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申報材料范文

時間:2023-03-21 18: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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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申報材料

篇1

一、 加強能源的宣傳、計劃和綜合管理

在XX年全年工作中加大了宣傳教育力度,堅持宣傳、教育、管理并重的方針,特別是貫徹《能源法》實施五周年之際,×××撰寫通訊報道二篇,懸掛大型橫幅三幅,開展廠內宣傳展版二幅/次,張貼相應宣傳資料五處,營造宣傳、學習的氛圍,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根據二廠的實際情況,工作面較廣,給能源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實際問題,面對存在的問題,×××領導及各相關部門十分重視能源管理工作,特別對安全用能、計劃用能工作尤為重視。XX年為確保完成全年科研任務,加強安全、科學、有效的使用能源做了許多細致的工作。

1. 加強了全廠低壓配電間內供電設備的每周巡檢、日常運行、維護與檢修任務,并使之規范化、制度化,做到了檢修有計劃、工作有內容、時間有結點,達到了計劃與人員落實到位,設備檢修記錄完整、安全保護裝置可靠,確保了用能的安全。

2.加強了每月定期抄表和水壓、電壓的監測,做到了數據準確、及時,當用水量、水壓或電壓發生變化時,能及時采取措施并與有關部門聯系,既確保了科研生產的用能需求又保障了能源不必要的浪費。

3.定期對全廠13個×××21個給水井的清理和57個主供水閥門的維護、檢修和13公里10kv高壓供電線路、13臺電力變壓器、10公里的供水管道、57個給水閥門井供水正常維護,使管道、閥門無泄漏,杜絕了跑、冒、漏的現象,有效的節約了能源。

4. 加強能源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能源數據的收集、統計、分析、核算工作。通過能源數據管理,及時了解生產負荷情況,進行相應的負荷調整,也為合理安排檢修計劃,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通過一年來能源數據的統計、分析,使整個能源管理工作上了一個新水平。XX年各項能源數據準確、能源費用核算無誤,全年節約能源經費達98萬元。

二、依靠科學技術、提高節能水平

×××在XX年的能源管理工作中,積極開展宣傳、學習、貫徹《能源法》等活動,使職工的節能意識、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深化;在工作中,將節能措施納入了生產計劃,在設備維護、檢修中推廣節能技術,加大了節能型、環保型產品的應用力度;在設備更新改造中選用先進的節能、環保設備替 代淘汰舊設備,推動了二廠能源管理工作,特別是節能工作向更深、更高目標發展。

1.全年在廠內各科研室更換新型節能水嘴300多個;

2.加強設備技術改造工作,積極利用新設備、新技術。XX年我廠對部分重要×××進行了設備技術改造,更新了4臺新型的abb電力變壓器;對×××的特排風機進行了更新改造,采用模塊控制技術;對×××生產配套的a3系統的送風機進行了更新改造;對廠內路燈系統采用分時間、時段控制新技術;全廠推廣使用節能燈泡,全年更新新型燈具347套,一年來節電效果顯著。

三、 能源的安全使用和各類設施的可靠性是節能工作的基礎

要保證供能安全和用能安全,必須采取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在XX年能源管理工作中,×××按計劃對高壓試驗工具(高壓拉桿、高壓驗電筆、絕緣鞋、絕緣手套、避雷器等)進行耐壓試驗、直流泄漏實驗;對登高板、安全繩等進行負重試驗,為安全供能檢修工作,提高了堅強可靠的技術保障條件,全年共檢累計總數達52次。

篇2

根據省經委《關于組織申報2008年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皖經投資〔2008〕37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08年省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的申報重點

1.節能、減排、降耗、綜合利用效果明顯,在行業內或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強的帶動作用和較好的示范意義的項目;采用先進技術、工藝、裝備和管理,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環保新工藝、新設備的項目;直接為節約能源、綜合利用資源、實現清潔生產、改善環境提供服務的項目。

2.十大重點節能工程項目,重點支持電機系統節能、余熱余壓利用技術改造項目。

3.對現有高耗能高污染生產線進行改造的項目。

4.國家、省確定的153戶重點耗能企業的節能降耗項目。

二、申報項目的條件

除具備省財政廳、省經委財企〔**〕990號文件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項目必須具有節能、節水、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的顯著特點。

