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時間:2022-11-21 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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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和諧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精髓?!熬雍投煌保椭C不是完全同一,而是強調在事物多樣性、矛盾性的情況下達到辯證統一的狀態。我們黨根據我國社會發展的實際,創造性地提出了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概念,這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精神與我們黨治國理政追求的完美結合,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舉措。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責任,構建和諧社會的每一目標,都與稅收工作密切相關。國稅部門應結合工作實際,充分認識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意義,堅持以人為本,大力構建和諧國稅,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一、構建和諧的稅制體系

和諧社會的建設離不開財力的支持,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需要政府適時適度地進行宏觀調控,而稅收則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和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當前,我國正處于加快發展的關鍵時期,稅收制度的建設應充分考慮組織財政收入能力,以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和促進經濟科學發展為主要目標,以此選擇相應的稅收政策。

1、完善調節收入分配的稅種。目前,我國公民收入之間的差距進一步加大,地區之間、城鄉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也不容忽視。應充分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制止貧富差距過大,有效防止兩極分化。調整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政策,通過調整邊際稅率、費用扣除標準、個人寬免額等稅制要素,根據收入分配的現狀,制定靈活多樣、公平合理的稅收政策,從而達到社會收入分配公平的目標。設立社會保障稅,發揮該稅種稅基寬、征收范圍大、負擔公平等特點,有利于克服不同企業之間和不同職工之間負擔不均的弊端,使社會保障資源在全社會有效配置,增強構建和諧社會的社會保障能力。

2、增設環境保護稅。目前,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措施比較單一,主要是通過行政收費和行政強制的手段。環境保護稅作為一種有效的環境經濟政策,可以通過稅收來有效地引導納稅人的環境消費行為,促進經濟主體在其經濟活動中減少污染,從而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環境保護稅可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兩種稅率形式,在征收對象的選擇上,實行分項課征,有針對性選擇征收品目,相應確定稅率,把需要實行保護性開發利用的自然資源納入征稅范圍。對稀缺資源和能耗大的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設計高稅率,對以三廢類物質為原料生產的產品和采用高新技術減少環境污染及能耗的,予以減稅,鼓勵更多的企業重視參與環境保護。應遵循“專項稅款專項使用”的原則,將環境保護稅形成的收入專門用于環境污染的預防、治理上,用于彌補環境危害所造成的損失。

3、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由于我國前些年的區域稅收優惠差異,從一定程度上導致外資在內地的投資積極性不高。沿海與內地、尤其是中西部的差距,使得資源配置不合理,國民經濟發展不平衡,還可能產生不穩定的社會問題,發展西部成為當務之急。應繼續給予中西部地區更多的稅收優惠,以彌補前些年中西部地區與沿海地區相比的政策損失。在制定中西部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的選擇上,除劃定產業經濟開發區,扶持一批高新技術產業,享受高新技術產業的稅收優惠外,可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渠道,返還給企業一定數額的已納所得稅款。中西部地區急需發展的產業,可以按企業的規模、產品級別等采取不同的退稅方式,如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對戰略性產業實施特別稅收優惠,以推動產業結構的升級,促進經濟結構的優化。加強稅收優惠政策與其他經濟政策的協調與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提高政策效益。

4、農業產業化稅收政策。對農業,除實行財政資金支農外,關鍵是提高農業經濟區域化和產業化水平,引導農民將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連接起來,建立聯合農戶的農產品生產、加工、貿易等一條龍的集團企業。在增值稅方面,應降低一般納稅人的門檻,降低農產品的稅率,規定不論農產品加工的深淺、規模的大小一律實行13%的稅率,擴大農產品類的抵扣項目,改變農產品加工企業抵扣少稅負重的狀況。合理確定農產品企業的稅負率,規定農產品加工企業凡超過規定的稅負率標準的,增值稅部分給予相應返還。在所得稅方面,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用來進行技術改造的資金,按比例實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提高農產品加工企業的自我發展能力。

