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調整
時間:2022-07-23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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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鏈接】
正在制定中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令個人所得稅調整再次成為關注的熱點。北京市政協建議,應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廣東將向中央申請建立與地區物價水平、通脹系數相掛鉤的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浮動機制,提高廣東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而在15日的搜狐經濟學人月度論壇上,多位財稅專家建議,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未必需要提高,但應與家庭整體負擔和物價指數變化掛鉤,決策層應考慮適當降低稅率,擴大納稅群體。專家同時也指出,目前個人所得稅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極為有限,需從稅制上加以完善。
【現狀分析】
改革開放30多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個人收入差距擴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日趨明顯。稅收有兩個基本功能,一是籌集收入,二是調節收入分配。但尷尬的是,對于個稅征收來說,兩個功能基本上都沒有表現出來。
第一,個人所得稅收入不高,2014年個稅收入占總稅收的比重為7.13%,此后一直徘徊不前,而2014年則下降至6.26%。
第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很少,在全國7.8億從業人口中,只有6000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約占從業人口的7.7%,在我國全部人口中有12.7億左右的中低收入群體不納個稅。從這個角度說,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不合時宜。從世界各國個稅征收情況看,還應降低個稅免征額。因此,如果說降低個稅免征額不現實的話,同樣提高個稅免征額也不現實。
第三,個人所得稅征收不合情不合理,應改為向家庭征收。目前設定的個稅起征點為2014元,在物價較高的北京、上海、廣東等地有損害中低收入人群利益的現象。比如,在這些地方的一個三口之家,如果只有2014元收入,而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確實對一家的生活影響很大,即使是家庭收入達到4000元,在物價和房供的壓力下,生活也很艱難。因此,應及早實行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避免個稅征收傷及低收入家庭。這是稅務部門的當務之急。
第四,與個人所得稅收入相比,高收入群體大量避稅逃稅,更讓稅務部門和稅法稅制“無地自容”。如,一些有錢的老板和高收入的演藝人員,都有避稅逃稅的行為。這種現象,不僅影響國家稅收,還影響分配的公平公正,甚至影響社會和諧。
【對策】
1.我們應改革現行稅制,充分體現公平原則。
對于勤勞所得應該采取低稅率,對于資本所得和一次性偶然所得應采取高稅率。即:一是個稅免征額應與家庭整體負擔和物價指數掛鉤,實行浮動制度;二是對勤勞所得之外的收入實行高稅率;三是對逃稅行為實行高額罰款,強制提高稅法遵從度。
2.切實采取各項措施,不斷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努力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
由于高收入者所得來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樣,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難度日益加大。為進一步加強稅源監控和稅收征管,強化對高收入的調節力度??梢詮囊韵聨追矫嬷郑瑥娀瘜Ω呤杖胝邆€人所得稅征管:
一是各級地稅機關將結合本地區經濟總體水平、產業發展趨勢和居民收入來源特點,進一步調查摸清本地區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行業和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人群,確定管理的重點。
二是地稅機關要將調查摸底情況與日常管理情況對比,找到薄弱環節,采取措施不斷強化高收入者的日常稅源管理和監控。
三是對高收入者的主要所得項目,地稅機關將根據不同所得的性質和特點,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
四是地稅機關將堅持開展納稅評估和稅收檢查,并收集典型案例,必要時通過媒體予以曝光,促進高收入者依法誠信納稅,提高稅法遵從度。
五是切實優化納稅服務,方便高收入者依法納稅,維護好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3.做好納稅服務工作。
各級稅務機關應不斷改進和優化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服務。如利用各種形式和載體大力開展個人所得稅法宣傳,加強對扣繳義務人和辦稅人員的納稅輔導,評比表彰全省個人所得稅先進扣繳義務人和納稅先進個人等等。通過不斷的創新服務手段,以優質服務換取納稅人對個人所得稅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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