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擔保書范文

時間:2023-03-14 12:42:4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法人擔保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法人擔保書

篇1

 開展業務活動情況 幼兒園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書

以《幼兒園工作規程》和《綱要》為指導,根據開學初制定的各項計劃,努力將新的教育理念貫徹到教育實踐中,走內涵發展之路,促進教育行為的優化,扎實做好各項工作,提升了幼兒園的整體教育實力,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順利通過了省二級幼兒園的驗收;幼兒舞蹈《千手觀音》縣一等獎;雷雪峰數學優質課《數數小本領》市二等獎、縣二等獎;王曉晶科技論文《淺談自選游戲與科技教育的融合》縣一等獎。幼兒園由于城市拆遷,整體搬遷至紅楓苑小區,逐步實施對活動場地進行改造、美化,優化幼兒園環境,同時添置教學設備,以教育信息化推進教育現代化,為幼兒創設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為教師的提供高標準的教學條件,是全縣幼兒園中維一所綠色幼兒園。食堂分級量化B級。全園教職工將以飽滿的熱情、嶄新的面貌、科學的態度和求實的精神向著更新、更高的目標奮進,再創一流佳績!

 

以《幼兒園工作規程》和《綱要》為指導,根據開學初制定的各項計劃,努力將新的教育理念貫徹到教育實踐中,走內涵發展之路,促進教育行為的優化,扎實做好各項工作,提升了幼兒園的整體教育實力,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順利通過了省二級幼兒園的驗收;幼兒舞蹈《千手觀音》縣一等獎;雷雪峰數學優質課《數數小本領》市二等獎、縣二等獎;王曉晶科技論文《淺談自選游戲與科技教育的融合》縣一等獎。幼兒園由于城市拆遷,整體搬遷至紅楓苑小區,逐步實施對活動場地進行改造、美化,優化幼兒園環境,同時添置教學設備,以教育信息化推進教育現代化,為幼兒創設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為教師的提供高標準的教學條件,是全縣幼兒園中維一所綠色幼兒園。食堂分級量化B級。全園教職工將以飽滿的熱情、嶄新的面貌、科學的態度和求實的精神向著更新、更高的目標奮進,再創一流佳績!

篇2

仲裁保全擔保書的制作要點

(1)注明文書名稱;

(2)接受仲裁保全擔保的仲裁機構名稱;

(3)擔保內容主要寫清擔保人為仲裁保全申請提供的擔保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及擔保人所承擔的責任;

(4)擔保人簽名,擔保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單位的公章;

(5)擔保日期;

(6)附項:注明作為擔保的財產情況

仲裁保全擔保書的范文篇2

××仲裁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8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2條之有關規定,××(單位)已向你會提出仲裁保全申請,請求你會提交××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單位)采取凍結銀行存款 萬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之其他財產)的保全措施。本單位愿意為××(單位)提供仲裁保全經濟擔保,總金額 萬元,并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1.本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書)復印件1份;

2.擔保財產情況

仲裁保全擔保書的范文篇3

仲裁委員會:

根據《仲裁法》第28條之規定,我單位已向你會提出仲裁保全之申請,請求你會提交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單位采取凍結其銀行存款____ 萬元(或查封、扣押有關財物)的保全措施,以切實能夠保護我單位合法權益的實現。我單位愿以銀行存款_______ 萬元(或其他財產)作為保證。

篇3

(1)案由:寫明擔保人因何案件中的先予執行申請提供擔保。

(2)擔保內容:具體寫明擔保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等情況。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擔保人簽名。擔保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3)擔保日期。

二、格式:

先予執行擔保書

擔保人:

被擔保人:

擔保人就 一案,對擔保人所提先予執行申請提供擔保。

擔保財產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擔保人:

年 月 日

上為第三人作擔保人所用擔保書。先予執行申請人作擔保人時所用擔保書格式與此大致相同,但沒有被擔保人一項。

三、舉一范例供制作時參考:

先予執行擔保書

擔保人:××省××市××房地產公司

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何×× 職務:總經理

擔保人就××市××房地產公司訴××市××物業管理公司債務紛一案,對擔保人所提先予執行申請提供擔保。

擔保財產如下:

本房地產公司所有的××汽車×輛,價值為×萬元人民幣。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篇4