2.節能項目的年節能量不低于1000噸標煤、綜合利用項目的資源綜合利用量不低于5000噸,節水項目的年節水量不低于2萬噸,清潔生產項目要附清潔生產審計報告。

3.企業綜合實力較強。承擔項目的企業具有合理的經濟規模,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項目資本金落實,企業凈資產原則上不低于承擔項目總投資。

三、申報材料

1.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項目資金申請表。

2.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項目基本情況表、企業基本情況表(縣區同時要報項目匯總表)。

3.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已落實(投入)項目建設的自有資金有效憑證(無償資助方式,復印件)或項目貸款合同和已發生的銀行貸款憑證及結息單(貸款貼息方式、復印件)等資料。

4.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生產經營情況(或業務開展情況)、上一年度能源消耗情況及資源綜合利用情況。

6.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及截至項目申報前一月的會計報表。

四、項目申報程序及要求

1.各縣項目申報單位對照條件和要求,編制完成節能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和填寫《**省節能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請表》后,行文向縣經委、財政局提出申請。各縣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蓋章)后報市經委、財政局,并對初審結果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市屬企業和區屬企業對照條件和要求,編制完成節能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和填寫《**省節能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請表》后,行文向市經委、財政局提出申請。

篇3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節能,是指加強用能管理,采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相關措施,減少從能源生產到消費各個環節的損失和浪費,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資源。

第三條區節能專項資金由區財政局負責納入年度預算安排,節能專項資金的數額占財政收入的比重要逐年遞增。

第四條區經濟信息化局作為區節能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并對專項資金進行管理,堅持??顚S谩?/p>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區屬所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區工商、稅務部門登記注冊、納稅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和企業。

第六條節能專項資金的用途。具體使用范圍如下:

(一)節能技術改造和技術升級;

(二)余熱余壓利用、燃煤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區域熱電聯產、節約和替代石油、政府機構節能、建筑節能等重點節能工程;

(三)節能技術和示范推廣應用項目;

(四)節能表彰、獎勵;

(五)節能宣傳、培訓;

(六)支持電力需求側管理、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自愿協議;

(七)區政府確定的支持節能工作的其他用途。

第七條國家確定的節能其他專項資金、補貼資金依照其法定用途支出。

第八條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遵守國家節能法律法規、政府政策和節能管理要求,認真執行相關節能標準,有健全的節能管理體系;

(二)項目申報單位在生產經營中無違法記錄;

(三)項目申報單位在環境保護等方面均達到國家標準;

(四)申報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有較強的節能示范帶動作用。

第九條申報材料

(一)節能專項資金申請表;

(二)企業基本情況表及說明;

(三)項目可行性報告;

(四)項目投資明細清單及相應憑證復印件;

(五)上一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及項目投資情況專項審計報告;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以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七)與項目相關的其它材料,如節能產品認證書、專利書、清潔生產單位證書、節能效果說明等;

(八)對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第十條節能專項資金由區經濟信息化局和區財政局對項目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后,確定安排項目及資金支持額度并聯合下達資金計劃。

第十一條一個項目只能享受一次節能專項資金,不可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第十二條節能項目實施單位收到節能專項資金后,須按國家相關財務規定??顚S?。

第十三條區財政局、區經濟信息化局要按照職責,加強對節能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凡項目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須退回節能專項資金,區財政局、區經濟信息化局3年內不再為其安排節能專項資金;對情節嚴重、構成違法行為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一)利用虛假材料和憑證騙取節能專項資金的;

(二)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違反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

篇4

第一條為了規范市節能專項資金的管理,做好節能降耗工作,實現節能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8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節能工作的意見》(粵府〔*〕120號)及市政府《關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意見》(惠府〔*〕28號)、《*市節能工作實施方案》(惠府〔2008〕6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級節能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市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以降低全市單位GDP能耗為目標,支持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技術、產品的推廣應用的財政資金。

第三條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引導為主、公平公開公正、注重實效、嚴格監督、??顚S玫脑瓌t。

第四條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和市經貿局共同管理。

市財政局負責審核確定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會同市經貿局確定當年專項資金的支持重點并組織項目申報審核工作,按照程序撥付專項資金,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

市經貿局負責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會同市財政局組織節能降耗項目的申報和審核工作,對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效果評價。

第二章使用方式和范圍

第五條專項資金的使用采取獎勵和補助兩種方式。

對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2000噸標準煤以下(不含2000噸)的節能技改項目按照200元/噸標準煤進行獎勵(年節能量2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項目可申報國家或省的節能專項資金獎勵,不再納入市節能專項資金的獎勵范圍)。

