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申報材料范文
時間:2023-03-25 12:37:3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技能人才申報材料,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科
今年來我立足本職工作,以貫徹落實《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為契機,不斷強化學習,健全完善節能制度,抓好節能統計、培訓和督檢等工作,并積極組織參加形式多樣的系列節能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推進了德州市公共機構節能的規范化、系統化、深入化,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水平邁上新臺階。主要事跡:
一、加強節能知識學習,增強做好節能工作的本領。為更好的做好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系統學習了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及節約能源法等涉及公共機構節能的法律、法規,節能意識有了新提高。同時積極參加各類培訓活動,1月份參加了省局組織的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培訓,系統學習和掌握了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知識;3月份參加了中央國家機關工程采購培訓班,對如何做好國家機關工程采購,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增強政府采購活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有了新的認識,實現了節能管理水平新提升。
篇2
第一條為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促進高技能人才評審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和正?;鶕趧雍蜕鐣U喜俊蛾P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2號)以及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若干意見》(浙勞社培〔2006〕122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一級)職業任職資格的技能勞動者。
本辦法適用于大中型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和直接認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是指依據國家職業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企業生產服務實際,對企業職工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完成工作任務和技術攻關的能力狀況進行考核鑒定,確定技能水平的辦法。
本辦法所指的直接認定是指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對企業生產實踐中確有絕招絕活、業績突出、貢獻較大,已被行業或企業公認達到技師、高級技師水平的,直接授予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直接認定不適用于高級工(三級)的評價。
第四條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和直接認定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思想品德:重點考評職業道德、勞動態度等;
(二)工作能力:以職業能力為導向,考核實際操作能力、解決關鍵生產技術難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傳授技藝能力等;
(三)培訓提高:參加相關業務或技能培訓情況,學習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情況;
(四)工作業績:為單位創造效益和突出貢獻情況,獲得各項先進榮譽稱號和參加競賽獲獎情況。
第二章分工與權限
第五條市屬企業高級工的評價工作由市及義烏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第六條有技師發證權限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市屬大中型企業技師評價和直接認定工作;無技師發證權限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負責市屬大中型企業技師評價和直接認定工作。
第七條高級技師的企業評價和直接認定,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或委托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省部屬企業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評價工作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三章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
第八條企業開展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應向隸屬市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工作方案。方案應包括:鑒定職業(工種)、鑒定級別、鑒定工作安排、考評人員配備、鑒定方式、試題來源以及有關事項說明。
第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對提交的工作方案進行審核,同意后由企業組織職工進行申報,申報條件應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第十條開展高技能人才評價包括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核、論文答辯和綜合評審。其中,高級工評價不進行論文答辯和綜合評審。
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條件的,可免考理論知識。
第十一條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核)按下列方式進行鑒定:
(一)對社會通用性強的職業(工種)的鑒定,由相應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依據國家職業標準,按照職業技能社會化考評的方式確定相應的理論知識和技能鑒定內容。對已經建立國家或省級題庫的職業,可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對題庫中抽取的試卷內容進行30%左右的調整;對尚未建立國家和省級題庫的職業,可由企業根據國家職業標準,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崗位要求,組織專家命題,并經相應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后使用。
(二)對非通用職業(工種)特別是企業生產(經營)特有或特定條件下的職業(工種)的鑒定,由企業依據國家職業標準或行業鑒定規范,結合崗位實際要求,組織專家編制鑒定大綱和鑒定要素細目以及鑒定考核試題,經相應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后使用。理論考試應結合崗位實際,可由企業實行定期統一考試;操作技能考核可采取現場作業評定法、產品抽樣評定法、模擬、仿真操作評定法和典型工件加工評定法等方式進行。
(三)倡導企業按職業功能分析法,開發相應的鑒定模塊,采用模塊式考核方式。其模塊可按主輔結構劃分為基礎性模塊、主體性模塊、輔模塊或基本技能模塊、崗位技能模塊、日常技能模塊;也可按職業領域或工序劃分模塊,如維護、修理、安裝、調試等模塊;生產線各崗位之間聯動關系密切的企業可采用獨立操作型、助手配合型、模擬口述型等模塊;也可以根據本企業特點,靈活劃分為各種考核模塊,以全面真實評價職工的綜合能力。
第十二條考評員、專家組人選由企業提出,經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后委派。
必要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選派質量督導員對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進行督導。
第十三條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核)各占100分,分別達到60分為合格,其中之一有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論文答辯和綜合評審。考試(核)成績兩年內本企業開展的高技能人才評審時有效。
綜合評審由參加評審的專家投票決定,同意票占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為通過。
論文答辯成績是綜合評審時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考評合格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職業資格證書。
第四章直接認定
第十五條直接認定由市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綜合管理,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直接認定評審機構的設立:
(一)直接認定評審委員會。由市以上勞動保障部門設立,由相關職業(工種)專家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一般為7-15人,其中專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主任由市以上勞動保障部門主管領導擔任。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各專家考評組的工作;
2、召開評審會,對符合技師(高級技師)資格條件并完成考評程序的人員進行評審。
(二)專家考評組。專家考評組由市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組建或委托相關部門(行業)、大型企業、院校組建,主要由相關職業(專業)的高級工程師、高級技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和高級講師組成,一般為3-7人,在考評前15天組成??荚u組的專家評委可根據每次考評職業(工種)的不同而作適當調整。其主要職責是:
1、審核申報參加評審人員的材料,包括職業資格、工作業績、技術能力以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對參加評審人員進行現場技能操作考核或組織面試;
3、確定參加評審資格人員名單。
第十七條申報直接認定為技師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能解決本職業高難度技術操作和工藝難題,在技術改造、工藝革新、技術攻關等方面有較大突破或較大成果(年創造直接經濟效益在50萬元以上,須由企業提供有效證明)的主要參與者。
(二)與申報職業(工種)相關項目獲省以上科技成果(發明創造)四等獎以上、市以上三等獎兩項以上,或獲國家專利兩項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第十八條申報直接認定為高級技師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能解決本職業高難度技術操作和工藝難題,在技術改造、工藝革新、技術攻關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年創造直接經濟效益80萬元以上,須由企業提供有效證明)的主要參與者。
