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擔保書范文
時間:2023-03-23 0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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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20__年度,在各級領導的支持下,各位同事的大力配合下,我較好的履行了本人崗位職責,本人一如既往的堅持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工作任務,維護集體榮譽。思想上要求上進,積極響應公司號召,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文件及會議精神。工作積極努力,任勞任怨,認真學習相關專業知識,不斷充實完善自己?;仡欉^去一年,即是忙碌又是充實的。在這段工作期間,有困難也有收獲,認真工作的結果是完成了本職工作,也加強了自身的工作能力,現將這一年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 工作態度方面
我身著強烈的主人翁意識,隨時關注公司的發展,切身維護公司及項目部的利益,堅定公司會不斷發展、壯大,對公司的未來充滿了熱情與期望。我從做好本職工作和日常工作入手,在本職的工作中盡心盡責,孜孜不卷地作出業績。在廉潔自律上送變電監理自然環境差,但在艱苦的環境中,自己做到了“潔身自好”,聽取群眾意見,針對存在的實際問題,及時改正,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同時,自己也虛心接受監督,傾聽不同意見,對照廉潔自律規定和有關規章制度,經常性對照檢查。嚴格按照財經紀律,身先士卒,發揮好模范帶頭作用。作為總監理師,我努力做到不接受施工單位宴請、送禮,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等行為。無論在工作還是在生活中,我一直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獲,所以我會不斷追求卓越、不斷努力學習、不斷努力工作,熱愛本職工作,能夠正確認真地對待每一項工作,工作投入、按時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在工作之余,本人積極參加各類職業考試,以提高自身的專業理論知識,并將理論付諸于實踐,能較好地開展本崗位工作。
二、述職方面
我作為監理公司副總工主要承擔的工作包括擔當送變電監理項目總監;做好已完工程國網公司達標創優檢查配合工作,并對在建重點送變電監理項目進行跟蹤,做好督促指導工作;協調處理好送變電監理部出現的問題,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等。同時,我要求自己站在領導的高度“謀其政、想其策、當高參”,積極分擔送變電監理業務的開發,扎實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注意搜集工程信息,積累材料,對其進行分析、思考、鑒別及時掌握情況,做好迅速介入的準備。
在管理活動中,自覺以集團公司全年目標和監理公司及項目監理部各項指標為中心,在送變電工程監理中堅持“以人為本、精細管理、規范服務、公信和諧、持續提高、同業一流”,特別是把質量安全、技術管理、經營指標作為自己的核心工作。發揚團隊精神,凝聚團隊/!/力量,服從大局,我能夠自覺擺正自己位置,忠心支持監理公司黨政領導班子的各項工作,促進公司雙文明工作。作為主管送變電業務副總工及送變電工程總監,在工作中,我做到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電網各級公司的規定要求,嚴格履行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協調業主和施工單位,樹立可持續發展思想。提高“大服務”意識,密切了與網公司和省電力公司之間的關系,得到了施工單位的信任,使工程監理項目更加順利有序,保證了監理活動順利開展。我自覺重視專業技術的提高,熟悉和掌握送變電工程監理內容,能夠閉環業主、施工、監理、設計各方整套環節程序,有效履行《監理合同》和總監師的崗位職責。工程中我能夠及時駕馭工程監理狀態,及時反映出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安全。按時召開工程例會,按時完成《監理月報》,按時記錄工程紀要并及時向上做到匯報。從事送變電工程,其工作環境非常艱苦,吃、喝、拉、撒、睡都受到當地環境很大制約,但是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我能夠堅持做到監理部人員旁站監理,必須蹲守在每基塔位、每處澆制現場、每道施工轉序中。與時俱進提高送變電監理工作,我注意加強平時的業務技術更新掌握,對每個新工程,我都及時注意學習掌握有關政策數據、設計數據、施工數據、經營數據,以忠實履行監理職責,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我雖然在各項管理工作中得到了鍛煉,綜合能力得到了提高,但是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部分基本功還不過硬;部分基礎工作,還有不嚴不細,在工程細部及過程的細節管理上還有一定差距,因此,一是我還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水平,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特別是對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困難,要注重從總體上把握。要善于運用的觀點分析、判斷問題,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同時要注意防止頭腦發熱,處理事情簡單化,時刻保持強烈的憂患意識。二是要防止急于求成。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充分尊重現實,體現層次性,區別對待,循序漸進。三是要避免苛求于人,對工作總體上高標準、嚴要求是無可厚非的,但在一些具體問題上不能事事都要求完美。因人、因事、因時要體現區別,要注重發揮好人的積極性,營造出一種生氣勃勃的良好局面。
三、述廉方面
一年來,我堅持以自律為本,以廉潔從政為起點,正確處理“自律”與“他律”的關系,在實際工作中,從嚴要求自己,努力告誡自己:莫伸手、人莫貪?!懊澲赜谔┥?,利欲輕如鴻毛;作風要樸實,工作要扎實,任務要落實”是我從事
工作的座右銘。不斷強化自律意識,努力勤政、廉政,積極起到好的表率作用。 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譽,絕不干那些自輕自賤、與領導干部要求不相符的事情。作為集團公司中層干部,我時時刻刻想到自己的責任和身份,不在大款面前低三下四,不出沒燈紅酒綠場所,不在人際交往中低級庸俗,不在處理個人和他人利益時只考慮個人,時時刻刻珍惜干部的名譽,不忘領導和職工的信任。經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行為是否符合企業和群眾的利益。一個人的錯誤有它的形成過程,有萌發階段,別人是很難發現的,往往是到了一定程度別人才能發現,但那時已為時已晚。所以,作為干部做到防微杜漸,確保不出問題,重要的還是靠自省。用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約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軌的行為。不僅要知法懂法,還要時時對照違紀違法案件中的反面典型,從中吸取教訓,警告自己時刻以企業和群眾的利益為重,不用公款為自己贏取私利,不為利、權、色所誘惑。那些被查處的違紀違法干部,正是從不自警向犯罪深淵的。這些人存有僥幸心理,總認為只要大錯不犯,小錯不斷也沒關系,其結果是“小洞不補,大洞受苦”,一發不可收拾。
我認為一個人在工作、學習、生活的道路上,無論是一帆風順,還是坎坷不平,都要有一個良好的精神狀態。始終做到成績面前不滿足,失敗面前不氣餒;工作上高標準,生活上低要求。并正確認識和處理“三個關系”,即:奉獻精神與利益原則的關系、國家企業事業與個人價值的關系、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為此,我時時自勵,始終以新的精神狀態投入到工程建設管理中來。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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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借款合同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稅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最終機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后一天;