對單個項目的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實施單位自籌資金的50%,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40萬元。

第六條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如下:

(一)按實際節能量對余熱余壓利用、燃煤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電機系統節能改造、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等國家重點支持的節能工程技改項目給予獎勵;

(二)補助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主要包括具有示范意義的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工業“三廢”資源化利用項目、木材節約代用等項目;

(三)補助研究開發先進節能技術和示范推廣應用項目;

(四)獎勵節能降耗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區政府和企業;

(五)補助宣傳培訓和能力建設項目,主要包括節能、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宣傳培訓、政策研究、交流合作、節能監察(監測)能力建設等;

(六)對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經驗收合格,獲得市清潔生產企業的稱號,節能降耗、減污效果顯著的,給予獎勵;

(七)補助資源節約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主要包括節能、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能力建設以及開展能源審計、監測、評估、合同能源管理、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服務項目;

(八)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其他節能降耗工作所需支出。

第三章申報和審批

第七條市經貿局、財政局按照年度計劃,應當在當年一季度確定年度專項資金支持重點,聯合發出申報通知??h、區經貿局和財政局按照屬地原則共同組織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申報工作。市屬企業(單位)直接向市經貿局和市財政局申報。

第八條申報節能技改獎勵項目,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范圍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承擔企業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財務管理制度健全,3年內無違規違紀行為;

(二)項目實施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三)項目經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用地、環保等各種手續完備;

(四)項目已經建成投產或已經開工建設,申報的節能量應當通過節能技改項目直接產生,并且能夠核定;

(五)市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考核等級為基本完成以上。

第九條申報研發示范推廣先進節能技術、產品的補助項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或企業具有相應的資質,具有較強的研發或推廣能力;

(二)項目內容屬于我市重點節能領域的關鍵、共性技術或符合國家工業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方向,技術和工藝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節能效果顯著,具有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能起到明顯的示范作用;

(三)申報的項目應當有明確可行的工作方案、經費預算、項目控制措施,自籌資金落實到位。

第十條申報節能技改獎勵或研發補助項目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專項資金申請報告;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及有關資質證明材料;

(三)節能技改或節能先進技術研發示范推廣的項目批準或備案文件,用地、環評批復文件,以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有關項目材料;

(四)申報單位上一年度財務決算報告(表)及審計報告;

(五)節能技改項目還須提交節能量審核機構出具的節能量審核報告;

(六)節能技術研發示范推廣項目須提交項目工作方案、經費預算、自籌資金落實到位證明以及項目控制措施;

(七)本項目近年獲得國家、省、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情況說明;

(八)市重點用能單位應出具年度節能目標考核現場核查意見;

(九)申報單位對申請報告和所附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十)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項目,申報材料參照上述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申報宣傳培訓和能力建設項目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專項資金申請報告;

(二)單位基本情況以及宣傳培訓和能力建設項目申請表;

(三)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

(四)本項目近年獲得國家、省、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情況說明;

(五)申報單位對申請報告和所附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節能中介服務機構推廣節能服務項目,申報材料參照上述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節能量的核定,由項目實施單位自愿選擇并委托由市經貿局會同市財政局按有關規定確定的具有節能服務資質的節能量審核機構進行審核;節能量審核機構按照國家統一的節能量審核確認辦法,審核出具報告并承擔責任。

節能量審核機構名單由市經貿局會同市財政局按照有關規定在具有省節能服務資質的節能量審核機構選定公布,并負責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區經貿局和財政局應當對屬地企業(單位)上報項目提出初審意見。

市經貿局會同市財政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對部分需要進行現場考察的項目進行核查,形成獎勵或補助項目初步計劃在市經貿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并下達專項資金項目計劃。

第十四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的項目,不給予扶持:

(一)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二)近3年內發生過未按規定進行工商年檢或者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的;

(三)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有關行政部門立案查處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四)面臨正在進行的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訴訟或者仲裁的;

(五)單位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或正面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的。

第四章專項資金的撥付與會計處理

第十五條根據下達的資金計劃,市財政局按規定辦理專項資金撥付手續。其中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項目,市屬單位項目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實行集中支付,縣、區單位項目專項資金通過財政部門逐級下撥,并由同級財政部門實行集中支付。未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項目,市屬單位項目專項資金由市財政直接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縣、區單位項目專項資金由市財政通過財政部門逐級下撥。

