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監管及價格干預措施(縣)

時間:2022-04-01 1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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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監管及價格干預措施(縣)

為貫徹上級物價工作會議精神,落實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強化價格預警和監管,穩定全縣市場價格,縣物價局及時召開動員會,對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一、成立組織,落實責任

成立以局長陳建中為組長,其他領導為副組長的*縣物價局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小組。

1、以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李文為組長的綜合協調組,具體負責內外協調等工作。

2、以副局長王彥波為組長的價格監督檢查組,具體負責對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和價格舉報等工作。

3、以局紀檢組長李五江為組長的價格監測組,具體負責對市場部分商品價格的采集、匯總、分析上報等工作。

4、以副局長衡志強為組長的宣傳報道組,具體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等工作。

二、明確責任,強化措施

1、加強價格預警和監測,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趨勢性的價格問題,完善應急價格預警機制,把主要商品如糧食制品、食用植物油、豬肉、牛羊肉、雞蛋、飼料、液化石油氣等價格上漲作為監測的重點,堅持每天上報監測信息,每周寫出部分商品價格走勢分析。

2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力度,組成五個檢查組進行不間斷檢查,嚴厲查處趁機搭車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嚴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抑制價格不合理上漲,嚴格控制價格上漲的連鎖反應,消除群眾漲價心理預期。對各種亂漲價的價格舉報將及時快速查處,典型案例將予以新聞曝光,價格舉報電話:12358。

3、加強宣傳,及時通報

對價格信息和市場檢查等情況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進行正面報道,向縣委、縣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報送工作信息,向鄭州市物價局和省發展改革委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向廣大經營者發放穩定價格政策提醒函,適時召開價格提醒會,價格形勢通報會,通報價格監測、監管和價格監督檢查等情況。在新聞媒體播放《價格法》相關內容等,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教育經營者規范經營,依法經營,提醒經營者要自覺樹立社會責任感,主動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