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利息存款帳戶指專門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帳戶;
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
合營協議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_________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
凈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
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類似的組織;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后一天;
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Q地建設的F工廠;
保管帳戶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度、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1)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貸款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2)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美元。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2.1 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設費用。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_____年。
(2)借款額度(2)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3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
(3)借款額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0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
3.2 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 先決條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
(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_________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_________營業執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
(5)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
(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和_________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證書;
(11)D和H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
(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D和H的抵押書副本;
(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
(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
(15)由注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
(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
(17)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注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
(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準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
4.3 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 提款
5.1 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并表示滿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于1,000,000美元,并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
(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測量師審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 提款通知書一經發出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后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帳戶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美元保管帳戶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 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后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后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凈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
凈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
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后按財政部門批準的直線折舊法進行。
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后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凈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凈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帳戶。
6.4 借款人的凈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于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
(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凈現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凈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凈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帳戶,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帳戶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額度(1)部分為年息2%;
(2)借款額度(2)部分為年息7.4%;
(3)借款額度(3)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 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未用余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承擔費(按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 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后的第132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1)部分。
(2)借款額度(2)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6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2)部分。
(3)借款額度(3)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3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款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并交付;
(4)提前還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如借款額度(1)部分和/或借款額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
第11條 保險
11.1 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 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后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 稅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稅等所有稅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稅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于被扣除稅款的款項。
第13條 費用
13.1 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為0.4%,按貸款余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1)部分為0.2%,借款額度(2)部分為0.4%,借款額度(3)部分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后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旅差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準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注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帳戶。
第15條 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戶;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 違約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于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 在發生違約事件后,貸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3 貸款人采取16.2款中規定的措施,并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 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 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提款通知書
致:_________銀行(貸款人)
敬啟者:
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謹此通知貴行,我公司擬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額度部分中的一筆提款,款額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請將此次提款之款額付入_________(銀行帳戶)帳號
我公司確認:
(1)借款合同第14條所載的聲明及保證,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實和環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實和正確的;
(2)至今并不存在尚未獲得糾正的,或貸款人并未放棄追究的任何違約事件或可能的違約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2 工程超支保證書
鑒于本保證書的簽署及其向貸款人的遞交是借款人與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并向貸款人遞交了本保證書。
(1)本保證書中規定的超支指實際建設費用超過預算建設費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額。
(2)在_________建設期間,一旦發生超支,借款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后九十天內解決該超支。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 繳資保證書
鑒于_________(借款人)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為借款人的股東(股東)。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貸款人)承諾,除已匯入的注冊資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將保證股東根據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規定的中國銀行工作日結束前,按下列程序繳足注冊資本:
(1)不遲于首次提款日匯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2)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3)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4)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在繳足注冊資本三十天內,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國會計師事務所簽署的驗資報告。
本保證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 轉讓書
鑒于本轉讓書的簽署和向貸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并遞交本轉讓書。
一、釋義:
(1)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2)各項保險指借款合同11.1所規定的保險,包括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
(3)履約擔保書指由銀行開出的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履約擔保書。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諸合同。
二、轉讓
(1)由于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的條款與條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徹底轉讓其對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的全部權益,作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規定項下應履行的一切義務的持續的條件