第十六條節能技術改造獎勵項目竣工驗收后,市財政局會同市經貿局委托節能量審核機構對項目實際節能量進行審核,由節能量審核機構出具審核報告并承擔責任。市財政局根據節能量審核報告與縣、區財政部門進行清算,由縣、區財政部門負責下達或扣回獎勵資金。

第十七條市有關主管部門、縣(區)財政部門撥付資金后,應督促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節能獎勵資金在財務上作資本公積處理。

(二)收到補助金的項目單位為企業的,應通過專項應付款進行核算;項目單位為行政單位的,通過撥入經費(撥入專項經費)進行核算;項目單位為事業單位的,通過撥入??钸M行核算。

第五章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對出具節能量審核報告嚴重失實的節能量審核機構,從公布的名單中予以刪除,并依法追究審核機構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資金。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編造項目套取專項資金,以及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資金的,全額收繳專項資金,取消其申報資格,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各級經貿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顚S?,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人員在專項資金申報審批中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篇5

第一條為調動全社會開展節能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確保完成我省“*”節能約束性目標,根據《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15號)、《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36號)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節能獎勵表彰活動每年開展一次,由省經貿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節能獎勵的推薦、評選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第二章獎項設置和獎勵對象

第四條設立三個節能獎項:節能先進地區、節能先進單位和節能先進個人。

第五條節能獎勵的對象和范圍:

(一)節能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或完成等級、節能考核評分位居前5名的地級以上市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

(二)節能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或完成等級的國家、省監管重點耗能企業;在建筑節能、交通節能、公共機構節能及節能管理服務等方面取得重大節能成效的單位;

(三)在節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和取得重大節能效益的個人。

第三章評選條件和獎勵形式

第六條對節能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或完成等級、考核評分位居前五名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政府授予節能先進地區獎,予以通報表彰并各獎勵一次性獎金40萬元。

第七條考核結果為完成等級以上的國家、省監管企業,或者節能成效突出的其他單位,省政府授予節能先進單位獎,予以通報表彰并各獎勵一次性獎金5萬元。

全省每年度表彰獎勵節能先進單位180家左右.其中,表彰省千家重點耗能企業100家左右(具體根據年度節能考核結果確定),表彰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用能企業(機構)30家左右,表彰節能管理服務單位50家左右。

第八條對在節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取得重大節能效益的個人,省政府授予節能先進個人獎,予以通報表彰,并每人一次性獎勵5000元。

第九條申請評為節能先進個人的,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節能法律法規,熱愛節能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從事節能工作(節能崗位)3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節能管理中,對推動節能工作產生直接的作用和成效,被市級以上節能主管部門認可;

(二)在節能技術研究中,承擔主要研發工作或作為研究開發負責人,成果已被采用并產生明顯節能效益;

(三)在節能技術、產品推廣應用中,創造性開展工作,使節能新技術和新產品在本企業、行業、區域中的普及率明顯提高;

(四)在重點節能技術改造項目中,擔任項目建設主要負責人,項目運行實現節能目標,且節能量占企業當年節能量的20%以上;

(五)在工程設計、項目管理等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節能政策和設計規范,提供有針對性、節能效果明顯的設計方案,使能源消耗量減少30%以上;

(六)在崗位節能方面,積極學習節能知識,鉆研節能技術,探索節能辦法,提出節能效果明顯的方法和建議,或者創造性地使用節能技術,在本職崗位取得年節能10%以上效益;

(七)檢舉揭發嚴重浪費能源行為,并經市以上節能行政主管部門查證屬實。

第十條節能先進個人的名額分為企業人員和企業以外人員。全省每年度表彰節能先進個人280名左右,其中企業人員應占50%以上。企業人員中企業能源管理負責人和能源管理、技術人員不少于70%,企業法定代表人不得超過30%。企業以外人員中專業技術人員、科及科以下人員不少于70%,廳級以上干部不參與評獎。

各市節能先進個人名額根據各市節能考核結果排名,結合各市地區生產總值占全省生產總值的比重等因素確定;省有關部門節能先進個人名額綜合考慮部門節能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因素確定。

第十一條節能獎勵資金及相關經費從省財政安排的節能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四章評選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節能先進地區獎、工業領域(國家和省監管的重點耗能企業)的節能先進單位獎的評選,由省經貿委根據上年度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提出建議名單及方案報省政府審定。

第十三條節能先進個人獎以及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服務等領域節能先進單位獎的評選程序:

