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整改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15 00:02:0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巡查整改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巡查整改報告

篇1

4月25日,接你單位發來有關市委第十二輪巡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提示單,對園區存在的共性問題涉及我單位1條。根據市委巡查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對工程項目未批先建、拆分工程規避招投標、指定工程建設承包人等現象進行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對工程項目未批先建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對已建成、未建成等建設項目進行分類處理,結合我區實際,按照“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整治”的原則,穩妥有序開展清理整頓工作。對未建成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對已建成的建設項目,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責令建設單位補齊相關手續,同樣處以罰款,以規范市場秩序。4月13日,市住建局下發了《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未批先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現正在按照文件通知要求進行進一步的整改落實。

二、對拆分工程規避招投標整改情況,第一是深化對招投標政策文件的學習理解,召開招投標學習培訓會。第二是嚴格執行相關招投標規定。對于同類別項目,進行合并招標;達到限額的,進行公開招投標;未達限額的,通過政府采購或者根據新區出臺的《東臨新區非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第三是對可能涉及拆分工程規避招投標的建設單位進行工作提醒。

篇2

一、巡察整改情況

(一)黨委落實巡察整改情況。

第一、第二巡察組對黃埠、齊海、塔橋、蔡溝四個鎮黨委進行巡察反饋后,各鎮黨委就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和意見,及時召開黨委會對縣委巡察村居組反饋的問題進行研究,對巡察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黨委書記能夠落實巡察整改第一責任職責,親自抓整改,對巡察整改工作做出具體安排,并針對反饋意見整改情況撰寫了個人報告。各鎮黨委按照要求,對巡察反饋意見、領導講話以黨內文件形式下發被巡察村委,并將反饋情況進行公示。

(二)黃埠、翟莊、朱廟、中陳、朱樓、彭莊6村落實巡察整改情況

縣委第四輪第一巡察村居組對黃埠村共反饋X大類XX項問題,下發立行立改問題X條。其中,已整改問題X項、正在整改問題X項、未整改問題X項,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畢。

縣委第四輪第一巡察村居組對翟莊、朱廟2村共反饋X大類XX項問題,下發立行立改問題X條。其中,已整改問題X項、正在整改問題X項、未整改問題X項,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畢。

縣委第四輪第二巡察村居組對中陳、朱樓2村共反饋3大類26項問題,下發立行立改問題9條。其中,已整改問題10項、正在整改問題6項、未整改問題10項,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畢。

第二巡察村居組對彭莊村共反饋3大類15項問題,下發立行立改問題10條。其中,已整改問題8項、正在整改問題4項、未整改問題2項,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畢。

二、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組織建設需要繼續加強。

1.村“兩委”對巡察反饋問題不重視。中陳、朱樓2村,沒有在“兩委”會議上安排部署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措施,沒有建立問題清單及整改臺賬,沒有形成整改責任落實,未建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2.黨建制度仍落實不力。第一巡察組對朱廟村反饋的“兩委”班子不健全、干部沒有學習筆記的問題,村內整改不及時,督察組2019年10月17日進駐時、朱廟村仍未配備支部書記,查閱“兩委”學習筆記時發現,朱廟村“兩委”干部2019年以來沒有寫學習筆記;第二巡察組向中陳、朱樓2村反饋的“”、民主生活會及會審會簽流于形式的問題,以上兩村止本次督查仍未進行整改,相關會議記錄、心得筆記等紙質材料仍無法及時提供;中陳村監委會主任朱濤平時不在村,對村務工作積極性不高,參與度不強,巡察反饋后僅參與過村內3次會議。

(二)脫貧攻堅工作整改不徹底。

1.部分幫扶工作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三村均存在黨員干部較少走訪貧困戶的情況。中陳村依然存在項目資金未公示、村賬不公開;塔橋鎮彭莊村村委缺少專業會計人員管理,村內賬務混亂。對于8組陳更正女兒陳青青和3組戚寧孫女朱金葉輟學現象,該村相應佐證材料還不完善,村內僅有一張手寫情況說明。

