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時間:2022-03-10 0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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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一:深刻認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意義
關鍵詞:本質屬性社會和諧民心工程歷史任務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
《決定》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边@是我們黨總結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長期歷史經驗得出的基本結論,是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的新認識,也是這次全會文件立論的重要理論基礎。
人類社會是一個不斷從低級向高級發展的歷史過程。建立平等、互助、協調的和諧社會,一直是人類的美好追求。馬克思曾設想了“自由人聯合體”的未來和諧社會模式,在《共產黨宣言》中明確指出:“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瘪R克思關于“自由人聯合體”和“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表述,都是指未來高級的和諧社會的目標模式,指明了社會和諧是未來社會主義社會的本質要求和根本特征。
今天,我們更加深切地認識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國共產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性質和宗旨,決定了我國社會的基本矛盾是非對抗的,決定了我國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決定了我們黨有責任、有信心、有能力主要通過和平的、漸進的方法,通過有領導、有步驟、有秩序的調整和改革,解決各種社會矛盾,決定了社會和諧是我國社會矛盾存在和解決過程的基本形態,也就是說,我國社會在本質上是和諧的。但是,這種和諧并不會自然而然地實現,需要進行長期不懈的艱苦努力。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人類社會就是在矛盾運動中不斷發展進步的,這就要求我們科學分析影響我國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實現社會和諧,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自覺追求的價值目標,又是持續推進、不斷實現的歷史過程。
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
《決定》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我們黨的奮斗目標緊密聯系起來,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這是一個新論斷,也是文件的一個重大理論創新。
我們黨確立新的歷史時期的奮斗目標經歷了逐步完善的過程。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作出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第一次提出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的總任務、總目標;把中國逐步建設成為具有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和現代科學技術的,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會主義強國。黨的十二大政治報告基本上沿用了這一提法:“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的總任務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秉h的十三大政治報告在全面闡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基礎上,制定了黨的基本路線,其中明確提出了黨的奮斗目標:“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為把中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斗?!贝撕?,黨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政治報告均把“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為奮斗目標沿用下來。這次全會《決定》把我們黨的奮斗目標由“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進一步充實調整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體現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本質的新認識,是對黨的基本路線的豐富和發展。
就“小社會”而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題中應有之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與社會建設相互聯系、相互促進、具有內在的統一性。一方面,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為社會建設提供物質基礎、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撐;另一方面,社會建設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創造有利條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大體對應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奮斗目標。當我們黨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由三位一體拓展為四位一體并對奮斗目標作了相應充實調整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小社會”)就成為黨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實際生活中社會事業發展滯后,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比較突出,迫切需要大力加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努力實現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就“大社會”來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由之路。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是體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體要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協調發展的社會,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整體和諧的社會。建設這樣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僅要大力發展教育、醫療衛生、公共文化、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而且要著力解決經濟發展中結構不合理、增長方式粗放、體制機制不完善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實現速度和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不僅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促進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充分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而且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和諧文化,提高全體人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強民族凝聚力,提升整個社會的文明水準。可以說,構建和諧,是引導人們通向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宏偉目標的明亮燈塔。
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黨的四中全會上一經提出,立即受到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這次《決定》進一步作出全面部署,充分表明它是一項得民心、順民意體現黨心民心的“民心工程”。
首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策依據體現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經過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些深層次矛盾逐漸顯現,成為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制約。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我國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這種空前的社會變革,給我國發展帶來巨大動力的同時,也必然帶來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日益突出,特別是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涉法涉訴中群眾利益受到侵害、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由此引發的群眾上訪、群體性事件大量增加,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正是基于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矛盾和問題,中央作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決策部署,并且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點。