(二)與申報職業(工種)相關項目獲省以上技術創新、發明、創造、推廣、應用二等獎以上或市一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第十九條參加直接認定申報者應提交技師(高級技師)資格直接認定申報表、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身份證、各項獲獎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技術業務工作總結或在生產實踐中解決重大復雜技術難題的方案、單位綜合推薦材料等。
第二十條直接認定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企業組織。企業根據年度直接認定工作要求,組織并推薦符合條件者參加直接認定。
行業特有職業(工種)須經市以上行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二)專家考評。專家考評組按本辦法第四條的內容,對申報材料、能力和業績情況進行審核考評。根據審核情況由專家考評組進行投票,同意票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員報直接認定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三)資格確認。結合審報材料及專家考評組考評情況,由直接認定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實行票決制,同意票率在50%以上的為通過。通過評審的申報者由相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被聘為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人員,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補貼。
篇3
(一)符合濟南市《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促進人才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中人才分類目錄確定的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省級領軍人才(C類)、市級領軍人才(D類)、高級人才(E類),及省、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二)取得博士、碩士學位(含教育部認定的留學歸國取得同等學位人員),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技師,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三)50周歲以下,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工人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四)45周歲以下,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高級職業資格,簽訂勞動合同且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2年,并持有居住證的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五)45周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或本科學歷(含教育部認定的留學歸國取得同等學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六)40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中專學歷(含職業院校及教育部認定的留學歸國取得同等學歷人員),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分別滿1年、2年,并簽訂勞動合同且取得居住證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七)受到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或近3年榮獲本省一類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或本市一類職業技能競賽二等獎以上的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第七條符合上述人才落戶條件之一的人員,需完備下列申報材料:
(一)申請人申請;
(二)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配偶、子女隨遷的需同時提交以上材料,其中符合條件隨遷未婚子女且其達到法定婚齡的需提交子女未婚聲明,戶口簿未記載父母子女關系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三)申請人居住證(限符合第六條第四、六款),人社部門出具的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證明(限符合第六條第三、四、五、六款);
(四)申請人學歷、學位或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或榮譽證、獲獎證、高層次人才認定憑證等證件;
(五)申請人錄用(聘用)證明,或任命文件,或聘用、招收合同;
(六)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單位集體戶接收證明(需寫明單位意見和落戶詳細地址)。
第八條符合人才落戶條件,工作單位為外地企業駐濟辦事機構的,除完備上述手續外,還需同時出具在濟注冊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從事第二、三產業持有營業執照及依法納稅證明的創業人員,不再提供勞動合同,可憑營業執照及納稅證明辦理。
第九條符合人才落戶條件的,可依次在本人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處、單位集體戶、按規定在就業地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社區集體戶落戶。隨遷配偶、子女的,需在濟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
2、居住就業落戶
第十條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質公寓)并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請落戶。
每套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質公寓),自落戶之日起兩年內只能享受一次居住就業落戶政策。
夫妻一方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另一方擁有房產的,需整戶遷移。房屋產權屬共同所有的,如所有人均系外地常住戶口居民,允許其中1人按相關居住就業落戶條件辦理在濟落戶,其他共有人需出具同意其落戶證明;如所有人一方系濟南市區常住戶口居民,另一方系外地常住戶口居民,不再按居住就業政策辦理遷濟落戶。
第十一條符合上述居住就業落戶條件的人員,需完備下列申報材料:
(一)申請人申請;
(二)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配偶、子女隨遷的需同時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戶口簿未記載父母子女關系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三)人社部門出具的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證明;
(四)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
3、政策落戶
經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批準調入(含錄用、聘用)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干部、職工,本人、隨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憑下列手續辦理落戶:
(一)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隨遷配偶、子女的需同時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戶口簿未記載父母子女關系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二)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調動函或通知書或行政介紹信、《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單位集體戶接收證明(需寫明單位意見和落戶詳細地址)。
經畢業生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接收手續、落實就業單位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外地生源畢業生,可憑下列手續辦理落戶:
(一)畢業證;
(二)就業報到證;
(三)戶口遷移證或集體戶口登記卡或居民戶口簿;
(四)單位接收證明(其中落單位集體戶的需寫明單位意見和落戶詳細地址);
篇4
一、工作概述
(一)教育教學管理
1、制定工作計劃和完成工作總結
根據學校、系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我教研室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共同討論制定出教研室的工作計劃,包括教研活動計劃、教學計劃、科研項目工作計劃等,并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進行實施,在年度或階段工作結束時做出工作總結和工作反思。
2、教學工作量的完成
我教研室共有7名教師,截止2015年1月31日,我教研室共完成約3200課時量,先后分別承擔13級、14級和新能源定向班的汽車維護、汽車電氣、發動機、底盤和汽車結構與維護等8門課程,并認真填寫教學效率手冊。我教研室在教學中,治學嚴謹,認真備課,講稿齊全規范,重視教學方法和教學改革。經過我教研室多方整改,與上學期比較,學生的出勤率以提高至99%,考試及格率均達到95%。
3、教學質量的監督
教研室作為最基層的教學組織,我教研室重視教學質量,嚴把教學質量關,作為教研室主任,其措施有(1)每月嚴查本教研室的教學效率手冊、教案填寫情況和課時上報情況;(2)嚴查本組教師的授課與授課計劃是否一致;(3)定期對本教研室教師的上課情況進行聽課,并提出實踐性意見。這期間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了一些問題并及時與有關的教師進行了溝通,并進行了改進。(4)保證教學文件資料齊全,管理規范,上報資料提交及時準確;
4、教研活動的開展
根據學期初所制定的教研室教研活動計劃,我教研室本學期自9月開始至今共組織教研活動二十余次,內容主要結合修訂新能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新能源設備學習兩大方面,教研活動規范化、形式多樣化,材料充實。
5、學生考試及成績管理
我教研室教師認真整理本學期承擔班級的學生成績,準確無誤的將成績輸入至成績管理系統,并對各班級成績進行分析和討論,尋找整改措施。
6、積極與領導、其他教研室老師進行溝通,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并完成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二)師資隊伍建設
為培養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培養后備、傳授技藝,我教研室對于培養教師從三個方面入手,分別是教育教學能力、專業實踐能力以及科研能力;鼓勵我組教學團隊積極參加教師能力大賽,提高自身教學水平,鼓勵老教師積極備戰教師能力大賽,并組織先后三次探訪新能源企業實訓車間,邀請車間主任李玉龍與尤工針對純電動汽車EV150實車進行講解,受益頗深。每學期組織我教學團隊參加全校綜合測評,提高專業實踐能力,并帶領陳榮梅等老教師參加科研項目,提高科研能力。