2.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存在不足。一是對員疏于管理。中陳、朱樓村,沒有相應的管理制度,缺少激勵機制,導致對工作不積極、不配合。二是坑塘治理仍存在盲點。黃埠村XX自然村西坑塘內白色垃圾較多,坑塘周圍有秸稈堆放,存在焚燒秸稈的風險;中陳村小學西、彭莊村小學北坑塘內均有白色垃圾。

篇3

為鞏固我院等級評審成果,進一步加強內涵建設,突出我院整體服務和管理水平,以“以病人為中心,結合我院自評存在的問題,制訂實施方案,由我院院領導成立持續整改巡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全面細致的自查,巡查報告匯報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各種管理委員會的名單沒有及時更新。

整改措施:請辦公室根據醫院人事調整,及時變更相應的人員組成。

2、抗菌藥物使用需要進一步規范,部分醫生超權限使用抗菌藥物。

整改措施:要求藥材科根據有關規定重新修訂我院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規定,并組織全體醫生學習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

3、臨床路徑的實施還有待加強。

整改措施:繼續加強臨床路徑的實施,適時推出新的病種的臨床路徑。

4、出院患者電話隨訪率還沒有達到100%。

整改措施:要求相關科室加強出院患者隨訪,每月最少一次。

5、醫療文書書寫不規范。門診處方書寫不規范,要素不全,劑量用法不詳。部分醫務人員病例書寫不規范、不及時。各種記錄不規范,各種門診日志記錄登記不全、不連續、不全面。部分醫療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與進一步建立、健全、落實各科室相關制度,

二、強化醫療質量管理,建章建制,狠抓落實,杜絕醫療事故發生。

(1)建立醫療衛生工作整改制度的長效機制。由醫療衛生整改活動領導小組負責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定期組織人員對醫療衛生工作管理監察制度,醫院每周組織相關科室人員對各科室醫療工作情況進行專項巡查,將巡查存在的問題登記上報院辦并即時提出整改措施,責任到人,限期進行整改,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整改情況檢查。

下一步工作計劃

1、認真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做到依法執業。

2、完善并執行規劃、計劃和各項規章制度,促使各項工作有序、高效運行并協調發展。

3、認真做好各項記錄,保證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篇4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對每日巡查情況做詳細記錄,并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二、各單位要對防火檢查工作要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計劃、組織、人員、內容、措施五落實。重點部位每日巡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檢查一次。

三、各單位要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字。

四、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學校有關部門每年進行不少于2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檢查,并視情況做好重點抽查工作,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五、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有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八)防火巡查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動用明火要實行審批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擅自動用明火。

二、因教學、科研、生產需要在校園、學生宿舍區、禁火區內動用明火,施工單位應提前提出書面申請到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批,并辦理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施工。

三、申請的內容應該包括用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防火措施、現場監護人、責任人等內容。

四、因教學、科研、生產等活動需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應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和規定。

五、電工、焊工、鍋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地點應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六、校內各基建工地動火、用火,施工承包單位負責人應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確保工地安全,規劃處負責監督檢查。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內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程作業。

二、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

四、教學、科研、生產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一般應堅持人走拉閘斷電。

五、公寓管理部門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杜絕私拉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違章電器,公寓管理中心要堅持用電用火檢查和巡查制度,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嚴禁生產、經營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二、學校應建立危險品倉庫專門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并設專人進行管理,危險品倉庫的建立地點要遠離教學、生活區200米。

三、因教學、科研、生產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保管、領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人員,須經過消防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各單位消防管理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所屬單位使用危險品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備查。對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一、使用燃氣和電器設備的單位必須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嚴禁帶故障工作。

二、對重要設備要分類編號,登記立卡,有計劃地維修、保養和管理。

三、有關單位應定期檢測變壓器等設備及接地避雷器設施,注意防雷、防靜電。

四、安裝使用電器、煤氣、燃化氣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把關。

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

一、學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維修和管理由保衛處統一負責,要對全校消防設施、器材建立完整的電子檔案,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維修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學校新建樓體必須按消防安全設計要求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器材。