其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過程體現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堅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是《決定》確定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指導思想的重要內容。也就是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過程,是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的過程,也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過程?!稕Q定》中關于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完善公共財政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規范分配秩序;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培育文明道德風尚;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等等,都是讓人民得到實實在在利益、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實際舉措。
再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最終目標和階段性目標體現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決定》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完成這一歷史任務,需要經過若干代人的艱苦努力,實現若干個階段性目標,逐步走向每個人自由而全面發展的高度和諧的理想社會。這是中國人民自古以來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是我們黨不懈奮斗的目標。《決定》堅持黨的最高綱領和最低綱領相統一,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作長期歷史任務來謀劃,又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來部署,確定了到二○二○年的階段性目標: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各項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社會就業比較充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提高,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系進一步形成;社會更加充滿活力,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秩序良好;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實現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這一目標振奮人心,催人奮進,充分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現階段的共同愿望和美好追求。
解讀二:正確認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的形勢
關鍵詞:總體上和諧兩個前所未有非對抗性矛盾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利條件
我們黨之所以今天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任務,和我們已經具備的各方面條件緊密相聯?!稕Q定》指出:“經過長期努力,我們擁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種有利條件。”這些條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決定了我國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在本質上是相適應相協調的,它們之間的矛盾屬于非對抗性矛盾,可以通過改革進行自我調節;決定了人民是生產資料的主人,是國家的主人;決定了我國各階層、各黨派、各民族、各團體政治上享有平等地位,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絕大多數利益矛盾可以通過民主、協商、調解等方法,在法制的范圍內獲得解決,這為整個社會的和諧奠定了最重要的制度基礎。
其次,經過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不斷發展,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明顯提高,綜合國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總體上實現了由溫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我們已經具備了較為堅實的物質基礎。
第三,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奮斗的思想道德基礎日益鞏固,我們已經具備了凝聚人心、團結奮進的精神條件。
第四,黨領導社會建設的能力不斷提高。我們黨不斷深化對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不斷推進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為促進社會和諧提供了先進的執政理念。各級黨委和領導干部,在貫徹落實中央部署的實踐中,積極探索和把握新形勢下社會建設的特點和規律,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前提
《決定》指出:“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边@是一個符合我國當前的重要判斷,也是我們開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前提。我們說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可以通過和平的法治的辦法加以解決。不能否認,由于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的任務仍然艱巨而繁重,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之間發生矛盾不可避免。但是,我國社會的基本矛盾是非對抗的,我們黨有責任、有信心、有能力主要通過和平的、漸進的方法,通過有領導、有步驟、有秩序的調整和改革,解決各種社會矛盾。
第二,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衷心擁護和充分信任,黨群干群關系日益和諧。我們黨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始終致力于為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把對人民群眾的鄭重承諾和深切關懷落實到具體的政策措施中,體現到實現人民群眾的具體利益上。我們黨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不斷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并取得重要進展。人民群眾從切身利益和實際生活中能夠真切地感受到黨和政府親民愛民為民的思想、行動和作風。
第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使我國社會充滿活力。我們黨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使全社會創造能量充分釋放、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創業活動蓬勃開展。我們黨始終堅持人民群眾是真正英雄的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人民群眾的主人翁精神得到空前發揮。我們黨始終高舉改革的旗幟,通過深化改革破除各種障礙,完善公平競爭機制,健全現代產權制度,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面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對的挑戰前所未有
《決定》全面分析新世紀新階段我們所面臨的國際國內環境,提出了“兩個前所未有”的科學論斷,這對于我們認清形勢,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堅定和自覺具有重要意義。
進入21世紀,國際環境總體穩定,和平、合作、發展成為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趨勢不可逆轉,經濟全球化趨勢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生產要素流動和產業轉移加快,為我們利用好“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改造升級帶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同時,國際環境復雜多變,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依然存在,影響世界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世界經濟發展不平衡加劇,對我國產品的技術壁壘、生態壁壘、安全合作壁壘等呈上升之勢,制約發展的外部因素更多,面臨的外部風險和挑戰也在增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任務更加艱巨。
從國內來看,我國綜合國力顯著增強,經濟保持平衡較快增長,經濟增長質量進一步改善;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繼續推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取得重要進展,就業和社會保障得到加強,人民生活水平明顯提高;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經濟發展的體制環境不斷改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勢完善,科教興國戰略穩定實施,各項社會事業取得新進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不斷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穩步推進,公民民主參與意識、法治意識不斷提高,基層民主進一步擴大,社會政治長期保持穩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進一步發展,全民族的共同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得到鞏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思想道德體系進一步完善;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不斷加強,黨的領導更加有力,黨的威信進一步提高,我國的發展已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同時,給我國發展帶來強大動力和巨大活力的空前社會變革,也必然帶來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一些長期性根本性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逐漸顯露,一些新的階段性矛盾集中凸現,此外,還會遭遇各種難以預料的風險和挑戰,對我們黨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提出的新要求,同樣是前所未有的。
