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區建立工作措施

時間:2022-02-05 10:16:00

導語:文明城區建立工作措施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文明城區建立工作措施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打一場創建文明城區環境整治攻堅戰,進一步明確攻堅目標、攻堅措施和攻堅責任,切實取得攻堅戰成效,迅速改變全區市容環境衛生面貌并爭取進入全市先進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攻堅時間

全區創建文明城區環境整治攻堅戰從7月7日開始,至9月底結束,為期三個月。

第一階段:全面啟動階段。7月底前,全面啟動主干道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居住小區改造、店招店牌整治等工程類項目;全面推進治理亂占道、亂搭建、亂停車等整治類任務;全面落實清掃保潔“全覆蓋”、開展綜合執法、加強社會宣傳等機制類措施。

第二段階:重點攻堅階段。8月底前,強力推進工程類項目并力爭完成50%的工程量;清掃保潔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完成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區“三亂”現象的集中整治并全面開展精細化管理。

第三階段:初見成效階段。9月底前后,環境衛生質量進入主城區先進水平;初步展現建新南北路、渝澳大道等主干道改造和背街小巷改造、居民社區改造示范項目的改造效果;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全面轉入長效管理。

二、攻堅目標

通過三個月的全力攻堅,一是確保區環境整治排名升位,全市考核排名達到第5位;二是確保區創建文明城區工作通過檢查驗收。

三、攻堅措施

強力推進項目建設和重點整治,全面完成創建文明城區環境整治三個月攻堅任務。

(一)完成四大項目建設

1.完成3條主干道環境綜合改造項目。由區市政園林局、區房管局負責,實施建路沿線房屋外立面綜合改造工程,7月20日前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施工單位,7月21日開始全部進場施工,確保9月底前基本完成房屋立面改造和管線下地工程,12月底前全面道路沿線綜合整治任務。同時,區商圈辦、區市政園林局、區房管局要同步推進商圈環道重點道路的綜合整治。

2.完成3條示范道路店招店牌規范整治。由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圈辦負責,確保7月底前完成建新南北路、紅石路東段、商圈環道等店等主干道招示范路段店牌的規范整治,12月底前完成所有窗口地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店招店牌規范整治任務。

3.完成1個背街小巷示范片區綜合整治。由區市政園林局負責,力爭在9月底完成建新天街等主次干道和區周邊道路的背街小巷市政設施綜合整治示范項目,接受市領導對主城區背街小巷綜合整治的“秋季拉練”檢查。9月底前啟動市級“民心工程”之一的松石路金果園小區人行天橋工程建設,力爭年底前完工。

4.完成10個居住小區示范項目環境改造。學習借鑒區新一小區環境改造的成功經驗,區房管局選定三村小區作為示范項目;片區拆遷指揮部選定片區2個安置小區作為示范項目,區國土分局和區征地辦選定2個農轉非小區作為示范項目,以上的每個街道各選定1個小區作為示范項目,邀請高水平的設計公司在7月底前完成小區綜合整治改造方案并報區政府審定,力爭全區有10個小區改造示范項目在8月初全面動工,9月底前初步展現出整治效果。

(二)抓好四個重點整治

1.抓好清掃保潔“全覆蓋”工作??焖偻七M清掃保潔市場化作業“全覆蓋”工作要遵循四個基本原則:一是清掃作業面積以街道自測為基礎,最終以街道、作業公司、區市政園林局、區財政局等四方測定數據為準;二是清掃作業單價按照主次干道9.7元/年·平方米、背街小巷8.6元/年·平方米、社區范圍7.6元/年·平方米的標準計算;三是主次干道清掃保潔作業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承擔,背街小巷道路清掃保潔作業經費按照區財政和街道7:3比例承擔,社區范圍清掃保潔作業經費按照區財政和街道5:5比例承擔;四是清掃保潔作業經費按照兩個50%進行核拔,即區財政直接劃拔街道70%,另外的30%由區財政局根據區市政園林局檢查考核結果進行核拔。區市政園林局盡快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新的候選作業公司,建立競爭公司備選庫;7月20日前,相關街道必須督促第一批中標公司的人員、設備迅速到位并簽定合同;7月底前,各街道加強作業公司清掃保潔質量的監督檢查,確保清掃保潔水平全面提升。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作業公司堅決終止合同并在競爭公司備選庫中重新選擇。

2.抓好“三大整治難點”治理。由各街道負責,區市政園林局配合,堅決整治亂擺攤、亂搭建,7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8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治,9月底前完成臨時占道亭棚(攤區)的規范設置;由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牽頭,各街道和區市政園林局、區交通局配合,全面整治亂停車輛,9月底前完成臨時占道停車場、洗車場和修車點的規范設置。