5、增值稅轉型的過渡性政策。我國現行增值稅制在征收范圍、稅率檔次、價外稅制、計稅方法等方面具備了消費型增值稅所要求的諸多特點,增值稅制的完善主要就是要實行對固定資產扣稅制度。中央已經明確增值稅要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換,并已在東北進行試點。從長遠看,增值稅的轉型有利于培植稅源,增加稅收收入,但如果允許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時取得的進項稅額一次性全部扣除,短期內將對國家財政收入產生十分重大的影響,即便可以采取發行國債的方式解決財政收入問題,但可能造成長久的財政赤字,影響社會的和諧發展??紤]目前我國的財政實力,應積極、穩妥地實施增值稅轉型,近期應在總結東北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先從“生產型”過渡為“收入型”,并有選擇性地實行“消費型”,在條件成熟的時機再全部實行“消費型”增值稅。

二、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

在稅收管理中,正確處理稅收征收與繳納的矛盾,是促進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重要前提。總局提出,社會滿意是檢驗稅收征管水平的四個根本標準之一。稅務機關在嚴格執法的同時,應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努力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

1、樹立正確的服務理念。優化納稅服務,觀念的更新是前提。目前,不少干部在納稅服務上還存在一些思想誤區和錯誤認識,有的將執法與服務對立起來,有的將納稅服務認為是精神文明建設或職業道德建設的范疇,沒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樹立正確的服務理念,應牢固樹立“納稅服務是稅務部門的法定義務”的觀念和“執法即服務、管理即服務、權力即服務”的意識,切實把服務當作是執法和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堅持在服務中執法、在服務中管理,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主動性、自覺性。

2、建立納稅服務體系。應認真總結近年來納稅服務工作的成果,進一步完善、提高和發展,逐步建立起科學、合理、高效、規范的納稅服務體系。作為行政行為的組成部分,納稅服務的內容、方式、標準不能各自為政,應以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的形式加以規定。應依據《征管法》和《實施細則》,制定納稅服務的基本內容和操作原則,明確納稅服務的具體內容、服務標準和工作方式。制定納稅服務崗責體系,規范機構崗位設置,合理進行納稅服務的職責劃分。健全工作質量考核制度,規范納稅服務工作。進一步規范稅務工作,使其成為納稅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應依托稅收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納稅服務的科技含量和效率。不斷完善“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功能,精心打造納稅服務的電子平臺。進一步優化多元化的申報納稅方式。積極推行“一窗式”、“一戶式”管理,讓“窗口”成為便利納稅人辦理納稅事項的滿意場所。積極建立以服務納稅人為重點的稅收網站,拓展網站功能,為納稅人提供規范、便捷、全面的納稅服務。

3、提升服務層次。社會的和諧首先是公平與公正,包括文化公平、經濟公平、政治平等和社會公正。稅收待遇的公平公正是和諧征納關系的重要因素。稅務人員要充分認識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營造良好稅收環境,是對納稅人最根本的服務。必須把“公正執法”和“提高效率”作為重點,切實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使納稅人在稅法面前享受平等的稅收待遇,消除稅收歧視,推進納稅服務向深層次發展。進一步抓好稅收執法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執法監督檢查制度的落實,防范和減少執法的隨意性。對納稅人違規違章的處理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應做到一視同仁、同過同罰,不能厚此薄彼。對納稅人特別關心的一般納稅人認定、發票發售、稅款緩繳、減免稅、出口退稅等,切實落實服務承諾,簡化辦稅程序和環節,提高辦稅效率,降低納稅成本。

三、構建和諧的工作氛圍

和諧的工作氛圍是指在單位內部構建起來的和睦、協調、融洽、有序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營造和諧的工作氛圍,有利于形成一個具有合力的群體,使單位充滿生機和活力。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由于利益關系的調整,容易引發各種矛盾和沖突,妥善解決這些矛盾,積極化解各種不穩定的因素,營造和諧的工作氛圍,這既是和諧社會的要求,又是和諧社會的體現。

1、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戰斗堡壘,具有凝聚人心、服務群眾的作用。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通過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地組織和參與單位的各項工作,自覺承擔起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化解矛盾、協調利益的作用,贏得群眾的信任、擁護和支持,把廣大群眾團結凝聚起來,提高黨在群眾中的凝聚力、號召力和影響力。領導班子內部關系要和諧,顧全大局,不能各唱各的調,各吹各的號,互相掣肘。只有和諧的班子,才能帶出一支和諧的隊伍。