三、各單位、部門所轄區域的消防器材、設施由各單位、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看護和管理,并應將其數量、狀況、位置記錄在冊,出現問題及時報告,保證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未經同意,嚴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駐校經營單位、各建筑工地,必須按規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負責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明確校級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

二、被明確的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其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單獨制定各類消防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崗位安全員,并報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在落實常規管理和措施的同時,所屬單位必須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檢查、設立檔案并保持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詳盡的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

舉辦大型群體性活動消防安全申請制度

一、室內超過200人,室外超過500人的各類活動視為大型群體性活動。

二、舉辦大型群體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向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請。

三、申請內容應明確活動內容、參加人數、人員結構、活動地點、消防器材設施情況消防安全負責人、滅火疏散應急預案等內容。

四、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單位提交的申請,現場進行勘察,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緩辦、停辦,火災隱患整改合格后方可舉辦。

校園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的消防設計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工程項目設計、施工全過程要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審核監督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門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應當簽訂工地防火安全責任書,明確甲乙方消防安全工作負責人和責任人,并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施工人員及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程竣工后,須由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消防驗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門應與消防主管部門履行嚴格的交接手續。

六、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原防火設計。

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校園內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況需要搭建的,必須書面報告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核準,或視情況轉報公安消防部門核準。

八、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樓群安全間距上違章搭建。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演習制度

一、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全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習工作。各中層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參與并組織好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二、各單位各部門要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班會、講座、演出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能。

三、消防重點單位、重點崗位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技能演練。

四、各單位、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持證后方可上崗。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員。

(二)特殊工種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學生火場逃生大型演習。

消防疏散通道及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嚴禁各部門、個人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遮擋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場所和高層建筑的通道、安全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保持暢通。

五、嚴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門口停放自行車和其它物品。

六、嚴禁在校園建筑物內及校園內燃燒廢紙、雜物、垃圾和樹葉。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公安消防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巡查、檢查出的火災隱患有權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二、被下達火災隱患的單位應立即采取措施、確定專人、落實有關資金,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災隱患整改報告。

三、被檢查單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對不能盡快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制訂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隱患的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

五、對于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停止使用。

六、隱患單位確實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部門。

七、學校鼓勵師生對身邊的火災隱患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對舉報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八、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公示,同時實行掛帳督辦。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各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替崗未經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二、值班人員應加強學習,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三、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一、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檔案,管理檔案應一式兩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存檔。

二、消防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情況,消防重點崗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六)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七)與消防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九)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超級秘書網

(十)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十一)有關燃氣、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記錄。

(十二)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十三)火災情況記錄。

(十四)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十五)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各單位年終考核、考評的內容。

篇5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河道管理范圍內(以下簡稱河道)違法行為整治長效機制,遵循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違法查處和責任追究,確保違法行為發現得早,制止得住,拆除得快,力爭違法行為發現率處理率達到100%。確保河道安全、正常。

二、工作機構

成立赤港華僑農場河道管理督查考評工作小組,由農業發展辦公室牽頭,成員單位由社會事務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三個管理區等有關部門組成。負責河道的日常管理、巡查和拆除工作,下設辦公室,主任由歐夢林兼任,負責河道管理的具體工作,辦公地點設在農辦,同時聘請河道協管員一人負責河道巡查、保潔等工作。

三、工作內容

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對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議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行為的巡查、制止和拆除、督促整改到位,做到:

1、禁止向河道傾倒礦渣、石渣、泥土、動物尸體、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糞便和其他影響水質的物體以及有害有毒危險化學品等;

2、禁止設置各類阻水漁具、網箱和圍堰養殖;

3、禁止盜伐護堤、護岸林木;

4、禁止擅自在河道堆放物料或搭建各類建筑物;

5、禁止在堤防和護堤上建房、葬墳;

6、嚴禁損毀河道堤防、護岸、涵閘、泵站等水工程設備設施及通訊、照明、水文、水質監測等設施;

7、其他影響防洪安全和破壞河道水環境的活動。

四、工作職責

管委會對所在區域內的河道行使日常監督管理,其業務接受上級河道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管區可建立群眾性的河道管理組織,協助河道主管機關做好河道管理工作,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河道管理及衛生保潔管理工作。

