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

時間:2022-12-11 0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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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

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是現代化社會的必然要求

一個國家要實現現代化,一是經濟要繁榮發達,二是社會要全面進步。這兩者相輔相成,互為條件,缺一不可,偏重偏輕也不成,經濟社會必須協調發展。就經濟社會兩者關系來說,第一,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只有經濟發展了,社會發展才有物質條件,所以必須確定經濟要優先發展的原則;第二,經濟要持續發展,需要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發展作支撐;第三,經濟發展要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經濟發展形成的物質財富要有合理的分配機制,要有健全的社會保障體制;第四,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所以,經濟社會必須協調發展。

經濟社會要協調發展,這是自進入工業時代以來,各國發展的經驗和教訓的總結。二戰結束以來,各國發展的實踐有以下幾種情態:第一類,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體制適時變革,社會事業相應發展,經濟社會發展協調,社會有序、穩定,如日本、亞洲“四小龍”等。第二類,經濟發展比較快,社會體制改革遲緩,社會事業發展滯后,社會失序、不安,如印度、泰國等。第三類,經濟較快發展,社會體制未變,社會事業發展落后,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社會無序、不安,遇到國內外環境有大的變化,經濟驟降,社會矛盾爆發,整個國家陷入混亂,如拉美一些國家。第四類,經濟下降,居民收入普遍大幅減少,少數人暴富,社會秩序混亂,社會嚴重不安,如劇變后的蘇聯、東歐國家。

從世界各國發展的軌跡看,能夠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國家并不多見。歐洲的發達國家和美國都是經過了一二百年的實踐,不斷探索、不斷調適才逐步實現。日本的發展是個特例。二戰以后,日本的經濟退回到農業社會,經過約十年的艱苦努力,經濟才恢復到戰前水平,與此同時,國內進行了民主改革、農村改革和解散財閥等重大改革,為后來的發展奠定了較好的政治、社會基礎。在經濟高速增長中,日本比較重視社會體制的改革和社會事業的發展,出臺了相當多的社會政策,逐步形成了一個與經濟結構相適應的社會結構,形成了一個龐大的中產階級,社會秩序良好、社會穩定。

從一個國家或地區實現現代化的全過程看,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兩者的關系,是隨著生產力水平變化而變化的。大體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經濟發展為主的階段,這個階段生產力水平低,勞動生產率低,物質產品少,只能初步解決人們的溫飽問題,滿足人們對基本物質生活的需要;第二,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并重,也即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階段,這個階段生產力已經發展到較高水平,溫飽問題已經解決,人們對物質生活以外的精神文化需要越來越迫切,經濟發展本身也對科技、教育、社會環境提出了要求,而經濟發展也為社會發展提供了物質條件,于是社會發展加快,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成為這個階段的主旋律;第三,社會發展為主的階段,經濟持續高速發展以后,社會發展的內容日益豐富,人的全面發展成為社會的主調,對經濟社會發展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此時,經濟發展將服從、服務于社會發展,實現社會全面進步??偲饋碚f,在整個現代化過程中,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關系要把握好,經濟社會要協調發展,在一定意義上說,社會發展的比重不斷增大,社會發展的地位也在不斷提高。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05年,我國的GDP達到18.39萬億元,比1978年增長了10倍,總量已名列世界第4位,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與此同時,我國的社會事業也有了很大的進步,教育、科技、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事業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與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經濟結構重大調整、經濟發展的巨大變化相比較,我國社會結構的調整、社會體制的改革以及社會事業的發展都相對滯后,經濟社會發展并不協調,由此產生了諸多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這是完全正確的。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來說,當務之急是要把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放到應有的突出位置。

