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經濟區建設措施
時間:2022-03-21 09:33:00
導語:工商局經濟區建設措施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和市政府、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全力推進“八大經濟區”建設和“大項目建設年”活動,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結合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實施優惠政策,積極促進我市各類市場主體快速發展
(一)全力支持大項目牽動戰略,加大對經濟發展試驗區的服務力度。對航空、汽車、裝備制造、醫藥、食品、化工等我市優勢產業,“十大工程”、“六個一百”建設項目,新型工業化示范區、現代農業發展先行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集中區、對外開放前導區和哈大齊工業走廊等經濟發展試驗區,以及承擔大項目開發建設的重點企業,全部納入綠色通道,實行一條龍服務,通過建立企業登記聯系制度、設立專門登記注冊窗口等服務方式,采取無償代辦、專人負責或電話預約、現場辦公等有效措施,積極主動地幫助企業完成登記注冊。對登記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可采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等超常規措施,及時妥善地幫助解決。
(二)構建平等的創業和發展環境,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堅持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繼續清理、修訂和廢止限制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規范性文件,適時制定相關配套的政策措施,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沒有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在組織形式、經營范圍及經營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以外,允許非公有投資人自主選擇。鼓勵、支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投資者設立私營小額貸款公司和信用擔保公司,參與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等壟斷行業和領域的投資與經營。不斷改革和完善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制度,確立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鼓勵、支持和引導各種所有制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為非公有制經濟的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準入環境。
(三)降低資本準入門檻,優化投資創業環境。放寬出資條件,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允許零出資,不受注冊資本(金)最低限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限制。降低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除法律、行政法規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以外,設立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降低為3萬元,單位或個人投資10萬元以上的允許設立一人有限公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降低為500萬元。
(四)降低企業集團資本登記條件,支持企業做大做強。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由原5000萬元降低為2000萬元,母子公司注冊資本之和由原1億元降低為3000萬元;高新技術企業母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母子公司注冊資本之和2000萬元,子公司數量由5個減少到3個。對母公司注冊資本已經達到上述條件但子公司尚不規范的,允許母公司先行使用帶有集團字樣的公司名稱,待達到企業集團登記條件后,再予以辦理企業集團登記。
(五)放寬企業出資形式,推動企業投資多元化。允許公司注冊資本分期到位,設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股東首次出資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自成立之日起5年內繳足,即可登記注冊。國有企業整體或部分改制為公司,注冊資本可不受“貨幣出資不低于30%”的限制。分期出資設立的公司,全體股東首期出資合計達到20%即可,不需每個股東首期出資都要達到20%。允許企業借款出資,除國家明令禁止的以外,股東以自己的名義通過借貸等方式籌措的資金,可視為其自有資金,經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后,可作為該股東對公司的出資,但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允許企業用股權作價出資,股東可以用權屬清楚、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作為出資,投資于其他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放寬企業非貨幣財產出資方式和比例,支持投資人以知識產權、實物、股權、土地使用權、林權、采礦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設立公司,非貨幣財產出資比例最高可達公司注冊資本的70%。
(六)放寬企業住所登記條件,促進各類企業發展。允許住宅商用,企業(含公司、個體工商戶)在設立(開業)登記或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時,只要能夠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即可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因場所在農村而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即可申請辦理營業執照。簡化經營場所審查手續,對進入各級各類開發區、科技園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或創業服務機構的投資者,以及租用具有合法經營手續的賓館、旅店、商場(廈)、辦公樓、寫字樓等作為住所的經營者,在申請登記時,只要能夠提交上述相關部門出具的場所使用證明或租賃協議,即可作為住所證明,免予提交出租方的產權證明。突破“一點一照”的限制,房產面積較大的廠房、經營服務場所內,經物理隔斷、分離改造后,只要能與獨立的生產、經營或服務規模、項目相適應,并且不可能對消費者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可以辦理多個營業執照。允許個體工商戶跨區遷移,個體工商戶跨原登記管轄機關遷移經營場所的,可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由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