㈠管委會工作職責

1、加強日常巡查。農業發展辦公室和管理區在動態巡查中,發現河道管理違法行為,立即予以制止,并聯合水務等部門在3天內組織整改到位。

2、加強部門聯系、配合。積極配合區水政大隊對本轄區的巡查,接到《告知函》后,立即予以清除或制止,并聯合水務部門在3天內組織整改到位。全力配合上級部門對河道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及等。

3、加大整改力度,組織有關力量對轄區內河道違法行為或頂風作案、抗法行為進行打擊并。

4、及時向上級部門反饋河道違法行為的整改落實情況。

㈡管區工作職責

1、負責對本管區范圍內河道管理的動態巡查,對違法行為予以勸阻,要求違法人立即清除或組織力量進行拆除,同時向管委會報告。

2、對河道衛生保潔情況要及時向管委會報告、反饋,并按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力量給予清理。

五、督查機制

1、農業發展辦公室,各工作隊應加強指導,督促管區開展自查,落實整改措施,抓好專項工作,不留死角。

2、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懈怠不作為的,給予管區通報批評;對河道違法行為漏報、瞞報1宗的,對管區主干、包片干部給予通報批評,責令立即整改;漏報、瞞報2宗的,對管區主干、包片干部給予誡勉教育;3宗以上的,對管區主干給予責任追究,包片干部誡勉教育。

3、對于被區水政大隊巡查到而漏報、瞞報1宗的,對管區主干、包片干部給予誡勉教育;2宗及以上的對管區主干給予責任追究,包片干部誡勉教育。

4、對于在期限內不能整改到位而形成違法事實的,出現1宗的,對管區主干、包干干部給予誡免教育,2宗以上的,對管區主干、給予責任追究,包片干部誡勉教育。

六、考評制度

1、河道保潔,管理協管員應每日下午下班前向農業發展辦公室匯報當日河道巡查情況。

2、農業發展辦公室每周一將河道違法行為和整改情況上報區水務局。

篇6

《上海市科研計劃專項經費巡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11號),進一步加強上海市科研計劃專項經費(以下簡稱“科研經費”)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研經費管理與監督制度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依據《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財字﹝20xx﹞393號)、《上海市科研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滬財教﹝20xx﹞67號)及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研經費巡查是指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對歸口管理的科研經費使用情況組織開展檢查的工作。

第三條 科研經費巡查的主要對象是承擔科研計劃項目(課題)的單位(以下簡稱“承擔單位”)。為了核實相關情況,巡查可延伸至其他相關單位。

第四條 科研經費巡查的主要任務是對巡查對象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財經法規和科研經費管理規定、管理和使用科研經費情況等進行指導督促;宣講科研經費管理政策,為巡查對象提供政策咨詢;圍繞當年巡查工作關注的重點,深入了解情況,排查風險點,指導巡查對象規范使用科研經費;了解一線科研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的困難和需求,為改進和完善科研經費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 科研經費巡查工作在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相關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按照依法、客觀、公正、透明的原則組織開展。

第六條 市科委制定年度科研經費巡查工作方案,確定當年巡查的對象和重點內容,向巡查對象下達《科研經費巡查通知書》,明確巡查的時間、目的、范圍、程序、需要協助的具體事項及注意事項等。

第七條 巡查對象應根據《科研經費巡查通知書》的要求,對本單位法人責任落實情況和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自查,按照規定格式編寫自查報告,報送市科委。

第八條 市科委根據自查報告,選取部分項目(課題),組織巡查組進行現場檢查,巡查組成員由財務、技術及科研管理等專家組成。巡查組通過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資料查驗等多種方式,全面檢查承擔單位在貫徹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建立內部管理機制、執行科研經費預算等方面的情況。

第九條 巡查組開展現場檢查之前應召開啟動見面會,向巡查對象的相關人員通報巡查的內容、要求和工作紀律等,宣講科研經費管理政策,聽取相關人員對于科研經費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巡查對象分管科研、財務的領導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有關科研人員應當參會。

