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14 17:13:2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公民集體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權利內容由合同約定,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參考一下承包合同,歡迎閱讀學習。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模板1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模板2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群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號文件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費和付款方式

甲方將把集體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元)給乙方承包年,合計元(大寫: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準。地上附著物:紅棗樹株、楊樹棵、胡楊樹棵、沙棗樹棵、其他棵。(以現場盤點數為準)

土地坐落位置:

東: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后,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對承包地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乙方不得從事非農業性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元,按照年承包費元,(大寫: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經營等權利。

2、乙方應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費。

若乙方能夠提供正當理由并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的,村委會認為理由合理,可以適當延長交款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乙方在延期的1個月之內仍不能交清承包費,甲方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包經營,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并作為合同自動失效終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當理由并不按約定期限內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當年的承包費外另收去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著物的管護工作。

在承包當年內需補栽的紅棗樹株,由甲方提供紅棗苗,從第二年起需補栽的紅棗苗由乙方承擔負責補栽,補栽費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承包期限屆滿時無償交給甲方。

4、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種植、補栽紅棗樹、施油渣、施農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樹底下堆土、環割、環剝等所有的管理工作并按照科學管理要求進行,同時乙方保證樹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澆水等工作的按時進行,病蟲害防治,防止農業機械、牲畜、人為損害、要保證留出隔離帶的100%。

要保證對紅棗樹每年施肥,保證紅棗地無雜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進行必須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若不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5、乙方承包土地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義務工和積累工、水費自行承擔,同時還要承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對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組排隊澆水,因乙方原因未澆水上的,村委會和村民小組不承擔責任。

6、在合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變動,此合同按國家新規定做調整。

7、在合同期間,若有國家重點項目為原因征用承包土地,國家土地補償費、土地征用費等補貼歸屬甲方,從中給乙方適當給于當年農業生產損失的補償,若土地征用事件發生農田閑空時發生,不再給承租方支付損失。

同時合同自動解除。

8、在合同期間,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設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必須爭得甲方的同意、指導。

乙方自行增加的農田水利基本設施費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將把土地包括地上附著物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若出現附著物缺數、損害現象,乙方按照當時的市場價3賠償損失。

10、在合同期間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監督,在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村委會安排的義務勞動,衛生等集體活動,不能發生非法宗教活動,若發現一次甲方和鄉政府有關部門有權終止合同,同時處罰乙方并沒收當年的紅棗收益。

11、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權將把承包土地轉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轉。

若發生此類現象,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并追究乙方的責任,并收回土地的承包權。

12、在合同期間,發生刮大風、暴雪、暴雨等自然災害,棗樹受到損失的,乙方不承擔棗樹損失責任,但要做好預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間乙方不能使用我縣規定禁用有害激素類的藥物,如920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類藥物經科技人員檢測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退還當年的承包費。

乙方環割棗樹時,必須按照相關部門技術要求操作,違反技術要求的,甲方對乙方按每畝5000元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無力支付承包費用,前期所交承包費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縣鄉的農業生產統一規劃的要求,有權向乙方統一安排部署農業生產。

2、甲方保證補栽和嫁接的紅棗地按輪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間,若乙方積極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紅棗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慮承包期限屆滿后乙方的繼續承包經營。

4、在承包期內,國家的退耕還林等政策性補貼均歸屬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甲方違約合同條款,向乙方支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乙方違約合同條款,按照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合同糾紛的處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七、其他事項: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土地不得進行任何方式的流轉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內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向甲方提前3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并付清當年承包費,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合同的繼續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須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的有關規定。

3、此合同經縣農經局鑒證之后,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鄉農經站)保存一份,合同鑒證單位(農經局)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模板3發包方:甲

承包方:乙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 村西(窯南)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附圖)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拾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為每年 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費,第二次在第三年 月 日交付 ,第三次在。除此之外,乙方不負擔甲方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并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布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后,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篇2

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成因

1.由于基層組織的原因。一是基層組織執行黨和國家的土地承包政策不嚴格,從而引起糾紛。如有的隨意縮短土地承包期;有的強行收回農民的承包地高價發包等現象。二是有的基層組織干部以地謀私,在家庭承包過程中自己承包好地,在招標發包過程中發包“關系地”、“人情地”。

2.由于承包方原因。一是由于承包方不及時履行或者拒絕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而引起糾紛。二是由于承包期內發生合同未曾約定或者預料不到的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等情況。群眾要求變更合同引起的糾紛。三是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地用途引起的糾紛。