(七)減少不必要的前置審批,放寬經營范圍和方式。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的以外,不得隨意增加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設定的前置審批,不再作為企業登記前置許可條件。外地流動人口到我市申辦個體、私營營業執照的,免予提交其經現居住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查驗過的《婚育證明》。允許企業籌建登記,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必須取得前置審批,并且需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后才能取得許可證或資質證的,可辦理籌建登記,核準登記經營范圍為“對某某行業投資”或“某某項目的籌建”,如“對醫藥行業投資”、“化工項目籌建”等,并注明營業執照有效期限,待完成籌建并取得相關許可證、資質證或批準文件后,再按實際情況核準具體的經營范圍。積極支持物流配送、創業投資、投資擔保、電子商務、軟件外包、動漫制作、破產清算、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企業征信服務等新興行業企業的發展。凡法律、法規和政策未設定特別的準入資格條件和企業登記前置性行政許可的,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按照現行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登記管理,靈活核定能體現其行業和服務特點的經營范圍。鼓勵資本運營行業發展,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外各類投資主體興辦控股公司、股權投資公司和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參與股權投資市場的發展,改善所投資企業的管理和運營,培育優質上市資源。允許控股公司、股權投資公司、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表述為“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管理”。
(八)放寬企業名稱限制,支持企業擴大市場知名度。允許服務業企業名稱體現行業特點,使用表明其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的各類新興行業用語作為行業表述,并在牌匾中將企業名稱簡化使用??毓晒尽⒐蓹嗤顿Y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名稱中的行業可以表述為“控股”、“股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管理”等字樣。支持總部經濟發展,對于在本市設立的綜合性地區總部企業,允許其名稱中含有“總部”、“地區總部”等字樣;對于在本市設立的功能性地區總部企業,允許其名稱中含有“研發中心”、“運營中心”、“銷售中心”、“管理中心”、“采購中心”等字樣。對申請從事網上商品交易或服務的企業,名稱可依其申請允許使用“電子商務”字樣;對申請從事網上商品交易或服務但不開展店鋪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名稱可依其申請允許使用“網店”字樣。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擴大經營規模、改變主體類型、新設為公司的,在名稱不重、主要出資人不變、原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辦理注銷登記的情況下,新設公司可以保留使用原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和行業用語。個體工商戶可以使用名稱,也可以不使用名稱,允許個體工商戶在名稱中使用阿拉伯數字,但不得使用“部隊番號”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數字組合。
(九)服務“三農”建設,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大力扶持農村各種新型經濟組織的發展壯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登記不收費、違反登記法規處罰不罰款”的政策。促進土地合理流轉,允許農民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在不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設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民抵御市場風險和自然災害的能力。金融、保險、郵政、通信企業在農村設立的經營網點,從事水、電、電話費、車票、機票等代收代賣業務的,免予辦理上述代辦業務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十)鼓勵創業,促進就業。推行試營業制度,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擇業期內的大中專畢業生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除需前置審批許可的經營項目外,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均可申請試營業,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營業執照。鼓勵創業服務機構發展,允許大中專學校、街道辦事處、社區、鄉(鎮)等單位開辦公共秘書公司,為大中專在校學生或正在擇業的畢業生、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等人員,提供創業就業咨詢服務,為不需要店鋪經營的上述人員創業,提供合法的登記住所證明和其他合法的業務。擴大免予登記范圍,除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屋租賃經營活動,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辦理工商登記的外,房屋租賃免予辦理工商登記。對在校大中專學生和正在擇業的畢業生從事中小學生學習輔導服務、翻譯服務,農村流動商戶、農民進入集貿市場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在城區背街小巷占道從事擦鞋服務、修補服務,家庭鐘點工服務,病人陪護服務,在各區、縣(市)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設立的占道市場攤區、早夜市以及為弱勢群體指定的經營區域從事商品經營活動,凡不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均可免予辦理工商登記手續。落實減負政策,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凡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筑業、娛樂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行業外),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予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十一)加大對外資企業的服務力度,鼓勵外資參與我市的經濟建設。對外商投資企業并購境內企業,因股權轉讓導致內、外資企業類型轉換的,簡化登記程序,可不按設立登記程序、直接按變更登記程序辦理。對各級政府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和投資5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企業,從咨詢、名稱預先核準時起,就指派專人,實行全程跟蹤服務。簡化外資服務業企業登記手續,鼓勵外資參與服務業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投資。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獨家出資或控股參股大項目和重點企業。簡化外商投資服務業企業多級分支機構登記程序,對企業申請分公司下設營業性分支機構的,除特殊規定外,無須提交商務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由企業或經其授權的分公司直接向分支機構所在地工商機關申請登記,并向分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十二)支持企業實施商標名牌發展戰略,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優先將大項目企業、重點企業和老字號企業列入我市爭創省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的品牌梯隊,幫助其提高市場品牌競爭力。對申請認定市著名商標的,隨時申報隨時受理;對申請認定省著名商標或中國馳名商標的,幫助其組織有關材料,及時向省工商局、國家工商總局推薦,盡快啟動認定程序。