為培養新教師能更快的進入和適應工作環境,幫助其解決工作與生活上的困難,鼓勵教師外出參加培訓學習,并帶領新教師編寫新能源人才培養、新能源定向班課程體系以及學習新能源專業知識和設備使用,為今后的工作奠定好基礎。帶領團隊積極探討專業課程設置、教學改革、實踐教學等內容,有效地提高了青年教師的教學能力。
為了全面發展我教研室教師的綜合能力,提高教師的科研水平和專業素質,我教研室教師積極參加2014年由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舉辦職業培訓優秀課堂中獲得優秀獎;參加2014年第三屆機械工業高技能人才優秀論文評選活動分別獲得三等獎兩項和優秀獎一項;
(三)專業建設
1、修訂新能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
我教研室自今年9月開始修訂新能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在制定之前我教研室教師曾多次走訪新能源企業,并與企業專家、畢業生探討人才培養的目標和企業需求,對企業進行了全面調研。在制定期間我們榮幸的邀請到高級工程師朱振賢前來指導,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了寶貴的意見。
2、新專業申報相關材料準備
為適應社會發展對高素質應用型專業人才的需求,進一步優化我校專業結構,學校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在對社會發展和區域經濟發展形勢進行調研和分析的基礎上,我校申報新專業《汽車制造與裝配(新能源汽車方向)》。專業申報工作自全面啟動以來,我教研室認真收集資料,參與調研,填寫《增設專業申請表》,專業調研報告、專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分析等材料。先后邀請了北汽新能源公司、北汽研究總院、博世公司、意中意公司、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等10余位專家教授進行了專家論證,專家們一致認為:增設專業理由充分,專業發展規劃具體,培養方案合理可行,專業主要帶頭人優秀,教師隊伍結構合理,專業課和實驗室建設已有明確的計劃和保證。各相關院系針對專家們提出的意見對申報材料不斷修改和完善?,F已完成了2014年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
(四)課程開發
我校針對新能源汽車課程體系的構建是從專業培養目標入手,分析新能源汽車專業主要面向的工作崗位以及所需具備的職業能力,以工作過程為導向開發課程,構建課程體系,設計課程體系的教學內容,構建了人才培養模式和課程體系。通過對專業崗位群中每個崗位的典型工作任務進行歸類,確定與崗位職業需求相對應的行動領域。再對完成典型工作任務必須具備的基本職業能力(包括社會能力、方法能力和專業能力)進行分析,通過歸納,形成專業職業能力一覽表。
(五)教材開發
目前,新能源汽車方面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適合于中職學校使用的教材,所以我校極為重視新能源教材開發。教材文本是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的基本依據,而教材文本又是教師與學生進行交流與對話的基本載體。在新教材的開發理念上我校提出要實現從“教教材”向“用教材”轉變。目前我教研室在教材開發方面正在積極的努力著,在學習新能源知識的同時,也在收集文本資料,編寫教材本文,開發工作頁。
(六)興趣小組的活動開展情況
興趣小組活動是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盡可能的結合學生實際,采用學生喜歡動手的教學形式,讓學生在強烈的求知欲驅使下獲得知識。所以為進一步豐富學生課余學習生活,提高學生學習新能源汽車專業課的興趣,鍛煉學生的實踐操作技能,我教研室商討決定2015年3月開展新能源興趣班,并制定出了新能源興趣班的開展方案和活動計劃。
(七)師生參加各項比賽情況
為了全面發展我教研室教師的綜合能力,鼓勵我組教學團隊積極參加教師能力大賽,提高自身教學水平,鼓勵老教師積極備戰教師能力大賽。為提高教師的科研水平和專業素質,我于2014年參加由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舉辦職業培訓優秀課堂中獲得優秀獎;參加2014年第三屆機械工業高技能人才優秀論文評選活動兩篇論文分別獲得三等獎和優秀獎;陳榮梅老師獲得此次比賽三等獎。
(八)部門建設
目前,我校新能源汽車共分為新能源汽車儲能系統實訓區、純電動驅動系統實訓區、純電動驅動系統控制技術實訓區、混合動力驅動系統及控制技術實訓區、新能源汽車專用系統實訓區以及電動汽車充電轉運行與維護實訓區。新能源實訓設備共有84個,其中軟件設備共有12個,包括混合動力系統虛實融合的一體化軟件、汽車虛擬拆裝與教學軟件、ABS制動系統虛實融合的一體化軟件、混合動力系統虛擬拆裝教學軟件等;硬件設備包括混合動力系統故障大師、純電動車鋰電池電源管理系統實訓臺、能量回收系統模型、氫燃料電池工作模型、混合動力變速器解剖運行臺、混合動力電池組實訓教具等。
(九)工學結合
我校汽車專業通過與集團各兄弟企業緊密聯系,大力推進校企合作,采取訂單式培養,實施“工學結合、能力遞進”“2+1”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養。
作為學校應增強服務意識,積極滿足企業需求。我校為企業進行新職工的培養和在職職工的培訓提高。企業與學校簽訂培養合同,優先錄用我校畢業生,并積極參與我校的教育與培訓活動,結合市場需求,與我校共同確定培養目標、人才規格,知識技能結構、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和學習成果評估等方面。例如奔馳班、現代班和新能源班等。
(十)校企合作
為了更好的服務于北京汽車工業發展的人才需求,學校與北京現代、北京奔馳、北京新能源、動力總成等多家企業進行深層次校企合作,并將課堂與企業車間融合,開設現代、奔馳、新能源等定向委培班,共同制定人才培養計劃,充分利用雙方的有利資源共同參與人才培養過程,學校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和對所需人才的規格要求,及時調整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及教學內容,從而實現預定的人才培養目標,達到企業所需要的人才標準。最后,由用人單位按照協議約定安排學生就業,為學生在就業道路上開通了直通車。
本學期在汽車系王主任的幫助下,積極與新能源企業聯系,并與企業探討如何進行后期的校企合作,并在后期將制定具體的計劃和方案,其中包括企業兼職教師、企業專家對我校教師的培養以及人才培養方案的修訂等方面。在景校長的幫助下,新能源企業為我校提供C30和C33純電動汽車,以備學習。為探索校企合作真正意義,本人與陳榮梅教師分別編寫兩篇校企合作論文,在探索中得到了成長和提高。
(十一)安全管理
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
帶領本教研室教師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制度健全,責任明確,安全設備設施完善。及時保養和維修儀器,加強實訓室的安全保衛工作。如發現設備有故障,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認真看管維護好實訓設備,保證正常運行,不損壞,不丟失。由于新能源設備多具有高壓電,遠超過人體安全電壓,所以對于教學實訓區的安全工作,我教研室教師在課上嚴格要求學生,以確保實訓工作的順利完成。
2、新能源教學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工作
教學設備的維護與管理工作,是關系到教學工作能否正常開展的重要環節。所以,如何做好教研室教學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使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是教研室需要重視的問題。本學期帶領本組教師檢查設備,對需要進行充電的設備進行維護,對有問題的設備進行記錄,并與廠家工作人員聯系進行維修與維護,以確保教學設備的正常運行。在教學中注重加強對教學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并落實到具體的人員,使以上工作進入良性的循環,從而提高整體的教學質量水平,同時也可提高學生對設備的愛護,促進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十二)其他工作
1、我教研室教師積極與系主任、老師溝通,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
2、重視宣傳工作,我教研室教師及時準確的將新能源的各項工作和活動信息進行宣傳;
3、我教研室教師先后承擔2014年北京市職業技能競賽發動機裝調工復賽、決賽和北京市“職工技協杯”職業技能大賽初賽、決賽裁判員工作;
4、我教研室教師積極參加第二屆、第三屆北汽集團職工運動會,參加項目包括健排舞、體操和工間操比賽,并代表學校獲得好成績;
5、我教研室教師積極配合上級領導,全力迎接技師學院申報和國家培訓基地的建設工作;
二、主要成績
(一)加大了培訓力度,教師隊伍成長呈現階梯式發展
教研室組織了6次校外專家和校內專業教師對新能源專業知識培訓,加大培訓的力度,使教師隊伍在專業知識上得到了很大提高。
(二)完成了2014年汽車制造與裝配(新能源汽車方向)專業申報工作。
2014年汽車制造與裝配(新能源汽車方向)專業申報工作包括專業的調研,新能源專業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分析、專業申請表的填寫以及課程標準的編寫。
(三)鼓勵我教研室積極參加教師能力大賽,提高自身教學水平,鼓勵老教師積極備戰教師能力大賽。
(四)參加科研論文的評比活動并獲獎
為了全面發展我教研室教師的綜合能力,提高教師的科研水平和專業素質,我于2014年參加由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舉辦職業培訓優秀課堂中獲得優秀獎;參加2014年第三屆機械工業高技能人才優秀論文評選活動兩篇論文分別獲得三等獎和優秀獎;陳榮梅老師獲得此次比賽三等獎;
(五)積極配合學校完成了示范校任務,并正在全力迎接技師學院申報和國家培訓基地的建設工作;
三、對上學期不足點的落實情況
1、新能源教學設備上學期缺乏管理,很多設備在還未經使用的情況下就已經被損壞,動力電池也長時間處于虧電,已經有2組動力電池臨近報廢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我教研室教師積極努力維護和維修教學設備,對長期處于虧電的設備及時給予充電。并經過討論,我教研室制定出了新能源教學實訓區的設備管理與使用規定,使用分組輪換制度。
2、修訂了新能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
3、組織多次新能源培訓工作,提高了教師自身的專業水平。
四、本學期主要不足
不足之處1:自身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動手能力不夠,需要重點加強。我教研室對于專業知識理論的學習還不夠系統,還沒有達到應有的深度,在將理論運用到實踐當中的過程做的不到位,對于專業的實踐動手能力更應不斷加強。
改進措施:加強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今后將全面、系統、準確地加強理論學習,拓寬個人知識領域。按照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不斷豐富自己的專業知識、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并不斷要求自己加強英語的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不足之處2:創新意識不強,工作方法簡單。工作思路不寬、不活,很多時候還是循規蹈矩,只安于表面。
改進措施:多加強與同事間的思想交流,多將自身的想法匯報給領導,向領導請教,拓寬自己的思想和眼界,工作中多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用于開拓創新,積極進取,靈活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開展各項工作。
不足之處3:部分教師課改意識不夠,知識儲備不足,缺少創新的精神;教學方法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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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工業經濟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發[]30號)精神,加快形成“一個龍頭、六大支柱”的主導產業發展格局和“2521”骨干企業支撐體系(注:通過五年的努力,培育20家產銷過100億元企業、50家產銷超過50億元企業、200家產銷超過10億元企業、1000家產銷超過億元企業),加快推進“四個”和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建設,現結合實際,制定本配套試行辦法。