3.由于承包合同的不規范。一是有的土地承包采用的是口頭合同形式,權利義務約在口頭上,發生爭議后空口無憑,各執己見,產生糾紛。二是承包合同內容簡單,主要條款不全,權利義務不具體、不明確,一旦發生爭議,無法解決而產生的糾紛。三是有的因合同違反法律規定而造成的糾紛。四是合同違背公平原則而引起的糾紛。

二、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對策

1.協商。即當事人之間發生土地承包糾紛后,在自愿和相互諒解的基礎上,依照法律規定,直接進行磋商,達成協議,自行解決爭議。

2.調解。即當事人之間發生土地承包糾紛后,可以申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在相互諒解讓步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解決糾紛。采取調解解決糾紛,必須是在當事人自愿基礎上進行,而且這種自愿始終貫穿于調解的全過程中,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對調解提出異議,當事人不愿意調解的,不能達成協議,調解即為失敗。雖然達成調解協議,但是當事人任何一方在履行調解協議過程中反悔的,也可以隨時終止履行,這種情形下調解也為失敗。

通過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糾紛是目前比較切實可行的途徑。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員會熟悉本村土地承包情況,又具有權威性,由其主持調解,方便群眾,有利于糾紛的合理、快速調解。鄉(鎮)人民政府作為基層政權的組織,承擔了本行政區域的農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工作,由其主持調解,尤其是解決農戶與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糾紛、不屬同一村的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以及本地當事人與非本地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時,更具有其它組織不具有的權威優勢。

篇3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成因;解決途徑

中圖分類號:F323.3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08(C)-0144-02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作為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就集體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等。自然資源所訂立的承包經營合同。近年來,隨著中央、省、市、區各級黨委政府“免征農業稅、實施“糧食直補”等一系列促進農民“減負增收”的新舉措相繼出臺,糧食市場價格逐漸上揚,廣大農民的種糧積極性空前高漲。與此同時,與農村土地承包有關的糾紛日益突現。這類經濟糾紛的當事人多為收入不高的普通老百姓,且常常涉及多人利益,在處理上稍有不慎,很容易引發,甚至危及一方的社會穩定。可以說,與農村土地承包相關的糾紛已取代農村財務問題,成為影響當前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F將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成因和解決途徑介紹如下。

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成因

(1)外出務工人員返鄉要地引發糾紛。前些年,由于農民種地疏于管理,病蟲害防治不及時,對良種選擇、肥料、農藥的施用沒有掌握科學方法,種田效益比較低,提留負擔重,農業生產條件差及部分青壯農民外出務工等原因,農民棄田撂荒現象比較普遍。但近兩年外出的農戶返鄉后,要求收回原承包地,得不到解決的就開始越級上訪。

(2)土地流轉不規范導致的糾紛。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隨著人口的增加,占一點少一點,隨著國家三農優惠政策的出臺,農村土地越來越值錢。以前農村土地流轉政策不完備、不配套,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而引發的土地承包糾紛逐漸浮出水面。以轉包、轉讓、出租、互換、委托為主要形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為數不少,因此私下承包,甚至3方、4方連環轉包、互換引發的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大量存在。

(3)以結構調整為名違法收回承包地發包給第三者經營引起的糾紛。部分鄉鎮以結構調整為名,在建設示范園區、果蔬市場、煙葉種植區、開發漁池、板塊建設等方面,違法收回承包地,發包給第三者經營。

(4)因土地被征用引發的糾紛。農民土地被征占后,不能按照有關政策和協議及時得到足額補償和妥善安置,這些農民處于上班無崗、種地無田、創業無錢、社保.無份、生活無著的困境。不少被占用耕地農戶紛紛提出重新調整土地的要求,不能如愿以償就上訪告狀。

(5)少數地方二輪延包土地遺留問題多。少數村發放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存在面積不準、填證不規范等問題,相當一部分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保管不善,被丟失或遺棄。

二、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途徑

因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具有群發性、復雜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的特點,也是農民種田積極性高漲時期的重要矛盾,因此必須采取積極的措施.及時化解此類糾紛。

(1)協商。即當事人之間發生土地承包糾紛后,在自愿和相互諒解的基礎上,依照法律規定,直接進行磋商,達成協議,自行解決爭議。調解。即當事人之間發生土地承包糾紛后,可以申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在相互諒解讓步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解決糾紛。

