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做構建和諧社會的先鋒城市

時間:2022-12-10 0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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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做構建和諧社會的先鋒城市

深圳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應該努力爭做構建和諧社會的先鋒城市。為此,必須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廣東省委的具體要求和部署,結合自身實際,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著力實現全面的和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協調發展的社會,應該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整體和諧的社會。這就要求我們站在全局高度,既把握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又進一步提高統籌各方面發展的能力,促進社會系統與自然系統和諧。結合深圳實際,我們提出了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的具體目標和任務,以解決好發展與社會系統、發展與自然系統的矛盾,實現全面的和諧。

著力實現發展的和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展是前提、是基礎。只有加快發展、科學發展,才能推動和諧、實現和諧。因此,在現階段建設和諧社會,需要特別注意把握好“度”,不能單純為了一時的和諧、低層次的和諧而搞絕對平均主義,只講公平,不講效率,放棄發展。必須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發展是硬道理、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和科學發展觀之間的內在聯系與共同要求,努力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全面發展,為建設和諧社會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

著力實現動態的和諧。一方面,要不斷激發社會活力,充分發揮各級人大、政協的職能,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創新民意表達渠道,通過對涉及民生的公共事務推行公示、聽證制度以及開辦“民意直通車”等方式,廣泛聽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使深圳的各個組織、各個階層和群體為促進深圳經濟社會發展的共同目標建言獻策。另一方面,要根據不同階段的特點,不斷克服新矛盾、解決新問題,不斷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著力實現動態的平衡,包括建立健全“四級”(市、區、街道、社區)應急網絡、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分級響應機制等,使對社會的動態調控逐步實現全方位、多層次、長效化。

著力實現長遠的和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貫穿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過程。在推進和諧深圳建設的實踐中,必須把長治久安、長遠和諧作為核心任務和目標。實現長遠和諧,需要高度重視兩個方面的建設:一是和諧制度建設。只有在民主、法律、司法、財政、分配和社會保障六個方面建立起完善的制度體系,才能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權益。二是和諧文化建設。建設和諧文化,既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重要推動力量。

著力實現開放的和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然是開放的社會。特別是處于改革開放前沿的深圳,更要注重實現開放的和諧。首先,努力營造相互包容、合作共贏的文化氛圍,創造內外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推動經濟、科技、文化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實現更高水平的躍升。其次,不斷提高駕馭國內外“兩個大局”的能力,學會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認識和把握各種問題,敢于開放、善于開放,在復雜的國內外環境中真正做到在開放中獲得發展、在開放中協調關系、在開放中處理問題、在開放中實現和諧。

堅持黨領導下的和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并為之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當前,特別要著重提高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同時,通過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著力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促進科學發展的能力、協調利益關系的能力、依法執政的能力、拒腐防變的能力和駕馭復雜局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