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干警作風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9-08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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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作風建設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召開的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大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市局機關作風建設,推動全市公安機關服務發展、服務群眾、服務基層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要緊緊圍繞“凝心聚力、務實創新、鞏固提高、爭創一流”的奮斗目標,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市委三屆四次全會、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大會和全市公安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著力點,以強化機關處室作風建設為抓手,以落實整改評議中反饋的意見建議為突破口,以實行年終向社會報告工作制度為載體,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推進工作創新,努力提高公安機關作風建設整體水平和群眾滿意度,促進公安工作和隊伍正規化建設,為“全面達小康、建設新泰州”發揮積極作用。

二、工作重點

(一)抓學習、強素質,著力建設學習型公安機關。要堅持把加強學習擺在作風建設的首要位置,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通過學習,使全體民警進一步打牢思想基礎、開闊眼界胸襟、提升能力素質。重點組織全體民警認真學習領會十七大精神和市領導在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大會上的講話,認真學習戴勝利局長在全市公安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吃透精神、明確要求。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改進執法作風,努力把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體現在執法實踐活動的各個方面。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組織開展好“團隊、和諧、權威”政法主題實踐和“貫徹十七大與深化機關作風建設”大討論活動,通過活動開展,進一步謀劃工作新定位,確定工作新舉措,創造工作新經驗,切實解決影響制約公安機關作風建設的各種因素,著力提高服務科學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打牢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根基。

(二)抓品牌、出精品,全面提升公安機關服務水平。一是各分局、各部門特別是窗口服務單位要把關注民意、改善民生、造福百姓作為創建機關服務品牌的重要內容。堅持把改進服務的著眼點和著力點放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上,進一步增強改善民生的普惠性,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完善保障民生的具體措施,解決影響民生的實際問題。二是進一步提升“三服務”水平。要不斷強化廣大民警的科學發展意識和創新意識,服務發展要集中體現在推動科學發展上,服務基層要集中體現在幫助基層解難題、辦實事上,服務群眾要多干群眾理解的事、歡迎的事、受益的事、急需的事。各分局、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積極創建一批有影響的品牌,市局作風辦在遴選的基礎上,適時進行宣傳和推廣。三是繼續組織開展“走近你我他”服務月活動,組織引導廣大民警更多地深入基層、企業、群眾,現場解決問題,實行跟蹤服務,進一步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三)大力加強機關處室作風建設,推進機關作風建設工作深入發展。市局作風辦將結合實際對《市局作風建設先進處室評選實施方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各分局、各部門要按照市局作風建設的總體要求和部署,把加強和改進機關處室作風建設擺上重要日程,明確責任、分工,認真抓好落實。今年市局將把把具有行政執法權、項目審批權、資金支配權的處室作為作風建設和監察的重點,堅持從政務公開、規范服務、監督檢查、廉政建設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實施重點突破。加大對各種形式的“中梗阻”問題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護短,決不手軟,努力營造人人抵制“梗阻”,個個不敢“梗阻”的良好氛圍。年底,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市局將組織對機關處室作風建設進行評議,表彰好的,整改差的,通過抓典型、抓示范,以重點突破帶動處室作風建設水平的整體提升。

(四)深入查擺剖析,確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整改存在問題是深化作風建設的關鍵舉措,也是檢驗作風建設能否取得實效的重要標志。2007年社會各界“評滿意機關活動”中反饋的意見建議,既有個性問題,也有共性問題,相關部門已進行了調查研究,關鍵是落實整改,并建立長效機制。各警種、各部門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注重從實際出發,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對存在的問題要進行一次認真梳理,有針對性地制定本單位和個人的整改措施。對平時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單位和個人,市局將明確專人落實幫教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要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對一些群眾反映強烈,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要采取集體會診的辦法,認真制定整改措施,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五)規范基層窗口建設,提升窗口整體服務水平。加強公安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促進公安隊伍正規化,是當前公安隊伍建設的一條主線。市局將結合正規化建設的要求,強化全市公安機關內務管理和窗口建設。堅持以市紀委組織的第二輪“百佳基層站所”評選為切入點,按照“辦事要公、作風要實、效能要高、為警要廉”的總體要求,全力推進窗口建設整體水平的提高,力爭通過參與評比活動,掀起“爭先創優”的濃烈氛圍,樹立公安機關愛民、利民、便民、親民的良好形象。各窗口單位要學習車管所“一號窗口”的服務理念,結合自身工作特點,研究制定時限更短、手續更簡、服務更優的便民措施,將方便留給群眾。市局監察、督察室和作風辦將適時組織開展明查暗訪活動,著力解決少數基層所隊存在的“臟亂差”、“稀拉松”、“冷硬橫”等問題。

