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范文

時間:2023-04-11 07: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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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

篇1

建筑工程檢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檢測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有關本工程土建原材等的試驗檢測任務,為明確甲方乙方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及相關內容

施工單位:中鐵航空港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臨汾山水水泥皮帶廊隧道項目部

工程名稱:臨汾山水水泥皮帶廊隧道

監理單位:北京中城建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臨汾山水隧道監理部

工程地址:洪洞縣明姜鎮興旺嶼村

二、甲方承擔責任

1、(甲方或總包單位工地現場取樣員)負責按照設計要求及相關規定見證取樣;要求乙方取樣時,應提前約定時間、地址、聯系人等電話等;

2、如需要現場檢測時,甲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等便利條件給乙方,本項目部一般為八小時工作期間取樣;

3、如取樣或現場檢測時段在每日八小時工作期間外或法定節假日時間,應提前與乙方協商聯系,以便合理安排工作。

4、應按協商付款方式給乙方支付檢測費用;不按約定支付檢測費用時,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承擔責任

1、負責來樣等級標示,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資質授權范圍正確執行測試規程,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接到檢測結果不符合時,及時將檢測概況通知甲方,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采取相應的措施,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不合理要求,所發生的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必須及時提供檢測報告,指導甲方施工生產使用。

3、負責試驗檢測工作中的有關技術問題的咨詢。

乙方承擔工程范圍內的檢測內容:

1、水泥物理性能檢測;

2、毛石、砂子、石子物理性能檢測;

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砂漿配合比;

4、鋼筋原材、鋼筋網片、鋼筋焊件、U型鋼及其他施工相關剛才力學性能試驗檢測及無損檢測;

5、混凝土、砂漿試塊強度試驗;

6、混凝土抗滲檢測;

7、正常施工過程中的混凝土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后置埋件錨固承載力檢驗;

8、有質量疑義時混凝土回彈、鉆芯檢測以及砌筑砂漿強度檢測;

9、水泥、砂、骨料、外加劑等氯離子檢驗;

10、橡膠止水帶、膨脹止水條及防水板、盲管的物理性能檢測。

11、上述試驗檢測內容必須滿足業主及監理提出的檢測項目。

12、除上述1~10外且在乙方資質批準的范圍內的檢測項目。

四、付款方式

雙方協商如下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一次結清;

2、乙方最后資料齊全,甲方付清款項;

3、乙方提供收款收據及正式發票。

六、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方、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真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篇2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后的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并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在____天內,建成并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蚴翘峁﹥擅线m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并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并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

簽名____以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并代表____簽署投標

(用印刷體大寫)

證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職業____

附錄①

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英鎊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____英鎊

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天

竣工時間____天

規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每天____英鎊

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

維護期____天

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額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額____英鎊

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英鎊

出具證書后的支付期限____天

根據本文件,我們,當事人和擔保人,茲具結向____②(下稱政府)承擔義務交納上述保證罰金,對此,我們本人,我們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和繼任人負有連帶責任;但是,在擔保人是幾個公司,作為共同擔保人的情況下,我們這些擔保人“連帶地”和“分別地”為上述罰金負責,只是為了允許對我們中間任何人或所有人提出聯合或,而為了所有其它目的,每一個擔保人各自與當事人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對交納列入該擔保人名下的罰金承擔義務,可是,如果沒有指明責任限額,則責任限額就應是整個罰金款額。本義務的條件是,鑒于當事人簽訂了以上指明的合同;為此,如果當事人:

(a)在上述合同原訂的有效期間,和政府可能同意的任何其延長期間(無論是否通知擔保人)以及在任何根據合同所需要的擔保的有效期間,履行和完成上述合同中所規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并且還履行和完成今后可能以上述合同做出的任何和所有經正式批準的修改中所規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而擔保人謹此放棄得到關于這種修改的通知和權利;以及

篇3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同上)(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決算

第十二條保修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2.說明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以建筑工程為標的的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很復雜的合同。涉及到工程技術標準、質量的監督檢查、施工期限等問題,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規也很多。因此,訂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具體規定,力求做到準確、明確和正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特別是不同工程的技術術語、語詞涵義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訂立合同時明確應當適用的法律和技術標準及其語詞涵義。一般來講,下列三個方面的問題是應當注意的:

(1)作為承包方為講,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況,包括發包方提供的圖紙情況、工程量、工程的難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達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與工程不適應,則應當講明,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篇4

