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村務公開監督措施

時間:2022-09-28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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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村務公開監督措施

今年以來,**縣38個駐村幫扶工作隊通過指導駐點村認真落實和強化監督措施,搞好民主管理和以財務公開為重點的村務公開,取得較好效果。

一是村民代表監督。每個村民主選出3名老黨員和村民代表為村務監督員,加大對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財務等村務公開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管力度。

二是規章制度公示。駐點村從各自實際出發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并印發到各家各戶,在人員集中處張貼,由全體村民監督執行。

三是村級財務“公審”。為了增加村級財務的透明度,各駐點村成立財務監督理事會,對村級財務進行公開審理。1至6月,全縣共對駐點村的村級財務審計76次。

四是重大事項票決。各駐點村的重大事項,在村黨支部做出決策前,先由村級監督員和村民代表討論通過,再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投票表決。

五是工作失誤問責。各駐點村的重大事務,實行主管人員負責制,誰主管誰負責到底,誰失誤就追究誰的責任。以上措施,有效地增強了農村基層干部責任意識、村民的主人翁意識,加大了新農村建設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