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29 0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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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合同

篇1

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甲19號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 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托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托服務的事項

受托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墻、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限于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受托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托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

3、小區綠化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p>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

5、水泵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托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

8、管理費(含營業稅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托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

9、供暖費,由受托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XX 元收?。?/p>

10、停車管理費,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XX元、地下每車每季 XX元收??;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車每季XX元、地下每車每季 XX元收??;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1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 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戶,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托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于收費后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托方的利潤與受托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于提供服務后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后尚未交納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托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內制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托時,受托方必須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托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戶可自行購買,如需受托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戶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托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并于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衛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并有明顯標志。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后剩余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并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并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后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溫不低于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托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托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托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并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托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托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托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托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托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盡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托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托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托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后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托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愿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須于10日內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托方應當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托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后需依《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淀區人民法院。

委托方簽章:

受托方簽章:

代表人:

篇2

受托方(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XX州××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甘肅省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蘭州市城關區××路的××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將專用基金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工作,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的實施,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和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年內達到——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萬元,合理支出——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3天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施?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元(全國),××元(省),××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至××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及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乙方:

代表:

篇3

【關鍵詞】 智能用電 寬帶無線 光纖入戶

一、智能用電小區用電業務分析

功能齊全的智能用電應用系統是實現智能用電小區各項功能的基礎和靈魂,智能用電應用系統架構可設計如圖1所示。

1.1基礎用電業務

(1)實時獲取用電信息。通過采用寬帶無線接入技術或光纖復合電纜技術,建設小區用電信息采集通信網絡,安裝智能電能表、采集器等設備,實現用電信息采集、用戶數據分析以及數據同享等功能,實時獲取用電信息并掌握用電規律。

(2)智能用電雙向互動服務。通過部署智能交互終端、自助用電服務終端等設備,結合規劃建設的95598智能互動網站等實現雙向互動服務,如用戶繳費互動、輔助服務互動等服務。

(3)居住區供用電狀況的監控和故障迅速響應。通過小區配用電自動化建設,將小區配電系統運行信息傳送到公司配電自動化主站,實現供用電運行狀況、電能質量監控、故障自動檢測與自動隔離,并對故障迅速響應。

(4)分布式電源接入、使用和控制。智能用電小區內應視自然條件部署太陽能、地熱、風力等分布式電源,并同步建設控制裝置、儲能裝置。這樣,家庭太陽能、風能發電系統結合儲能系統便可組成一個小系統,再通過微電網技術便可接入智能配用電網,進行能量交互,實現家庭用戶的發電。

(5)智能家居。在智能家居這方面,通過智能交互終端,對家庭用能設備信息采集、監測、分析及控制進行用電方案設置,實現家電聯動,可通過電話、手機、遠程網絡等方式實現家居的監控與互動,查詢用電基本信息及三表抄收等其他增值服務。

1.2新型互動業務

智能用電小區的用電業務對網絡接入帶寬、實時性、可靠性、安全性的需求持續增加,傳統的接入方式將不能滿足需求。電力光纖接入是一個逐漸成熟的過程,現階段提出智能用電小區的寬帶無線接入作為光纖接入的補充,能夠較好地彌補光纖通信組網的不足,同時,還提供高帶寬、可靠的數據傳輸以及靈活的組網方式,以滿足智能電網多種業務的要求。

二、寬帶無線綜合業務系統設計方案

寬帶無線綜合業務系統基于寬帶無線接入技術開展各類智能用電業務。在智能用電小區,通過用電信息采集、雙向互動服務等技術綜合應用,實現小區的智能化用電服務,實現電網與用戶電力流、信息流、業務流雙向互動。

2.1智能用電小區用電通信網絡結構

(1)互動層。智能用電小區的互動層中,智能設備如智能電表、家電、安防等通過部署在周圍的傳感器和互動終端采集信息,通過網關發送到網絡層。對于新型互動業務,智能電表可實現分布式電源雙向供電模式下雙向獨立計量,可實現動態浮動電價下的快速響應、快速切換、電價實時結算等功能。通過放置終端設備可以開展多渠道自助服務,如電費雙向自動結算,還能對客戶進行在線用電安全監測與故障的自動診斷等。