(2)雖然本轉讓書規定了權益的轉讓,貸款人在此授權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擔義務,享受權利,并就各合同事項繼續與合同當事人往來,如同借款人仍單獨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利益一般,但以不發生違約事件為條件。為此,
(a)根據承包合同,借款人應收取和保留應付給它的任何款項;
(b)根據各項保險,在任何保險賠償應付之時,貸款人可按它決定的方式處分賠款;
(c)貸款人有權得到按履約擔保書規定應付的一切款項。
三、保證及約定事項
(1)借款人應采取一切必要或適宜的行動,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項保險的有效;對于各項保險,它應當支付各項保險費和其他費用,將收據送交貸款人,并按照規定繼續辦理所有保險或保險合同。
(2)借款人應按附表1、2和3的格式向承包商、有關的保險公司和履約擔保書的出具人分別發出通知書,并取得它們的確認書。
四、授權書
作為一種擔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貸款人為其授權代表,并賦予全權以借款人名義采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訴訟或其他性質的行動,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規定的任何款項,并采取貸款人行使本合同賦予權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動。借款人應支付貸款人為此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5 法律意見書
敬啟者:
我們作為您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專門律師。該合同規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的貸款。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義而不在本文定義的所有術語具有其在合同中賦予的意義。
作為專門聘請律師,我們已經審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們滿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以下簡稱票據);
(3)根據本合同第8.1條(2)項提交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即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4)根據本合同第8.1條(4)項提交的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的意見書(即紐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5)我們認為作為本意見書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于根據_________地法律發生的問題。我們不想對根據任何其他管轄地法律產生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我們信賴關于與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相關的紐約法律事宜的紐約律師意見書。經你們允許,我們已經假定所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我們對我們的意見書陳述的事宜是就我們所知,未作專門調查,而信賴與上述事宜有關的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根據前述事項,我們的意見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從事合同規定的交易,而且就我們所知,有權擁有其財產并從事其目前從事的營業。
(2)借款人已采取了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簽署與提交的有關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以及進行合同中所規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動。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票據在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后均構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義務。根據其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于破產、無力償付、改組及類似法律的規定。
(4)為批準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于繳納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稅款或登記稅及其他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質的稅款。
(6)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7)根據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權并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律管轄。
(8)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你們可以從本日起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_謹上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6 還款擔保書
受益人:_________銀行
鑒于本擔保書的簽署和遞交是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所規定的提款先決條件之一,(以下簡稱擔保人)同意簽署本還款擔保書。
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
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額度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擔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別地無條件地和不可撤銷地向貸款人擔保償還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擔保金額)。在借款人到期應付之日沒有或不能根據借款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擔保金額任何部分時,擔保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出具的履約書面通知(履約通知)后的十五天(履約期限)內如數支付該未付的擔保金額。
擔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規定履行擔保義務:
(1)擔保人的義務是持續的并將保持有效直至擔保金額已由借款人或擔保人全部償還為止;
(2)以法郎支付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擔保金額,以美元支付借款額度(3)部分擔保金額;
(3)在擔保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得取代貸款人對借款人的債權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擔保人在抵押書(借款人將全部財產抵押給擔保人的協議)項下的權利。借款人對擔保人的債務須從屬于借款人對貸款人的債務;
(4)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責任。未得到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5)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寬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都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