(十三)大力支持外省市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企業來我市投資。允許外省市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企業通過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的形式,來我市開展企業資產重組等經營活動,促進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商標聯合,為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創造良好條件。
(十四)鼓勵引導申請地理標志和證明標志。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民、涉農企業及協會注冊使用農用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大力支持我市農產品爭創中國馳名商標和省市著名商標,提高農產品質量效益。進一步整合我市具有特色優勢的農產品資源,引導農民運用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增收,形成一批具有高品質、高技術和高附加值的農產品品牌,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十五)積極為企業改制服務,切實防止注冊商標流失。建立改制企業商標服務綠色通道,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在商標注冊、使用、轉讓、許可、續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實際問題,幫助企業調解在改組改制中出現的商標使用爭議,切實防止企業改制中的注冊商標流失。
(十六)支持企業開展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使品牌運作與信貸支持形成良性互動。積極支持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和省市著名商標的企業、特別是涉農企業用商標專用權辦理質押貸款,支持企業以商標專用權評估作價出資申辦企業,為企業發展拓寬新的融資渠道。
(十七)積極為廣告企業和生產企業合作搭建平臺。鼓勵廣告企業發揮經營特長和優勢,不斷開發和推廣新技術、新材料。幫助具有實力的廣告公司承接中國馳名商標、省市著名商標產品廣告,提升市場競爭力。鼓勵和支持企業利用自有車輛宣傳本企業自有產品和服務,為其核發戶外廣告登記證。
二、發揮職能作用,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發展環境
(十八)深化企業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創新監管體制,提高監管效能,切實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深入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引導企業自律,加強自我約束,激勵誠信經營,規范經營行為,努力創建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十九)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以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為契機,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以乳制品,季節性、節日性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市場為重點,集中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類食品非法加工點,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二十)加強商品質量監管。大力推進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化網絡建設,積極完善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和銷毀等項監管制度,認真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加大檢測的批次和密度,及時公布檢測結果。
(二十一)強化節日市場整治。針對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消費增多的特點,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嚴查各種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等不法行為。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監管,以景區、機場、車站、碼頭、賓館、飯店、旅游服務等區域和行業為重點,清理主體資格,加強專項檢查,嚴厲查處短斤少兩、強買強賣、欺客宰客等違法行為。
(二十二)強化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執法。以壟斷行業、公共企業和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為重點,嚴厲打擊強制交易、強制服務、濫收費用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經營行為。以制止和糾正妨礙公平競爭、設置行政壁壘、地方保護、地區封鎖、排斥外地產品或服務等違法行為為重點,加大對虛假促銷、虛假宣傳、“傍名牌”等違法經營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
(二十三)治理商業賄賂。以醫藥經銷、工程建設、產權交易、土地出讓、資源開發等領域為重點,加大商業賄賂行為的查處整治力度,探索有效的執法途徑和辦案模式,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二十四)強化商標監管。深入開展打擊商標侵權專項整治,加大對我市中國馳名商標、省市著名商標、農產品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保護力度,嚴厲查處各種商標侵權、假冒商標等違法行為。對我市大項目企業和重點企業的商標專用權予以重點保護,列入重點商標保護名錄,一旦發現有商標侵權行為,即作為市工商局重點督辦的案件,依法從速查處。
(二十五)整治違法廣告。規范廣告經營行為,加強廣告市場監管,以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美容、房地產等廣告為重點,嚴厲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較大的違法廣告案件,重點打擊虛假廣告。
(二十六)大力整治商業欺詐行為。嚴厲打擊誤導性宣傳、以欺騙方式有獎銷售等消費領域的商業欺詐行為,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加強對各類中介機構的監管,大力整治提供虛假信息等違法行為,促進中介組織依法執業。積極推廣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合同格式條款,嚴打合同欺詐,制止“霸王條款”。
(二十七)嚴厲打擊傳銷。以整治傳銷為重點,建立完善全市打傳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抓好打傳工作信息網絡建設,加強與公安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深化打傳工作系統內互動和區域間聯動,嚴厲打擊坑害百姓、破壞社會和諧秩序的非法傳銷行為。
(二十八)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從建立農業生產資料安全保障機制入手,深入實行農資產品購銷臺賬、質量追溯、質量承諾、商品退市和重要農資商品備案等制度,全面開展“農資經營放心店”創建活動。嚴把農資經營主體準入關,加強農資商品的質量監測,嚴查坑農害農行為。加強對農業經紀合同的指導和管理,嚴厲打擊涉農合同詐騙違法行為,依法保護農民權益。