1.1合同預算的制定缺乏科學性建筑工程合同預算的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造價的制定以及在建設過程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例如,在進行的建設的過程中,因為意外需要增加的建設的建筑物的如何估價。建筑工程合同預算的制定直接關系到對工程造假的嚴格控制,避免在結算時出現的一系列的問題。同時在合同制定的過程中,要注意把原材料可能漲價的因素計算在內這需要雙方在合同的制定過程中進行磋商。一般來說,建筑工程合同預算的調整只針對,主要建筑材料進行調整,調整幅度大于10%,費用的89%要有建社單位承擔,建筑單位承受漲幅的19%。

1.2建筑工程的預算編制不合理在建筑工程合同預算的制定的過程之中,預算人員,缺乏對建筑工程進行實地的考察。對建筑工程的具體要求的研究不夠深入。在預算的制定上,投標單位的圖紙實施預算,同時度與建筑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缺乏合理的預算。導致了建筑工程合同預算脫離實際狀況。導致了所編制的建筑工程合同預算出現漏項和差項等諸多問題,無法真正的預算出建筑工程在建設的過程中所要的資金款項。建筑工程合同預算缺乏科學性與合理性,對企業的經濟利益造成了很的負面影響。

1.3建設工程目標的調整給建筑工程合同預算造成了很大影響在建設進行的過程當中,建筑單位往往會根據具體的建設需要,對建設目標主動進行調整。在建設的過程中建設單位為了追求建筑物的使用以及美觀的效果,也會主動要求施工單位對原有設計進行一定的突破、改進,這就為建筑工程的預算的科學性和預見性造成嚴峻的挑戰。同時,施工單位在建設的過程中為了滿足本公司的利益需要,也會在建設的過程中,對建設公司提出變革請求。一般而言,在建設的過程中的變革內容并沒有在建筑工程合同預算中有明確的體現,導致了建筑工程實際用資超出了建筑工程合同預算。

2加強對建筑工程合同預算的控制

1)加強對建筑工程合同預算的控制,首先要使預算人員深入的了解工程。在進行財政建筑工程預算時,相關的工作人員要深入實際,在將實際情況與建設規劃相互考證的的基礎,再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建筑工程預算。

2)要重視項目實施階段的預算控制,建筑工程的建設過程是整個建筑工程資金投入最多的階段,它同時也是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和執行的關鍵性階段。也是導致了工程實際支出超出預算出現其他情況的階段。在建筑工程階段,為了建設質量合格的建筑工程,在本階段對資金的節約是十分微小的。但是,在本階段對資金的需求超出了預算的資金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一方面受到來自于自然環境的影響會導致資金投入超出預算的資金。另一方面,由于建設人員的更迭以建筑工程建設項目的調整和變更都會為建筑工程預算造成不同的難題。因此,對本階段的預算在整個的預算體系中所占的地位十分重要。預算人員要深入實際具體考察,才能作出科學準確的預算。

3)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筑工程合同預算是一項復雜性和長期性的工作。因此,其對從事這一工作的人員有著十分高的要求。建筑工程預算對于從業人員的要求十分高,要求建筑工程預算人員能夠根據復雜的情況作出合理的財政預算。就此而言,建筑工程合同預算人員一定要有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在另一方面也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同時要能夠深入實際,對本職工作具十分高的熱情。

3結語

篇5

一,招標工程的準備條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標條件已經具備:

1.本工程已列入國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區)年度計劃;

2.已有經國家批準的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和概算;

3.建設用地已經征用,障礙物全部拆遷;現場施工的水,電,路和通訊條件已經落實;

4.資金,材料,設備分配計劃和協作配套條件均已分別落實,能夠保證供應,使擬建工程能在預定的建設工期內,連續施工;

5.已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許可證;

6.本工程的標底已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復核。

二,工程內容,范圍,工程量,工期,地質勘察單位和工程設計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可供使用的場地,水,電,道路等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質量等級,技術要求,對工程材料和投標單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驗收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價格,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組織投標單位進行工程現場勘察,說明和招標文件交底的時間,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報名,投標日期,招標文件發送方式:

報名日期: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期限: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招標文件發送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開標、評標時間及方式,中標依據和通知:

開標時間: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招標文件至開標日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

