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事局關于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獎勵升級的通知
時間:2022-04-30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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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務員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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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務員考試
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區、縣及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按照天津市勞動模范獎勵升級的規定精神,現將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獎勵升級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九九四年以來,機關、事業單位經國務院各部門與人事部聯合評選表彰授予的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并享受勞動模范待遇的人員,獎勵晉升一個職務工資檔次。其中一九九四年以來已經給予過獎勵升級或表彰時一次性已發過2014元以上獎金的,這次不再給予獎勵升級。
二、獎勵升級由單位填寫《獎勵升級審批表》一式三份,經逐級審核,報市人事局審批。
報批時附一份《×××系統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審批表》。
三、獎勵晉升職務工資檔次,從批準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之月起執行。
四、中央駐津機關、事業單位也可參照上述精神辦理。
附:《獎勵升級審批表》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