第二條設立工業跨越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主導產業和骨干企業做強做大。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產業提升、扶優扶強、定向使用、公正合理的原則。
第三條工業跨越式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為:在市注冊且納稅在本市的企業和單位。主要支持范圍:主導產業重大項目的固定資產投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項目的固定資產投入;產出邁上一定臺階的企業;實施重大兼并重組的企業;主導產業中引入股權投資基金的企業;產業集群內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管理創新示范企業;中心城區搬遷企業。
第四條市工業經濟跨越式發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組織有關部門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和管理,并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撥付;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共同做好配套政策的實施工作。
第二章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及標準
第五條對總投資5億元(不含征地費用,下同)以上且當年投資2億元以上的企業,按其項目實際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貸款貼息,貼息時間3年。單個項目當年補助額度不超過2000萬元。
第六條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項目,按其當年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征地費用,下同)的2%予以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500萬元。
第七條設立2億元的主導產業參股引導基金,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不高于10%(含本數,下同)的比例參股匹配新組建主導產業發展基金。對引入股權投資基金一年以上且效益較好的企業,從主導產業發展基金中按其引入股權資本額不高于10%的比例予以配套跟進,單個企業最多不超過1000萬元。
第八條對為工業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且擔保貸款總額達到注冊資本5倍以上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按當年新增擔保貸款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機構年度最高獎勵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九條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50億元且注冊地和納稅地在、上繳稅收增幅不低于當年全市平均增長水平的,分別給予企業主要負責人1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高級管理人員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分別給予100%和50%的獎勵。
第十條對在我市注冊并納稅的企業首次入圍中國企業500強或民營企業500強的,不分行業和所有制性質,一次性給予企業主要負責人500萬元的獎勵。進入世界500強的一次性給予企業主要負責人100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進入全省100強、全市50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主要負責人10萬元和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只獎勵一次,同時獲得多項獎勵的,按高標準對應獎勵。
第十一條對年度產銷過10億元的企業,其引進并經審核認定的國內外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從產銷達到10億元之日起,其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五年內每年可分別給予100%獎勵,并由公安、房管、教育等部門積極做好引進人才及家屬的戶籍落戶、過渡性住房安置、子女就學、出入境簽證等工作。
第十二條支持企業通過兼并、聯合、股份制改造等方式進行優化重組,市工商、國土資源、規劃、房管等部門要從快辦理企業注冊及土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對于以本市企業為主體兼并重組且注冊地在我市的,除享受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的優惠政策外,交易發生的各種稅費地方留成部分按照有關程序報批后給予等額獎勵。對于其兼并后的發展問題可實行一事一議,給予更加優惠的扶持政策。
第十三條對列入省經信委、省財政廳文件規定的全省重點成長型產業集群范圍的產業集群內公共服務平臺,按照國家和省扶持資金總額的30%,對承擔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單位給予配套獎勵。對市、縣自建經評價認定的適應產業集群及中小企業發展需要的公共服務平臺,視建設情況給予20萬元以上的啟動資金扶持。
第十四條每年組織評選20家全市管理創新示范企業,并給予適當獎勵。對獲得國家和省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項目支持的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扶持資金總額的30%給予配套獎勵。
第十五條本市中心城區的企業搬遷至工業園區發展我市主導產業的,其原址土地可以依據城市規劃按程序變更土地性質和掛牌交易,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新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2015年以前,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億元以上的,可按土地出讓凈收益(扣除廉租住房建設資金、教育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等國家規定必須提取的基金、資金,下同)的60%給予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達到20億元以上的,可按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0%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2015年以前對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0億元以上的企業,可以按照統一規劃,依法履行法定程序,配置一定數量的住宅用地,用于解決職工住房問題。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億元以上,產值規模達到50億元以上的,可配置土地50畝以內;固定資產投資達到20億元以上,產值規模達到100億元以上的,可配置土地100畝以內。
第十七條本辦法相關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各項優惠獎勵政策所需資金,涉及高新區、經開區、樊城區和城區等城區的企業和項目,由市財政從工業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涉及其他縣(市)區的企業和項目,根據企業納稅關系由市、縣(市)區各承擔50%。各縣(市)區根據本《試行辦法》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專項扶持政策。
第三章專項資金申報、審核、撥付、監督
第十八條申報及審核程序。
(一)市工業經濟跨越式發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在網上申報通知。申報材料包括:
1、工業跨越式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報告;
2、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
3、項目投入憑證、銀行付息憑證;
4、市統計部門確認的企業銷售收入證明和稅務部門出具的稅收入庫證明;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地經信局(經發局)申報,經初審匯總后報送市工業經濟跨越式發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
(三)市工業經濟跨越式發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市發改、財政、國稅、地稅、監察、審計、銀監等相關部門對申報的材料進行評審,參加評審人員對其評審意見要簽字確認。對評審通過的項目報市工業經濟跨越式發展推進委員會批準。具體資金撥付,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市財政局按照批準的項目及支持標準下達專項資金撥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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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5-6009(2017)12-0008-06
為推動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改革發展,江蘇省制定了系列政策,以政策制定和落實為驅動力,提高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品質,更好地體現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應有價值。
一、招生政策
(一)招生計劃
《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規范管理促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教職[2010]2號)強調五年制高職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和省發改委根據社會人才需求及專業辦學條件聯合編制和下達,并向社會公布。
(二)招生行為
《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職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16]10號)明確提出,規范五年制高職招生行為。五年制高職錄取通知書必須加蓋市招辦錄取專用章后由市招辦或招生學校統一發放。各招收五年制高職學生的院校應在當年的9月25日前把錄取的學生名冊、考生成績等相關情況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復核。省農業職業技術院校實施的“主要面向農村,單獨考試,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一并納入各市中招平臺統一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由省農業委員會依據本意見另行制訂。
(三)招生錄取