(6)貸款人將履約通知送達____________,即被視為已送達擔保人,由___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約定比例履行擔保義務。不論_________由于任何原因在履約期限內不能支付其應支付的擔保金額,_________在履約期限內必須將履約通知上注明的全部應付擔保金額支付給貸款人。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1)擔保人已為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辦妥了一切必需的批準手續,并將在擔保金額全部償還之前繼續保持本擔保書的有效性。
(2)擔保人的改組、地位改變和財務狀況的變化都不影響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
(3)本擔保書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須事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4)如果擔保人在接到履約通知后十五天內(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沒有履行其擔保義務,則擔保人立即自動地和無條件地將擔保人對借款人全部資產的抵押權轉讓給貸款人。該轉讓并不因此解除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繼續按上述擔保人義務第(6)項的規定,向擔保人追索其應付的擔保金額。
本擔保書與借款合同同時生效。
篇3
國際借款合同范本(最新)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人)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銀行工作日指1)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2)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和4)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都營業的一天: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___________);建設費用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承包商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_,和中國總公司: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甲部分、借款額度乙部分和借款額度丙部分:最終機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后一天: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利息存款賬戶指專門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賬戶: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合營協議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2)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3)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凈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類似的組織: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后一天: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 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廠:保管賬戶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賬戶: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程、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甲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貨款部分,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朗:借款額度乙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借款額度丙部分指銀行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元。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2.1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設費用。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1)借款額度甲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26年,其中包括寬限期XX年。(2)借款額度乙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XX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3)借款額度丙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XX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3.2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甲)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后一天;或(乙)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丙)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丁)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 先決條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中國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3)__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中國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副本;(4)中國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5)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10)工程超支保證書;(11)_________和_________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抵押書副本;(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__________________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15)由注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注冊資本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17)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注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準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4.3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人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 提款
