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促進和諧的職能作用
時間:2022-12-12 0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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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勞動和社會保障體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作為負責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增強服務意識、找準工作重點,實實在在地為人民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具體來說,應著力抓好以下三項工作:
促進城鄉勞動力統籌就業。就業是民生之本,是社會和諧之基。目前,我國的就業形勢復雜,就業任務艱巨。解決就業問題,亟須促進城鄉勞動力統籌就業。在實踐中,應把握好這樣幾個關系:一是管理與服務的關系。管理和服務是相輔相成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就業管理與服務的過程中,應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堅持按法律和政策辦事,強化主動服務、個性服務、誠信服務、高效服務,努力做到既提高效率、又讓群眾滿意。二是培訓與就業的關系。加強就業培訓,是提高勞動力就業能力、創業能力、適應職業變化能力的必要條件。在進行就業培訓的過程中,應注意搞好培訓內容與就業崗位的銜接,通過市場調查,了解用工者的需要,做到按需培訓;通過摸清受訓人員的底數,把想學什么和適合學什么結合起來,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政府出資增加就業崗位與實際效益的關系。實踐表明,政府出資購買崗位,有助于解決一些人員特別是“4050”人員的就業再就業問題,但這項工作同樣需要注意實際效益。應大力開發那些投入少、產出大,使群眾受益、社會受益、國家受益的崗位。四是農民進城務工與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關系。城鎮下崗失業人員與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就業觀念和形式等方面的差異,帶來了前者就業相對較難、后者就業相對容易的矛盾。應加強對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的教育引導,幫助他們順利實現再就業。五是政策落實與加強監督的關系。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就業再就業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但落實不夠。比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落實進度緩慢,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工傷和醫療保險的現象仍然存在等。應加強監督檢查,促使各級政府、企業、社會等各方面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措施。
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這一目標,既要有信心,又要有緊迫感。各地各部門應切實加強調查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實際的辦法和措施,扎扎實實地推進這項工作。為此,需要抓住四個重點:一是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在保證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學謀劃、有效投入,努力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二是實現養老保險社會化。實現養老保險社會化,是調動社會力量、擴大資金來源、做實養老保障的重要手段,應當進一步抓緊抓好。三是實現醫療保險全民化。特別需要研究探索切實可行的思路和模式,逐步做實農村醫療保險。四是實現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制度化。
推進勞動關系健康發展。勞動關系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在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過程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發揮好四個作用:監督作用——定期走訪用人單位,了解情況,重點是掌握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社會保險費用的交納情況,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指導作用——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法的講解宣傳,教育引導用人單位尊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幫助勞動者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協調作用——勞動雙方發生糾紛時,及時進行協調解決;規范作用——不斷規范用工行為,與公安、工商等行政部門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減少和避免勞動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