(六)暢通警民交流溝通渠道,繼續抓好“三個報告評議”制度。為更好地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增強公安工作的透明度,爭取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市局在認真總結往年好的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公安機關組織開展以社區民警為主體、以開展述職述廉為主要內容的“年終向群眾報告工作”制度。同時,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會代表、基層民警和社會各界報告工作,健全完善公安機關領導和民警與省、市、縣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制度,各市公安局、各分局領導班子成員每人至少聯系一名省市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基層所隊長和民警主要與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每個月至少電話聯系一次,每季度至少主動上門一次,匯報工作、征求意見。

(七)立足崗位,扎實推進“春風行動”向縱深發展。要緊緊圍繞“三個最大限度”的要求,立足長遠,繼續深入抓好以“當平安衛士、做和諧使者”為主題的“春風行動”,真正把幫教幫扶工作融入日常警務,走上常態化、制度化軌道。各地、各部門要堅持把抓典型貫穿于“春風行動”的全過程,切實做好發現總結、培育選樹、宣傳推廣先進典型的工作,努力以典型引領“春風行動”的健康深入開展。要對公安機關幫教幫扶工作中的好人好事開展經常性的梳理排查,注意從中挖掘、發現先進典型線索,及時進行總結提煉,有計劃地進行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努力以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的表率作用,實實在在地推進社會風氣的好轉,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要高度重視,切實把作風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組織機構,凡作風建設領導小組機制不健全,人員調整后未及時補充的,要迅速進行調整。各級公安機關領導要在作風建設中起帶頭作用,凡是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首先做到,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領導干部首先做到。要健全問責制度,各級公安機關的“一把手”為作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作風建設負總責,班子其他成員結合聯系點,對分管范圍內的作風建設負責,形成職責分明的工作機制。

(二)強化責任,嚴肅組織紀律。各單位和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落實責任制為核心,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真正看到隊伍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根源,著力進行解決,切實保持當前抓隊伍建設的良好勢頭,確保今年隊伍建設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措施更實、效果明顯。市局將把作風建設與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結合起來,把各單位加強作風建設的情況納入年度工作考核,作為考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對群眾反映問題集中,整改措施不力,面貌轉變不大或群眾評議居末位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實行責任追究制,并視情作出相應處理。對被市作風建設領導小組評為作風建設先進處室的部門,要標準更高、要求更嚴、措施更實地抓好自身作風建設工作。

(三)指導督促,促進健康發展。各級政工、紀檢和督察部門作為具體負責作風建設的職能部門,既要分工協作,又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合力。要結合實際召開基層民警座談會、警風警紀監督員座談會、群眾代表座談會,在廣大民警中開展一次征集改進作風合理化建議活動,并采取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主動征求意見和建議,不斷加強和改進公安機關作風建設。對那些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影響公安機關形象的突出問題,要主動協助責任單位,共同抓好整改。對抓作風建設工作不力、措施不硬、整改不到位的單位,要及時責令糾正。要充分發揮好自身的職能作用,通過經常性的檢查督促,使全市公安機關作風建設工作環環相扣,步步深入,促進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協調發展和整體進步。公務員之家:

(四)加強宣傳,營造濃厚氛圍。各單位要制定宣傳工作方案,通過社會新聞媒體和公安宣傳陣地,廣泛宣傳全市公安機關加強作風建設的目的、意義,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關心、幫助和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圍繞本單位、本部門作風建設的進展、效果以及在公安工作、隊伍建設尤其是開展服務“兩個率先”、打擊犯罪、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為民辦實事、警務機制改革等成果以及隊伍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事跡,組織連續報道、深入報道。及時發現、總結和推廣先進典型,用典型引導和推動作風建設不斷深入,讓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安機關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帶來的明顯變化。市局作風辦將及時編發簡報,交流情況,總結經驗,推動作風建設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