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調查摸底工作匯報

時間:2022-10-10 09:42:03

導語:家庭農場調查摸底工作匯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家庭農場調查摸底工作匯報

一、基本情況

按照市局給定的納入家庭農場調查摸底范圍的硬性條件,我縣共調查133個家庭農場,具體情況如下:

1、按家庭農場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產品類別分為:糧食類家庭農場1個(經營規模118畝、全部為流轉面積),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0.8%;果業類家庭農場5個(臍橙、柑桔、柿各1個、板栗2個,經營規模最小的100畝、最大的260畝),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3.7%;苗木類家庭農場1個(經營規模400畝、全部為流轉面積),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0.8%;油茶類家庭農場6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4.5%(經營規模最小的200畝、最大的900畝);生豬類家庭農場93個(經營規模最小的200頭、最大的2000頭),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69.9%;雞鴨類家庭農場6個(經營規模最小的6000羽、最大的20000羽),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4.5%;漁業類家庭農場21個(池塘經營規模最小的5畝、最大的23畝,山塘水庫經營規模最小的20畝、最大的150畝),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15.8%。

2、按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分為:種植類家庭農場13個(其中糧食類1個、果業類5個、苗木類1個、油茶類6個),其中種植規模在100畝以上的家庭農場13個(其中最大經營規模為油茶類家庭農場種植面積達900畝),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9.8%。養殖類家庭農場99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74.4%,其中生豬養殖類家庭農場93個(其中養殖規模為200-500頭的家庭農場62個、500頭以上的家庭農場31個),占全縣養殖類家庭農場總數的93.9%;雞鴨養殖類家庭農場6個(其中養殖規模為5000-1000羽的家庭農場3個、10000羽以上的家庭農場3個),占全縣養殖類家庭農場總數的6.1%。其他類家庭農場21個(全部為池塘、山塘水庫養魚),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15.8%。

3、2012年全年經營收入狀況。5萬元以下的家庭農場16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12%;5-10萬元的家庭農場5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3.8%;10-50萬元的家庭農場69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51.9%;50萬元以上的家庭農場43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32.3%。

4、勞動力構成情況。全縣133個家庭農場擁有勞動力450個,其中家庭成員勞動力386個,占全縣家庭農場勞動力總數的85.8%;常年雇工勞動力64個,占全縣家庭農場勞動力總數的14.2%。

5、擁有農機具情況。全縣只有9個家庭農場擁有農機具22臺(套),占全縣家庭農場勞動力總數的6.8%。

6、財政扶持情況。全縣只有2家油茶家庭農場得到過各級財政扶持資金15.5萬元,其中省級以上財政扶持1家油茶家庭農場10.5萬元、縣級財政扶持1家油茶家庭農場5萬元。

7、注冊認定情況。全縣133個家庭農場,其中經縣工商部門注冊登記23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17.3%;經縣林業部門認定1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0.8%;未予認定109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81.9%。

二、運營模式

1、自發組織。目前,我縣家庭農場的經營運作還處在自發階段,基本上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比種養大戶更具規?;?、商品化,并以農業經營收入作為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但組織化、企業化運營程度不高。

2、技術扶持。在全縣133個家庭農場中,生豬、雞鴨、漁業養殖類家庭農場有120個,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90.2%;糧食、果業、苗木、油茶種植類家庭農場13個,僅占全縣家庭農場總數的9.8%,可以看出,目前我縣家庭農場與煙、蓮、稻三分天下的種植格局和農業主導產業的關聯不是很緊密,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的效果不是很明顯,還主要以生豬等養殖為主。但以上家庭農場在自身發展壯大的過程中,得到了縣農糧局、果茶局、林業局等業務主管部門的技術指導與服務。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注冊登記不到位?!凹彝マr場”這個名詞盡管以前有提到過,但一直沒有明確的定義。實際上,家庭農場是在2012年前后才興起的新型土地規模經營主體,而且,“家庭農場”這個概念于今年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出現。不過,由于家庭農場定義不明、界定不清、登記無章可循等原因,致使我縣家庭農場的登記注冊還不到位。

2、發展資金短缺。大多數家庭農場在生產發展過程中都遇到了資金短缺的難題,由于農民缺少可以抵押的資產,很難向金融部門申請到大額貸款,僅靠小額信貸根本解決不了規模擴大、生產發展中資金短缺的矛盾,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家庭農場的正常發展。

3、政策扶持欠缺。由于農民是弱勢群體,農業是弱勢產業,所以家庭農場是一個弱勢的市場主體,在其發展過程中迫切需要財稅、信貸、保險、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扶持??稍谀壳?,這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很弱,非常不利于家庭農場的發展壯大。

4、土地流轉難成規模。農村土地流轉遵循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基本原則,但由于我國農村土地產權模糊以及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民的珍地、惜地意識明顯增強,導致許多農戶不愿長期大面積流轉土地,造成農村土地流轉難成規模,嚴重影響到家庭農場與農業主導產業的緊密關聯和互動發展。

四、建議

1、完善注冊登記制度。省、市級相關部門應據實制定出臺家庭農場認定標準,完善家庭農場注冊登記辦法,推動家庭農場成為具有法人資格的規范市場主體。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出臺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的財稅、信貸、保險、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并嚴抓落實,推動家庭農場優先享受涉農補貼,優先承擔涉農建設項目,保障家庭農場健康穩步發展。

3、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各級政府及部門應制定出臺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流轉土地政府補貼、流轉土地農民進城待遇、農村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妥善解決農業機械化耕作難題以及流轉土地農民養老無保障問題,推動農村土地集中連片長期流轉進度,引導家庭農場向當地農業主導產業集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