巡查對象的相關負責人匯報自查情況和被抽查的科研項目(課題)實施和預算執行情況,提交單位內部科研經費管理相關制度文件以及被抽查的科研項目(課題)的財務資料等,并簽訂承諾書,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巡查組開展現場檢查工作期間應詳細填寫《巡查工作記錄表》,作為出具《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的重要依據?,F場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法人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內部管理制度建設與國家及本市科研經費管理政策的銜接情況,內部審核監督、信息公開等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等;

(二)貫徹落實有關間接費用、績效支出的政策,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方面的情況;

(三)科研經費單獨核算以及有關項目(課題)經費支出的真實性、相關性、合理性情況,重點關注預算調整及外撥經費、現金發放和大額采購、測試化驗加工費管理使用、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發放等情況;

(四)科研經費購置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和開放共享情況;

(五)核實巡查對象和被抽查項目(課題)的基本信息,查閱被抽查項目(課題)的財務支出明細帳、會計憑證、合同等資料,了解巡查對象的各項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被抽查項目(課題)的經費支出和會計核算是否規范、有效;

(六)以前年度科研經費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第十一條 巡查組在完成現場巡查工作程序和任務后,應將巡查的匯總情況與巡查對象進行當面溝通,并由巡查對象在《巡查工作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巡查組應根據《巡查工作記錄表》記錄的檢查情況,向巡查對象出具《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作為巡查對象進行整改的依據。

現場檢查遇有重大或特殊情況時,巡查組可作出暫不向巡查對象出具《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的決定,但應向市科委作出說明。

第十三條 巡查對象應在《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下達后30日內,向市科委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第十四條 巡查組應在規定時間內整理、分析和總結巡查對象的自查報告、《巡查工作記錄表》、《科研經費巡查監督意見書》及整改落實的情況,上報市科委,并對需要另行處理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和依據。

第十五條 巡查組在巡查中發現下列違規行為的,應在《巡查工作記錄表》中詳細記錄并收集相關證據,在總結中向市科委報告:

(一)利用虛假項目騙取專項經費;

(二)提供虛假財務資料、挪用專項經費;

(三)利用虛假或不實合同、協議套取專項經費;

(四)使用虛假不實票據騙取專項經費或以虛假不實票據列支專項經費;

(五)向其下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存在關聯關系單位違規轉撥專項經費;

(六)自行增加預算外單位、違規外撥專項經費;

(七)虛報冒領勞務費、專家咨詢費或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發放不規范;

(八)使用現金大額采購或現金發放數額較大;

(九)列支與科研任務無關的個人消費性支出;

(十)不執行《科研經費巡查查監督意見書》,逾期不提交整改報告、整改落實不到位或虛假整改;

(十一)其他違規行為。

第十六條 巡查組成員在巡查過程中應當客觀、公正地發表意見,對現場檢查過程中獲得的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巡查組成員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與科研計劃專項經費巡查工作資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七條 對于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疑點,巡查組因收集證據困難或不完整,暫時無法做出現場判斷和結論的,應將客觀情況在《巡查工作記錄表》中如實記錄,供市科委根據工作記錄表及收集的相關材料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是否組織力量進行深入核查。需要進行深入核查的,市科委按照科研經費違規違紀調查處理工作程序開展后續工作。

第十八條 對巡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市科委依據有關管理規定,采取包括約談單位法定代表人、通報批評、暫停項目(課題)撥款、不通過財務驗收、終止項目(課題)執行、追回已撥項目(課題)經費、取消項目(課題)承擔者一定期限內項目(課題)申報資格等處理措施,并可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

對涉嫌違紀的行為,移送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對涉嫌犯罪的行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市科委對在科研經費巡查工作中發現違規違紀的單位和個人,記入科研信用記錄;嚴重不良信用記錄者將記入“黑名單”,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課題)的資格。