《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職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16]10號)指出,各市要在統一組織報名、統一安排考試、統一填報志愿的基礎上,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以省轄市為單位,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統一時間相對集中錄取。
1.錄取批次。科學確定招生錄取批次和錄取分數線。原則上,提前批次:五年制師范專業免費師范生計劃。第一批次:四星級普通高中,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班。第二批次:五年制高等師范專業,三星級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第三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具體錄取批次由各市確定。
2.錄取分數線。各市要統一劃定五年制高職錄取分數線,蘇南地區的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中考總分的65%,蘇中、蘇北地區的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中考總分的60%。其中,醫藥衛生類學校醫藥衛生類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生源所在地中考總分的65%(護理專業不得低于中考總分的70%);高等師范學校的師范類專業面向蘇南和蘇中八市生源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中考總分的70%,面向蘇北五市生源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中考總分的65%。省農業委員會組織的單獨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總分的60%。對第一批計劃未完成的學校,可以進行補錄,各市補錄工作應安排在每年的9月15日前,補錄不得降分(僅限涉農等特殊專業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面向蘇北五市可降總分的5%補錄)。
3.錄取程序。各市招辦應統一辦理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手續,已被五年制高職錄取提檔的考生,不得再為其辦理其他學校錄取手續。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名冊經市招委審批后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統一辦理學籍入庫手續。未經批準的招生行為一律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
4.錄取數據上報。各市招辦應在錄取工作結束后,將錄取數據匯總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由考試院大數據中心平臺進行數據庫建設,實現全省錄取數據共享。
二、教學政策
(一)人才培養方案
《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提高職業教育教學質量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194號)明確中等職業教育實行“2.5+0.5”的人才培養模式,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實行“4.5+0.5”的人才培養模式,制定職業教育各專業大類教學指導方案?!妒〗逃龔d關于制定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方案的指導意見》(蘇教職[2012]36號),明確了制定全省中等職業教育、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方案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招生對象與學制、培養目標、課程設置與教學安排、人才培養方案基本內容、人才培養方案管理等內容。其中,基本原則是主動對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服務學生全面發展、注重中高等職業教育課程銜接、強化校企融合、堅持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堅持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培養與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在生產、服務、管理一線工作的技術技能人才。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培養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技術創新需要的發展型、復合型和創新型技術技能人才。公共基礎課程與專業技能課程的課時比例為4:6。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在校學習時間為9個學期。每學年為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含復習考試),假期12周。每學期教學周18周,機動周2周。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時數約為5000。語文、數學、英語、體育四門公共基礎課程,五年制高職開設8~9個學期;五年制高職語數外總學時分別為360、320、320左右;體育按每周2課時安排。對文化基礎有不同要求的專業,可根據需要對語文、數學、外語課時作適當調整。任選課程占總學時比例應不少于10%。人才培養方案基本內容包括專業與專門化方向、入學要求與基本學制、培養目標、職業(崗位)面向、職業資格及繼續學習專業、綜合素質及職業能力、教學時間分配表、教學時間安排表、專業核心課程標準、專業教師任職資格、實訓(實驗)條件、編制說明。《關于印發江蘇省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指導性人才培養方案(試行)的通知》(蘇教職[2013]34號),公布了中等職業教育36個專業、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44個專業的指導性人才培養方案(試行)。
(二)課程標準
2008年5月,為貫徹落實《江蘇省職業教育課程改革行動計劃》精神,深入推進全省職業教育文化課程改革,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院以省職業教育文化課程教科研中心組為主體,成立省中職、五年制高職語文、數學、英語等6個課程標準研制組,聘請沈彬等48位同志為研制組成員。2009年12月,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語文、數學、英語課程標準(試行)〉的通知》(蘇教職[2009]48號)明確新公布的五年制高職課程標準自2010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要求各地、各校認真組織對五年制高職課程標準的學習,及時組織相應的師資培訓和教研活櫻提高教師把握和運用課程標準的能力,提高文化基礎課程的教學水平。
三、專業政策
(一)專業目錄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五年制高職教育的特點,參照《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2008年,《省教育廳印發(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試行))的通知》(蘇教職[2008]6號)首次公布《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試行)》(以下簡稱《目錄》),共計19個大類、275個專業。明確《目錄》是我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管理和學校教學工作的基本指導性文件,適用于實施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要求我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須按《目錄》所列專業名稱申報招生計劃、制定培養方案、組織教育教學,提高教學質量,形成品牌特色。2016年,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疲I目錄(2015年)》,省教育廳對《目錄》進行修訂,印發了《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16年)》(蘇教職[2016]7號)。明確原有的《目錄》自即日起廢止,現有在校生按原專業培養至畢業。要求各職業院校要依據新目錄對相關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全面修訂。
(二)專業設置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教高[2004]4號)、《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教職成廳[2010]9號)等文件要求,2011年,省教育廳印發《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辦法(試行)》(蘇教職[2011]3號),明確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的設置原則、設置基本條件、設置申報程序、監督與管理等。強調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是以高素質高技能人才為培養目標,招收初中畢業生,實施五年一貫制培養模式,融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于一體的??茖哟温殬I教育。各學校之間專業優勢互補、各有特長。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核定學校專業數量。各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年度增設專業一般不超過2個,各專業辦學點一般不超過1個。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必須達到以下基本條件:一是應緊貼地方(行業)經濟社會發展,有穩定的人才需求,符合學校事業發展整體規劃。二是有相對穩定的社會需求,年招生規模一般不低于40人(藝術、體育等特殊專業除外)。三是有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教師隊伍,專任專業教師均應獲得本科以上學歷,人數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獲得與專業相關技師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以上非教師系列職稱)的教師不少于3人;具有本專業副高職稱的骨干教師不少于2人;有一支數量適當、水平較高、相對穩定的兼職教師隊伍。四是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教室、實驗室及儀器設備、相關圖書資料、實訓基地等教學設備配套齊全,其中,理工農醫類專業教學儀器設備總值應不低于200萬元,其他類專業應不低于150萬元。五是已舉辦與本專業相同的中等職業教育專業或相近的五年制高職專業。
專業設置申報每年集中進行一次。各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和指導學校進行專業設置調查與論證。每年3月15日前,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省教育廳成立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與建設指導委員會,于每年4月初對各地專業設置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專業設置評審實行文本審核與網上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進行現場評審。對符合設置要求的專業,由省教育廳發文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招生計劃。