(2)仲裁。即當事人之間發生土地承包糾紛后,不愿意協商,或者通過協商、調解方式不能解決糾紛時,申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進行裁定。解決糾紛。這種途徑具有簡便、快捷、公正、合理等特點,是目前深受農民歡迎的解決土地承包糾紛的途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仲裁是一種特殊的經濟糾紛仲裁,不適用于《仲裁法》對一般經濟糾紛仲裁的規定。目前有關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規定,主要是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已頒布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條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制度和效力作了比較原則的規定,即“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這一規定,為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開展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提供了全國統一的法律依據。有利于促進農村土地承包仲裁的順利開展。

(3)妥善解決婚出婚入人口的承包地問題。農村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已婚婦女戶口已遷入現居住地,現居住地有地源的應予補地;在現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得收回承包地。已婚婦女不能同時在兩地占有承包地。二輪土地延包時,已婚婦女已取得承包地,因離異到外村再婚,外村未分給承包地的,原村應保留承包地。

(4)妥善解決征用農村土地補償問題。對拖欠農民的征地補償費,要限期足額償還。對補償標準偏低或違規征占農民土地的,要進行糾正。今后,征占農村土地必須嚴格按章辦事,規范審批程序和補償標準。凡征占農村土地,必須征得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同意。征地補償不到位或不符合補償規定的,一律不予征地;手續不完備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

(5)妥善解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問題??陀^公正地調解農村土地流轉矛盾糾紛。農村土地流轉矛盾糾紛千差萬別,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逐一進行處理,先解決糾紛,后完善流轉手續。對轉包轉讓型糾紛處理一是要穩定二輪土地承包關系,依法保護原承包戶的權利。二是看流轉合同是否合規合法,符合法規的,圍繞原流轉合同條款做好工作,進行調解。三是對不規范的土地流轉要及時做好矛盾雙方的工作,以自愿為原則協商解決,并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四是土地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凡違背這一原則的流轉合同部是無效合同。土地流轉主體是農戶,要確保原承包戶得到相應的流轉收益。五是要規范流轉行為,引導流轉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土地流轉合同,明確流轉的時間、流轉的用途、流轉的補償金額等。

(6)穩定承包,實事求是地解決機動地發包方與承包方的矛盾糾紛。一要穩定原承包關系。此類承包屬專業承包,有的還是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承包的,只要原承包合同合法,發包、承包雙方必須遵守合同。二要實事求是地解決糾紛。鑒于農業稅減免、特產稅取消后,其他農戶負擔減輕的情況,發包、承包雙方可以通過平等協商,適當降低承包標的,降標額度不夫于原農業稅畝平負擔額度,并簽訂補充協議,完善發包、承包手續,解決矛盾糾紛。

篇4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篇5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

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村民小組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總面積:畝,其中:田畝,土畝;

村社

姓名

面積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22年,即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37年12月30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按斤黃谷,并參照當地上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為現金(按江津市糧食主管部門書面證明或協商價格計算),20xx年按0.7元/斤計算支付),由乙方交給甲方作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時間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2015年12月26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他約定:乙方簽訂協議之日提前支付復耕費(按2007年租金等額支付給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復耕費。

七、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該土地,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將轉包合同送甲方備存;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

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住址: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鑒證意見:

鑒證人:

負責人:

篇6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并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準。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范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后,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征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余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于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準。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篇7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篇8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范文1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承包地點:

二、面積:

三、承包期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4月25日止。

四、承包價格:每年交200元。

五、交款方式:20xx年至20xx年交1000元;20xx年至20xx年交1000元。

六、合同到期后續議。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范文2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按照市政府統一工作和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一章有關規定,經村委會討論通過,甲方將集體所有制農用土地經營權以公開協商方式發包。甲、乙雙方就有關承包經營事宜,經平等、自愿協商,并經甲方各村村民依照“一事一議”程序議定,現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發包標的物,承包用途:

1.甲方各村委會作為共同發包人將分別屬于各村村民集體農用地 畝發包給乙方。土地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交接時,甲方向乙方交接清楚。

2.標的物地上現有附著物依照土地交接時雙方制作簽署的交接單為準。乙方僅與甲方交接,如有村民提出異議均由甲方予以解決,解決不了對乙方造成損失的視為甲方違約。

3.乙方承包之地作為苗圃用地,乙方可根據市場需要種植其它農作物,承包經營期間不得改變為非農用土地性質。不得改變為諸如各類市場、農家樂、農業旅游用地等非農用土地性質。

4.承包期間,允許乙方在承包地上建筑少量存儲生產資料、生產工具的臨時建筑性質的庫房,允許進行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水利、電力配套設備建設,但不得破壞或改變現有水利、電力設施,影響農民生產、生活用水用電。對在該承包土地上建設住宅、賓館市場、物流倉儲地等與苗圃經營無關的建筑物一概不允許,對苗圃經營有關的臨時搭建庫房、宿舍及食堂,乙方在建設建筑物前須向甲方提交書面建筑方案,寫明建筑的面積、用途、預算,經甲方根據實際需要核定后,乙方方可開工建設,對因政府性征用拆遷時不予任何經濟等形式的補償。乙方所報批之建設項目只要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范圍,甲方應于批準。