(2)網絡層。網絡層的功能主要是將互動層收集上來的信息通過電力通信網傳送到電力服務平臺。這部分包括電力寬帶接入專網和寬帶接入公網兩部分。其中電力寬帶接入專網部分包括電力光纖網和寬帶無線接入網,其主要覆蓋配用電網開關站、配用電室、環網柜、柱上開關、公用配用電變壓器、配用電線路等的通信網絡,智能用電公變出口至用戶電表、電動汽車充電站、分布式能源站點,并向下延伸至傳感器網絡的接入網關。

(3)應用層。網絡層將信息通過電力主干網傳到應用層,即電力控制平臺和后方控制中心。這樣傳感器采集到的信息由網絡層經骨干網傳到電力平臺,自動對電網實時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判斷,實時調整并計算出最優調整指令。依托智能用電技術平臺,提供滿足電網發展及客戶需求的智能化應用,整合供用電資源,自動生成最優的客戶業擴方案。

最底層的是小區中用戶的各種業務信息,包括用戶用電信息、用電設備狀態信息、用戶請求服務信息等。通過數據采集模塊,用戶的用電信息被收集起來,傳到上層的中央控制單元。

2.2智能用電小區軟件平臺的設計

智能用電小區中基于寬帶無線的通信平臺的建設旨在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供需雙方互動協調工作機制;普查用電服務、用電管理相關客戶和電網數據資料,建立更深層次的電網設備和客戶基礎資料的對應拓撲關系。智能用電小區軟件平臺根據用戶的不同要求提供不同的互動服務信息,如圖2所示。

圖2 “智能用電小區軟件平臺”

智能用電小區的軟件平臺是智能用電小區提供人性化管理、連接客戶的橋梁。在智能用電小區中,將用戶智能交互終端連接配套社區軟件,實現物業管理、社區服務、社區電話、可視門禁等智能化功能?;诰W絡化、人機交互、融合業務與功能的原則,憑借用電信息采集系統的網絡平臺,直接向用戶顯示用電信息、用電方式、告警信息以及電價政策等相關內容;對于居民用戶,將用電信息采集系統通信網絡向用戶家庭延伸,可在家中安裝用電顯示終端,終端顯示可直接連接到家庭電氣線路上,以采集器或電能表為網關,通過寬帶無線通道自動監測自家電能表。建立用戶與電力公司之間實時連接、互動、開放的數字網絡,實現電力流、信息流、業務流的有機融合,滿足雙向互動營銷需求,實現通信與能源一體化服務。

篇4

一、我國小區物業管理的現狀

1.形成了初步的物業管理法律框架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的規定,必須廣泛地推行物業管理制度。進入二十世紀以來,我國各地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物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國務院于1998年頒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提出物業管理的新體制應該是物業管理企業專業管理和業主自治的結合。國務院于2003年下發了《物業管理條例》,使我國的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更加規范化和法制化。2007年對該條例進行了修訂,進一步強調了物業服務和業主的自治管理[1]??梢哉f我國已經形成了初步的物業管理法律框架。2.物業管理行業不斷發展進入二十世紀以來,我國的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格局逐漸向市場化、專業化和社會化的方向前進。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國的物業管理行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當前在經濟發達的城市,物業管理已經覆蓋了50%以上的住宅小區,在全國范圍內這個比例已經達到38%。

二、小區物業管理的問題

1.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模式單一、市場化程度低大部分的物業管理企業仍然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直接委托或者自己組建的,這也造成了業主委員會無法自由地選擇物業管理企業,形成了一定的行業壟斷。當一個物業管理企業得到了某小區的管理權之后,其他物業管理企業就難以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這也導致了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模式單一、市場化程度較低[2]。2.存在物業亂收費情況由于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缺乏對等的關系,一些物業管理企業沒有制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存在著亂設收費項目、隨意提高收費的行為,造成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不滿,甚至拒交物業費,加劇了物業管理協會業主之間的矛盾。3.小區治安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物業管理企業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保衛小區的安全,然而小區治安的問題卻沒有得到有效地解決。盡管物業管理企業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效果,物業保安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入室盜竊、摩托車和汽車的被盜案件時有發生,造成了業主的不滿。4.服務質量得不到提高由于物業管理行業的市場化程度低,一些物業管理企業沒有樹立競爭意識和服務意識,導致服務質量得不到有效地提高。根據相關調查,有超過40%的受訪者對于物業管理服務表示非常不滿意,而表示滿意的受訪者僅占12%。這也可以體現出我國的物業管理企業普遍具有較低的服務水平,存在著小區污水滿溢、下水道堵塞、綠化破壞、垃圾堆積、公共道路和樓梯被占用的問題。