2、正確處理工作中的矛盾。由于每個國稅人員的個體差異性,在工作和生活中就不可避免會產生矛盾。在處理這些矛盾時,要通過批評與自我批評來解決,特別是要給下級批評上級的“機會”。要堅持政務公開,保證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事之間應相互尊重、互相寬容、彼此信任、真誠合作、和諧相處,努力構建和諧的同事關系。工作中要增強主動協調意識,加強溝通,發揮合力,激發干事創業的工作熱情,為國稅事業發展的共同目標而努力工作。

3、科學評價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評價是管理中的重要環節,正確的評價有利于干部職工的發展、提高。工作考核評價要堅持以業績為核心,建立由品德、知識、能力、業績等諸要素構成的評價體系,全面辯證地看待每個人員。評價工作實績,必須堅持實踐第一的觀點,對其工作實績做出客觀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評價。既要看其微觀政績、局部利益,更要看其宏觀政績、長遠發展;既要正確把握顯性政績,看工作眼前顯現出來的效果,更要正確把握隱性政績,看一時還不能反映出來的效果,使評價更公正、合理,更全面、準確。要圍繞國稅事業的發展來選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要建立賞罰分明的獎懲機制,獎懲不僅要有物質形態上的表現,而且要以精神形態體現,并使兩者相結合,充分運用各種激勵形式,激發干事創業的熱情。

4、堅持向基層傾斜。要謀求機關與基層的和諧,讓千條線穿過一根針。堅持基層建設標準化,把基層建設放在突出位置,經費、征管力量要向基層轉移,想基層之所想,急基層之所急,切實幫助基層排憂解難,努力改善基層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基層要顧全大局,積極發揮主動性,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機關決策,維護上級機關的權威,保證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如籃球比賽、乒乓球比賽、象棋比賽等,通過正當的娛樂活動調劑干部職工的身心健康。

四、構建和諧的稅收環境

事物是普遍聯系的,稅收與各種外部事物有著千絲萬縷的重要聯系,稅制運行的效果不僅取決于內部制度的設計與管理,同時也受各種外部因素的重要影響。建立和諧的稅收外部環境,需要多層面、多維度的因素共同協調配合。

1、培育誠信納稅的文化環境。目前,納稅人的稅收道德還不夠高,培育誠信納稅的文化環境要靠教育,將納稅義務教育納入國民素質教育工程,通過學校、家庭、社會機構、文化傳媒等多渠道的教育來普及稅收法律知識,提高公民納稅意識。要不斷拓展宣傳渠道和宣傳內容,加大各類誠信納稅典型單位或個人的宣傳力度,展示他們誠信奉獻、遵紀守法的崇高風尚,提高遵從納稅人的地位。加大對偷逃騙稅違法行為的公開曝光力度,借以加強警示教育,增強社會稅收法制觀念和依法誠信納稅的意識,使偷稅者可恥的觀念深入人心。

2、完善稅收法治環境。法治環境的營造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通過教育增強全民的法制意識,又需要建立健全稅收法律法規體系和稅務司法保障體系,還需要形成社會監督網絡,從政府機構內部、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等多層次、多方面對稅收執法活動進行監督。稅務機關應加大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杜絕以補代罰、以罰代刑,形成稅收法治的威懾力。應借鑒海關緝私警察的設置,成立稅務警察機構,賦予必要的偵查權。提高稅種單行法的立法層次,將大多數考慮較為成熟或一段時間內不會發生變化的稅收政策以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形式公布實施,保持稅收政策一定期間的相對穩定。

3、健全分稅制財政體制。進一步明晰各級政府的事權和財權范圍,建立起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做到使各級政府事權明晰、財權對應、稅權匹配。結合稅費改革,調整現行稅收立法權,賦予地方一定程度的稅收權限。中央與地方的稅收權限明確了,雙方的利益都得到了保證,政令就會暢通,地方政府就會支持稅務機關依法辦事,稅務機關也就可以真正對統一稅法負起責任。

4、建立有力的政府支持環境。加強對政府領導在依法治稅中的地位、權利和義務等方面的教育,使政府領導明確在稅收管理中的治稅權力邊界,正確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杜絕行政干預執法的行為。財政、工商、海關、經貿等政府部門應積極配合稅收工作,從法律上明確干預稅務行政執法的法律責任,發揮社會各界支持稅收工作、共建和諧社會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