5.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甲方將標的物土地交付與乙方:甲方清楚交待土地四至范圍,雙方清點地上有價值之附著物(建筑物、林木等)登記在冊。交接手續辦妥后,乙方即有權進入土地行使承包經營權。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費標準及繳納方式

1.承包經營期間為十五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承包經營期屆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承包經營權。

2.承包費標準為1500元/畝,每年租金總計為 元。乙方需在承包期第一年即20xx年足額繳納兩年的20xx年--20xx年的土地承包費,從20xx年起每年的3月1日前一次、足額將承包費繳納至喀什市夏馬勒巴格鎮人民政府農經站,由農經站統一出具收款收據并視為乙方足額繳納承包費的憑據。乙方遲延繳納的,須依照應繳未交額*3‰日之標準向甲方賠償違約金。農經站收取承包費后,依照甲方各村土地面積向各村分配。

第三條 承包經營權流轉

乙方采用轉讓方式(包含名為轉包、出租實為轉讓)流轉部分承包經營權的,不得違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其土地農用地的性質不得改變。

第四條 土地征收、征用的處理

1.承包經營期間,若遇政府對承包地全部或部分征收,或者征用,則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立即予以解除,乙方交回被征收或征用的土地。乙方應積極配合征收、征用工作的順利開展。甲方得知征收、征用事宜的,應提前 個月告知乙方擬征收、征用的時間、土地范圍、征收、征用原因等信息,以利于乙方提前處理地上苗木減少損失。

2.征收征用的補償解決:依照屆時有效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依法處理。對承包地上屬于乙方的青苗以及經甲方許可建設的地上附著建筑物由土地征收人、征用人依法補償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不予補償或者賠償;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建設的地上附著建筑物乙方無權要求補償或者賠償。

第五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變農用土地使用性質,經甲方制止,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遲延繳納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的,甲方無需催繳,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人為設置障礙,導致乙方不能行使承包經營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則自行終止,雙方未新定承包經營合同的,乙方就與合同到期日將土地交還甲方,地上新增附著物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地上原有甲方地上附著物完好交回,毀損的照價賠償,因時間原因自然損害的乙方免責。乙方拒不交回的,甲方有權強制收回。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甲方應予以協調解決乙方用電用水事宜,所產生的費用及電費、水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2.乙方應本著團結互助、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妥善處理與周邊村民相鄰關系,搞好民族團結。乙方與村民發生利益沖突并無法妥當解決的,應及時通報甲方,由甲方協調解決,以避免事態擴大;

3.乙方應善意開發利用土地,保障土地增值,保護土地周邊植被,不得進行掠奪式開發;

4.甲方支持乙方自主、合法經營,對乙方經營范圍、方式等,只要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農用土地使用性質,甲方不得干預;

5.本合同甲方蓋章、乙方簽名后即行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方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報喀什市夏馬勒巴格鎮人民政府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范文3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 ,面積 畝的土地(良田)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承包期限三年(自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畝660元整,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當年租金。

第二條:承包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并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承包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不改變農田現狀。

第四條: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甲方的農田各項政策性補貼歸甲方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條:承包期最后一年,乙方不得種植午季作物,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承包期滿,乙方應保證承包的土地達到承包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保證金壹萬元整,保證金抵交最后一年承包款。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和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篇9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簡稱《農村土地承包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頒布實施,對于完善農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保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促進和保障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現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黨的*精神,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要求,長期穩定并不斷完善農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二)基本原則。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從根本上保護郊區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尊重大多數農民的意愿,正確處理國家、集體、農民三者的利益關系;在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支持和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堅持依法辦事和結合本地區實際,根據近郊、遠郊第二輪土地延包的不同情況,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

二、正確處理農村土地承包和穩定發展的關系

(一)做好與第二輪土地延包的銜接工作。各區、縣政府以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與第二輪土地延包的銜接工作,對郊區第二輪土地延包的成功經驗,要予以肯定。*年3月1日前,已按照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通知》規定完成土地延包工作的,視為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或者調整承包地;對其中不符合《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應當予以糾正。除法律規定之外,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和調整承包地。