二、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是當前亟待解決的主要矛盾

第一,社會結構沒有隨著經濟地發展、經濟結構的調整而得到相應地調整。社會結構同經濟結構一樣,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重要結構,它包括的面比較廣,指人口結構、就業結構、城鄉結構、地區結構、組織結構、階級階層結構等。僅以就業結構、城鄉結構和階層結構來說,2004年,我國的經濟結構中,第一產業占13.1%,第二產業占52%,第三產業占34.9%,二、三產業占86.9%,已經是工業化中期階段的經濟結構;但在就業結構中,農業勞動力占46.9%,第二產業占22.8%,第三產業占23.3%,還是工業化初期的就業結構。在城鄉結構中,2004年的城市化率為41.8%,農村人口占58.2%,也還是工業化初期的結構。社會階層結構是社會結構中最重要的結構,是社會總體結構的集中表現。一個現代化國家,必須有一個社會中間階層占相當比重的階層結構,這個社會才能比較和諧、穩定、健康。據調查,2004年的社會階層結構中,社會中間階層約占20%~22%,也屬于工業化初期的社會結構??偟恼f來,我國當前的經濟結構是工業化中期階段的結構,而社會結構則是工業化初期階段的結構,兩者不相稱、不協調。這種結構性的矛盾是產生當前諸多經濟、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的重要原因。

第二,教育、醫療、文化等社會事業沒有得到相應的發展,社會事業的發展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由此產生種種矛盾。以教育、醫療為例,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普及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方面,做了較多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在高中階段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則發展得不理想,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也不能滿足廣大群眾要求自己的子女能接受較好、較高教育的需求。1999年,國家決定大學擴大招生名額,2005年在校大學生的總額猛增到1562萬人,使大學生的毛入學率達到21%。大學教育從精英教育過渡到了大眾化教育階段,這方面的成績應該充分肯定,但也帶來一些新的問題,如合格優秀的師資缺乏,校舍、場地、教學設施跟不上擴招的需要,經費嚴重不足,不少大學在負債運行,特別是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成了問題。這需要有一個調整、消化和解決新問題的階段,才能走上正常的發展階段。

醫療衛生方面的問題則更為嚴重。看病難、看病貴成為近幾年群眾最為關注社會問題。追根溯源,近年來,經濟發展迅速、城市人口急增、人們對醫院看病治病的需求日益提高,但醫院、醫護人員以及國家在醫療衛生方面的投入卻沒有相應地增加,即醫療體制改革沒有到位。這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的典型例證。在許多國家,醫療是政府的公共產品,大部分由公共財政支出。如看病治療支出100元,英國政府提供69元,美國政府支出39元,一般發展中國家也在30元左右(如印度31元,泰國30元),而我國政府支出,只占衛生總費用的16%~17%。

第三,伴隨經濟的迅猛發展、財富的急劇增加,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卻沒有適時建立,收入分配秩序混亂。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國家提出了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這無疑是正確的,但具體政策和措施尚有待完善。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一方面經濟高速增長,另一方面則由于各種原因,分配問題凸顯。正是在這一時期,我國城鄉、地區之間的差距急劇地擴大。相當一個時期,一些地區、一些部門自行其是,自作主張,為本地、部門謀利。這也是形成城鄉之間、地區之間、部門之間收入差距過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十六大以來,黨和政府采取了多項政策和措施,推進農村稅費改革,減免農業稅,給種糧農民直補,加大對農村的各項投入等,已初見成效,但城鄉、地區、階層之間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仍未根本扭轉。經濟發展了,把分配問題搞好,統籌協調好城鄉、地區之間的利益關系,真正做到人人共建、人人共享,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

第四,社會管理相對滯后,社會治安狀況有待進一步改善。一個現代化社會,既要有現代化的經濟建設、各類基礎設施建設和現代化的社會事業發展,也要有現代化的社會管理。也就是說,“硬件”要現代化,“軟件”也要現代化。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無論是各類基礎設施建設,還是各類學校、醫院、科研院所、文化場館等方面的建設,都有了較大的發展,有的還相當現代化。但社會管理卻比較落后,交通擁堵、空氣污染、飲用水不干凈、公共交通不便,社會管理跟不上,影響了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

安居樂業,是我國人民傳統的基本要求。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刑事犯罪案件、社會治安案件持續增加。當然,社會治安惡化,不僅是社會管理不完善的問題,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需要通過綜合治理來解決。近幾年,國家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等戰略任務,采取了諸如減免農業稅、改善農民工的生產和生活條件、加快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和發放最低生活保障款項等措施,再加上近幾年政法、公安部門也做了很多工作,采取了一些新舉措。2005年,刑事犯罪案件、社會治安案件在持續多年增加的情況有所下降。2005年刑事犯罪案件下降了1.5%,全國縣以上黨政信訪部門受理上訪上告的件次也比2004年下降6.5%,2006年上半年比2005年同期下降14%,情況正在好轉。