5.1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并表示滿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 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丙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于1,000,00美元,并為1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3)由測量師審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提款通知書一經發生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后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 保管賬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賬戶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戶。美元保管賬戶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 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后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后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凈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凈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后按財政部門批準的直線折舊法進行。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后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戶。凈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凈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賬戶。
6.4借款人的凈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于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凈現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凈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凈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 利息存款賬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賬戶,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賬戶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1)借款額度甲部分為年息2%;(2)借款額度乙部分為年息7.4%;(3)借款額度丙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算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 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乙部分和借款額度丙部分的未用余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乙部分和借款額度丙部分的承擔費(按 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1)借款額度甲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后的第132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甲部分。(2)借款額度乙部分 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6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乙部分。(3)借款額度丙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3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丙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并交付;
(4)提前還款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率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算;如借款額度甲部分和/或借款額度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算。
第11條 保險
11.1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惟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 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后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 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 稅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稅等所有稅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稅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于被扣除稅款的款項。
第13條 費用
13.1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0.4%,按貸款余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甲部分為0.2%,借款額度乙部分為0.4%,借款額度丙部分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后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 貸款而支付的差旅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準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 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注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的賬戶。
第15條 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 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戶;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 違約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 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于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在發生違約事件后,貸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即終止。
16.3貸款人采取
16.4款中規定的措施,并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 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
[關鍵詞]法律規避,價值
一、法律規避概念及構成要件
法律規避是國際私法中一個古老的制度,又稱“詐欺規避”或稱“詐欺設立連接點”,是指在涉外民事領域,當事人為利用某一沖突規范,故意制造出一種連接因素,以避開本應使用的準據法,使對其有利的另一國法律得以適用的行為。