三、小區物業管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1.對物業管理行業進行規范,對小區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之間的責權進行明確要解決小區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對物業來管理領域的各種關系進行理順,對我國物業管理法律體系進行完善[3]。首先,必須做好物業管理的立法工作,也就是制定相應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其次,要在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中明確的界定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與義務、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和運作程序、業主的權益以及開發商的權限等問題。第三,要充分尊重無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意見,在《合同法》的框架下,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可以本著公平協商的原則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對物業管理企業和小區業主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進行理清。2.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高,物業管理,企業的競爭意識,和服務意識造成小區物業管理問題的根本問題在于缺乏相應的市場競爭機制,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物業管理市場體系,物業管理企業具有較低的市場競爭意識和服務意識,不能為小區居民提供滿意的物業服務。因此必須打破壟斷現象,引進市場競爭機制。首先,要建立起物業管理企業的等級申報和評選制度,將物業管理企業的準入門檻提高。相關部門要定期考評物業管理企業,并對其進行資格認證和管理。其次,要將完善的市場競爭機制建立起來,對物業管理招投標的操作程序和基本要求進行明確。這樣一來可以保障物業管理招投標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物業管理企業必須提高自身的競爭意識,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就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服務水平,為居民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加大力度整治小區的治安問題、環境問題,自覺接受小區居民的監督,杜絕物業管理行業中存在的亂收費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使我國在小區物業管理行業走上健康、穩健的發展軌道。

四、結語

篇5

    新京報 4月4日,北京市發改委和市國土房管局聯合消息,《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從4日起上網(bjpc.gov.cn)征集市民意見,截止時間為4月15日。這是本市首次將即將執行的價格政策向市民征集意見。與此同時,現行的物業收費體制的種種局限性也更為人們所關注。

    重復交費侵害業主利益

    北京市發改委收費處處長王巖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購房者按購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因此,小區大、中修費不應再納入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中。但1997年制定的《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中規定產權人交納大、中修費,存在業主重復交費問題。

    手續費不應向業主收取

    國家規定涉及水、電、氣、熱等費用的收取應由各專業公司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如委托物業管理企業收費,物業管理企業可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但不得向業主收取?,F行《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中規定水、電、燃氣等各類收費的代收服務費由業主交納,與國家新的規定不符。

    普通住宅劃分標準落后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中將普通住宅分為甲、乙、一般三個檔次,檔次的劃分是依據1992年首規委頒布的“75-85期間住宅設計標準”。現在,首規委出臺了“95期間住宅設計標準”,取消了甲、乙、一般標準的劃分,造成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中檔次的劃分沒有可適用的政策規定。

    而且現行的普通居住小區、高檔住宅、經濟適用房小區三個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只涉及住宅的物業服務收費,卻未能包括非住宅的服務收費標準。

    交費主體不清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現行收費問題還包括交費主體不清。老收費辦法中既有產權人交費項目,又有使用人交費項目。在界定誰交納產權人應承擔的費用時,出現了較大偏差,對于商品房,毫無疑問,購房者就是產權人,應承擔物業管理費;對于房改售房、按房改規定出售的拆遷房,老收費辦法中規定產權人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由原售房單位承擔,對于安居房,物業管理費用由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這種規定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如房改售房這種情況,售房單位十分不理解賣完房后,還要承擔所售房屋的物業管理費。

    公共和特約不分

    按照現在物業管理通行的做法,房屋室內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屬于特約,產權人可自愿委托物業管理企業進行修繕,費用雙方協商議定,產權人也可不委托物業管理企業修繕。公共一般包括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公共地方的保潔、保安、綠化、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北京市普通小區收費辦法中將房屋自用部位與共用部位的維修費捆綁在一起,要求產權人必須同時交納自用部位與共用部位的維修費,剝奪了產權人的自主選擇權。