第五,社會體制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的改革而進行必要的、相應的改革。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適應社會發展要求,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提出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這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的文件還是第一次。社會體制改革,這是新的提法,包括的內容是多方面的,應該包括那些內容,要在實踐中逐步明確。社會事業的體制,是社會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亟需改革和創新。

教育、科研、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事業單位,雖然也進行了多次改革,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總體來說,整個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還沒有取得根本性的進展,還沒有完全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得到相應的改變。其與目前經濟發展的水平、人民群眾對公共服務的需要以及社會全面發展進步的要求還不相稱。社會事業單位改革的難度較大。這個問題必須通過發展和改革來解決。

三、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第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是工業化、現代化國家和地區的基本前提、基本特征。這已為國內外正反兩方面的實踐所證明。十六屆六中全會的《決定》對此作了全面、深刻的闡述?!吧鐣椭C,首先要發展”,發展既包括經濟發展,也包括社會發展。僅有經濟發展是不夠的,還一定要有社會發展,經濟社會要協調發展。今后應按照《決定》的要求,更加注重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更加注重社會結構的調整,更加注重社會體制改革。為此,我們要在理論上有認識,思想上要有個轉變,不能再搞經濟發展孤軍獨進,要“兩條腿”走路;同時,也不能再只把GDP作為考核干部的指標,而要制訂考核干部全部業績的綜合指標。

第二,要繼續深化改革。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第一次提出“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的任務和原則。社會體制包含的方面比較寬,應該包括:城鄉體制、地區體制、戶口制度、就業、人事和社會保障等體制,當然也包括社會事業的體制??傮w說來,這些社會體制是在上世紀50年代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過程中,逐步形成和構建起來的。改革開放以后,經濟體制已經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方向,基本建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社會體制雖然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總體上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相適應。這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三農”問題長期沒有得到有效地解決,就是這兩種體制矛盾的集中表現。2004年全國的GDP中,農業占13.1%,而在就業的總勞力中,農業勞力占46.9%,在城鄉結構中,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58.2%。這就是說,46.9%的勞動力創造了13.1%的財富,可見農業勞動生產率之低。“三農”問題的根本問題是結構問題,是經濟結構同社會結構不協調的表現。而這個不合理的結構正是由于目前不合理的城鄉體制、戶籍制度、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造成的,不改革這些社會體制,農業、農村人口不減少,“三農”問題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上述社會事業發展滯后,社會事業管理體制落后,應從增加國家、社會對發展社會事業的投入,改革社會事業的管理體制等方面入手,但是從根本上說,也還是個社會體制的改革問題。進行社會體制的改革,難度很大,需要從長計議,國家需要集中精力,專門討論,分別情況,逐步推進,才能解決。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這一項改革需要迎難而上。

第三,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和地方政府要增加對發展社會事業的投入。我國現在已到了經濟社會亟待協調發展的階段。一個市場經濟的國家,經濟建設中的廠房、設備等項目,特別是競爭性行業的投入,應該主要靠企業從市場籌集資金,政府的財力應該主要投資于基礎性建設和教育、科技、文化、醫療衛生、環境和社會保障等社會發展、公共服務事業。改革開放前,我們是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財力主要投入經濟建設,這在一定階段是應該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改革開放以后,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情況已經變了,但是傳統的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還沒有根本改變。2002年,我國政府對公益性、基礎性和競爭領域的投資結構是15.99:47.76:36.25。與以前相比較,公益性投資的比重已經增加了(1996年只占10.49),但競爭性領域的投資比重仍然太高,超過公益性投資的一倍多。這也是人們對看病難、上學難的呼聲已經多年,但仍不得緩解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國正在推進的政府職能轉變,就是從發展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一個服務型政府,應該把主要的人力、物力、財力用到為人民群眾提供教育、醫療、科技、文化和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方面。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對社會發展事業的投入,加快社會事業的發展,這既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共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