(二)維護承包方的權利,同時,承包方也應履行相應義務。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既要尊重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切實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又要教育引導農民履行承包合同的約定。農民依法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征用或者占用承包地的,應當按照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辦理有關手續。農民承包的土地不得買賣,不得對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三)促進郊區經濟可持續發展。各區、縣政府以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的有關要求,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以及規范征用地制度,保障農民利益,推進郊區農業結構調整,加快小城鎮建設,加快環境綠化,促進郊區可持續發展。

三、依法實施農村土地的承包和管理

(一)合同的簽訂和發放證書。農村土地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發包方與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位置、面積、質量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區、縣政府應當依法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加蓋區、縣政府公章),并加強審核和檢查。第二輪土地延包時,沒有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應當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予以完善。

(二)關于機動地問題。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前已留機動地的,機動地不得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的百分之五,超出部分應當承包給農民;未留機動地的,不得再留機動地。所留機動地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

(三)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登記工作。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價款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實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市和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應當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與流轉合同的管理、指導和服務工作。當事人要求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登記的,由相應區、縣政府做好受理登記工作。

(四)進鎮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已在小城鎮落戶的農民,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在郊區第二輪土地延包時,承包土地的農戶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過承包地退包協議,自愿放棄承包地進鎮的農民,應當維持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協議,土地不作調整。

(五)土地承包期限。在《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前已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承包,承包的耕地期限為30年或30年以上的,應當繼續有效。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的剩余期限。郊區今后在進行農業結構調整和推進規模經營時,與農民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應當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確定期限。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證。郊區第二輪土地延包時已經按照規定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發放給農民的,應當繼續有效;對簽訂土地承包協議,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仍留存在鄉鎮政府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應當及時將有關證書發放給農民。

(七)統一印制權證和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合同,由市農委統一印制。

四、加強領導和進行宣傳培訓

篇10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一步落實。1998年以來,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為期30年的第二輪土地承包工作,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戶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縣(區)統一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屬證書。全市43個鄉鎮(管委會)518個行政村二輪土地承包合同應簽214298份,3528654畝,已簽2*973份,3431981畝,土地承包合同簽訂率96%;土地經營權屬證書已頒發2*328份,土地經營權證書發放率97%。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進一步加強。在土地承包30年工作基本完成后,及時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土地承包的規范化管理上來,把加強制度化建設作為促進農村承包關系長期穩定的首要措施.一是規范土地承包檔案管理。青銅峽市、鹽池縣對土地承包合同進行整理歸檔,統一編號,納入縣(市)一級統一管理,其他縣(區)由鄉鎮統一管理,在此基礎上,各縣均制定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強化管理措施。二是妥善處理承包土地糾紛。以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核心,建立和完善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定期報告、、調節、糾紛處理及反饋等制度,規范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處理程序,確保黨在農村的土地政策得到切實落實。三是嚴格耕地保護,遏制違法違規征用農村土地行為。各縣結合開展農村土地專項治理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了土地承包自查和梳理工作。通過專項治理,土地承包規范管理得到加強,違法違規征占農村土地的突出問題得到明顯遏制。同時,還通過強化征地補償的審計監督工作,切實維護了農民利益。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

(一)流轉基本情況

目前,全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總體上還處于初始階段,規模較小。至20*年涉及農戶19821戶,流轉總面積168611畝,占承包農戶的9.2%,占承包面積的4.8%,其中:轉包的4927戶,91131畝,占流轉總戶數的25%,占流轉總面積的54%;轉讓的797戶,4300畝,占流轉總戶數的4%,占流轉總面積的3%;互換的741戶,12373畝,占流轉總戶數的4%,占流轉總面積的7%;出租的13356戶,6**畝,占流轉總戶數的67%,占流轉總面積的36%。

(二)流轉特點

近年,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是流轉的規模逐步擴大。20*-20*年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規模較為穩定,其中,20*年全市流轉總面積只占到承包耕地面積的1.9%左右。近幾年呈加快趨勢,特別是到20*年末,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總面積達168611畝,比20*年增長71655畝,增幅74%,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明顯加快。

二是依法流轉的意識明顯增強。過去,農戶間土地流轉基本處于隨意和無序狀態,矛盾糾紛不斷?!掇r村土地承包法》頒布實施后,各縣(區)結合實際,在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了農民依法流轉的意識。農戶更信任以鄉、村為中介的依法流轉。去年以來,流轉土地的農戶大都簽訂了合同,部分過去隨意流轉土地的農戶,也紛紛補簽了合同,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

三是流轉對象呈多元化趨勢。除農戶之間流轉外,近年來一些工商企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主體作為受讓方參與流轉,并呈逐步增加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