法律規避這一制度,是從1878年法國最高法院對鮑富來蒙王妃離婚案做出判決予以確立的。通過對這一案例的分析,學者們一般認為法律規避有幾個構成要件:(1)從主觀上講,當事人規避某種法律必須出于故意,也就是說,當事人有逃避適用某種法律的意圖;(2)從規避的對象上講,當事人規避的法律是本應適用的強行性或禁止性規定;(3)從行為方式上講,當事人規避法律是通過有薏改變或制造連接點來實現,如改變國籍、住所、行為地、物之所在地等;(4)從客觀結果上講,當事人規避法律的目的已達到。
二、法律規避制度的各國立法比較
對于法律規避的效力一直以來都有很大爭議,在立法上是否明確規定法律規避制度,各個國家也不盡相同,大陸法系國家與英美法系國家更是存在著尖銳的對立。
在理論上,歐洲大陸國家的學者普遍認為,法律規避是一種欺騙行為,根據“欺詐使一切歸于無效”的原則,在發生法律規避的情況下,應該排除當事人希望適用的法律,而應適用本來應適用的法律。但對于法律規避的對象是僅指內國強行法,還是包括外國強行法,各國的具體情況又有所不同,一般來說,規避內國法的行為一律無效,即一般認為法律規避行為無效。這是因為禁止法律規避制度本身就是處于對本國法律尊嚴的捍衛,而對規避外國法的行為則態度不一。
大陸法系國家的這些理論在立法上有所體現,如1891年《瑞士關于民事關系的法律》規定:“禁止通過在國外締結婚姻來規避瑞士婚姻法。”前南斯拉夫法律沖突法第5條規定:“如適用本法或其他聯邦法可以適用的外國法是為了規避南斯拉夫法的適用,則該外國法不得適用?!庇秩?,1972年《塞內加爾家庭法》第851條規定:“當事人利用沖突規則故意使塞內加爾法不適用時,塞內加爾法取代應適用的外國法?!边€有的國家學者認為,法律規避行為既包括規避實體法也包括規避沖突法,如匈牙利的立法就肯定了這種主張,在〈匈牙利國際私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為了規避本應適用的法律規則,而人為地或虛假地形成一個涉外因素與某一外國法相連接,則不得適用外國法,而應適用依匈牙利法本應適用的法律。”其中的“匈牙利法”就是指“匈牙利沖突法”。在法國,這個法律規避制度的源起地,在立法上卻沒有法律規避的明文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是嚴格遵循法律規避無效這一原則的,并且越來越重視對規避外國法行為的制裁。
相反,在英美法系國家,法院一般不承認法律規避問題。一些學者認為,既然雙邊沖突規范給予當事人選擇法律的可能,則當事人為了達到自己的某種目的而選擇某一國家的法律時,便不應歸咎于當事人。在立法上,幾乎沒有關于法律規避制度的規定,只有1912年美國統一各州法律委員會全國會議草擬了一份〈防止婚姻規避法〉,即關于規避有關住所地州的法律而在另一州或另一國結婚的法律,但也僅是草案而已。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當事人規避內國法的行為,英美法院一般通過其他,如對沖突規范做某種解釋,以排除外國法的適用。
三、法律規避制度價值辨析
(一)法律規避制度存在價值
法律規避是國際私法領域中一個古老的制度,特別是在大陸法系國家,“規避法律的行為無效”已經成為國際私法中的一項基本原則。這一制度有其存在的價值。
首先,法律規避無效制度有利于保護內國法律秩序,有利于維護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大陸法系的學者提出法律規避無效的主要理由是“欺詐使一切歸于無效”。法國學者亨利??巴迪福爾(Henri Batiffol)曾明確指出:“合法的目的不能使非法的行為合法,目的不能為手段辯護。但是,非法的目的卻使本質上合法的行為無效?!痹谶@里,“非法的目的”也就是指當事人主觀上的欺詐意圖。也就是當事人為了逃避本應適用的法律而故意改變或制造連接點。當事人的這種欺詐行為使法律關系處于混亂狀態,如果允許法律規避行為的存在,不僅不利于維護法律關系的穩定,也是內國法的權威蕩然無存。
其次,法律規避無效制度作為沖突法中的一種彈性制度,有利于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等價值追求。沖突法發展至今,已經不再局限于僵硬的雙邊規則來解決法律沖突問題,而愈來愈傾向于開放、富有彈性和靈活的規則制度,在價值追求上,實質正義取代了形式正義,成為價值追求的終極目標。法律規避無效制度首先要求法官從主觀上判斷當事人是否具有欺詐意圖,是一種很有彈性的制度。從功能上來看,它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樣,都是排除外國法適用的一種手段,從而維護內國強行法的尊嚴和權威,從理論上看,也更有利于沖突法實質正義的實現。
(二)法律規避制度的缺陷
如上所述,法律規避無效制度的有其存在的基礎,但是從理論基礎和實踐請況來看,也存在著不少的問題。
1、理論上的缺陷
首先,從法律規避的產生來看,是要維護一個落后的法律制度。國際私法上對法律規避的始于1878年法國鮑富來蒙王妃離婚案。其案情是法國王妃鮑富來蒙,因法國禁止離婚,她便改變國籍歸化為德國人,在德國取得離婚判決后,又與羅馬尼亞王子結婚,婚后又回法國定居。法國王子向法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離婚再婚行為無效,法國法院認為鮑富來蒙的行為是逃避法國法律不允許離婚的規定,因而構成法律規避,于是判決鮑富來蒙在德國的離婚和再婚行為無效。從這一案例來看,法律規避無效制度起源于涉外離婚案,屬于狹義的民事關系范疇,并且,其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法國法院要維護其本國的落后的法律制度,即不允許自由離婚制度。
發展,進步,法律也必然隨之變化。如今,涉外民事關系領域的立法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地變化,類似于禁止離婚之類的法律已被各國所廢除,在狹義涉外民事關系領域,產生法律規避的可能性越來越小,涉外民事關系領域產生法律規避的條件越來越不具備,狹義涉外民事關系領域存在法律規避制度的必要性值得探討。
其次,從法律規避無效理論依據來看,欺詐是否使一切歸于無效?大陸法系學者關于法律規避無效論的理論依據就是古羅馬的一句格言“欺詐使一切歸于無效”。持法律規避無效論的學者也一致認定,當事人的主觀欺詐,是法律規避行為的構成要件之一。因此,要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屬于法律規避,首先要判斷當事人的主觀意圖。這就涉及了對當事人內心意思的侵入,而對當事人意思的判斷并不能保證是完全可靠的。畢竟不是左右的案件中當事人的規避法律的意圖都像鮑富來蒙王妃一樣明顯。此外,當事人的客觀行為并無違法性,正如德國的韋希特爾等人所講,既然沖突規范承認可以適用內國法,也可以適用外國法,那么,內國人為使依內國實體法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或法律關系得以成立,前往一允許此種法律關系的國家設立連接點,這并未逾越沖突規范允許的范圍,行為上并無違法性。僅以對當事人內心意思的主觀判斷來認定其行為性質,違反了客觀歸責這一最基本的法律原則。
此外,各國規定規避無效的根本目的是什么?筆者認為并不是要當事人的欺詐行為,而是要維護內國的法律尊嚴。法律規避的構成要件要求是規避內國的強行法或禁止性法律,可見,法律規避無效制度的真正原因是使本國的強行法得以實現,從而保護本國利益和本國法的權威?;谶@個基礎,才可以解釋為什么當事人規避強行法的行為無效而規避任意法的行為是有效的。以及大多數國家只承認規避本國強行法無效,而對于規避外國法的行為,則態度不一,立法中更是少有規定。當事人規避外國法的行為也具有欺詐意圖,但是并不因此而否定其行為效力,就是因為他這種欺詐行為并沒有侵害本國法的權威??梢姡捌墼p使一切歸于無效”這一理論基礎并不扎實,而維護本國利益和本國法的權威才是真正原因所在。這樣的話完全可以用英美國家的做法如對沖突法加以解釋或者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同樣可以達到目的,同時避免主觀歸責。
再次,從法律規避的制度價值來看,重視對正義的追求而忽略了對安全價值的考慮。法律規避無效的制度價值在于對正義的追求,仍是從“欺詐使一切歸于無效”這一理論依據為出發點。就是說法律如果被人以詐欺竊用,應該予以懲罰,對利用國際私法的適用規則造成與立法目的相反的結果,不能予以承認,這樣做將使人人不敢作非法之想。這種觀點強調的是法律的正義價值,尤其是個別正義的要求,強調適用法律不能只是一個機械的過程,應根據具體案件的具體情況變通適用。德國修訂的稅法通則第41條規定的“偽裝的民法形式是無效的‘,是這種理論的一個注角。即對一項與當事人雙方真正意圖并不符合的法律形式上的文字規定,征稅時可不予承認。與正義相對應的是法律的安全價值。法律的安全價值要求法律應對各種行為的法律后果加以明確宣示,從而使法律有預見性,使人們在行為之前即可預料法律對自己行為的態度而決定有所作為或不作為,避免法外之法對當事人不可預期的打擊。依此,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何種行為構成法律規避的情況下,安全價值便賦予了這種行為一定的妥當性。這里強調的就是法律的安全價值。正義與安全一直就是法中一對相互矛盾的價值因素,如何在這二者中尋求平衡,也一直是學者們努力的目標。在法律規避是否應有效,同樣存在這一。筆者認為,單純因當事人的欺詐意圖而認定法律規避行為一律無效,為追求個別正義而完全否定安全價值,這種舍一取一的做法是有失偏頗的。我們應該考慮的是如何尋求二者的互動與平衡。