(一)具備評選條件的單位、個人,屬地級以上市、縣(市、區)單位的,按程序逐級向地級以上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屬省直單位的,可直接向省主管部門申報,申報時一并提交鑒定報告等證明材料;

(二)地級以上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省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單位、個人提出推薦意見連同申報材料報省經貿委;

(三)省經貿委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后,會同省委黨廉辦和省人事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建設廳、交通廳、農業廳、水利廳、統計局、質監局、林業局、南方電監局等部門以及有關方面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提出候選名單,并在省經貿委網站及其他新聞媒體上公示;

(四)經公示5日內無異議的,由省經貿委提出建議名單及方案報省政府審定。

篇6

1、營造良好環境。全力做好企業服務工作,在重大項目的核準備案、入園進區、引進人才等方面,給予最大支持,不斷做大做強骨干企業。進一步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及時解決工業經濟運行、工業項目建設、重點項目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為企業排憂解難。確保全年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完成280.1億元,增長19%;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3.5%,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7.8%,工業固體廢物利用率達到75%以上。

2、提升服務質量。來我委辦理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的,先由申辦人(企業)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申報認定備案,在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審核后,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的,先由申辦人(企業)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

3、用心服務群眾。以合水縣蒿咀鋪鄉蒿咀鋪村49貧困戶為主要對象,按照聯系對象一次確定、分期分批進村入戶的辦法進行,聯村干部全年進村不少于4次,累計不少于1個月;聯戶干部全年入戶不少于2次,累計時間不少于1周。

4、轉變工作作風。進一步完善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考勤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及服務承諾制。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嚴禁工作時間擅離職守、出入娛樂場所特別是參與賭博。對發生吃、拿、卡、要、以權謀私者,一經查明,視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告誡處理, 情節嚴重的對當事人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以上承諾,請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若未能兌現承諾,我將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篇7

為做好2008年省財政專項資金技術創新項目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的重點及條件

1、項目申報的重點

(1)重大新產品培育專項。引導企業通過加大研發投入以及自主品牌建設,加快主導產品的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成果產業化進程,把新產品做大做強,迅速形成規模效益。

重點支持的項目:

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主要支持以市場為導向、為提高生產力水平和發展新興產業,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應用價值的重大科技成果所進行工業化試驗、開發、應用等直至形成產業化。

中試產品規模化生產項目。主要支持技術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間試驗產品規?;a。

創新品牌產品培育項目。主要支持一批近期已開發成功,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通過自主品牌的策劃和營銷,迅速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形成規模經濟的重大新產品。

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項目。主要支持汽車及零部件、工程機械、電工電器、機床工具及基礎件等四大產業,日產5000-10000噸大型水泥成套設備、大型煤化工及化肥成套設備、大型礦用機械產品、大型環保成套設備、汽車制造技術裝備自動化生產線、大型港口機械設備和船舶制造等六大重大成套技術裝備研制,以及其他能形成規模效益的重大裝備研制。

(2)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主要支持重點領域的省級以上技術中心企業,圍繞培育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相應的實驗室、研究中心和工程化驗室平臺等,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3)企業信息化建設專項。主要以產業研發能力的提高、工藝技術的變革、管理水平的提升為目標,推進企業系統整合與信息集成,著力提升中小企業技術裝備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持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基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數字設計與制造一體化技術應用、高端信息化單元技術應用、面向供應鏈的協同信息平臺建設、企業信息共享與業務集成應用和中小企業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企業資源計劃(ERP)、客戶關系管理(CRM)、供應鏈管理(SCM)等綜合系統建設及企業計劃與財務、物資與庫存、人力資源、辦公自動化及網站等專項系統建設。

這次項目申報的重點企業是:省重要骨干工業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及省級以上技術中心企業和節能減排重點企業。

2、申報項目的條件

除具備省財政廳、省經委財企〔**〕990號文件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重大新產品培育項目,要求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并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要求產品3年內實現年新增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其中重大技術裝備產品3年內實現年新增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

(2)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支持的技術中心必須是**年度評價合格的國家和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3、申報材料

(1)**省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1);

(2)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提綱見附件2);

(3)**省2008年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附件3)。

二、項目申報程序及要求

1、申請專項資金的項目,原則上是列入省政府和省經委各類項目規劃、年度計劃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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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深圳市;節能(綠色建筑);審查管理;問題

