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天網”行動工作措施

時間:2022-12-24 08: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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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天網”行動工作措施

貫徹落實《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2015年“天網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經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主要領導同意,現就我縣貫徹落實“天網”行動的具體措施要求如下。

一、總體工作要求

按照上級要求,今年將追逃追贓工作納入縣委反腐敗工作總體部署,此項工作由縣紀委牽頭,縣委組織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民銀行等部門各負其責,按照“以條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單位職能作用,精心部署,密切配合,集中時間統一開展2015年“天網”行動,實現省委提出的“五個一批”(抓捕一批職務犯罪嫌疑人、清理一批違規因私護照、打擊一批地下錢莊、追繳一批涉案資產、勸返一批外逃腐敗分子)工作目標。

二、開展四個專項行動

(一)行動內容。從“抓捕外逃人員、追繳涉案贓款、清理違規證照”三方面入手,開展四個專項行動:

1、由縣公安局牽頭開展“獵狐2015”專項行動。主要任務是繼續緝捕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重點緝捕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和腐敗案件重要涉案人。

2、由縣檢察院牽頭開展職務犯罪追逃追贓專項行動??h公安局參與,主要任務是繼續集中力量抓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3、由縣人民銀行會同縣公安局牽頭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專項行動??h法院、縣檢察院等單位參與,主要任務是對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利用離岸公司賬戶、非居民賬戶等協助他人跨境轉移贓款活動等進行集中打擊。

4、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公安局牽頭開展治理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證照專項行動。主要任務是對領導干部(包括銀行、保險等行業)違規辦理和持有證照情況進行清查處理,重點對列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人員,并對有關審批、保管環節負有責任人員進行追責。

(二)時間安排。按照市《實施方案》確定的步驟,除治理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證照專項行動于2015年9月底完成外,其他三個專項行動均于12月底完成。整個“天網”行動分為三個階段:

1、準備部署階段(2015年7月20日-7月25日)??h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責成縣紀委對全縣“天網”行動進行統一安排部署。各牽頭單位要及時制定專項行動方案并迅速啟動。

2、集中行動階段(2015年7月25日-12月15日)。全面排查,摸清底數,確定各自推進的重點案件,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力攻堅,確保實效。

3、工作總結階段(2015年12月15日-12月30日)。各成員單位對開展專項行動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肯定成績,分析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由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匯總后,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三、三項重點工作

一是扎實做好基礎工作。包括再次摸排,摸清底數,統計造冊;實行一案一報告制度,發現一起必須當日逐級上報。

二是對省、市委交辦的重點個案實行掛牌督辦制度,有關單位要逐案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全力辦案形成震懾。

三是切實做好防逃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審批制度,加強管理,嚴格審批,集中保管;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加強管理,嚴防裸官外逃。

加強追逃追贓工作是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開展2015年“天網”行動是追逃追贓工作的重要載體,政治性和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各牽頭單位、參與單位和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