評標結束時間: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開標之日起至評標結束,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開標、評標方式:建設單位邀請建設主管部門,建設銀行和公證處(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參加公開開標,審查證書,采取集體評議方式進行評標,定標工作)。

中標依據及通知:本工程評定中標單位的依據是工程質量優良,工期適當,標價合理,社會信譽好,最低標價的投報單位不一定中標。所有投標企業的標價都高于標底時,如屬標底計算錯誤,應按實予以調整;如標底無誤,通過評標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確定合理標價和中標企業。評定結束后五日內,招標單位通過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將中標通知書送發給中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在一月(最多不超過兩月)內與中標單位簽訂______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招標方承諾,本招標書一經發出,不得改變原定招標文件內容,否則,將賠償由此給投標單位造成的損失。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自費參加投標準備工作和投標,投標書(即標函)應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必須加蓋單位和代表人的印鑒。投標書必須密封,不得逾期寄達。投標書一經發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標過程中發生爭議,如雙方自行協商不成,由負責招標管理工作的部門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可訴諸法院。

建設單位(即招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篇6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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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篇7

建筑工程大清包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勞務清包,即包機械、架材、周轉材料和使用工具及所有土建工程承包范圍內的人工費。甲方供主材,乙方供扎絲、模板、鐵絲、對拉絲、膠帶、混凝土養護塑料薄膜、施工用的電線及照明燈具。

四、承包范圍

按施工圖紙要求的土建項目。(不含基礎挖土方、防水工程、外墻保溫工程、外墻涂料、門窗工程)(包含基礎挖土方的人工配合及人工清底、回填土的人工配合、內外墻抹灰等)。

五、合同價款及結算方法:

1、承包單價:按國家規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方法進行計算面積,本工程按建筑面積 元/平方米計算。

2、簽訂合同時交合同履約金100000元。一層施工完畢后退還保證金。

3、此合同單價不包含所有稅金,一切稅金均由甲方負責。

六、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2014年2月25日

2、竣工日期:2014年9月20日

3、合同總日歷天數208天

七、質量標準:

1、按現行國家驗收規范及相關標準執行,質保期1年。嚴格按照圖紙設計要求和現行國家規范進行施工、嚴格聽從甲方的指揮,認真做好每一單項工程,嚴格遵循現場監理的要求施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甲乙雙方各購買一分人工保險,乙方承擔安全事故風險。

八、結算及付款辦法:

1、結算建筑總面積按圖紙面積計算;

2、主體完成六層,付主體已完工程量的80%

3、主體結束,付至工程總款的50%

4、本工程二次砌筑完成六層,付已完工程量的80%

5、二次砌筑結束,付至工程總款的75%

6、內抹灰完成二分之一付工程總款的2%

7、外抹灰完成二分之一付工程總款的5%

8、工程竣工交付甲方后付至工程總款的95%,下余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經驗收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圖紙,如有變更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負責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及周邊關系的處理,給乙方造成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并對工程質量嚴格把關,對不合格工程禁令期限整改,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給乙方配備現場施工用電、用水及生活用電、用水。

(4)保證原材料及時無誤地供應到現場。

(5)保證按時給乙方撥付工程款。

(6)負責組織辦理開工前的一切相關手續。

(7)負責相關材料檢測化驗及主體檢測并承擔發生的費用。

2、乙方責任:

(1)組建一支過硬的施工隊伍,配齊各種技術人員,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現場協調,安全文明施工。

(2)嚴格執行特種工種持證上崗,如:塔吊工、電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嚴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發生的頂嘴、沖突;對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須按時完成。

(4)嚴格規范施工,保證每個分項工程符合標準,凡因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為因素造成罰款乙方自己承擔。

(5)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發生大小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6)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保修期內,乙方無條件地對本工程出現的問題進行維修。

(7)乙方負責塔吊檢測的辦理及費用

(8)乙方負責辦理建工險及費用

十、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工期要求,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發現偷工減料、粗制濫造、野蠻施工,質量不合格、進度遲緩等現象,乙方必須接受甲方處罰。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地下障礙物及施工圖紙以外的變更等應考慮在工程承包風險范圍內,不另增加費用。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甲方負責。因乙方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負責。

(5)乙方因人員不到位造成的工期滯后,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甲方的所有損失,而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甲方承擔鋼筋對焊的費用。

十一、安全合同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有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領導,各級專職、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若因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工程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書面材料,雙方各執一份。

(2)乙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操作人員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3)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