近年來,深圳市持續推進建筑項目低碳、循環、綠色發展,積極轉變建筑行業的傳統發展模式,是構建“深圳質量、深圳標準”的重要環節。2013年1月,所有新開工建設項目在全國率先100%推行綠色建筑標準。截至2015年,全市新建節能建筑面積累計超過9100萬平方米;全市累計有208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建筑面積超過2100萬平米。

一、深圳市綠色建筑管理工作概況

全面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深圳市綠色建筑發展遵循的原則:(1)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的原則;(2)整體推進、分類指導的原則;(3)政府引導、市場推動的原則。市人民政府建立推行建筑節能和發展綠色建筑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綠色建筑發展的重大問題,監督考核各相關部門的貫徹落實情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負責制訂全市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明確綠色建筑等級比例要求;組織編制綠色建筑技術規范;綠色建筑造價標準和相關價格信息;負責對全市綠色建筑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各區人民政府(含新區管理機構,下同)按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綠色建筑發展任務和要求,制定本轄區年度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權限,負責轄區范圍內綠色建筑的監督管理工作。

當前,深圳市構建了全方位、全過程的建筑節能監管機制,涵蓋了建筑項目驗收、施工、施工圖設計、方案設計等各個環節,建筑項目綠色節能施工設計圖抽檢合格率不低于30%,修改優化以后合格率達100%,并且全面落實了建筑項目節能減排驗收工作,對于大型公共建筑和機關辦公建筑都必須經過能效測評,而且在全市范圍內推廣了建筑節能信息公示制度。

二、綠色建筑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原因

在多年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監管工作中,筆者發現部分項目在執行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標準、規范和法規政策方面還存在一些疏漏和不足之處。

(一)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方面:

1.部分申報單位對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的重視不足,對項目執行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準要求不高。部分項目雖然已被確認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但申報單位不及時申報,或不及時回復筆者出具的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辦文告知中的有關問題。近日,筆者對一個項目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并對其存在問題出具了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辦文告知書,經筆者多次催促,申報單位才給予回復。主要原因是自從取消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當作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以后,監管部門對抽查到的項目缺少有效監管手段,造成申報單位對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重視程度不夠,對項目執行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標準要求不高。

2.部分設計單位、審圖機構單位的業務能力和責任心不強,。筆者在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過程中經常重復遇到以下類似問題:(1)部分項目設計圖紙、節能計算模型中的指標不一致,同一指標在不同的設計文件中參數不一致,同一措施在不同的設計文件中表述不一致;(2)節能專篇過于簡單,建筑節能相關做法、保溫材料性能參數表述缺少,在節能專篇中經常缺少保溫隔熱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太陽輻射吸收系數參數等細節的描述;(3)項目部分戶型的外窗通風開口面積比例不符合《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 75―2012)第4.0.13條強制性條文規定;(4)倒置式屋面未按《倒置式屋面工程技術規程》(JGJ230-2010)第5.2.5條強制性條文規定:倒置式屋面保溫層的設計厚度應按計算厚度增加25%取值,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25mm等等。

3.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相關實施性法規政策不完善。2015年02月02日的《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15)已經了一年多了,但其中一些明確的相關配套制度遲遲沒有出臺,各單位對該標準實施時間(按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還是工程規劃許可日期為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深圳市實施細則》(SZJG 29-2009)是否繼續執行等系列問題存在很大爭議,導致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標準執行力度大打折扣,執行難度大,從而使的綠色建筑有關工作推進緩慢,對我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事業的發展形成一定的阻力。

(二)綠色建筑設計階段評價標識專業初審方面:

1.部分申報單位對綠色建筑設計階段評價標識專業初審的重視不足,未及時申報,導致所準備的資料存在大量的問題。部分項目在申報驗收時才發現綠色建筑設計階段評價標識專業初審仍未申報,從而匆忙申報,導致所準備的資料存在大量的問題:(1)文件形式常見問題有:申報系統內填報內容與上傳的申報文件不一致;上傳的申報文件不完整,缺漏大量必要文件;申報材料填報內容與設計文件或證明材料不一致等等。(2)條文不達標常見問題有:住區綠地率計算未按要求進行計算;裝飾性構件比例計算文件不完整;每套住宅不能保證至少有一個居住空間滿足有關居住建筑日照標準的要求等等。

2.綠色建筑相關實施性法規遲未出臺,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技術標準有待加強,導致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標準執行力度大打折扣,執行難度大。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4)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相應的《深圳市綠色建筑評價規范》(SZJG30-2009)亟需修編,深化綠色建筑標識評價工作。