    強行“搭車”現象嚴重

    居住小區管理涉及的專業管理部門和壟斷企業較多,如公安交通、園林、市政、消防等專業管理部門,自來水、煤氣、供電等企業。他們對小區物業管理的支持程度,對小區物業管理的影響很大。目前,大部分專業管理部門對小區物業管理積極支持配合,但也有一些部門的行為不規范,制約了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如自來水、供電局等部門不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抄表到戶,只按總表收費,總表與住戶分表之間的差額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分攤。差額是否應該分攤,分攤是否合理,成了當前物業管理中的焦點問題。另外,有些區縣的自來水公司、供電局強行要求物業管理代收水電費,不僅不給物業管理企業代收報酬,而且不管物業管理企業的收繳率如何,強制要求物業管理企業墊付全額費用。個別區縣的交通管理部門、安委會強制要求物業管理企業從收取的停車費中,上繳一部分費用,否則,就不給車主辦理停車泊位證明手續。專題采寫/本報記者 吳海花 實習記者 周曉東 攝

    ■ 業主意見

    房屋級別定性不清

    新的收費征求意見稿第七條規定下列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1、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建設的公寓、別墅等高檔住宅區;2、辦公、商用及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用房等非住宅區;3、按照《北京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辦法》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并確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住宅區等。

    一些業主認為此舉將人為打破現有房屋品質格局的分類,可能會帶來今后市場格局的混亂,因為現在對于所謂公寓、甲乙丙級住宅的定義本身就不十分清楚,目前市場大量存在開發商和物業實屬一家的局面,會不會為將來的房屋級別定性帶來更多的問題。

    避免出現扯皮現象

    新的收費征求意見稿第十五條規定業主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開始交納物業服務費;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一些業主認為,第十五條的規定較為合理,但應進一步明確,在物業公司確認房屋在交付中因質量或其他問題影響按時交付給買受人的,應由物業公司向開發商追索服務業費用,以避免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對買受人出現扯皮現象。

    而且,新的收費征求意見稿仍未明確業主與物業公司合同存續關系的期限。比如,交房時候通常和物業公司簽署物管合同一年,但通常一年以后不再單獨和業主繼續簽署合同,而此時業主委員會未建立,成為“權利真空”。

    也有的業主就“因為開發商原因或由開發商建設單位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物業費由于開發建設單位承擔”提出疑問,如何去界定開發商的交房日期?有的開發商工地未完工,就提前給購房者發了交房通知,這么這算不算交房?

篇6

    根據《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費〔1996〕266號)和《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號),結合《北京市居住小區(普通)委托管理收費標準(試行)》(京價(房)字〔1996〕第157號)試行一年來的情況,現將《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費〔1996〕266號)和《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號),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資質審查合同的物業管理單位對普通居住小區提供社會化、專業化服務的收費管理。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單位在接受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對其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項目開展的日常維護、修繕、整治服務及提供其它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第三條  市、區縣物價局是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主管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并將根據物業管理費用的變化適時進行調整。各物業管理單位應按規定的標準執行。

    凡屬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個別需要提供的特約服務收費項目,其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單位與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產權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協商,報市物價局和所在地物價部門備案。

    第五條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中的“產權人”指小區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按房改規定出售公有住宅樓房的單位和購買安居樓房的職工所在單位,應按有關規定負擔產權人交費項目。

    物業管理單位受委托收取房屋租金的,應將所收房屋租金抵減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中產權人交納的費用,不得重復收費。

    普通住宅(甲類、乙類和一般住宅)與高檔住宅的界定,按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一棟樓屬多家產權的,產權人應每年交付中修費;屬一家產權的,產權人可每年交付中修費,也可在發生時按修繕定額結算。

    產權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大修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應每年收取大修費,大修費中更新改造費和一般大修費各占50%;產權人未委托而發生大修項目時可按修繕定額結算。