(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3)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限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2、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3、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十二、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現場標準化布置的要求,按公司的規定執行。

2、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3、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禁止上工時喝酒尋釁鬧事。

十三、本合同書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本合同書條款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誠信的態度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大清包合同范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范圍

2.1承包工程范圍: 本工程結施、建施、修改圖、修改通知、圖紙會審等所示除水電安裝工程、門窗、欄桿,轉換以下干掛石材、電梯前室裝修(地磚、墻磚、電梯門套、吊頂)以外的全部內容:主體工程、裝飾工程以及施工現場生活用水、用電的費用及辦公區臨建搭設等全部費用。

2.2攜帶主材: 結施、建施、修改圖、修改通知、圖紙會審等施工所需材料,除甲方提供所需的鋼筋、商砼、磚、砂、石、水泥、墻磚、地磚、保溫材料外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負責。

2.3攜帶輔材: 包含所有輔材

2.4攜帶機械設備、小機械及施工用具: 乙方負責施工所需的全部機械設備,甲方現有的機械設備,按市場價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費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出。

2.5場內外運輸: 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及施工機具的場內運輸。

2.6測量、放線: 除基礎定位以外的測量放線由乙方負責。

2.7 乙方現場管理: 現場施工管理、配合現場材料處理、機電設備管理、臨設、臨電安裝管理、現場簽證管理。

2.8其他事項: 以下本次承包范圍內工作情況

①含圖設計基礎,增加部分另行計算;

②防水工程為包清工;

③內墻瓷粉為包工包料。

第三條 計量計價方式、工程價款、付款方式 3.1計量計價方式:

3.1.1、甲乙雙方按照《貴州省2004版建筑工程計價定額》中建筑面積計算規則計算建筑面積。

3.2工程價款 :

3.2.1工程綜合單價: 元/建筑平方米;

3.2.2圖紙以外增加工程計價:模板45元/㎡(按展開面積計算),混凝土澆筑45元/m,鋼筋制作、安裝700元/噸。

3.2.3現場簽證:

①若因工程設計變更導致分包工程量增減的,增減部分按合同約定單價計算后,相應增減。

②若因工程臨時需要,增加其他工程給乙方完成時,增加部分工程單價按貴州04定額及最新文件調整計算。

③若使用零工時,按貴州04年定額及最新文件調整計算執行。

3.3付款方式:

3.3.1按工程形象節點付款。乙方墊資到主體施工至最后一棟的第六層,第一次支付工程款在最后一棟施工到第六層第二天起15日內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之后按月進度工程量的80%支付。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結算價的85%,后3個月內支付至98%,預留工程款的2%作為質保金(質保金無利息),質保金待工程交付兩年后支付。(此條受3.3.2條約束)

3.3.2乙方承包工作完成后10日內計算工程量后提交甲方公司預算部復核,否則工程尾款不予支付。

第四條 甲乙雙方責任、義務

4.1甲方義務與責任

4.1.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1份,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提供技術支持。

4.1.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工傷事故保險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4.2乙方義務與責任

4.2.1乙方按照圖紙、設計規定、施工規范及甲方技術人員的《工程技術交底》進行施工。

4.2.2乙方所需材料及機械設備,必須提前3-15天書面填寫《材料申請單》給甲方現場主管工長,同時乙方應對所用材料、負責到場后的卸貨、堆放、轉場上下車及機械的安放就位。

4.2.3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須將所使用的材料、機械設備分類堆放到現場紅線內甲方指定的地點,并做到工完場清.

4.2.4乙方必須做好自身及其他分包單位的成品、半成品保護工作,發生一切費用自負。 第五條 進度工期要求

5.1進度工期:按甲方制訂總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周進度計劃執行。

5.2進度控制:乙方按照甲方制訂的進度要求安排施工人數。施工過程中若乙方跟不上施工進度,需要趕工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賠償。

5.3工期延誤

5.3.1因不可抗力和規模擴大、結構更改重大設計變更或業主原因、連續停電24小時以上,發生上述情況對工期有實質性影響的,事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經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

5.4工期違約:若乙方跟不上甲方的周進度,應無條件及時補充工人。若乙方跟不上甲方月進度,每次處罰當月完成工程量的5%。若乙方連續兩次跟不上甲方的月進度,則視為乙方無能力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將乙方承包的部分工作或全部工作交由其他分包完成,由此產生的費用乘以1.5從乙方工程款中扣出。