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決定》指出,目前,我國總體上是和諧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體制機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還不健全;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領導干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危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這些問題處理不好,會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大局。
《決定》指出,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人類社會是在矛盾運動中不斷發展進步的。這是從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高度,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概括,也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規律的概括。
世間萬物都是矛盾統一體,矛盾的運動、變化和對立統一構成了萬物存在和發展的歷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否定矛盾,而是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必須在解決的過程中求得和諧統一。“和諧”不等于沒有矛盾,“和諧”本身就包含著差異、多樣性和對立統一。唯物辯證法的矛盾法則,是在吸收人類優秀思想成果的基礎上,從現實的人類存在和社會發展出發,強調社會和諧狀態是通過發展和矛盾運動而實現的,這就為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正視矛盾、化解矛盾的方法論指導。
我國目前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但是,也要注意到,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們今天面對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在表現形式上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改革初期,我們主要是要解決社會缺乏活力和效率的問題,今天我們同時要面對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分配不公的突出問題,因此需要更加注重社會公平,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改革措施的協調性、改革成果的普惠性,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和發展的成果,逐步形成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充滿活力、富有效率的體制機制。改革初期,我們面臨的主要發展任務,是實現經濟數量上的快速增長,解決人民生活的溫飽問題;今天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但這個小康水平還是低水平的、不平衡的和不全面的,因此,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轉變增長方式,提高增長質量,成為更加緊迫的任務。改革初期,我們比較側重于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注意發揮市場的資源基礎配置作用和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今天我們還需要處理好政府、市場、社會三者之間的關系,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加強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認真解決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
我們要堅持對當前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深入研究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表現形式,準確把握當前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始終不渝地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這是解決我們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前提和物質基礎。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長期而偉大的歷史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目標,它的基本要求應該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有不同的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我們要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一切從實際出發的思想路線,不斷完善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建設和諧社會也不可能完全消除社會矛盾,舊的矛盾解決了,又會產生新的矛盾,但建設和諧社會需要建立健全能夠不斷化解矛盾和解決矛盾的體制機制,在化解矛盾和解決矛盾中保持社會的基本和諧和快速發展。
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
《決定》指出,我們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居安思危,深刻認識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科學分析影響我國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
要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共同享有。不能認為建設和諧社會只是政府的事情,而是要有廣泛的社會參與,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形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強大合力。以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之間的團結和諧,來促進社會和諧。要充分發揮城鄉社區、各種社會組織以及其他社會力量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作用,共產黨員要在建設和諧社會中要身體力行,率先垂范。每一個公民都應當把促進社會和諧作為一種社會責任切實履行。要在全社會形成萬眾一心、共創和諧偉業的局面。
要使用各種方法、各種手段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首先,要貫徹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把群眾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法制化軌道。其次,要運用財政稅收等經濟手段,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把更多的財政資金投向教育、衛生、文化、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公共服務領域,使財政稅收政策有利于縮小城鄉、區域差距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第三,要堅持執政為民,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建設服務型政府,實行政務公開,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把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緊密結合起來,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第四,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規范的作用,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
各行各業都要圍繞和諧社會建設的大局,在各項具體工作中把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的任務落到實處。在城鄉發展方面,要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在區域發展方面,要落實區域總體發展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在就業方面,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在教育方面,要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在醫療衛生方面,要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文化方面,在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滿足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在生態環境方面,要加強環境治理保護,促進人與自然相和諧;在財政方面,要完善公共財政制度,逐步實現基本服務均等化;在收入分配方面,要規范收入分配制度,更加注重社會公平;在社會保障方面,要建立基本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安全網建設;在社會治安方面,要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增強人民群眾社會安全感;在社會管理方面,要建設服務型政府,強化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等等。這些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行各業。各部門各單位都要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把和諧社會建設的任務落實到自己的具體工作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