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版海南省申論考前沖刺試卷含答案_安全事故類

時間:2022-05-01 0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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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版海南省申論考前沖刺試卷含答案_安全事故類

背景材料:

一、2014年12月30日遼寧省鐵嶺市一家煙花廠發生特大爆炸,導致37人死亡。事故發生后,國家有關部門聯合組成的調查組對此事的初步調查認定:發生爆炸的企業本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違規立項、違規建設、違規生產、違規儲存是造成事故的元兇。

二、鐵嶺警方介紹該煙花廠總經理陳浩然是一個停薪留職的大學副教授,自己搞研究,生產所謂的“安全環保型鞭炮”并申請了國家專利,此人爆炸后攜款外逃,現已被緝拿歸案。既是大學教授,那法制觀念、安全生產意識似乎應該更強一點才對,但陳某所為恰恰相反,事后逃跑更令人不齒。

三、據報道,陳某原想在吉林四平建廠,但吉林省公安廳沒有批安全生產許可證,于是移師遼寧鐵嶺昌圖縣,去年8月在雙廟子鎮建軍廠時,當地工商部門給陳某頒發了營業執照,但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遼寧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曾于2014年12月9日到廠里進行檢查,要求把樣品交省公安廳檢查,批準后方可生產。既然沒有批準,為何敢公然生產,相關部門難道毫不知情?

四、發生爆炸的企業名為“安全環保彩光聲響有限責任公司”,拿“安全”當招牌不言而喻。據報道,這個廠生產的所謂“安全環保型鞭炮”,其原料用錘子砸都不爆炸,還申請到了國家專利,當地工人也正是相信了“安全”二字才來工作的。既然“安全”,怎么會炸成這樣?媒體所說的申請到國家專利一事是否真實?

五、該廠竟建在居民區內、兩個加油站之間,空中有高壓線,臨近高速公路、電氣化鐵路,生產車間和原料倉庫在一起,辦公樓和包裝車間在一個樓內。該廠與雙廟子鎮政府簽訂了三十年的土地承包租賃協議,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建起了廠房,取得了工商營業執照。而國家早已明確規定,鞭炮生產廠廠房選址要避開城鎮、村莊、居民點和學校;避開工業區、旅游區和用火用電作業區;避開主要公路及交通要道等。那么當地政府究竟是怎樣考慮的?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答題一:

上述材料所反映的是又一起煙花爆竹業的惡性安全事故。反映的主要問題是煙花爆竹這類公共安全產品安全生產的唯一出路在于政府對公共安全政策的嚴格執行。公共安全是一件公共物品,政府是公共安全的提供者。對于花炮這類高危產業,政府所能做的只能是切實加強監管讓其在安全繁榮的軌道上運行!

答題二:

1、國家成立相應部門對煙花爆竹等高危生產行業實行統一管理,嚴格審查其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其遵規立項、建設、生產、儲存,防止地方監管部門出于各自利益而難以從根本上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2、對行業人員密集、工藝落后、安全事故隱患難以消除的生產企業應由當地政府引導其轉產。為保證順利轉產,當地政府可拿出資金進行補償并可出臺對所轉產行業的鼓勵辦法。

3、對經濟利益驅使下當地官員與商人相互勾結,為了保護“經濟增長點”和解決就業而對安全隱患“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使整改不了了之,政令形同廢紙的相關責任人嚴肅進行追查處理并形成主管官員引咎辭職制度。

答題三:

煙花爆竹并沒有“原罪”

遼寧省鐵嶺市昌圖特大煙花爆炸事故的硝煙早已散盡,但爆炸時巨大的“蘑菇云”在人們心中留下的陰影卻仍然在彌漫。經國務院聯合調查組認定,這又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調查組負責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德學說:“出現問題是必然的?!?/p>

“必然”的問題,為什么此前沒有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生產企業如此疏于安全,那么煙花爆竹產品的安全檢查有保證嗎?想到這里,幾個“可怕”的數字立即跳進了我的腦海:2014年12月22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數據,市場上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僅為417%;2014年9月30日,湖南省質監局對9個市煙花爆竹的抽檢合格率僅為219%,而岳陽、益陽、常德和張家界四個地區的產品合格率竟然為零!——如此之低的產品合格率,在燃放過程中發生事故難道不也是“必然”的嗎?

近年來中國政府處于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考慮,針對一些大中城市出臺了禁放煙花的嚴格規定,但因為中華民族慶賀佳節的傳統習慣,廣大群眾對煙花爆竹的需求始終不減,加上國際市場的需求,生產煙花成為一個利潤可觀的行業。但在經濟利益驅動下,很多煙花企業的生產安全被子嚴重忽視,所以被稱為“火藥桶經濟”。全國有數千家煙花廠,幾十萬從業者,多數小廠存在隱患,但并非從業者“不怕死”,背后更多的是貧困、是“餓死還是炸死”的抉擇——危險,誰都知道;不做,怎么生活?相比下,近年來全國小煤窯事故頻發、喪亡不絕,有人之所以做煙花,正是因為“死于花炮的機會比死于煤窯小”。為了發展經濟,有些地方有“要奮斗就有犧牲”的觀念,這種發展觀付出的是生命的代價。國家三令五申強調安全生產,但政令重重止不住爆炸聲聲,原因正是經濟利益驅使下的官員與商人的勾結,為了保護“經濟增長點”和解決就業,地方政府往往對安全隱患“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整改不了了之、政令形同廢紙。

再拿煙花爆竹的銷售來說,近年來,全國及各地抽檢的合格率一直都徘徊在五成左右,卻一直未見根本性的改觀。而屢屢發生的傷人事故或火災,大都是由不合格產品所引起的。年復一年,周而復始,監督管理部門都干嘛去了?王德學說:“三年里,我參與調查處理過多起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共性是沒有一起是不可抗拒的,全都是人為原因造成的責任事故。”

無數的事實證明,與煙花爆竹有關的事故都有與監管的缺位直接相關。煙花爆竹并沒有“原罪”,它所制造的“罪惡”其實都是“人為”的。公共安全是一件公共物品,政府是公共安全的提供者。對于花炮這類高危產業,政府所能做的只能是切實加強監管讓其在安全繁榮的軌道上運行。日前重慶開縣發生天然氣井噴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現場周圍群眾居住比較分散,不易通知撤離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按理說,在氣井附近1公里之內不應有常住居民。這種大型礦產、油氣開采企業的安全生產,實際上也與公共安全密切相關,因此,事先的安全評估以及完整的應急預案對于保障周邊居民的公共安全具有特殊的重大意義。

目前全球煙花爆竹市場需求有增無減,上海APEC會議期間燃放的煙花就價值不菲,這是一個利潤巨大的行業。而中國是全世界最大的煙花爆竹生產國和出口國,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數千家,行業總產值超100億元,從業人員幾十萬。所以政府要做的應該是加強監管、提供安全,而不是關閉花炮產業——對于這份傳統文化和產業,應該隱惡揚善,而非因噎廢食。作為安全檢查的根本保障,監管部門必須切實地負起責任來,只要措施得力、監管到位,把生產中所有的不安全檢查隱患都消除,將所有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都趕出市場,那就完全沒有必要退出煙花生產領域,更不必為是否“禁放”而爭論不休。如果還是像過去那樣把“安全生產”流于口頭,那么類似的惡性事故“必然”還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