(三)專業建設
2008年3月,省教育廳印發《江蘇省五年制高職專業建設水平評估指標體系》(蘇教職[2008]12號),包括建設目標與思路、基礎能力建設、課程改革與教學管理、質量與效益、特色與創新項目五大方面的指標。2009年、2010年,分別組織了對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分院、辦學點的五年制高職專業建設水平評估?!妒〗逃龔d關于公布江蘇省五年制高職專業建設水平評估結果的通知》(蘇教職[2009]52號),認定南京工程高等職業學校等22所學校的“區域地質調查及礦產普查”等41個專業為“優秀”等級,認定259個專業為“合格”等級?!蛾P于公布江蘇省五年制高職辦學點專業建設水平評估結果的通知》(蘇教職[2010]43號)認定江蘇省江陰中等專業學校等5所學?!半娮有畔⒐こ碳夹g”等5個專業為“優秀”等級,認定江蘇廣播電視學校等23所學?!爸鞒峙c播音”等82個專業為“合格”等級,認定江陰華姿中等專業學?!皺C電一體化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等2個專業為“不合格”等級。
2011年,省教育廳印發《江蘇省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建設標準》(蘇教職[2011]39號),提出到2015年,全省所有設置專業均達到合格水平,同時面向主導產業、支柱產業、特色產業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創建300個中等職業教育、100個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品牌專業,創建150個中等職業教育、50個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特色專業。通知要求,2011年,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合格專業建設標準,對本地區所有現在舉辦、并有一屆畢業生的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專業進行檢查視導。將達到合格標準的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認定為中等職業教育合格專業;對達到合格標準的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推薦省教育廳認定其為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合格專業。將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專業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按照專業設置管理辦法暫停該專業招生或不予安排招生計劃。明確各地每年新增加的有一屆畢業生的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均應進行相應的“合格專業”認定工作,并于每年的12月1日前,將本地合格專業認定情況報告報至省教育廳職教處?!笆濉逼陂g,省教育廳依據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特色專業、品牌專業建設標準,共認定中職和五年制高職品牌專業374個、特色專業232個。
四、學生管理
(一)學籍管理
省教育廳印發《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蘇教職[2002]1號),明確了五年制高職學生入學與注冊、成績考核、課程的選修重修和補考緩考、課程的免修免聽和免試、學業警告及轉入下一年級、轉學與轉專業、休學停學與復學、退學、紀律與考勤、獎勵與處分、畢業和結業、附則等12章67條規定?!妒〗逃龔d關于五年制高職學生轉學有關問題的通知》(蘇教職[2005]39號)就五年制高職學生轉學、五年制高職學生轉入中?;蛏暾埜陌l中專畢業證書等有關事項作了補充通知,進一步明_了五年制高職學生轉學(轉入中專)的受理條件、辦理程序、需提交的材料等。
(二)德育督導
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印發的《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督導評價標準(試行)》(蘇教職[2012]30號),要求牢固確立德育工作在職業學校教育教學中的首要地位,全面落實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和省新頒德育工作標準,切實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從2013年開始,省教育廳每年組織開展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督導檢查。2015年,省教育廳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大綱(2014年)〉的通知》(蘇教職[2015]25號),要求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新大綱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德育為先的教育宗旨,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德育工作隊伍,高度重視職業學校德育工作薄弱環節,健全職業學校德育工作保障機制。省教育廳組織專家修訂德育工作督導評價標準,印發了《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督導評價標準(2015年修訂)》(蘇教職[2016]1號),包括組織領導、德育制度、隊伍建設、育人環境、內容途徑、德育成效、特色創新七個方面的評價內容。自2016年起,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督導(視導)執行新標準。
(三)創新創業
2006年起,為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弘揚創新、創業、創優的江蘇精神,培養創新型技能人才,省教育廳、省科協、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文明辦、省科技廳、團省委、省知識產權局等7個部門每年聯合舉辦江蘇省職業教育創新大賽,通過競賽活動普遍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增強學生創造能力,形成一批創造成果,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大賽組織辦公室設在江蘇省青少年科技中心。2010年起改成每兩年舉辦一屆,目前共舉辦了七屆創新大賽。
2006年,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實施江蘇省職業教育創業行動工程的意見》(蘇教職[2006]20號),明確實施創業行動工程的目標任務,要求把握實施創業行動工程的關鍵環節:樹立創業理念、開發創業課程、孵化創業項目、建設創業載體、開展創業實踐,強調實施創業行動工程的組織保障。鼓勵、扶持在校生創業,推進創業知識教育向創業實踐轉變。與北京光華慈善基金會合作,引進美國國家創業指導基金會(NFTE)創業課程,每年舉辦NFTE創業教育師資培訓班,培養創業教育認證教師,組織學生通過創業課程學習獲得結業證書,提高創業能力。全省職業學校普遍開設創業教育課程,積極推進創業教育實踐,建設創業基地與創業園區,扶持一批學生開展創業。2015年,省教育廳委托省職業技術教育學會舉辦了首屆江蘇省職業學校創業能力大賽,開設創業計劃競賽、創業實踐挑戰賽、創業教育教學能力競賽、畢業生優秀創業成果評選等競賽項目。中職學生組參賽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職一至三年級學生;高職學生組參賽對象為五年制高職四至五年級學生;教師組參賽對象為中、高等職業學校在職在編教師或已連續聘用三年以上、在報名學校領取工資的在聘教師;畢業生優秀創業成果評選參評者為中、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畢業五年以內的學生。
五、技能教學
(一)技能教學基地
自2011年起,省教育廳啟動建設四批省級職業教育技能教學研究基地?!蛾P于做好全省職業教育技能教學研究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11]45號)明確技能教學研究基地的任務、申報對象、申報條件和評審程序。技能教學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務是開展技能教學研究,開發技能教學課程資源,開展技能教學師資培訓。研究國際國內行業、企業最新技術、最新標準、最新崗位設置要求,指導職業學校技能教學改革。承擔全國、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各專業比賽內容、教學方法的研究工作,負責指導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手集訓、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和部分職業學校校際聯賽組織工作,推動我省職業學校技能教學水平的提升和技能大賽成績的提高。
(二)技能大
自2007年起,我省每年組織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2017年江蘇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旅游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江蘇省中華職教社聯合舉辦。本次大賽共設12個類別70個競賽職業(工種)和項目。各競賽項目分中職學生組、五年制高職學生組、教師組三個組別。中職學生組參賽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職一至三年級學生;五年制高職學生組參賽對象為五年制高職四至五年級學生;教師組參賽對象為中、高等職業學校在編教師或已連續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師。獲得過省賽、國賽學生組一等獎的學生選手不得參加同組別、同項目2017年度競賽。獲2015年、2016年教師組一等獎的教師不得參加同一項目2017年度競賽。團體賽每組可報1~2名指導教師,個人賽每名選手可報1名指導教師。團體賽不得跨校組隊,同一學校相同項目報名參賽隊不超過1支;個人賽同一學校相同項目報名人數不超過2人?,F代物流技能大賽增設職工組。本次大賽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職業學校相關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方案,參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行業標準,由大賽組委會組織專家命題。獎項設置:參賽選手獎、指導教師獎、團體優勝獎。根據競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參賽人數的10%設一等獎,20%設二等獎,30%設三等獎。參加中職組、高職組比賽的五年制高職學生不享受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獎勵政策。對獲得部分賽項的教師組(含職工組)一等獎第一名的選手,由省總工會授予“江蘇省五一創新能手”榮譽稱號。對獲得部分賽項的教師組(含職工組)一等獎第一名、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選手,由團省委授予“江蘇省青年崗位能手”榮譽稱號,并予以優先評選“江蘇省杰出青年崗位能手”。對獲得教師組(含職工組)一等獎第一名的女選手,由省婦聯授予“江蘇省巾幗建功標兵”榮譽稱號。對具有國家職業技術標準的職業工種,且獲得教師組(職工組)一等獎第一名的選手,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予“江蘇省技術能手”榮譽稱號。對獲得一、二、三等獎選手的指導教師頒發優秀教練獎。根據省級比賽的結果,將選拔部分專業優秀選手代表我省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六、實習就業
(一)頂崗實習
