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管整改措施
時間:2022-10-12 0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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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的加速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和規模也不斷擴大,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工程建設的監管越來越被各級政府所重視。作為肩負著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維護市場運行秩序,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依法執紀依法監察職責的紀檢監察部門,多年來,對項目審批和建設的監管工作進行了不斷的實踐和探索,為促進各種建設項目規范、高效實施,發揮了積極作用。為了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筆者認為必須采取以下監管措施:
1、加強對監管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對投資項目監管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是紀檢監察部門加強項目審批和工程建設監管的首要工作。具體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一是要督促有關部門明確各自的職責,尤其要督促協調歸口統一管理,部門各負其責,共同履行監督職責;二是要抓好紀檢監察干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提高監管水平;三是要對重點工程開展執法監察,發現并糾正違規問題,發出監察建議和監察決定;四是協助建章立制;五是協助解決有關問題。
2、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是紀檢監察部門加強項目審批和工程建設監管的重要環節。在招投標監督工作中又要抓住招標投標各個重要環節,并對招投標過程實行全程監督,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具體應側重以下四個方面的監督:一是督促職能部門建立和完善符合《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市場機制、工作程序和監管制度;二是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要求,嚴格規范招標的運作;三是重點監督招投標過程的關鍵環節,包括監督招標單位是否制定了招標計劃和完善的招標程序;招標人或
評委會成員有無違反招投標工作紀律的行為;標底是否做到了嚴格保密;投標人投標文件是否密封完整,有無蓋章,投標書是否當眾拆封;評標辦法是否公平、公正,評委是否堅持了公正、公平、客觀、擇優原則;招標人和中標人是否按招標文件及有關法定文件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有無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四是要嚴肅查處規避招標或在招投標中弄虛作假等違紀問題。
3、加強對投資審批項目的跟蹤問效和后續監管工作。在以上加強事前預防,側重完善預防機制,加強事中監督制約,突出重點環節,完善監督程序的基礎上,要加強事后檢查和審計。一是檢大建設項目安排是否公開、透明,操作程序是否民主、規范,投資安排是否公正、合理。二是查看是否進行了政務公開;三是清理銀行帳戶,對一些不正當收費或收費不進專戶的帳戶責令歸并或撤銷。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項目審批和工程建設中的違規行為,依法依紀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在違規過程中負有管理職能的部門,采取《監察建議書》的形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