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部門執法辦案整改措施

時間:2022-12-30 10: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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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部門執法辦案整改措施

反貪執法辦案過程中建立和完善執法辦案風險預警機制,是檢察機關落實三項重點工作、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的一項重要的制度建設。因此,檢察機關在反貪執法辦案過程中建立和完善辦案風險評估機制,正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應有之義,也是從源頭上“防患于未然”的一項有效舉措,更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治本之策。對此,檢察機關擬采取一下四項措施:

在辦案紀律上。一是要注意案件的保密,檢查有無為他人打聽案情,說情、跑風漏氣,泄露案情造成嚴重后果。二是不能辦人情案關系案,檢查有無利用職權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有無執法行為不公正,辦關系案、人情案,違法扣押、凍結款物,辦金錢案;有無利用職務影響,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親友的宴請、娛樂,以案謀私,甚至索賄受賄、錢權交易、徇情枉法等問題。三是制定《職務犯罪案件偵查工作注意事項》,有效規范干警執法行為。

在辦案安全上。一是看守分離,加強辦案工作區的規范化建設,建立單獨的辦案工作區,設立單獨的詢(訊)問室,并進行軟包裝處理。配備專用衛生間、醫藥箱等附屬設施和物品。二是在自偵案件查辦過程中,提審、出庭公訴等辦案環節安排司法警察保障辦案安全。三是對訊問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堅持錄音錄像、犯罪嫌疑人親筆供詞、訊問筆錄、證人證言、物證書證“五位一體”的證據采集制度,辦案人員的取證活動在全方位監控下進行,從而保障了辦案干警和犯罪嫌疑人雙方的正當權益。

在辦案質量上。一是完善線索評估機制,實行專人評估、領導決定,防止初查的隨意性,提高初查的成案率。二是繼續推行訊問筆錄、親筆供詞、錄音錄像、悔過書“四證同步”制度,完善《受賄案件必問事項》,加強證據證明力建設,堵塞漏洞,防止嫌疑人翻供。三是認真落實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上提一級改革,轉變辦案方式,在案件初查上狠下功夫,把收集證明材料、發現犯罪事實的重心前移到初查環節。

在辦案效果上。一是加強理論研討,提升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層次。二是在風險評估預警中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管理創新。三是推進規范執法,提升檢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