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

時間:2022-12-12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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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

勞動關系的內涵包括相互聯系的三個方面:人們參加社會勞動的方式;人們在勞動過程中的組織形式;人們因參加社會勞動所取得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即個人消費品分配形式。

●發展和諧勞動關系,能激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潛在的勞動能量,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促進形成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勞動關系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實現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相結合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動關系的內涵,通常包括相互聯系的三個方面:人們參加社會勞動的方式;人們在勞動過程中的組織形式;人們因參加社會勞動所取得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即個人消費品分配形式。勞動方式和組織形式,實際上是指就業與勞動組織管理;個人消費品分配,是指勞動者獲得收入和社會保障。勞動關系的這些內容,涉及人們利益和生存條件的最基本方面。因此,勞動關系是生產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核心內容。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就是正確認識勞動關系的本質屬性及其發展規律,使勞動者與生產資料能夠較充分地結合,也即實現較充分的就業,并使勞動者所得到的收入及社會保障水平與其貢獻、績效相適應,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意義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有利于促進生產力發展。勞動關系和諧,能激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潛在的勞動能量,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而生產力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條件和物質基礎。因此,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既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能從促進生產力發展的角度,有力地促進社會和諧。

有利于形成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首先,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就業權益,促進充分就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就業是勞動者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勞動者融入社會實現自身價值的根本途徑,是家庭穩定和幸福的支柱,也是維持人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最重要的保障。目前,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勞動力總供給與總需求的矛盾突出,就業結構性矛盾已經顯現,就業崗位競爭十分激烈。近些年來,我國私營和個體企業平均每年創造的就業崗位約占城鎮新增就業崗位的3/4,已成為擴大就業的主要渠道。然而,非公有制企業的勞動關系尚不完善且矛盾較多,勞動爭議也多,既損害了勞動者的利益,也妨礙了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適應勞動關系日益復雜的新情況,勞動人事部門應加強對企業勞動關系的監督和管理,完善勞動法規,積極建立“雙方自主協商、政府依法調整”的勞動關系協調新機制。通過簽訂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促使勞動者依法、主動、科學維權,尤其是要維護好職工在工資收入、安全生產、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引導廣大職工愛崗敬業、扎實進取,實現企業和職工共同發展。同時,還應當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完善就業服務體系,規范服務行為,創新服務模式,努力實現就業服務制度化、專業化、現代化、社會化和城鄉一體化。其次,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有利于形成壯有所用、病有所醫、貧有所助、老有所養的社會環境。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社會保障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調整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分配,化解社會成員遭遇的風險,保障人們的基本需要,是社會正常運行的“安全網”和“穩定器”,是社會和諧之基。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需要政府和企業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