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業與政治制度關聯性論文

時間:2022-09-15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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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業與政治制度關聯性論文

關鍵詞:報業報業理論媒介制度政治

[摘要]:

報業制度系政治制度之一環,當社會政治制度變更時,報業制度亦隨之變更。人性問題、社會與國家的性質、個人與國家的關系、知識與真理的特質是報業哲學的核心問題。本文從歷史學、哲學與政治學的視角,分析了世界范圍內各種不同的報業理論和報業制度。對于中國,在其政治制度下,有望探索出自己的報業制度而成為世界的典范,為人類謀幸福。

Abstract:TheLawofPressisonepartofthegeneralpoliticalandsocialsystemsanditwillbechangedwhenthesocietyischanged.Thehumannature,therelationbetweenindividualandnation,thenatureofknowledgeandtrutharekeyissuesofthephilosophyofthepress.Thispaperanalyzesvarioustheoriesaboutthepressanditslawsorsystemsintheworldfromhistorical,philosophicalandpoliticalperspectives.Underitspoliticalandsocialsystems,Chinahastheopportunitytofinditsnewwaytobethemodeloftheworldandcreatethefortuneforhumanbeing.

Keywords:Press;TheoryofthePress;MediaLaw;Politics

一、前言

通常認為,報業制度取決于政治制度。換言之,報業制度乃為政治制度之一環,當社會政治制度變更時,報業制度亦隨之變更。所以,了解各種政治制度的理論,應為了解各種報業理論的前提。

人類自有歷史以來,社會即有兩種力量相互激蕩成長:一種是極權的力量,另一種就是自由的力量。如極權力量取得優勢,就出現一種極權的政治制度;如自由力量取得優勢,就自然建立一種自由的政治制度。但不管是極權的制度或自由的制度,都對下列問題,堅持一套假定的信念。[1]

二、報業哲學的核心問題

(一)人性問題。極權主義認為人性是惡的、愚昧無知的,所以主張嚴格統治,輔以教育,使之向善。自由主義認為人性是善的,能夠分辨是非善惡的,所以主張民主自由,人民自己管理自己。

(二)社會與國家的性質。極權主義認為社會與國家是實體的,有生命的,是真理的化身,是文化的結晶。而自由主義則認為社會國家是抽象的,沒有生命的,它僅是個人的組合,沒有個人,便沒有社會國家。

(三)個人與國家的關系。極權主義認為個人是國家的臣屬,不能獨立存在,個人本身沒有目的,沒有意志,他必須在國家內才能得到充分的發展。而自由主義則堅信個人為唯一存在的實體,有目的,有獨立意志,并有天賦不可剝奪的權利;國家之存在,在于維持公共秩序及增進個人之福利。

(四)知識與真理的特質。極權主義認為社會國家之結構,系基于人類天賦智慧之不平等,統治階級具有最高之智慧并為真理之主宰,故主張知識與真理均應由統治者來傳播。而自由主義強調天賦平等之權利學說,認知體系經學習及經驗而來,真理則散布在每個人之心中,故主張言論自由,真理愈辯愈明。[2]

綜上所述,可知分析報業制度的不同,最后便歸入哲學的范疇。本文系以歷史學、哲學及政治學的角度,來比較當前世界各種不同的報業理論。

三、報業理論的類別

前面說過,人類社會政治制度,有極權主義(Authoritarianism)與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兩種,所以報業制度只有兩種,就是極權主義報業與自由主義報業。自1917年俄國革命后,出現共產主義報業(CommunismPress),因其報業由黨與政府經營,所以亦稱新極權主義報業。二十世紀后,自由主義報業因黃色新聞的泛濫,與報業所有權的集中,致使自由報業的理論失效,新聞自由面臨危機,因之有“社會責任論”的興起。社會責任論,僅為對自由主義報業的一種修正,亦稱“新自由主義報業”。所以當前世界上共有四種“報業理論”,即“極權報業”(TheAuthoritarianTheory)、“自由報業”(TheLibertarianTheory)、“共產報業”(TheCommunistTheory)與“社會責任論”(TheSocialResponsibilityTheory)。[3]這四種報業理論,前三種已建立根深蒂固的報業制度,而“社會責任論”僅為西方所謂“自由報業”向往的一個目標。

任何新聞(報業)制度,均為政治制度之一環。換言之,一個社會的政治哲學決定它的新聞哲學;而新聞哲學又直接決定它的新聞政策、新聞制度與新聞觀念的價值標準。所以任何國家的新聞事業,必須服務于它所依附的政治制度,及其生存社會的價值標準,此乃一項必然的選擇。

四、西方自由報業的演變

西方資本主義,亦稱自由主義,所以它們的商營報業,亦叫做“自由報業”。這種報業強調新聞事業應享有充分的“新聞自由”,不受任何干涉。自由報業在主筆(Editor)主持的政論報紙時代,對近代民主政治曾有偉大的貢獻。但自二十世紀初葉報業商業化后,報紙發行人與經理人員,取代了主筆的領導地位,亦即美國密蘇里新聞學院前院長麻特(FrankL.Mott)所說:“報業商業化后,高速度輪轉機的聲音,淹沒了主筆的聲音?!盵4]