(二十九)整治無照經營。加強對全市無照經營狀況的調查研究,摸清情況,分析原因,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疏導與整治相結合的有效治理辦法,積極推動建立“政府牽頭、部門配合、各司其職、綜合治理”的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機制,積極引導無證無照經營戶辦證辦照合法經營。同時,對危害人體健康、存在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等無照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
(三十)加強重要商品市場監管。大力開展糧食市場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倒賣“陳化糧”和不按規定使用“陳化糧”等違法行為。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管,規范成品油經營者資質和經營行為,堅持開展成品油質量監測工作。加強汽車市場和二手車交易市場監管,規范舊物交易市場秩序。
(三十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認真落實“平安”建設要求,積極開展“平安市場”創建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安置幫教、預防青少年犯罪以及打擊走私販私、掃黃打非、網吧治理、禁毒防艾、反假幣、反洗錢等專項治理工作。
(三十二)強化12315申述舉報網絡建設,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大“一會兩站”建設力度,深入推進12315進商場、進市場、進學校、進社區、進村屯活動。認真受理消費者投訴,及時快速解決各種消費糾紛,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加強對消費維權工作的宣傳,進一步增強廣大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不斷提升12315的社會公信度,樹立12315服務群眾、服務社會的品牌。
三、完善服務機制,全力確?!鞍舜蠼洕鷧^”建設和“大項目建設年”活動順利開展
(三十三)深化政務公開。在全系統工商登記服務大廳統一實行“七公開”,即公開登記事項、登記依據、登記條件、登記程序及期限、提交申請材料目錄、申請材料格式示范文本、受理核準進程等七項內容。采用電子大屏幕滾動播出、觸摸屏查詢、微機查詢、圖板、登記須知材料等多種方式,方便企業了解和應用,提高辦事效率。
(三十四)實施首問責任人制。對“八大經濟區”和“大項目建設年”的重點企業,首個接待單位和登記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為辦事企業提供先期咨詢,指導企業準備登記材料,對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指導或幫助其聯系其他登記管轄機關。
(三十五)實施大項目登記注冊局長責任制。對“八大經濟區”和“大項目建設年”重點企業登記注冊工作實行局長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全程跟蹤服務,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并由局長帶隊,現場辦公,定期走訪,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主動為招商引資提供高效服務。
(三十六)開通企業登記注冊綠色通道。在全系統企業登記窗口設立“八大經濟區”和“大項目建設年”重點投資項目企業登記注冊綠色通道,配備高素質的登記注冊工作人員,推行登記預約、合議審核等服務模式,為企業提供“一站式”辦公和“一條龍”服務。
(三十七)全面縮短登記辦照時限。進一步理順登記審核程序,簡化審批環節,縮短辦照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對前來登記的企業,只要登記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當場核發營業執照。
(三十八)完善企業工商聯絡員制度。加強全系統重點企業和項目工商聯絡員隊伍建設,全面落實企業工商聯絡員責任,進一步密切工商機關與重點企業和項目的聯系,做到提前介入、現場指導,幫助協調、服務前移,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定期走訪、解決問題。
(三十九)開展優質服務窗口創建活動。在全系統深化“于雪梅式服務窗口”、“共產黨員崗”等優質服務窗口創建活動,進一步強化工商干部的業務素質,提高服務水平,提升工作效能,樹立工商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
(四十)積極開發企業登記管理信息資源,為政府科學決策服務。充分利用企業登記管理信息資源,對我市區域經濟結構、產業優勢、市場主體數量、經濟規模、特別是關系國民經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企業數量、資本數額和所有制結構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為全市各級政府制定經濟發展目標、優化投資環境、發展地方經濟提供決策參考。
四、強化作風建設,打造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工商干部隊伍
(四十一)進一步規范企業登記行為。認真執行企業登記程序規定,對符合登記條件且手續齊全的,必須當場作出準予登記決定,在規定時限內發放營業執照;對登記手續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避免因登記受理人員告知不清而使企業耽誤辦照時間。
(四十二)認真落實登記窗口工作制度。認真落實企業登記窗口“六項制度”,加強登記注冊工作問責和過失追究。對違反登記法律法規、違背登記程序時限、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責任人,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十三)慎用行政處罰。積極推行“首犯不罰”制度,對企業經營活動中首次違章違法,但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只予以教育引導、幫助規范,不給予行政處罰。除國家工商總局、省政府、省工商局和市政府部署的專項檢查外,原則上不對重點企業搞例行檢查。嚴格控制罰款、查扣等處罰措施,對流通領域商品和食品檢測中發現的輕微違章違法行為,只要經營者能證明其主觀無過錯,且履行了經營者應盡的義務,只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責令其商品下架;一般情況下,對檢測涉及的我市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和大型商場、賣場,只采取限期整改的措施,不予新聞曝光。
(四十四)積極推行行政指導制度。采取行政建議、行政告誡、行政提示、預警提示、普法宣傳等手段,加強事前預防,教育和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守法經營。對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采取統一掌握、合理裁量、案后回訪等措施,加強對經營者的法制教育、政策引導和行政指導,幫助其提高認識,切實規范經營行為。
(四十五)強化內外監督。通過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設置局長信箱、走訪服務對象、發放調查問卷、聘請社會監督員、參加行風評議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認真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加大內部執法執紀稽查力度,切實規范工商干部的行政行為,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能。
- 上一篇:縣鎮人大換屆實施方案
- 下一篇:綠化工作安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