,建立起覆蓋全市范圍的殯葬服務體系,實現全天候全過程的24小時上門服務,逐步形成經營服務的智能化、網絡化。合理確定殯葬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做到貨真價實、物有所值、明碼標價、自愿選擇,以誠信的態度保護群眾的消費權益。
(五)健全依法監管體系,嚴格殯葬管理和監督。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對提高殯葬公共服務能力,大力推行殯葬惠民政策,減輕群眾負擔,實現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等,進一步提出了明確要求。要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結合《殯葬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適時制定符合首都實際的相關法規,針對目前殯葬惠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更加明確具體、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和解決措施,確保殯葬惠民政策的實施和監督有法可依。制定公平公正的行業政策,規范社會資本舉辦殯葬服務單位的準入條件,探索建立殯葬行業準入制度,加強殯葬服務、骨灰安放、移風易俗、清明祭掃等工作的監督管理。平抑殯葬物價,治理殯葬亂收費,堅決糾正利用行業特殊性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六)營造發揮惠民政策導向性作用的社會氛圍。把落實殯葬惠民政策與樹立移風易俗新風尚結合起來,緊緊依靠群眾,充分相信群眾,廣泛發動群眾,在實施殯葬惠民政策的同時,積極向群眾宣傳殯葬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培育、挖掘和保護群眾中蘊藏的主動實行殯葬改革的愿望和要求,不斷增強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的自覺性。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殯葬惠民和殯葬改革政策,營造良好的殯葬改革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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