篇7

(一)有的整改措施針對性不夠

1.針對第三方評估反饋“69.23%的貸款戶為戶貸企用,當事人對企業運營情況知情率低”的問題,省主要采取印發工作通知、推動評級授信、強化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宣傳、加大對金融機構的獎補力度、給予扶貧再貸款支持等措施推進整改,沒能將工作重心放到排查存量戶貸企用貸款風險、研究制定風險化解預案、妥善處置風險等關鍵問題上,有的縣市只是被動等待貸款到期后統一收回,或者停止發放新的扶貧小額信貸以鎖定風險。從實地巡查情況看,貸款貧困戶對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內容、戶貸企用貸款具體用途的知曉度,并沒有明顯改觀。如,某村5名貧困戶有扶貧小額貸款,但走訪的2戶均表示不知道自己名下有貸款。

責任單位:鎮扶貧辦

整改措施:

(1)建立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臺賬,對全鎮貧困人口按照符合貸款條件及不符合貸款條件進行分類,摸清貸款底數。

(2)利用手機微信、入戶宣講等有效形式,廣泛開展小額信貸宣傳工作,讓群眾準確知曉相關政策。

整改時限:11月底前。

整改情況:對全鎮建檔立卡貧困戶小額貸款進行了摸底,對貸款情況進行分類,同時通過鎮級政策培訓,組織駐村工作隊對扶貧政策再次進行了入戶宣傳了,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是此工作是一項長期推進的工作,仍需長期堅持,持續整改。

(二)有的整改工作急于銷號

1.針對“慢性病服務管理有的仍停留在簽約階段,慢性病知曉程度低、救治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省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引導貧困慢性病患者辦理‘慢性病管理手冊’,到定點醫院享受慢性病門診80%兜底報銷政策”,且在整改進展報告中標注該項整改措施已完成。但巡查的某縣有兩個村實際在8月底、9月初才幫助貧困慢性病患者完成首診,部分貧困戶到目前仍未領到“慢性病管理手冊”。此外,慢性病救治政策的宣傳工作還未完全到位或不夠細致,仍有部分貧困戶對政策內容不了解。實地走訪的某貧困戶患腦梗,8月新辦理“慢性病管理手冊”,目前仍不知如何報銷。

責任單位:鎮扶貧辦

整改措施:

(1)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對全鎮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排查,建立臺賬,摸清建檔立卡貧困戶未辦理人員名單。

(2)進一步規范貧困人口慢病簽約管理服務工作,鎮政府同鎮衛生院針對未辦理人員開展工作,對辦理慢性病卡人員鎮政府進行補貼30元交通補助費。

(3)組織鎮衛生健康部門工作人員召開行業扶貧政策解讀培訓會,對相關政策進行解讀和業務培訓。

整改時限:12月5日前。

篇8

1、學校安全保衛部門組織人員,在堅持做好日巡查的基礎上,定期或不定期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安全大檢查,并將結果通報全校,認真剖析安全工作情況。

2、在自查過程中,認真排查,找死角,堵漏洞,查出的隱及時采取施進行整改,對一時解決不了的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監控施,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期限。

3、對檢查出的隱患要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要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責令責任人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隱患。學校領導要認真重視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

篇9

一、工作目標

2013年衛生監督分所及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總體目標是“促規范、求實效”。具體做到轄區內衛生監督臺帳分類、健全,一戶一檔建檔率、日常監督覆蓋率、監測情況和群眾投訴舉報記錄、報告率100%。

二、工作任務

1、健全基礎檔案。各分所要對轄區內所有的監督戶源分類建立起戶源臺帳,做到不重復、不遺漏,臺帳信息按照《指導手冊》附表“衛生監督協管臺帳”要求填寫齊全,做到不錯項、不空項。

2、衛生監督協管巡查。各分所要對轄區內所有的監督戶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巡查,重點戶源或高危行業每月要進行一次巡查。巡查要認真規范填寫《日常巡查記錄表》,發現問題要書寫《衛生檢查意見書》并進行跟蹤督查整改填寫《整改情況復查記錄表》。以上“兩表一書”要歸入戶檔案備查。