3.抓好“兩個窗口地區”整治。由區商圈辦負責,街道、華新街街道配合,抓好商圈提檔升級和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由區市政園林局負責,街道配合,抓好汽車北站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力爭兩大窗口地區成為我區環境整治加分亮點。同時,各街道負責,市政、工商、稅務、煙草等部門配合,全面推進臨街門店包衛生、包秩序、包設施的“門前三包”責任制度。

4.抓好兩條“最好”、“最差”道路整治。從7月份開始,區政府市容委辦公室每月組織地區群眾評選各街道兩條整治效果“最好”道路和“最差”道路。各街道力爭用一個月時間完成“最差”道路的綜合整治。

(三)落實四項保障措施

一是落實社會宣傳措施。全區要圍繞創建文明城區推進各項工作,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要與創建文明城區和環境保護模范城區結合起來,突出區的環境整治特色。區外宣辦負責在市級媒體加強我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宣傳工作,確保每月在《日報》第1、2版或電視臺新聞節目上有兩篇(次)報道,區文廣新局負責在本區媒體上每周都有整治工作系列報道,每天都有整治新聞,形成良好的整治氣候和輿論氛圍。

二是落實領導參與措施。區級領導要集中精力和時間,親自參與,現場督戰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區市政園林局和各街道負責列出每個社區的整治重點,區級領導每周到對口聯系的社區調研一次,每月組織解決2個重點問題,相關部門負責每周解決2個難點問題。

三是落實項目推進措施。我區要按照市政府和市重點辦的要求,簡化程序,加快進度,采取超常規的快捷方式推進綜合整治,對涉及主干道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居住小區整治、店招店牌整治、市政設施整治、社區公園建設等工程類項目均按照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已經確定方案的項目采取先行進場施工、同步完善手續的方式快速推進,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全程參與并進行跟蹤監督。

四是落實齊抓共管措施。各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要再出狠招,再下狠手,集中力量整治“三亂”現象;區工商、稅務、煙草、衛生、殘聯等部門要運用相應政策要密切配合市政管理監察隊伍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區公安分局要采取果斷措施,對各街道阻礙整治工作的極少數違法人員堅決進行重點打擊,在全區形成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強大聲勢。

四、攻堅責任

(一)環境衛生

各街道對本轄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及檢查考核結果負責,凡是市、區檢查考核扣分的區域,由相關街道承擔責任,同時扣減清掃保潔作業經費。

(二)設施管理

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圈辦、區交通局等區級相關部門對各自所管市政設施、園林綠化設施、市容景觀設施、環境衛生設施的維護管理及檢查考核結果負責,凡是市、區檢查考核扣分的區域,由管護單位承擔責任;城市道路交通標志牌的維護管理由區交巡警支隊負責;等各街道負責加強轄區內市政基礎設施安全及完好狀態的日常監督,督促產權單位及相關社會單位加強自管設施的維護管理。

(三)監察執法

主干道的執法管理由區市政管理監察支隊負責;支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執法管理由各街道市政管理監察大隊負責;商圈范圍的執法管理由商圈市政管理監察大隊負責。

(四)違法建設

全區范圍的違法建設、亂搭亂建由區規劃分局牽頭組織各街道及相關部門實施拆除。

(五)冒裝漏撒

建設工地未閉密運輸的運渣(土)車輛出場前監督查處由區城鄉建委負責;查處道路上冒裝漏撒污染環境衛生的運渣(土)車輛由區市政園林局負責;查處超限超載運渣(土)車輛由區交通局負責。

(六)占道停車

查處車行道上亂停亂放車輛由交巡警支隊負責;查處人行道上亂停亂放車輛和亂設洗(修)車場點由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圈辦和各街道負責。

(七)噪聲污染

查處工業及施工噪聲由區環保局負責;查處生活噪聲由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車輛噪聲由交巡警支隊負責。

(八)物業小區

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物管區域的環境衛生管理由區房管局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環境衛生管理由相關產權單位或主管單位負責。

(九)開發地塊

建設工地的環境衛生管理由區城鄉建委負責;城市拆遷區域的環境衛生管理由區房管局負責;征地拆遷片區、農轉非安置小區、儲備整治地塊、“供而未用”地塊的環境衛生管理由區國土分局和區征地辦負責。

(十)新建道路

新建城市道路及市政公用設施移交前的維護和環境衛生管理由建設單位負責;移交后的維護和環境衛生管理由接收單位負責。

五、檢查考核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和區政府市容委辦公室對各街道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每周通報一次,從7月份開始進行考核排名并在全區曝光。在全區創建文明城區攻堅戰期間,對影響全區目標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將啟動問責機制并采取相應的組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