第六條 質量要求

6.1。乙方施工質量應滿足國家、地區相關規范要求、設計要求以及甲方要求。

6.2質量保證金200萬元,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乙方向甲方交納質量保證金100萬元,剩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7內交納。做到地下室頂板完成退還50%,0.00上二層退還50%。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進場,若未進場保證金按3%的月利計算。 第七條 安全及文明施工:

7.1根據國家的相關文件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預留洞口的封堵、安放安全標識和宣傳標語的制作安裝等。

7.2工傷事故的責任與費用:若乙方管理的班組或因其他人員因乙方做的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擔相關的費用。工人醫藥費用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由甲方指揮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7.3工程保險由于甲方負責購買,工人保險乙方負責購買。 第八條 材料及成本控制

8.1甲方提供施工圖中所需的鋼筋、商砼、磚、砂、石、水泥。工程竣工結算時,按實際用量與定額用量進行扣減,若甲供材料節約,獎勵乙方節約部分的40%。若甲供材料超出定額用量,超出定額部分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40%。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如因甲方未及時提供施工所需材料超過3天,導致停工的,工期順延,補償乙方停工造成一切損失。

9.2如主體封頂后甲方未能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停工所停工造成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9.3如乙方施工質量及工期延誤原因造成一切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后一次罰款20000元。 第十條:本工程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內容一致,合同由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工程施工驗收合格并付清工程余款后終止,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附件:《質量承諾書》、《安全責任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大清包合同范文3 發包單位: (簡稱)甲方:

承 包 人: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承包合同條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方同意將 工程以勞務方式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特約定以下協議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遼寧大農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冷庫工程

工程地點:遼寧省沈陽市渾南新區李相鎮三家寨村

結構形式:框架結構

工程建筑面積:46600平方米

合同價款: 元,大寫( 元整)。

二、 承包范圍:

1. 主體范圍:混凝土澆筑工程、鋼筋工程、模板工程、砌筑工程、腳手架工程、抹灰工程、樓地面、屋面、散水、樓梯、坡道;水電安裝、預埋、預留洞、硬化地面等工程。

2. 機械工具:攪拌機、調直機、切斷機、彎曲機、電焊機、小型工具等。

3. 材料:甲方負責鋼筋、混凝土、磚、砂石、水泥、爐渣等用于工程實體材料;乙方負責腳手架、模板、木方以及綁線、鐵釘、植筋膠等消耗材料。

4. 土方;鋼結構;門窗;涂料大白;防水;內保溫由甲方另行分包;如需進行專業分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

三、 清包價款:詳見附表

四、 合同工期: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質量要求:

1. 滿足設計要求及施工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合格。

2. 確保每道工序質量檢驗交接,并做好隱蔽工程施工。

3. 工程的主體結構施工應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要求。

六、 安全生產:

1. 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2. 自行做好人員進場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提出明確安全要求落實到每個人身上,保證人身安全可靠,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3. 如施工中違反安全操作規定,發生傷亡事故責任自負、費用自理。

七、 文明施工:

1. 施工中清包方必須按省市相關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

2. 施工中一定要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 施工中對落地灰各種廢料要做到隨施工隨清理,不得發生浪費現象。

八、 材料要求:

1. 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須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并提品合格證。

2. 使用的材料種類、規格、型號、使用的部位必須符合設計圖紙要求,甲方監理、總包方有權檢查,如查出與設計不符嚴禁使用,損失自負。

3. 所使用材料按定額消耗量計算,超出部分清包方自負。

4. 甲乙雙方所進場材料要求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材料要求符合設計和規范標準,并由乙方查收入庫保管。

九、 現場管理:

1. 服從總包方的統一管理指揮,按總包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計劃及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2. 按要求配齊該項目相關管理人員并持證上崗。

3. 遵守總包方制定的現場管理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合法經營。

4. 與總包方密切配合,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5. 雙方必須履行遵守施工現場各自的責任義務,并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十、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單項工程向乙方提供?套完整圖紙,并進行圖紙紙交流,如有變更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根據工程內容、特點,甲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書面材料,雙方各執一份。

(3)負責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及周邊關系的處理,給乙方造成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并對工程質量嚴格把關,對不合格工程禁令期限整改,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給乙方配備現場施工用電、用水(紅線以內)及提供工人住宿區,費用甲方負責。

