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設計專業考察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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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專業考察報告

篇1

【關健詞】建筑市場;監管;問題;對策措施

【中圖分類號】TU641【文獻標識碼】【文章編號】1674-3954(2011)03-0384-02

一、引言

近些年來,我國建筑行業雖然得到飛速發展,但建筑市場仍存在著秩序較為混亂的問題,影響到了整個建筑業經濟的健康運行,因此必須加強建筑市場管理,規范市場整體行為,整頓市場秩序,營造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整個建筑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政府與市場關系

改革開放以前的計劃體制曾經對組織全國資源,動員社會力量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發揮過重要作用,但這種無所不包的政府體制也給整個國家和社會帶來了難以醫治的創傷和許多后遺癥?!案母镩_放以后,我國逐漸地建立了市場經濟體制,但市場經濟還不成熟、不完善。作為改革主要推動者的政府,在我國目前“市場不全”的情況下,擔負著推動市場發育,健全市場體系等方面的歷史重任。另一方面,政府的行為方式還沒有完全擺脫傳統計劃體制的痕跡和慣性,政府對市場干預仍有一些不合理之處。”具體表現為:

1、政府與市場關系方面:政企不分,政市不分仍未得到徹底改變

在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我國一直致力于國有企業的改革。“歷經了最初的放權讓利、利改稅、拔改貸、兩權分離的承包經營責任制到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政企分開,還企業經營自,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明確政府把其作為國家資產的所有者和宏觀調控者與企業作為資產經營者和生產經營者的職能分開,改革產權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實現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的日標進行了不懈的努力。然而,日前產權不清,權責不明,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仍有發生?!霸S多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利益和自身利益考慮,不愿放棄種種權力進行”創租”和”抽租”,對企業的干預仍然過多。”

2、政府自身規模龐大,一些部門職責不清、權力過大仍未得到根本改觀

近年來,我國政府職能實行了部分分離和轉移,開始引進市場機制和社會化服務,如政府采購、公共工程的招標投標,土地的有償使用,鼓勵私人資本投資公共(益)事業。政府管理向社會化、市場化邁出可喜的一步。另外,改革政府治理方式、實行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加快電子政府建設,減少政府規制,進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開展政務環境評議評價等等,使我國政府朝著公開透明、責任性、回應性的民主化進程邁進。

但是由于職能過多造成政府權力集中,尋租現象嚴重,加之我國權力約束監督機制不健全,社會公眾監督權力的缺失,難以有效遏制權力腐敗,阻礙了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

三、建筑市場監管存在的問題

1、建筑市場法律體系不完善

現行法律法規對當前比較突出的拖欠工程款等問題缺乏相關界定和處罰條款,不適應監管和執法的需要。導致建設單位尋找借口肆意拖欠工程款,即使在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也以諸如質量有問題、工程簽證單過多等借口拖延竣工決算審價,達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而施工單位對建設拖欠工程款提起司法訴訟,由于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沒有一年半載時間法院根本無法審理判決,哪怕最后法院判決施工單位勝訴,拖欠工程款的事實也己經存在。

2、市場各方主體信用缺失嚴重,弄虛作假現象比較突出

根據2006年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工作研討會議不完全統計,2002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國27個省、區、市共查出有違法違規問題的工程項日12451個,投資額886.5億元;查出10322個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對7013個單位進行了處罰,責令5552個單位進行改正,責令812個建設單位停止施工;查出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人員1060人?!边`法行為具體表現在:

(1)部分建設單位不按工程建設程序辦事,規避招標或規避公開招標,強行要求墊資承包,強迫建筑業企業簽訂“陰陽合同”,或搞肢解發包、虛假招標、明招暗定。

(2)有些建筑業企業采取串標、圍標等不正當方式承攬工程,或通過“掛靠”越級承包,承接工程后層層轉包、違法分包,不依法履行合同。由于此類行為具有極強的隱蔽性,監管部門有時依照經驗明知道企業存在串標、圍標等行為,苦于抓不到確鑿的證據而無法對相關單位進行處罰,從而無法凈化建筑市場。

(3)少數建筑業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在申請資質時提供虛假資料、偽造業績,騙取資質。

3、建筑市場監管體制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1)監管力量不足,建筑市場監管隊伍存在人員、經費不足的問題。

(2)監管方式履待轉變,重事前審批輕過程監管的問題依然存在;

(3)監管手段落后,現代化網絡技術應用不夠,難以做到即時采集、信息和實時監控。

(4)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改革不到位,尚未形成“責權一致、專業管理、制約有效”的管理體制和機制。

