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權益維護工作措施
時間:2022-02-01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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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的或拒不履行行政處理決定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工單位,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整改。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并記錄在案,向媒體公布。
保障其在勞動就業、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等方面享有的基本權利,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立和完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工作體系
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大區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工作領導小組,把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納入地區社會發展規劃。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勞動保障局、社會保險局、農水局、司法局、公安分局、建委、工商分局、區法院、區總工會等單位的相關負責同志為成員。層層構建維權網絡,將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延伸到街鎮。各街鎮應有1-2名從事維護農民工權益的兼職工作者。
二、切實做好對農民工的服務管理工作
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用工單位使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基礎信息庫,加強農民工信息系統建設。并實施動態管理。實施農民工就業援助,把農民工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免費提供就業信息和政策咨詢,對求職登記的農民工免費提供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按計劃免費組織農民工參加技能提升培訓,提高農民工的職業技能。
三、建立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
區建委要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將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險統籌范疇。區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的管理。審核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或建筑施工許可證時,將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不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特別是工傷保險的用工單位不能享受任何稅費減免政策,其法人代表不得評選先進或優秀。
四、全面實施農民工工資監控
一)嚴格執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制度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市職工權益保障條例》規定嚴肅查處。對不與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的用工單位。
二)嚴格執行工資保障金制度
全面貫徹執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渝勞社發〔〕76號)嚴格執行工資保障金制度。
三)全面規范工程發包和承包行為
否則,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建筑勞務或分包企業。承擔農民工工資拖欠行為的主要責任,并進入企業誠信檔案。
四)積極推行工資保證卡
招用農民工的7日內必須發給每位農民工一張《工資保證卡》發放工資時在工資保證卡”上登記發放金額,凡在區施工建設的建筑施工承包單位。由農民工簽字認可。
五)嚴格新建項目的資金審查
必須落實建設資金。建設單位須出具該項目相關的資金證明,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前。房地產開發項目須出具項目資本金存入證明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重點檢查業主或投資人執行《建筑法》和按合同進度撥付工程款的情況。對長期拖欠工程款和克扣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取消其招標、投標資格,對惡意拖欠產生嚴重影響的依法收回其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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