(5)保證原材料及時無誤地供應到現場。

(6)保證按時給乙方撥付工程款。

(7)負責工程檔案編制整理。

(8)設專職安全員,負責整個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并做好安全內業資料。

2、乙方責任:

(1)組建一支過硬的施工隊伍,配齊各種技術人員,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現場協調,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負責人保證吃住在現場。

(2)上報施工隊的人員名單,包括資質及各種上崗證件,保證農忙季節不停工。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嚴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發生的頂嘴、沖突;對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須按時完成。

(4)嚴格執行特種工種持證上崗。

(5)嚴格規范施工,保證每個分項工程符合標準,凡因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為因素造成罰款乙方自己承擔。

(7)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保修期內,乙方無條件地對本工程出現的問題進行維修。

十一、合同價款支付:

1. 按工程進度付款,由于工期較短,工程主體(砌筑和抹灰)完成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按完成產值90%支付(其中包括30%的房產)。

2.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次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工程款。

十二、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簽字加蓋雙方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2.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工程所在地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總包方、清包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篇9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 行政監管: 合同法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 實現黨十五大確定的依法治國的宏偉目標, 近年來我國相繼出臺了一大批規范市場行為的法律法規。其中, 《合同法》的頒布實施, 不僅標志著我國市場運行法律的進一步完善, 而且對于保障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與完善具有重大意義?!逗贤ā敷w現了適慶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充分尊重當事人認立合同的權利, 保障當事人享有充分的合同自由。因此, 合同法屬于私法范疇。在《合同法》第127 條規定: “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行政管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對利用誤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的違法行為, 負責監督處理,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該條款可以看出, 在我國訂立的合同必須接受我國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監督和管理。既合同法屬于私法, 行政監管是否違背該原則, 不能充分體現當事人合同自由、意思自治這一大多數國家合同法普遍確定的準則? 行政監管的具體內容和權限如何? 筆者就建筑工程合同探討其行政監管。

建筑工程合同行政監管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合同法律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合同的行政監管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是以19 81年頒布實施的《經濟合同法》為標志。第二階段是以19 93 年通過的修訂后的《經濟合同法》為標志。第三階段是以《合同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新合同法令在附則中設了一個條文即第127 條對合同的行政監管作出規定。

從上述合同的行政監管的演化發展來看,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國家政府轉變了管理職能, 建立了以間接手段為主的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與之相適應, 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合同的行政監管也隨之削弱, 強調合同當事人意思自制, 減少了國家對合同的行政干預。但是, 合同自由并不意味著合同當事人不需要接受合同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首先, 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秩序尚未成熟, 相應法律還不健全, 故許多當事人還未樹立法律意識, 隨意撕毀合同、踐踏合同、損害國家與社會公利益行為嚴重存在, 利用合同進行欺詐的現象也屢見不鮮, 嚴重威脅到市場交易秩序的穩定和安全。因此, 《合同法》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 賦予行政機關處理違法合同行為的權利, 從而加強了合同法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的力度。其次, 在現代社會中, 市場主體之間在經濟地位上的差距越來越大, 如果不考慮公平的要求, 仍然完全尊重合同當事人的合同自由, 將會導致當呈人之間利益的嚴重不平衡, 從而有損于社會正義。加強合同的行政監管, 不僅可以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權益, 而且也是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正義觀念的維護。

對建筑工程合同來說, 由于合同標的規范大, 價款高, 履行時間長, 合同履行中不確定性因家較多,合同履行難度較大。通過對合同的行政監管, 可以規范甲乙雙方的履約行為, 保證合同能夠順利履行,使工程能夠及早發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其次, 由于我國法律法規尚未健全, 建筑市場運行尚不規范,往往容易造成當事人利用合同通謀, 行賄受賄, 層層轉包, 以劣充優, 偷工減料, 高估昌算, 嚴重侵害國家利益。加強合同的行政監管可以促使甲乙雙方依法行事, 杜絕違法亂紀、損害社會的現象發生。再次. 由于建筑市場竟爭日趨激烈, “ 粥少僧多” 的現象日益嚴重, 這樣, 由于甲乙雙方地位的差異使得當事人之間平等締約的基礎已經喪失, 承包商往往根本無法具有同等的討價還價的力量, 被迫接受明顯不平等的合同條款, 從而違背公平原則。通過加強合同的行政監管, 可以合理的調節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從而將維護合同自由和合同正義有效結合起來。最后, 加強合同的行政監管可以彌補司法救濟的不足。根據合同法合同自由原則, 合同的司法經濟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 缺乏主動性。即使對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司法機關可以主動干預, 認定合同無效, 但如果無人舉報, 一般很難發現, 所以僅僅由司法機關來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是遠遠不夠的。通過法律指定或專門設立的具有準司法性質的行政機關作為司法機關的補允, 對誤同進行積極、主動的監督和檢查,可以規范合同當事人的合法行為, 及時查處違法亂紀、浸害國家利益的行為, 這對于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都有十分分重要的意義