4、建筑業產業結構和經營方式不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

(1)建筑業企業組織機構有待完善,尚未形成大、中、小企業,綜合性與專業型企業互相依存、協調發展的產業結構;

(2)一些國有建筑業企業的經營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重規模、輕效益,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意識不強。

四、加強建筑市場監管的對策思考

1、完善法律體系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是以強制性規則為基礎的政府兼國際經濟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主要是運用WTO協定及其附件這一套法律規則和法律手段來規范成員的經濟行為,實現貿易的自由化、公平性和透明度,這一原則的實現必須要求成員國建立較完整、一致的國內法與之配套。因此,制定法律、法規,完善市場法制環境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首要問題。

(1)制定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規范建筑市場

加入世貿組織后,建筑業首先要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按照國際建筑業的行業規范來管理中國的建筑業市場和建筑企業。同時,對于《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修訂,特別是對近年來新出現的代建制、建設工程風險管理、建設工程擔保和反擔保,信用體系以及嚴重制約建筑業產業發展的拖欠工程款等作出法律上的界定并以建設部規章的形式予以單獨,以滿足建筑業發展的需要。

(2)制定完善技術法規體系

加入WTO后,我國建筑業需要解決的問題是:(1)建立與WTO/TBT相適應,與國際接軌的技術法規體系;(2)充分利用”技術援助”制度,爭取工程建設技術法規的制高點;(3)合理使用技術性貿易壁泉,促進國內和國際工程承包貿易的發展。

2、加強政府監管,規范市場行為

(1)嚴格建筑市場準入,堅決查處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行為

當前,企業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和資質許可后資質條件不達標的現象比較嚴重。企業資質條件不實的問題,不但干擾資質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而且破壞了誠實信用的市場秩序的基礎,己經威脅到建筑市場秩序的進一步規范。監管部門對有弄虛作假嫌疑或存在舉報的企業,要組織人員進行嚴格核查,一旦查清資質申報材料不實的,依法予以嚴厲處理,在一年內甚至更長的時間內,不再受理其資質申請,并記入企業的不良行為信用檔案,在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上予以曝光,加大不誠實企業違規成本,堅決遏制這種現象的蔓延。

(2)依法加強法定工程建設程序的監督管理

近幾年來,隨著建筑市場法規的逐步完善,按照工程建設客觀規律的要求,己經形成一套法定的工程建設程序和制度,建立了項目法人負責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招標投標制、施工許可證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等,這些法定程序和制度,有力保證了工程建設順利進行。但是,當前仍然存在部分法定的建設程序和制度沒有得到切實貫徹執行,造成了惡劣的后果。加強對法定工程建設程序和制度執行的監管,落實市場主體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和制度的義務,仍然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任務之一,也是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前提。

(3)進一步發揮有形建筑市場作用,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①繼續完善招標投標制度。

②加強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③嚴肅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

④明確地位,拓展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務作用。

3、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市場監管體系

(1)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信用獎懲機制

建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是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保證建筑業改革和發展的重要舉措。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按照政府啟動、市場運作、權威、信息共享的思路,采取措施,逐步實現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統一的信用評價標準、統一的信用法規體系、統一的信用獎懲機制的目標。

(2)推行工程擔保制度,有效控制工程風險

對擔保制度的推行,要解決好如下問題:工程擔保的法律地位沒有解決,誰為擔保公司負責,如何加強對工程擔保的監管,目前如何推進工程擔保等。針對這些問題,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一是深入研究相關法律問題,完善擔保管理規定,促進工程擔保法規建設,依法推行工程擔保制度;二是制定辦法,明確進入工程擔保市場的條件,包括要求銀行出具保函和實力證明作為前提條件,根據擔保機構的實力,對擔保工程規模進行劃分限制,控制風險,與相關管理部門加強溝通,加強監管;三是建立對工程擔保機構的監管制度,規范工程擔保市場,包括對專業擔保公司從事工程擔保業務的登記和審核制度、保函集中保管和信息統計分析制度、工程擔?;顒拥恼\信管理制度;四是積極推進擔保試點城市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并根據試點經驗提出進一步推進和規范擔保的措施;五是加強工程擔保制度的宣傳、培訓和行業自律工作,要研究制定有關工作標準和辦法。