自此以后,報紙展開了激烈的商業競爭,結果報業形成“一城一報”及“商業獨占”。發展至此,自由報業反而消滅了民主政治所依賴的“意見自由市場”(FreeMarketPlaceofIdeas),亦即消滅了自由報業本身所追求的基本目標,因而使報紙純粹成為商人的營利工具。

就實際而言,任何報業制度都自稱有最充分的“新聞自由”。然而事實上這種自由僅為少數人所享有。如極權報業之新聞自由,為極權政府所享有;共產報業之新聞自由為共產黨精英分子所享有;而資本主義報業之新聞自由,則為少數資本家(發行人)所享有。資本主義的商業報紙,強調“新聞自由”是人類的一項“基本權利”。這種觀念,沿襲已久,人云亦云,積非成是。但經近代許多權威學者的反復研究,確認“新聞自由”僅是報紙發行人的一項“特權”,與一般人民的“基本人權”并無關聯。例如,哈佛大學哲學教授霍根博士(WilliamE.Hocking)于1947年出版了《新聞自由》(FreedomofthePress)一書,他否認新聞自由是“基本人權”,而認為它僅是報紙發行人的一種道德權利(MoralRights);他認為只有在報紙盡到道德責任時,這種權利才應受到保障。霍根博士的這項理論,得到美國新聞自由委員會(CommissiononFreedomofthePress)委員們的一致同意,因此形成今日流行的社會責任論。[5]

五、社會責任論的理論

“社會責任論”認為人類并非絕對的理性動物,充分的自由競爭并不一定能實現真理(Truth)。所以報業必須積極地先從擔負“社會責任”做起,即提高人民文化水準,服務民主政治,保障人權,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健康娛樂,維護社會和平,然后才能保障它的“生存”與“自由”!

美國“新聞自由委員會”強調:“如果報紙拒絕擔負社會責任,則政府及社會大眾可制定法律強迫其擔負責任,且政府可自己發行報紙?!盵6]

社會責任論具有健全的哲學基礎,這一理論認為人性是“自私”的,需要制度的制衡;個人為獨立實體,有自由意志;這一理論認為“真理愈辯愈明”。但它指出了自由報業的弊端,亦為無可爭論的事實。但令人懷疑的是它的方法,即政府如何強迫報紙擔負責任?政府如何發行報紙而不產生極權報業的缺失?

孫中山先生的政治主張,不同于極權主義與共產主義,也不同于資本主義。而這三種主義的報業制度,均已產生極大的弊端。

六、目前報業制度的缺失

極權主義、共產主義與資本主義報業的缺失,主要源于這些報業制度中的“新聞自由”分別掌握在獨裁者、共產黨精英與少數資本家的手中。根據民主政治的理論:“個人權益,只有個人自己知道;并且個人權益,只有自己有權保護,才能真正安全。”所以要建立民主主義的報業制度,必須使“新聞自由”的權利確實為全民所“共享”,這才是正確而合理的途徑。

現在人類的智慧,已經不再相信政治獨裁與宗教獨裁,更不相信經濟獨裁;難道我們還會相信報業獨裁會為我們帶來好處?!

民主主義與社會責任論,認為新聞自由的原則應普遍存在,不應由少數人獨裁。兩者的報業哲學是不謀而合的,兩者對于報業功能的看法也是相同的,但民主主義的報業制度,不主張由政府直接控制報業,也不主張政府直接發行報紙,而主張報業應徹底民主化。因為報業只有在為民所有、為民所治、為民所享的原則下,才能使報紙真正為公益服務,也才能真正建立自由而負責的新聞事業!

七、英國威廉斯教授的報業理論

英國威廉斯教授(ProfessorFrancisWilliams)為牛津大學董事長、民主社會黨主席與倫敦衛報(theGuardian)主筆,他認為在民主國家之中,不僅政府應該實行民主,而且支持民治政府的新聞媒介,其經營亦應徹底民主化。1974年2月,威廉斯教授應邀至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大眾傳播研究中心,主講民主傳播制度(DemocraticCommunicationSystem)。他認為民主國家不僅政府應民有、民治、民享,而支持政府之大眾媒介,亦應民有、民治、民享(ADemocraticsociety,governmentaswellasthemassmedia,shouldbeofthepeople,bythepeopleandforthepeople)。[7]

八、報業改革的途徑

新聞媒介應如何民主化?英國BBC與德國ARD以及所有公共廣播電視媒介都已徹底民主化。報紙與電視不同,報紙應多元化,其實行民主化之途徑如下:

1、確認報紙之基本性質為教育文化事業,并非商業;

2、報業應由政黨與人民公益團體發行,不得以商業方式經營;

3、報業應以報道新聞與發表意見為宗旨,不得以色情與暴力新聞作為營利之工具;

4、報業須多元化,防止一城一報與報業獨占;

5、全國重要城市應設立國家印刷廠,以公平、快速之方式代印全國所有報紙;籍以大量減少報業成本,以維護報業多元化,目前各國報紙大量???,主要是因為報紙印刷與固定資本太高(約占85%);