3.網上申報綠色建筑評價系統尚不完善。由于新的網上綠色建筑評價系統尚不完善,未有獨立的服務器,經常出現文件不可上傳或下載的問題,嚴重影響工作效率。同時,由于綠色建筑設計階段評價標識專業初審都在網上申報(不收紙質文件),當發現設計文件出現明顯違反有關技術標準規范時,我們無法第一時間取得證據(紙質文件)對相關單位進行處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大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執法力度,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和能力建設

強化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的監管,著力抓好設計階段及相關薄弱環節執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監管。要強化設計單位和審圖機構的責任意識,對經常出問題的設計單位、審圖機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要重點抽查,從嚴執法。同時,加強與市住建局聯合執法。

(二)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和能力建設

結合自身實際,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爭取區政府及上級相關主管部門的支持,通過 多種有效途徑,進一步加大人力資源和資金投入,完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機構,要加強能力建設,加強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的學習,充實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技術管理力量,積極培養自身技術力量,提高自身專業素質,有效保障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相關宣貫培訓和推廣工作

重視和有效組織面向全行業和全社會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技術標準、典型案例、的宣貫和推廣活動。結合自身實際,聯合各種媒體、相關協會、專業機構或社會公益組織,通過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推廣活動,營造全行業、全社會共同支持全面發展綠色建筑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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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全省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以下簡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管理,確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效果和資金安全,根據《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驗收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是指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筑的圍護結構、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熱源及供熱管網熱平衡實施改造的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利用國家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獎勵資金(以下簡稱“國家獎勵資金”)和省、州(地、市)、縣級配套資金進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項目。

第四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計劃的制定,國家、省級資金的預算、撥付,項目審定、驗收評估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各州(地、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計劃制定、資金預算撥付、項目初審、驗收評估和日常監督管理等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省級配套資金的落實,國家獎勵資金及省級配套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監管工作;各州(地、市)、縣財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配套資金的落實,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第五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本行政區域內既有建筑的建設年份、結構形式、用能系統、能源消耗指標、壽命周期等組織調查統計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

第六條高能耗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應當優先列入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強制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后建設的民用建筑不得納入有國家、省、州(地、市)、縣財政補助資金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不能保證繼續安全使用20年以上的建筑不宜實施節能改造。

第七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必須同步進行圍護結構和供熱計量改造,并同步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第八條鼓勵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第二章項目申報

第九條申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應滿足如下條件:

(一)產權單位和居民自愿;

(二)不屬于城市改造拆遷范圍;

(三)經節能診斷具備節能改造條件,節能潛力較大;

(四)節能改造技術方案應滿足《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173)、《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省實施細則》(DB63/617)等現行標準和《既有居住節能改造技術導則》的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五)自籌資金已落實。

第十條申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正式申請文件;

(二)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評估機構出具的節能診斷報告;

(三)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方案);

(四)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建筑節能專項備案表和工程概算;

(五)住戶與實施單位簽訂的改造協議書;

(六)其它必要的資料。

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第十一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申報程序:

(一)建設單位向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報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相關資料進行初審;

(三)初審合格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由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匯總后,填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匯總表(附表1),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統一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申報量不得少于當地任務量)。

第十二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進行審查、評估,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結合審查、評估、核查結果下達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核定國家獎勵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

第三章資金籌措和管理

第十三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資金,原則上由國家、省、州(地、市)、縣和產權單位(居民)按相關文件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配套資金,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十五條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創新方式籌措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資金。

第十六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獎勵資金可與棚戶區改造資金統籌規劃、合并使用。由個人承擔的資金可按有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和房屋維修基金。

第十七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國家獎勵資金按55元/㎡標準補助(2014年后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熱源及供熱管網熱平衡改造對應的權重系數分別為:60%、30%、10%。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組織驗收評估后,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國家獎勵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撥付到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獎勵(配套)資金必須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侵占、截留、挪用國家獎勵(配套)資金。

第十九條各州(地、市)、縣財政主管部門應及時落實配套資金,并切實強化對國家獎勵資金和配套資金的監管工作。

第二十條未按計劃完工或未按申報內容實施的項目,相應核減國家獎勵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通過整改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追回國家獎勵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于弄虛作假騙取資金或侵占、截留、挪用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實施管理

第二十二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產權單位(業主委員會),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供熱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組織實施,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筑節能管理機構不得作為建設單位參與項目的實施工作。