建筑工程合同行政監管主體及客體

為了維護市場竟爭秩序, 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制定了 維護自由竟爭的法律, 如美國的反托拉斯法, 日本的禁止襲斷法, 英國的公平交易法等依照這些法律, 各國設立了相應的行政機關, 如美國的聯邦交易委員會、日本的公正交易委員會、英國的限制性商業行為法庭等。這些具有準司法性質的行政機關擁有較為“ 泛的調查和處理權力, 限制不公平或違法的合同自由。具有準司法性質的行政機關擁有較為“ -泛的調查和處理權力, 限制不公平或違法的合同自由由子; 我國市場經濟制度剛剛建立, 各經濟組織對合同法律制度普遍生疏, 因此加強合同的行政監管尤為必要。根據《合同法》第127 條的規定, 對合同進行行政監管的主體應是一. 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就建筑工程合同而言, 應山建設行政仁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道, 在各自職責范圍內. 共同行使合同行政監管職責一般來說.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鑒證等來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進行審查, 而建設行政仁管部門主要負責合同主體的資格確認, 招標投標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的監督審查, 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當事人合同行為的合法性的監督和檢查及對合同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糾正, 對有過錯的當事人實行行政處罰, 構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與合同法中其他列名合同相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合同行政監管力度應當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大。由f 建筑工程涉及專業性較強,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無淪是從涉及的業務范圍, 還是行使合同行政監管的管理經驗, 都擁有一定的優勢。

建筑工程合同包括建筑工程勘察沒計合同、施工合同, 同時, 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合同還有建設_工 程監理合同等與之相對應, 建筑下程合同行政監管的客體_ L要是建筑「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包括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單位等) 的合同行為。但并非所有建筑工程合同都必須接受行政監管‘根據《合同法》第!27 條規定,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即《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分等法律的規定, 對建筑工程合同進行行政監管, 其監管范圍必然受《建筑法》、《招標投標法》適用范圍的限制在《建筑法》第83 條規定: “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動參照本法《建筑法》執行: 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尾建筑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筑活動, 不適用本法?!?由此可見, 一些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可不需建沒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管, 但其先決條件是甲乙雙方無論是簽約還是履約必須不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以及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參考文獻:

〔1〕梁永寬.項目管理中的合同治理與關系治理〔D〕.中山大學,2008.

篇10

建筑工程居間服務合同范文1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間人):××××××××××××

工程名稱:××××××××××××

甲乙雙方為了發揮各自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總承包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分包合同,取得施工權。

1.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甲方與總承包單位簽訂××××專業分包合同,即視為乙方全部完成居間服務委托事項。甲方未簽訂××××專業分包合同以取得實質性施工權,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關的業務咨詢服務,開展與總承包方有效的協調,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權。

2.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基本信息真實可靠。在乙方促成甲方與總承包方見面溝通后,由甲方自行向總承包方咨詢,乙方對其完整性、真實性等不具進一步核實義務,不承擔連帶責任,最終促成甲方能夠如約進場進行實質性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居間服務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間服務報酬。

2.3乙方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義務,協助甲方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為甲方協調爭取并達成××××專業分包合同后,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好與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關系(前提是甲方已經及時的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向乙方足額支付了相應的居間服務報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否則乙方有權不予協調。

2.4在居間服務過程中,乙方具體開展的渠道、方式、人物、過程等細節,不必向甲方匯報溝通,不屬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條件。

三、甲方義務

3.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施工所需的各類資金的籌措,并做好簽訂合同前所需的手續準備。

3.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總包單位所簽訂××××專業分包合同。甲方履行××××專業分包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響甲方對第3.2和3.3條的執行,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居間服務報酬不得索還。

3.3.1 甲方將此工程予以轉包、分包或與第三方公司/個人合作的;

3.3.2 因甲方技術、資金等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專業分包合同的;