(3)強化市場監管體系其他環節建設,促進建筑市場協調發展

目前,建筑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和機制建設上發展不平衡、城鄉建筑市場的發育程度不平衡、市場中介機構發育不完善等問題還存在,因此也要重視解決建筑市場其他環節的建設問題,促進建筑市場全面協調發展。做好此項工作,第一,要加強對村鎮建筑市場的監管。第二,建立完善勞務分包制度,規范勞務分包秩序。第三,強化對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的管理。

4、加強內部建設,創新管理方式

(1)加強層級監督,規范行政許可

要建立行政許可審批的動態評估機制,加強工作協調,強化內部監督,使行政許可流程更加規范化;要加強層級監督檢查,認真清理超越法定職權做出的行政許可決定事項,對不符合規定的行政許可決定,應予以撤銷,并報符合法定職權要求的行政許可機關重新審查核準。

(2)轉變職能、簡化辦事程序

以便民、規范、高效為原則,從統籌考慮整合資源、服務企業的要求出發,從簡政放權和實際工作情況出發,統一規范行政許可的有關程序和要求;進一步明確資質的分級管理辦法,明確權責,加強地方權利與責任;繼續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將資質受理由過去定期集中受理的方式改為隨時受理、限時審批,逐步向隨時審批過渡,同時盡快在資質審批中應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逐步做到網上受理、審查和審批。

(3)加強職能機構執法聯動,推進建筑市場閉合管理

為提高建筑市場監管水平,提高監管的有效性,涉及建筑市場監督管理的相關職能機構要主動相互配合,監督管理既分工管理又聯動執法,既不重復執法又不留下空白,進行全過程、多環節的齊抓共管,并將制度性巡查與日常程序性管理相結合,形成建筑市場監督管理的合力和建筑市場閉合管理體系,共同促進建筑市場的規范。

(4)加快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監管現代化水平

實現信息在建筑市場監管職能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充分運用計算機和信息網絡技術,強化政府部門對工程項目實施和建筑市場主體行為的監管,并逐步形成全國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要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強化公共服務職能,方便市場主體,及時全面政策法規、工程信息、企業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信息,全面推行政務公開,不斷提高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和服務水平。

(5)加強建筑市場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水平

加強建筑市場監督管理,提高建筑市場監管水平,隊伍建設是根本。要進一步健全建筑市場監管機構,充實監管力量,利用行政的、經濟的、法律的、市場的多種監管手段,為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能提供有力保障。

5、推進建筑業改革與創新,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

(1)加快產業結構調整,轉變建筑業增長方式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企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轉變建筑業增長方式,結合實際,制定建筑業長期技術創新規劃和有關政策,積極引導和促進建筑業總體技術水平的提高;大力支持大型工業設計企業或工程公司重點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和專有技術,大力支持大型土木工程公司提高科研能力和大型現代化機械設備裝備能力,大力支持大型施工企業發展施工圖紙設計能力,將設計和施工緊密結合起來;鼓勵建筑業企業制定具有自身特點的企業技術標準和施工工法,不斷增加企業的核心技術儲備。

(2)大力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

要在以工藝為主導的專業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基礎設施中,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建設方式,引導大型設計、施工企業拓展企業功能,鼓勵其通過兼并重組等多種形式,發展成為具有設計、采購、施工管理等工程建設全過程服務能力的工程總承包公司或者綜合型工程公司,開展工程總承包,對投資效益、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全面負責;要積極引導工程勘察、設計、咨詢、監理、招標、造價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拓寬服務領域,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項目管理服務,為業主提供全過程的服務;進一步健全工程建設領域專業人員注冊執業制度,落實執業人員責任,加強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注冊執業人員的素質。

(3)加快與國際建筑市場接軌

要認真做好WTO后過渡期結束后應對措施的研究,學習、借鑒WTO成員國在建筑市場管理方面的經驗和做法,完善政府投資工程的市場準入機制,在非政府投資工程上,積極吸引國外具有工程項目管理和總承包經驗的大型建筑承包商參與競爭;同時要加強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的管理,以強化工程質量管理為重點,切實提高我國建筑企業的整體素質和競爭力,積極推動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的開展。

五、結語

我國當前仍處于建設高峰期,固定資產投資增長較快。建設規模大、建筑業企業多、從業人員多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筑市場的主要特點,監管工作必須要適應這一特點,不斷加強監管力度,適應投資不斷增長的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對監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建筑市場監管體制必須進一步加快改革和創新,轉變監管方式,健全和完善各項市場機制,努力提高監管水平,形成“法律保障、政府監管、市場調節、經濟制衡”的監管模式,更好地適應建筑市場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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