第二十三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必須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依法實行招投標,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各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年度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向各州(地、市)人民政府告知并向社會公布,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第二十五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切實履行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監管職責,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和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逐級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第二十六條建筑節能管理機構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改造項目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督。

第二十七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應嚴格執行《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173)、《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省實施細則》(DB63/617)、《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省實施細則》(DB63/744)等現行標準和《既有居住節能改造技術導則》、《民用建筑外墻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等文件;選用具有《省建筑節能新技術新產品認定證書》和具有節能標識的節能材料(產品),并按規定見證取樣復檢。

第二十八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完工后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能效測評機構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評估驗收的依據;能效測評工作應嚴格執行現行標準和《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示技術導則(試行)》;能效測評機構應獨立、客觀地開展能效測評工作,并對其出具的測評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九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評估驗收參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驗收辦法>》(建科[2009]261號)執行。項目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將驗收評估報告報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驗收評估并出具驗收評估報告,并將驗收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料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財政廳對各州(地、市)、縣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進行抽驗,并形成驗收評估報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

第三十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財政廳不定期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質量、安全、進度、資金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應對危機,市政府決定對中小企業貸款給予貼息支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包頭市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 (國經貿中小企業[2003)143號)在包頭市納稅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要求和包頭市“十一五”產業發展規劃的各類中小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中小企業發展貼息資金,是由市、旗縣區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支持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擴大規模等,使用了銀行貸款(包括各類商業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用于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項目貼息的資金。對擔保公司給予適當補貼。

第二章貼息資金的安排原則、重點和方式

第四條 貼息資金安排的基本原則

(一)在國家產業政策和包頭市經濟發展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確定支持重點。

第一產業重點支持農畜產品加工、,流通及服務“三農”企業。第二產業重點支持機械裝備制造配套產業、鋼鐵和不銹鋼的延伸加工與配套產業、鋁的延伸加工及配套產業、稀土應用類產品開發產業、鎂合金及其延伸加工及配套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有信譽有實力有資質建筑企業。第三產業重點支持面向生產的物流基地、各類交易平臺建設及生產資料市場建設項目,面向生活的連鎖經營、社區服務業項目、農村牧區市場建設、商貿餐飲及旅游等項目。

(二)有利于資源利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和節能減排。

(三)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扶持、引導和帶動作用,擇優扶強,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引導企業自有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第五條 貼息資金根據符合貼息、條件的項目融資總額、當年貼補率計算確定,貼息率不超過當期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每個項目的貼息期限一般為一年,最長不超過兩年,貼息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已獲得上級部門貼息資金,其不足部分也可貼息。

第三章 貼息資金承擔單位的條件

第六條 項目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一)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二)健全的財務管理體系,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三)良好的納稅信用;

(四)其他具備的條件。

第七條 申報材料內容

(一)相關部門和財政部門出具的正式申請文件、項目資金申請表;

(二)企業法入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符合資質的設計部門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文件等相關材料(流動資金貸款除外);

(四)有關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和銀行信用等級等相關材料;

(五)環保部門提供的環保評價意見以及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節能評估報告;

(六)銀行貸款合同、銀行貸款到位憑證和利息支付憑單(復印件);

(七)納稅地納稅情況證明;

(八)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九)適度放寬對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相關資料的條件。

第四章 貼息資金的申報、審定和下達

第八條 貼息資金申報程序:由項目單位所在地區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本地區上報項目進行審核后,聯合向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及市財政上報。

第九條 分產業成立市貼息資金項目評審委員會,人員由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入和專家組成,對旗縣區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

第十條 各產業評審組在對上報項目進行評估的基礎上,篩選提出貼息資金支持項目的初步意見。

第十一條 市財政局商各產業評審組組長、副組長,確定貼息、支持項目及額度,并下達貼息資金預算。

第五章 貼息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條 貼息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貼息資金的規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十三條 貼息資金和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管理。市財政局負責貼息資金的預算管理、項目資金分配和資金撥付,并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確定貼息資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點,對旗縣區聯合上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并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項目單位收到貼息后,流動資金貸款貼患作沖減財務費用處理;固定資產在建項目作沖減工程成本,竣工項目作沖減財務費用處理。

第十五條 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及包頭市的相關規定管理和使用貼息資金,并自覺接受財政、審計和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六章 罰 則

第十六條 凡違反規定,弄虛作假,截留、挪用貼息資金或項目實施存在嚴重問題的,除將違規貼息資金全額收繳外,三年內取消該項目申請貼息資金的資格,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