6、報紙之總編輯與記者為報紙之靈魂,應有一定資格;

7、報業應設新聞評議會與報業法庭,報業之新聞、言論與廣告應受評議會之監督;

8、為保障國家利益,積極發揮報業之正功能,報業可仿照英國BBC由全民精英代表組成董事會,發行高級“公共報紙”(Publicnewspaper),這種報紙就像社會大學一樣,完全服務全民,不與其它報紙競爭,其收入亦靠發行、廣告,如果入不敷出,則由國庫補助。

九、近代報業改革的新觀念

目前世界上的任何國家,均認為報業是個嚴肅問題,應予改革,但因“政治制度”與“新聞自由”問題,許多改革建議均未成功。上述8項建議并非新觀念,而是對近代各國報業改革新觀念的總結。

1、1933年10月,德國制定編輯人法(Editor’sLaw)規定,編輯人與記者應有資格;1935年4月,又規定“工商團體須退出報業”,并認為“金錢不得制造輿論”。

2、1947年,美國新聞自由委員會(CommunicationonFreedomofthePress),認為新聞自由并非基本人權,而是道德權利,新聞業應負道德責任;并認為報業受劣幣驅逐良幣法則(Gresham’sLaw)的支配,所以為了社會利益,必須由國家發行高級報,免于商業報紙的競爭。

3、1953年7月,英國成立新聞評議會(ThePressCouncil),評議報業缺失,限制新聞自由,防止報業獨占與腐化。

4、1959年10月,美國著名政論家李普曼(WalterLippmann),建議美國建立公共電視(PublicTelevision)。1967年11月,美國國會制定公共電視法案(PublicTVAct),隨之建立公共電視公司(CPB);當時《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News&WorldReport)發行人勞倫斯(DavidLawrence)預言“公共報紙”終將誕生。

5、1967年,英國經濟學人(Economist)與國會議員兼《衛報》專欄作家詹格爾夫人建議報業應收歸國有,并建議設立國家印刷廠(NationalPrintingCorporation),以降低報業成本,維護報業多元化。

6、1968年,美國著名作家塞爾茲(GeorgeSeldes),認為政府管理報業行不通,新聞自律也不可能,他建議公眾應創辦TVA型的“公共報紙”,這種報紙的功能與其對社會的服務,就正像田納西公共水利管理局(TVA)一樣,它可依照社會責任論的報業功能,證明一份十全十美或接近十全十美的“公共報紙”是可以成功的。在TVA建立以前,密西西比河經常泛濫成災,人民生命與財產損失慘重。而TVA建立后,不僅免除水災,而且完全實現防洪、灌溉、飲水與觀光的目標。

7、1973年7月,美國成立全國新聞評議會(NationalNewsCouncil),防止新聞事業濫用新聞自由,后因《紐約時報》等大報抵制,不幸于1984年3月20日夭折。

8、1981年3月,韓國根據《言論基本法》,成立“言論仲裁委員會”,該會性質為新聞評議會,但“仲裁會”如同報業專業法庭,全國設立14個分會,與地方法院合署辦公,如報業不服該會裁決,即移送法院審理。

9、1984年10月,法國頒布新《出版法》,防止報業獨占與維護報業多元化。該法規定,一家公司在數個城市發行多家地方報紙,其總發行量不得超出全國同類報紙總發行量之15%;如為全國性報紙,則其發行量不得超出全國同類報紙總發行量之10%。

十、結語

目前世界上所有國家的報業的實際表現都難以令人滿意;尤其是色情、暴力的新聞報道,對社會風氣、教育文化與社會犯罪,都有著明顯而深遠的影響。有鑒于此,自20世紀中葉,許多國家的政府、國會、學術團體以及著名作家,都紛紛提出改革報業的建議。但由于“新聞自由”的敏感性或報業由資本家所控制,因既得利益的壟斷,致使報業的改革迄今尚未成功。

中國的改革開放已屆30年,在經濟方面已獲得輝煌的成就。但是報業的改革仍面臨分歧的十字路口,所幸中國報業絕大部分系由黨與政府所經營,沒有資本家既得利益的干擾,可排除過度的商業化,并且完全依照近代報業改革的新觀念,建立報業的公信力以及具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公共報業制度”,徹底根絕色情、暴力與犯罪新聞,完全服務公益,如此必可解除當前報業的困境,而成為世界報業制度的典范,為人類謀幸福。

[注釋]

[1]FredSiebert,WilburSchramm&TheodoreB.Peterson(1956).FourTheoriesofthePress.Urbana:UniversityofIllinoisPress,p.2.

[2]WillisMoore,LecturesonPhilosophyofJournalism(SIU,1964)

[3]Ibid.1.

[4]FrankL.Mott(1962).AmericanJournalism.N.Y.:Macmillan.

[5]CommissiononfreedomofthePress(1947).AFreeandResponsiblePress.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

[6]Ibid.

[7]李瞻(2005).大時代見證.臺北:三民書局,2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