    物業管理單位要加強大、中修費用的管理,應按每棟樓單獨設立帳戶,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七條  被評為部、市級優秀管理居住小區的,在有效期限內(兩年)其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上浮10%-25%,可調整的項目為:

    (1)保潔費;

    (2)保安費;

 

    (3)小修費;

    (4)公共設施維修費;

    (5)管理費。

    第八條  居住小區內配套用房,屬公益性的(如學校、醫院等),產權人、使用人按本辦法的規定標準交費。屬經營性的,視其需要提供的勞務及使用公共設施的程度,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協商議定。

    第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項目和標準及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布。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接受小區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監督,并將各項費用的年收支情況同時報市物價局和所在地物價局備案。

    第十條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應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物業管理單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按照所簽服務合同要求追償。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單位已接受委托對居住小區實施物業管理并相應收取費用的,其它部門和單位不得再行重復征收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和項目。

    對于物價部門已規定統一價格(收費標準)的項目,物業管理單位應按統一價格(收費標準)執行或代收。

    勞動部門收取的電梯檢驗費按市物價局京價(涉)字〔1989〕170號文件規定執行,由產權人交納。

    環衛部門收取的生活垃圾清運費按市物價局京價(房)字〔1997〕第186號文件規定,每戶每年21元由產權人交納。

    第十二條  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中不含營業稅。凡按國家有關規定需交納營業稅的,物業管理單位可在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加應納稅金向產權人收取。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單位與物業產權人、使用人之間發生的收費糾紛,可由物價部門進行調處,也可通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解決。

    對實行備案的收費項目,物價部門有權對項目設置不合理、標準過高的收費作出停止收費、降低標準的決定。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政府價格監督檢查機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越權定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二)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亂收費用的;

    (三)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

    (四)提供服務質價不符的;

    (五)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的;

    (六)其它不執行本規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  本辦法之前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篇7

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于常德市朝陽路紫河灣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xxx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適于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周期開始的首月5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停車位面積,并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立即停放于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并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余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并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并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后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車位租賃協議書范本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于 xx 市 xx 路 x 號 xx 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停車位(車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適于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元(小寫 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周期開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停車位面積,并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車位租賃合同協議范本車位租賃合同協議范本。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立即停放于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購買

(1)本合同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本停車場或停車位。

(2)甲方出售本停車位的,甲方應當至少提前 10 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書面答復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購買本停車位,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復或逾期未明確答復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另行出售本停車位。

(3)乙方放棄其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立即交還本停車位,甲方應當無息退還未發生的本停車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 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 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篇8

關鍵詞:舊住宅小區 物業服務 對策

一、舊住宅小區的界定

“舊住宅小區”通常是指建造年代非常遙遠、房齡長的小區、房屋建筑的主體、公共建筑的配套、公共設施設備等隨著時間推移而破損的園區。對舊住宅小區的界定是指城市內的建筑面積在3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房屋建成的年代非常長、設備設施不能滿足相關需求,道路和各種設備設施管線年久失修、而且當中的基礎設施不健全、違規建立的建筑物較多,園區內的環境比較臟亂差但是還有一定的使用價值、能夠居住和使用的住宅小區。

二、舊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小區配套設備設施難以支持正常物業服務工作

在諸多老舊住宅小區之中,問題最為普遍和尤為突出的就是老舊住宅區的物業的設施老舊和損壞問題,而且當時規劃的標準非常的低,有些基礎配套設施破損嚴重,整體的運行性存在不足,大部分的舊住宅小區所配的體育健身設施和文化活動空間較小、綠化面積較小、小區業主的停車位缺少場地等等。

(二)業主觀念落后導致物業服務不能正常實施

對舊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的過程中,有許多復雜的問題,但是最為基礎的還是業主配合度的問題,不少人對物業管理沒有正確的常識和理解。業主認為自己所住本身就是年代久遠的小區,已經沒有什么必要進行管理,有的則認為對舊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可以,但是想要得到業主的配合是非常困難,業主觀念的落后和閉塞也給物業服務帶來了很大障礙。

