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隊駕駛員目標考核責任書
時間:2022-01-28 0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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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增強責任,量化考核,嚴格獎懲,提高車輛效能,確保安全生產,交通局小車隊特與駕駛員(以下稱被考核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考核指標
1、定位:小車隊確定被考核人駕駛牌號為皖S、車型為的車輛,考核期內原則上不予調整。
2、油耗:車百公里油耗公升;
3、維修:車輛視實情按要求按車隊程序維修保養,但年維修費用不得高于萬元;
4、安全:確保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
5、服務:按車隊要求及時出車,按車隊規定駕駛,服從用車單位因工作需要所作的安排。
二、考核方式
1、本責任書由小車隊采取抽查、督查、定期檢查的方法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確定考核結果;
2、小車隊每月邀請用車單位進行逐車測評,每月進行單車核算,各類結果均作為考評的重要依據。
三、考核兌現
1、被考核人車輛全部由維修站維修,所有維修一律采用申報制,否則,所有費用及后果由被考核人自負;
2、安全事故實行風險連帶責任制,根據交警部門劃定的應由被考核人所駕車輛所承擔的責任,按以下標準實施:
①涉及因車輛部件設備自然磨損、機械突發性損壞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被考核單位全部承擔;因車輛正常行駛,其他人或車違章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考核單位全部承擔;
②因日常維護保養不到位、日常檢查不細致而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由被考核人、車輛檢查人員各承擔40%,主管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承擔10%;
③因維修質量或更換部件問題而引發的責任事故,由維修人員承擔70%,主管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承擔15%;
④因被考核人不按有關交通規定及考核單位規定違章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由被考核人全部承擔;
⑤車輛入庫期間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責任由值班人員全部承擔。
⑥被考核人全年無安全事故,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5、被考核人在用車單位測評中被評為優秀的,按檔案工資的10%予以獎勵;被評為一般的,不獎不罰;評為差的按檔案工資的20%予以處罰;
6、違反車隊規章制度的,按車隊規章制度執行。
五、考核期限
本責任書考核期限為1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考核單位:渦陽縣交通局小車隊負責人:
被考核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