2、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如果說法律規避制度在理論上還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其在實踐中的負面作用則是不可忽視的。
(1)、法律規避無效制度造成了法律關系的不穩定,是“跛腳的關系”產生的搖籃。各國的法律制度不一致,對于法律規避的態度也不一致。如前所述,大陸法系國家和英美法系國家之間的分歧難以消除。這樣,如果一國法院判決當事人的法律規避行為無效,然而當事人的行為在其他國家可能已被判定為有效,這樣往往會產生“跛腳的社會關系”。比如,當事人常常通過改變國籍來規避本國法律,當其變更國籍后,依新的國籍國法律可能享有某種權利,該國家必然會承認當事人的這種權利,而其原國籍國又因其規避法律的行為而否認其效力,也就是說新的法律關系在原國籍國不被承認而在其他國家是有效的。拿無效。再以鮑富萊蒙王妃案為例,假如判決需要在德國承認與執行,那么,根據德國法,王妃具有德國的國籍,法國的判決也并未否認這一點;但是,具有德國國籍的王妃,卻沒有德國人離婚和再婚的權利,從德國的角度來看,無疑是不合情理的。對于不禁止法律規避的國家和不認為法律規避無效的國家來說更是如此。這樣,王妃的新婚姻在法國無效,但在德國及第三過卻有效,這樣的結果是法律關系的不穩定,相對人的利益更是無從保護。
(2)、隨著社會的進步,法律規避行為產生的領域發生了重大變化,從而使法律規避無效制度難以適應實踐的需要。傳統的法律規避現象一般存在于婚姻法、親屬法、契約法等領域。然而隨著社會進步,各國的婚姻家庭立法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諸如禁止離婚等落后制度已不復存在,而國際交往日益頻繁,法律規避現象更多的存在于商法領域,諸如公司法、稅法、運輸法、保險法等。比如,在公司法方面,當事人為了在成立公司時少交一些費用或在成立后少交一些所得稅,往往先到某一國去成立公司,再到另一國去以“外國”公司的名義進行活動,以逃避本國關于成立公司時要交納的高額費用和稅款。又如,在國際海運上普遍存在著一些船舶掛“方便旗”的現象,即某一國家的船舶所有人,為了逃避在船舶登記時要交納的巨額費用以后在航運方面的便利,不到本國的船舶登記機關去注冊登記,而是到對船東條件優惠的國家登記。這些都是典型的法律規避現象,然而,即使是那些明確規定禁止法律規避的國家,也沒有根據法律規避理論對這些行為予以追究責任。理論的意義在于解決實踐問題,如果對實踐中的問題無能為力,那么這個理論也就喪失了發展的基石。對于商法領域中的這些規避法律現象,應該用國際私法中的法律規避制度來規治,還是訴諸于內國公司法,稅法更好,是我們仍需探討的問題。
四、我國關于法律規避的立法與實踐
我國的國際私法理論一直沿襲大陸法系的傳統,對于法律規避這一問題,大多數學者是主張承認其效力的。在立法中尚無關于法律規避問題的明文規定。只是《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馘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4條規定:“當事人規避我國強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規范的行為,不發生適用外國法的效力?!睆倪@一規定可見,對規避我國強制性法律的行為予以否定,而對規避外國法的行為則沒有明確規定。
在我國司法審判實踐中,依據法律規避而判定行為無效的案例極其少見,出現的問題也很多。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銀行香港公司與中國長城總公司擔保合同糾紛案時,以法律規避為由排除了香港法律的適用?;景盖槭沁@樣的:1991年9月,長城公司為華長有限公司向興業香港的5000萬美元貸款提供了擔保,但是其提供的擔保書并未獲得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1992年7月,雙方又簽定了循環貸款協議,但是長城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簽字。1998年華長公司破產。2000年中銀香港公司以長城公司為被告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定長城公司對華長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北京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擔保合同無效,適用內地法律駁回請求。中銀香港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我國是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境內機構對外提供外匯擔保應當履行審批及登記手續。本案當事人對外匯擔保未履行審批及登記手續的行為,規避了內地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不發生適用香港法律的效力,本案仍應適用內地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最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法律規避制度排除了香港法律的適用,筆者認為這一依據存在很大問題。首先,本案的當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理論上的法律規避?法律規避的構成條件前已敘及,我們主張法律規避的構成必須同時符合這幾個條件。本案不具備法律規避的構成條件,首先是法律規避制度中行為人所規避的法律,是民事關系必須適用的、唯一可適用的法律,而這一法律的適用會對當事人產生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當事人刻意規避這一法律的適用。本案中沒有一個對當事人不利的、確是唯一可以適用的法律。與本案有關聯的法律是大陸地區的法律和香港地區的法律,兩法域的法律在本案中可以平等適用;其次,當事人沒有實施故意制造連接點或改變連接因素的行為,沒有法律規避行為;再次,當事人在本案中選擇適用香港法域法律,當事人主觀上是否存在規避大陸法域法律的故意無法判斷,所以,本案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法律規避。
另外一個問題是合同準據法的選擇中是否存在法律規避問題,筆者認為是不存在的。法律選擇和法律規避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說潤許當事人協商選擇解決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誠然,當事人選擇法律時,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律,或者選擇有利于涉外民事關系成立的法律,這種法律選擇,客觀上會產生對法律未被選擇作為準據法的一方當事人或者國家不利的后果,但這種法律后果是立法者立法時就已預見到的,是國家認可并接受的,所以,不能因當事人選擇的法律對本國國家、本國當事人不利就否定當事人對法律的選擇,就認定當事人對法律的選擇是法律規避,從而排除對當事人選擇的法律的適用。因此,筆者認為在合同準據法的選擇中不存在法律規避這一問題。
那么本案應該如何處理呢?筆者認為,以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當事人對香港法的選擇更為適當。本案中,之所以排除香港法適用是因為其中沒有外匯管制的規定,而大陸法律規定外匯擔保貸款要有外匯管理局批準,而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我國的經濟秩序,因此,就本案來看,筆者認為以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來排除香港法的適用更為合理。
從司法實踐的情況來看,大部分的法律工作者對法律規避這一制度的理解并不完善和成熟,因此才會導致實踐中出現了問題。法律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是為經濟發展服務的,而今,我國加入WTO,在法律制度上應該立足于本土化,但更應面向國際化。而國際私法正是建立在內外國法律平等的這一基礎上的,平等的觀念也是各國經濟交往的基礎,因此,筆者認為,不僅是法律規避這一不成熟的制度,即使公共秩序保留也應該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