(三)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資金缺口大

在對老舊住宅小區物業進行管理的過程中,資金的籌集和收取難度之大是許多從業人員頭疼的一件事,要想真的治理好一個老舊的小區,需要對舊住宅小區物業的諸多基礎設施進行大強度的更新,如小區內的治安、設備養護、設施的維護等。根據改造項目的多少和改造程度的不同,資金量少則十萬,多則百萬,甚至千萬。資金的來源為題尤為突出,已經進駐了物業服務老舊住宅小區,甚至物業服務水平比較好的舊住宅小區,也存在物業服務費收取的難度增大。

(四)舊住宅區數量大且產權復雜導致物業服務的難度增大

由于老舊住宅小區建筑時代所限制,而又伴隨著我國房改政策的變遷,相關產權的規定也不斷變化。在有些老舊住宅小區內的國企、企事業單位非常多,在這些單位的體質變更之后,產權的確定已經不是特別清晰了。

三、解決舊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問題的對策

(一)完善舊住宅小區物業的基礎設施

對舊住宅小區進行管理首先要從看得見的地方入手,對小區的規劃和基礎設備設施的更新和維護變得是重中之重。對舊住宅區實行物業管理,應加強基礎設備設施的規劃,使老舊住宅小區舊貌換新顏,并達到一定的標準。主要改造的內容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面:(1)實行一戶一表制。為了物業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應對小區的水、點、煤氣、天然氣、暖氣等等要一戶一表制度,按照每戶所顯示的使用量來收取費用,減少不必要的糾紛。(2)排污設施。現在社會的步伐加快、節奏緊湊,周邊建成了高檔商業區或住宅樓,市政設施不斷升級優化,但是老舊住宅小區的污水排水設備設施還是相當的老舊和不完善,雨水、臟水、生活廢水、實行混排,沒有具體的監管制度和設備設施,晴天溢臭氣,雨天積深水。在改造設施中,應對排污設施進行改造,使得業主在生活上原理臟亂差的生活環境,讓業主的品質得到提高。(3)電力線路。舊住宅小區的線路設備設施不是特別完善,有的舊住宅小區有些照明設備設施已經“失明”,家用電器持續上升使用,用電負荷超載,給小區安全帶來隱患。要爭取政府的支持,電力企業的協調,老城區線路容量,增加電力負荷,調整電源線,保證在安全用電的舊住宅區的安全系數。(4)墻面美化、房屋改造。房屋年代已久,外觀的保溫層等等由于雨水的侵蝕,陽光的炙烤已經有嚴重的開裂和脫落,實在是不雅觀。對部分房屋維修、改造時,夜鶯當給物業服務公司留有適當的管理用房、方便物業服務公司更好的來為舊住宅小區出謀劃策實行管理。

(二)加快、加強物業服務立法工作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用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和支持物業管理行業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和支持。因此,物業管理行業要實現法制化運作,只有實現依法管理,物業管理行業的才能健康發展可。

(三)多方籌措資金,建立契約合同收取服務費用

舊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公司應該多方向的籌集資金解決在資金方面的問題,如申請專項維修基金,如根據相關規定,共用設施設備的,每一位業主先暫時繳納部分物業費和專項維修資金,來應對突況處理以及對政府采取補充使用的不足部分。物業服務公司可以通過提供特殊服務、社區商業等多種形式的服務增加收入。

篇9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于 __ 市 __ 路 x 號 __ 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停車位(車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適于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元(小寫 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周期開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停車位面積,并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立即停放于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購買

(1)本合同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本停車場或停車位。

(2)甲方出售本停車位的,甲方應當至少提前 10 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書面答復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購買本停車位,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復或逾期未明確答復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另行出售本停車位。

(3)乙方放棄其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立即交還本停車位,甲方應當無息退還未發生的本停車位租賃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 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 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篇10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于 __ 市 __ 路 x 號 __ 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停車位(車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墻體/其他: 適于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元(小寫 rmb 元)。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周期開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后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志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于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停車位面積,并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立即停放于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購買

(1)本合同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本停車場或停車位。

(2)甲方出售本停車位的,甲方應當至少提前 10 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書面答復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購買本停車位,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復或逾期未明確答復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另行出售本停車位。

(3)乙方放棄其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立即交還本停車位,甲方應當無息退還未發生的本停車位租賃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 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 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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