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法整改情況報告
時間:2022-08-03 0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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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轉變政府職能,堅持依法行政,優化發展環境,根據皖政辦[2012]6號文件和皖監發[2012]3號文件精神,由縣監察局牽頭,行政服務中心、法制辦、物價局、財政局聯合組成檢查組,于5月16日至27日對全縣34個行政執法單位、12個二級機構、8個公共服務單位進行了行政許可法貫徹執行檢查?,F將檢查結果及整改意見匯報如下:
一、檢查情況
按照《行政許可法》和皖政辦[2012]6號文件精神,督促有關部門和行政許可實施單位建立和完善項目公示、實施程序、過錯責任追究等有關制度,進一步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并對各單位的一個窗口受理、一個窗口收費、“一站式”服務的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
對已進中心單位,各主管部門要對窗口工作人員充分授權,確保窗口承諾到位和必要的辦公、通訊、考核等費用。不經中心管委會同意,不得擅自變更窗口工作人員。要堅決杜絕前店后坊、明進暗不進、兩頭受理、超期限辦理、收費不納入中心等違規違紀現象。
二、存在問題
大部分單位對此次檢查都非常重視,組織了專門的人員準備了匯報材料,針對檢查的內容沒有做到的能提前拿出整改意見,積極配合檢查組的工作。
但是檢查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一些應進中心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沒有納入中心辦理,有些單位沒有開展行政許可法的培訓,也沒有對自身的項目進行公示,個別單位開的票據不正規;已進中心的單位主要是業務上存在問題,前店后坊現象比較嚴重的有國土、建委、農委,項目超期限辦理的有房產交易所,單位人員待遇沒有解決的有房產、衛生、交通。以上存在的問題主要原因不在窗口而在局本身,主要是因為局里面分管領導不愿放權到窗口,窗口在中心受理辦件后還要再回到局里面去簽字蓋章,有的甚至讓辦件群眾自己去辦,而到局里面辦理很難保障其行政行為的公開和公正,這樣不但不能體現行政服務中心便民、高效、廉潔、規范的宗旨,反而增加了辦件群眾的困難。
三、整改意見
總結上述檢查中出現的問題,主要還是主管部門在觀念上沒有轉變,還停留在以前那種行政管理模式上,沒有把自己放到服務群眾的位置上去,不愿把手里的權力放給具辦人,現提出以下幾點整改意見:
1、首先在全縣的范圍里開展一次行政許可法的培訓,尤其是對各主管單位負責人,從觀念上進行一次整改;
2、根據縣中心的實際情況,有重點有針對性的把沒有進站的行政許可、審批、公共服務等項目納入中心管理;
3、窗口主管單位必須充分放權給窗口,對已進站的項目即辦件要求當場辦結,承諾件要一次性收齊辦件人的材料并在承諾期內辦結;
4、保證窗口工作人員補助、辦公、通訊、考核等費用,人員調動需提前告知中心管委會,經批準后方可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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