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與公民責任

時間:2022-12-08 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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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與公民責任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指明了我國社會建設的方向。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必將極大地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推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作為國家、社會、民族的一分子,每個公民在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享有國家和社會所賦予的各項權利的同時,應把對國家和民族負責、對社會和他人負責與對自己負責有機統一起來,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自己的努力。

為經濟建設盡責。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民是市場行為的主體,有責任、有義務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在從事各種經濟活動時,應尊重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和普遍規則,在合理合法地謀取自身經濟利益的同時,考慮他人和集體的利益,顧及社會的公共秩序和生活環境,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照章納稅。此外,還應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積極維護生態平衡,為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盡自己的一份責任。

為政治建設盡責。社會主義民主賦予了每個公民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生活的權利。相應地,每個公民也應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公民必須自覺地服從國家的法律法規,合法地表達自己的訴求,有序地參與社會政治生活,以國家主人翁的姿態,為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為國家和社會的繁榮穩定,為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實現,盡到自己的義務,作出自己的貢獻。

為文化建設盡責。公民是先進文化的創造主體,也是其享受主體。每個公民都應積極投身到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創造之中,堅持以社會主義文化價值觀為基本導向,為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育中華民族精神、形成共同社會理想盡到自己的責任。傳統文化是民族精神的根基和資源,是中華民族的歷史文脈和文化底蘊。公民有責任和義務為國家、民族延續文化命脈,發展文化傳統,推進傳統文化的現代化。

為社會建設盡責。在社會公共生活中,公民也應自覺地負起自己的社會責任。社會公共生活領域是公民的基本生活平臺,每個公民的正常生活都離不開社會公共生活領域所提供的各種社會生活條件。首先,社會公共生活設施是滿足和豐富公民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基礎條件,每個公民都應自覺愛護社會公共設施和公共產品。其次,社會公共生活秩序是保證各項社會活動有序進行的基本條件。每個公民都應按照社會生活秩序的要求履行其社會公共職責,遵守公共生活規范。再次,保持社會公共生活領域的穩定和諧,必須形成良好的社會倫理環境和公共文化環境,這就需要培育健康而優良的公民道德。每個公民都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樹立公德意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質,為社會公共生活乃至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盡到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