3.3.3 因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工程質量等問題,被業主方或總包方勒令停工、中止××××專業分包合同;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停工、中止。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4.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于“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甲方完成簽訂該工程項目××××專業分包合同時,本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服務費:

4.1.1本項目居間服務報酬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小寫: 元(稅后),作為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居間服務報酬。

4.1.2本合同簽字生效,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專業分包合同后,總承包方第一次支付甲方工程款的同時,一次性全部支付清乙方的間服務報酬 萬元,特殊情況延遲支付不得超過3日。

4.1.3甲方支付乙方居間服務報酬時不需要居間人開具任何發票,具體賬號、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無條件服從。

五、特別約定

5.1甲方承諾向乙方、建設方及總包方提供的相關資料是真實、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詢、可驗證的。

5.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居間服務報酬如需納稅,由甲方承擔,乙方所得居間服務報酬為稅后的合法資金,擁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權。

5.3 甲方取得工程項目××××專業分包合同后,若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居間服務報酬,本合同自動轉為甲方公司欠居間人居間服務報酬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居間服務報酬并按該筆費用總額加收滯納金

3(2‰/日);按所欠居間服務報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罰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5.4居間服務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設期間,若建設方、總包方與甲方發生實施過程中一切執行糾紛或資金糾紛等,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風險由甲方全部承擔。

53.5 本居間合同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合同、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甲方其他相關義務不相抵觸,獨立執行,不受甲方企業改制、更名或更換法人代表或股東而影響,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項

6.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秘密,包括甲方的財務信息、技術專利、經營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對居間服務報酬的支配權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內容,由泄密方承擔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除外。

6.2 保密期為五年。

七、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本工程項目××××專業分包合同由第三方獲得,乙方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7.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7.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8.1 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或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事項

9.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9.2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損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為準。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書面協議予以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居間服務合同范文2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精神,結合目前建筑市場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擬施工承包 項目工程委托乙方進行居間服務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委托事項: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項目。

2、具體要求:為甲方爭取較好的合同環境。

第二條:居間服務期限

從工程項目跟蹤至合同簽訂。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與總包方簽訂該項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務完成,甲方應付給乙方簽約合同中金額的2.5%(稅后)報酬。

2、支付方式:建設單位第二次撥款至工程總造價35%時,甲方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在居間服務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合同爭議人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如有其它工程項目合作另簽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中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明確的酬金支付完畢后自動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簽訂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居間服務合同范文3甲方(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四條,四百二十五條,四百二十六條,四百二十七條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就 項目工程施工事宜,委托乙方負責對該項目的業主方進行工程承包的前期洽談和協商工作,乙方接受此委托,特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址: 。

3、工程內容:施工合同內約定的圖紙內的全部施工工程。

4、合同總價: 萬元人民幣(按 定額計算,最終以實際結算為準)。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提供項目業主方所需的資料和資信證明,并負責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靠性。

2、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的正當合法權益。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優勢,負責對該項目工程承包的前期洽談和協商工作,并向甲方提供項目方的相關資料和證明材料,明確合作方案。在

2、全面協調甲方與項目業主方的關系。

3、維護甲方的正當合法權益。

四、居間服務費的計算方法、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1、計算方法:甲方按實際工程總價的 %約 萬元人民幣居間服務費(稅后所得),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內,由乙方自行支配和使用。

2、支付時間和方式:合同簽定后按合同總金額 %支付居間費用,甲方進場施工第一次撥款后,按合同總金額 %支付居間費用,第三次撥款后,按合同總金額 %支付居間費用,余下部分按實際結算金額支付 %,簽章部分額外增加支付居間費用 %。

3、合同簽定 月內,完成第一項工程合同的簽定。

4、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五、違約責任

1、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不得因項目負責人或財務人員的變動而拖欠居間服務費或拒絕履行本合同,否則,乙方有權要求項目業主方在甲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甲方應保證將居間服務費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帳戶,每延誤一天,甲方按應付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未按上述條款支付居間服務費超過15日的,還須按應付金額的10%的承擔違約金。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居間服務委托合同在甲方與項目業主方正式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前簽訂,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在甲方與項目業主方所簽工程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履約完畢后自行終止。

2、凡與該項目有關的所增加的相關工程內容和工程量,其居間服務費亦按上述條款執行。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工程承包協議的,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無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仲裁會員會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6、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