3、衛生監督協管事件或線索發現和報告。各地在巡查中發現的違法問題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或需要及時查處的、群眾投訴舉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要及時填寫《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送表》上報,并協助縣所開展查處工作,《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月報表(九)》按月統計于每月23號前上報縣所。具體上報方式為:馬壩、觀音寺、維橋、舊鋪、穆店、王店、黃花塘、桂五等八個鄉鎮將月報表報。官灘、仇集、河橋、明祖陵、管鎮、興隆、鐵佛、鮑集、淮河、古桑等十個鄉鎮將月報表報至。

4、專項整治。完成縣衛生監督所下達的各項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達到方案要求。做好轄區內監督協管工作,確保監管對象的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和健康證持證率達100%。轄區內監管環境有根本性改善。完成縣衛生監督所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作措施

1、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各分所要在當地衛生院的領導下、縣衛生監督所指導下開展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縣所片區劃分管理模式,各鄉鎮衛生院院長和分所所長為衛生監督分所工作及協管工作主要責任人,各分所副所長為直接責任人。

2、強化培訓、對接指導??h所原則上每月開展一次衛生監督工作業務培訓,每季度開展一次專題培訓,不斷提高衛生監督分所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大對分所工作的指導力度,實行對接指導工作機制,縣所中層以上干部和業務骨干分別對接1至2個鄉鎮,指導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具體有分所所長對接指導。

篇10

通過對管轄大樓的全面檢查和評價,驗證其所提供的服務和內部管理質量是否滿足規定要求。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進行的樓檢。

3.0職責

3.1公司設備部經理組織,總經理參加,安全護衛部、總經辦、相關部門等參加。

3.2被檢部門、班組班長以上人員全體參加。

3.3被檢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目及時制訂整改或糾正措施,并報設備部。

3.4設備部在檢查完成一周內組織講評。

4.0檢查的方式方法

4.1時間安排:

每月25日以后的星期三整天,因故可提前或滯后一天。樓檢可與以安全為主要內容的安檢結合,亦可分別進行,因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批準后樓檢周期可以適當延長(如每2個月一次)。

4.2檢查人員的檢查組織形式:

采用集中檢查,分組匯總,統一總結,逐一整改,專題講評的方式。

4.3檢查方法:

實行巡查和抽查相結合,以巡查為主,檢查面必須覆蓋5.0項內容,并至少側重其中二項加深檢查深度。

5.0檢查項目及抽檢內容

5.1房屋管理

檢查正在施工裝修的二至三家業主,商場的三個層面,抽查3-5份投訴處理,抽查回訪記錄,巡視記錄和來訪登記等記錄,巡檢辦公室、倉庫、天臺陽臺、平臺、地下室等地。

5.2保安工作

分4個區抽查簽到單,巡查2-3個固定崗,抽查培訓記錄,巡檢保安員儀容儀表,抽查3-5人對工作流程的掌握,著重檢查中控室人員對異常情況下的反應及設備操作的掌握程度。

5.3車輛管理

檢查停車場(庫)和道口崗亭,觀察現場運作5分鐘,抽查3份崗位記錄,巡查車輛停放及車庫管理。

5.4清潔工作

室內抽查5套空房(門、窗、頂、墻、地、全套衛生潔具、房內管井衛生)抽查10個樓層的電梯廳及走道衛生、樓道衛生、檢查天臺衛生、室外抽查二道雨水截流溝,檢查道路、水池,雨蓬衛生狀況,巡檢消殺工作(消毒殺菌、滅鼠、滅蚊、滅蠅)。

5.5綠化工作

檢查綠地拔除雜草是否及時,樹木有無病蟲害。

5.6維修工作

抽查20樓道門,10的路燈,10的樓道走廊燈,抽查5份維修單,抽查5層強、弱電井,各類水井內部設施的維護情況。

5.7運行工作

檢查所有設備機房、值班室,全面了解供水、供電、空調供冷、電梯運行、排污處理設備完好率、機房衛生、設備日常維保等工作。

5.8檢查上月不合格項目的處理情況

6.0處理結果

對不合格服務及時填寫不合格單,出具糾正(預防)措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