自2013年秋季起,江蘇全面實施中等職業教育“2.5+0.5”、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4.5+0.5”的分段培養模式,加強校內文化基礎和專業基礎教學、實訓教學和校外認識實習、跟崗實習,優化校外頂崗實習,頂崗實習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半年?!妒〗逃龔d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跟蹤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辦職[2014]7號)明確,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牽頭負責開展全省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與畢業生就業跟蹤調查工作,省職業教育學生發展教科研中心組組長單位具體負責信息系統研發。江蘇省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與畢業生就業跟蹤服務系統首先在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下屬分院、辦學點及我省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使用?!妒〗逃龔d轉發教育部關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蘇教職[2016]27號)明確要求各地高度重視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組織工作,認真做好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過程管理,健全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考核評價制度,落實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安全管理責任。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應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各方職責和權利。建立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各職業學校應會同實習單位制定學生實習各項具體管理制度,選派優秀實習指導教師和師傅全程跟蹤指導,共同加強實習過程監管,充分利用江蘇省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與畢業生就業跟蹤服務系統等平臺,做好學生實習信息化管理。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安全生a和職業衛生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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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貫徹國家“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完善民辦學校設置和管理,促進我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范圍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市區內面向社會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包括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中所列職業和國家新頒布的職業)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
第三條設置職業培訓機構應適應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地區職業培訓事業發展規劃和實際需求。
第四條職業培訓機構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技能培訓質量,培養合格技能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第二章設置條件
第五條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民辦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舉辦者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或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申請辦學。
(二)學校應當設立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以下統稱董〔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權力機構。董(理)事會成員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組成,其中1/3以上的成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董(理)事會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任何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
(三)有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
(四)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培訓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應有一定規模的培訓能力,所開設的培訓項目在2個以上,場所、設施、設備的設置應能滿足不低于(200人/年)的辦學規模。
2、辦學場所須在市區內,房屋產權清楚。租用的培訓場所租賃期不少于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有辦公用房,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教學面積不少于校舍建筑總面積80%);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臺和黑板設施齊全;培訓機構的實踐教學設備權屬應為自有;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3、應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4、應具有與培訓專業(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自編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過專家論證,并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組織實施。
5、舉辦者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的評估應以舉辦者自有培訓場所的房產、培訓設施設備等與辦學有關的資產)。
(五)有與所申請的職業培訓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沒有受過刑事處罰,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年齡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不得在校外兼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熟悉國家職業培訓工作和法律法規。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3、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4、配備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一般不少于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
(六)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大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民辦培訓機構不得舉辦軍事、警察、宗教、政治等類培訓。
第三章設置申請
第六條申請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由申辦者向審批機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申請辦學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簡況、擬辦學校名稱、擬任法人代表、校長、辦學校址、擬設專業、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辦學形式等;舉辦者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字。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社會組織舉辦的,應提供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國家事業單位投資辦學,還應提交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其辦學的證明文件;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資參股企業投資辦學,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證明文件);個人舉辦的,應提供身份證、戶口薄;對公民個人和外地市社會組織申請辦學的,還需由本市有經濟能力的社會組織或公民提供經濟擔保。擔保協議應符合《擔保法》有關規定,并經本地公證部門公證。(擔保資產額不能小于申請民辦培訓機構的注冊資金,并簽訂擔保協議和出具擔保人的相關證明材料);聯合出資舉辦的,提供聯合辦學協議,協議中要明確辦學宗旨、培養目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各自權利、義務和爭議調解解決方式,并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三)學校董(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選舉董(理)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董(理)事會成員花名冊、身份證和簡歷;舉辦者與其他成員的聘用協議書。
(四)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以及校園安全應急預案等項制度)。
(五)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租賃總面積、租賃期限和租賃用途)。消防部門出具合格的證明,教學場所必須要有兩個保持暢通的疏散通道(場所分配使用說明書)。
(六)擬設置專業相對應的教學設備、設施清單(注明詳細名稱、型號、數量和權屬),以及教學設備的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
(七)每個專業的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授課時數、教學安排、使用教材書目、考核方式。
(八)辦學資金證明應提交法定資產評估和驗資機構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九)擬任校長的資格證明及《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校長核準表》。資格證明包括簡歷表、身份證、大專以上學歷證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記錄和不良行為的證明材料。
(十)專職教學管理人員的花名冊及資格證明。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大專以上學歷證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證明。(其中財會人員應另提供從事財會資格證書;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人員提供職業指導和就業證書。)
(十一)所設專業的專兼職教師花名冊及資格證明。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書、相對應專業的技術職稱證書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十二)使用規范名稱,即“市+字號+(專業領域)+職業培訓學校(或中心)”,且中外文名稱應一致;并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十三)填寫《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審批表》。
以上所提交材料中的各類證照、文件,均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對不宜留作檔案的原件,可在審批機關核對后予以退還。所有復印件均應由原件所有者簽字或蓋章,并注明用途。
第八條培訓機構聘任教師、職員,應當簽訂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辦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
第四章評估審批
第九條審批機關受理舉辦者的辦學申請后,組織專家對舉辦者提供的辦學申請材料以及實際辦學條件和辦學能力進行實地評估認定,并根據本市職業培訓發展規劃、結構布局和需求等進行審批。
第十條經批準的民辦培訓機構,由審批機關發給《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第十一條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應規范。名稱一般應為“市職業培訓學校(或中心)”,不得稱做“XX學院”。
第五章變更與終止
第十二條民辦培訓機構變更有關內容,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變更舉辦者。須按辦學章程規定的議事規則,并在進行學校財務審計清算后,由決策機構董(理)事會等作出變更決議,由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出變更申請。經審批機關核準、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后,新舉辦者方可開展辦學活動。
申請變更舉辦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決策機構同意變更舉辦者的決議;
3.會計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清算報告》;
4.資產變更驗資報告;
5.舉辦者變更的有關協議書;
6.新舉辦者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7.新決策機構成員名單;
8.變更后的新辦學章程;
9.變更登記表。
(二)變更法定代表人。須進行離任財務審計,經決策機構同意后,報審批機關核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擬任新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及資格證明;
3.原法定代表人離任財務審計報告;
4.決策機構同意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
5.變更登記表。
(三)變更機構名稱、辦學范圍(辦學層次、辦學專業)。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變更登記表。
3.擬變更的新名稱需先經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預核。若擴大辦學范圍,需提供師資、設備、教學大綱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四)變更校長(負責人)。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校長的報告;
2.擬任新校長基本情況及資格證明;
3.變更登記表。
如果校長同時是民辦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即按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要求辦理。
(五)變更辦學地址。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審批機關組織專家實地考察。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報告;
2.辦學場地證明材料;
3.變更登記表。
以上五項變更事項不可同時進行。如民辦培訓機構在一年內連續變更(一)、(二)、(三)項內容的任何二項,都應按新的辦學機構審批。
第十三條凡有變更項目的民辦培訓機構,應向審批機關提供原辦學許可證(正、副本)換領新證或由審批機關在副本上填寫變更記錄。涉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內容,應及時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民辦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終止辦學。
(一)因故無法開展正常的培訓教學活動的,舉辦者或校董(理)事會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第十五條民辦培訓機構終止時,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辦理注銷登記。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民辦培訓機構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后,需辦理法人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進行稅務登記。將刻制印章的式樣、開戶銀行及帳號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七條民辦培訓機構必須依據《辦學許可證》規定的職業(工種)、層次及辦學地點開展培訓。
第十八條民辦培訓機構應當設立董(理)事會,作為培訓機構權力(決策)機構。培訓機構實行董(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民辦培訓機構應按審批機關核準的學校章程規范辦學行為和內部管理。
第十九條民辦培訓機構開展辦學活動所使用的名稱須同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相一致。
第二十條民辦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真實、準確。招生簡章應當載明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辦學許可證編號、培訓項目、辦學地、培訓時間、收費標準、證書發放等事項。
民辦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在前向原審批機關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與報備案的材料一致。民辦培訓機構未經備案或虛假招生簡章和廣告的,由審批機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未能履行招生簡章和廣告的有關承諾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民辦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并公示。在交費時應將有關退費辦法向學生進行公示,并與學生簽訂退費協議,退費時依照協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民辦培訓機構應當建立辦學有關檔案。主要建檔資料包括: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學籍卡片和學員結業成績檔案;批準設立和登記的文件資料、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設置的專業、實施性的培訓教學計劃、選用的教材;教學管理制度;相關部門的年檢(審)資料;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決定、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財務狀況等。
第二十三條接受職業培訓的學員,經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考核合格,發給由審批機關審核批準的《職業培訓結業證書》;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學員,由審批機關頒發給相應等級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突發事件與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民辦培訓機構凡發生突發事件或學員發生安全事故須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審批機關。對于瞞報、不報的民辦培訓機構將根據已發生情況的程度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或責令停止招生、情節嚴重者將吊銷《辦學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審批機關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民辦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加強對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監督。
第二十六條民辦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審批機關獨立或聯合其他管理部門依法處理:責令期限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辦培訓機構的;
(二)擅自改變民辦培訓機構名稱、層次、類別、校址、舉辦者、法定代表人的;
(三)非法頒發或偽造培訓結業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四)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五)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六)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的;
(七)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
(八)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挪用辦學經費的;
(九)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培訓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
(十)辦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學校管理混亂,未主動采取措施改進的;
(十一)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十二)未按照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的;
(十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監督檢查的;
(十四)存在其他嚴重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