【摘要】 應用BALB/c裸鼠為移植模型,將在體外擴增的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癥(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PNH)病人的CD34+CD59+細胞進行移植,研究其增殖能力和重建造血的情況,為實現PNH患者進行臨床自體骨髓移植(ABMT)或自體外周血干細胞移植(APBSCT)奠定基礎。本研究利用免疫磁珠雙陽性分選法,從PNH患者骨髓中分離出足夠數量的CD34+CD59+細胞進行體外擴增,并將體外擴增的細胞輸注給接受亞致死劑量照射的BALB/c裸鼠。結果顯示:移植6周后,用流式細胞術和DNA檢測方法均檢測到裸鼠骨髓、脾臟和外周血中人的CD45+細胞,而接受PNH病人CD34+CD59+細胞移植后的裸鼠,其血常規指標有一定恢復,但并未完全恢復。結論:PNH病人骨髓CD34+CD59+細胞體外擴增后仍能保持造血祖細胞的生物特性,在照射的裸鼠中能重建造血。

【關鍵詞】 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癥

Nude Mice Intraperitoneally Transfused with Ex Vivo Expanded Bone Marrow CD34+CD59+ Cells from Patients with 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

Abstract

Ex vivo expanded human bone marrow CD34+CD59+ cells from patients with 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 (PNH) were transplanted into BALB/c mice in order to investigate their proliferation ability and reconstruction of hemopoiesis,and to lay the groundwork for clinical ABMT/APBSCT in PNH patients. CD34+CD59+ cells were selected from the bone marrow mononuclear cells in PNH patients by using immunomagnetic positive double sorting. Sublethally irradiated BALB/c mice were transplanted with CD34+CD59+ cells enriched from bone narrow of PNH patients.The results showed that human CD45+ cells were detected in the bone marrow,spleen and peripheral blood of the nude mice by flow cytometry and DNA analysis at 6 weeks post-transplant. Blood routine indicators of nude mice were found to recover to some extent,but did not fully recover. It is concluded that ex vivo expanded bone marrow CD34+CD59+ cells from patients with 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 could keep their bi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ability to reconstruct hemopoiesis in irradiated BALB/c mice.

Key words 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CD34+CD59+ cells;cell expansion;nude mice

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PNH)是一種慢性溶血性疾病,其治療長期以來一直停留在對癥處理上,同種異體骨髓移植是目前唯一有效的根治方法,但由于HLA相合供體的缺乏、異體移植造成的免疫排斥和治療費用的昂貴限制其廣泛應用。因此,尋找有效的根治PNH的療法是我們臨床醫生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由于PNH病人體內正常克隆與異??寺〔⒋?,因此可以考慮對PNH病人進行自體骨髓移植(ABMT)或自體外周血干細胞移植(APBSCT)。PNH病人的造血祖細胞可以在體外收集,應用免疫磁珠雙陽性標記的方法將正常細胞與異常克隆分開,對正常細胞在一定條件下進行體外擴增,待化療和(或)免疫抑制劑盡量減少患者體內異常造血干/ 祖細胞后,再回輸給病人重建造血以期根治PNH。我們以前的工作表明,應用免疫磁珠方法對細胞可進行兩次分選得到高富集度的CD34+CD59+細胞,并對CD34+CD59+細胞進行體外擴增,但擴增的細胞能否在體內擔當重建造血的重任?本研究以BALB/c裸鼠為動物模型對此問題進行了探討。以裸鼠為動物模型對PNH患者造血細胞進行研究的問題,國內尚未見有報道。本研究的結果將會加深對PNH發病機制的認識,并為PNH根治途徑的探討提供重要的實驗依據。

材料和方法

研究對象

8例PNH患者系我院門診和住院的病人,均按文獻〖1]標準確診,經髂骨穿刺肝素抗凝獲取骨髓。

CD34+CD59+細胞的[2]免疫磁珠雙陽性法分離富集

常規分離骨髓單個核細胞(BMMNC);CD34單克隆抗體標記及CD59單克隆抗體標記與免疫磁珠結合;用MiniMACS分選CD34+細胞;然后分離CD34+CD59+細胞及CD34+CD59-細胞;再用流式細胞儀測定CD34+CD59-細胞與CD34+CD59+細胞的比例。

細胞體外擴增培養

用本實驗室成熟的體外擴增培養體系進行擴增[3],分別于第4、7、10、14天半量換液,補充含相同細胞因子及濃度的IMDM(表1),取出細胞進行有核細胞計數,臺盼藍染色,進行CD34+CD59+細胞比例測定及各系造血祖細胞檢測。CD34+CD59+細胞的擴增倍數由下述公式計算得出:

擴增倍數=(擴增后的有核細胞數)× (CD34+CD59+%)÷擴增前的基數

裸鼠骨髓移植

BALB/c裸鼠(中國醫學科學院動物所提供),雌雄各半,6-8周齡,體重16-20 g,所有裸鼠在相對無菌及無特定病原體條件下飼養于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北京協和醫院動物房。移植前3小時接受X線照射預處理,照射面積35 cm×35 cm,照距100 cm,劑量率200 cGy/min,照射時間2.00-2.75分鐘,總劑量400-550 cGy[4,5]。

實驗分組

實驗組(8只):經腹腔輸注擴增后第7天含1×105的CD34+CD59+細胞;陰性對照組(4只):輸注等量的無細胞培養液。Table 1. Source and final concentration of rHGFs(略)

人造血祖細胞植入裸鼠體內的檢測

按參考文獻〖6]進行輸注PNH病人CD34+CD59+細胞后6-8周用硫噴妥鈉按50 mg/kg的濃度麻醉處死裸鼠。取外周血、兩側股骨的骨髓細胞及脾臟,用于人CD45+細胞的檢測及抽提基因組DNA,以檢測人特異的Alu序列,并進行人的造血祖細胞的分析。測定移植后血常規指標的變化,了解裸鼠造血重建情況。

統計學分析

運用SPSS統計軟件處理數據,對二者間的比較用t檢驗,三者間的比較用單因素方差分析或兩因素隨機區組的方差分析。

結 果

PNH患者骨髓中CD34+CD59+細胞的分選

8例PNH患者應用免疫磁株雙陽性分選法分選的CD34+CD59+細胞富集度為(85.73±5.42)%。根據以往的經驗,造血祖細胞在擴增到第7天時擴增倍數最高。因此,本實驗中細胞體外擴增僅7-10天。CD34+CD59+細胞第7天時擴增19.78±3.11倍。

裸鼠生存情況的觀察

照射后存活的裸鼠在2-3周時均出現消瘦、皮膚散在出血點及干燥脫屑,3周后逐漸消失。PNH正常造血祖細胞(CD34+CD59+)體外擴增后輸注組裸鼠均存活6周以上。

人特異性CD45+細胞的檢測

實驗組存活的8只裸鼠中均檢測到人源性CD45+細胞,CD45+細胞數在外周血、骨髓及脾臟中分別為(3.10±1.24)%,(18.62±6.14)%,(15.65±2.45)%(圖1);在 陰性對照組裸鼠未檢測到人CD45+細胞。

轉貼于

造血祖細胞在裸鼠體內分化的檢測

進一步分析裸鼠骨髓中CD45+的人的細胞可以發現各系表達的標志。在實驗中我們檢測到B系的表達(CD19+)、T系的表達(CD3+)、髓系的表達(CD14+、CD33+)以及祖細胞的標志(CD34+、CD38+)。它們分別占CD45+細胞的(13.35±1.81)%、(3.50±1.23)%、(6.32±1.32)%、(11.28±1.03)%、(1.54±1.14)%和(4.71±1.12)%(圖2)。

特異性基因植入裸鼠的檢測

以正常人的陽性標本作為陽性對照,陰性對照未檢測到任何特異性條帶,實驗組小鼠的外周血、骨髓及脾臟組織中均可見到人的特異性Alu序列 (圖3)。

移植后裸鼠外周血血常規的檢測

陰性對照組在10-13天時的血象表現為三系細胞減低,尤以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為顯著。實驗組在6-8周時的血常規檢查顯示,白細胞、血紅蛋白及血小板并沒有完全恢復,但較陰性對照組明顯改善(表2)。陰性對照組白細胞及血小板數同實驗組比較有顯著差異(P0.05)。Table 2. Comparison of blood routine from BACL/c mice post transplant(略)

討論

PNH是一種慢性難治的疾病,目前的治療主要是對癥治療,異基因骨髓移植是目前唯一有效的根治方法。Saso等[7]報道了最大宗的臨床試驗,有57例病人接受了清髓性異基因骨髓移植,其中48例以HLA相合同胞兄妹為供者的患者,2年生存率為56%;2例以孿生姐妹為供者的患者移植后8年及12年仍然存活;7例無關供者中只有1例移植后5年仍然存活。19例(33.3%)在移植后4個月內死亡。治療失敗的主要原因為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和感染。因此,骨髓組織的相容性對移植成功至關重要。由于PNH病人體內呈異常造血與正常造血并存的狀態,如果能利用PNH病人自身的正常造血部分進行ABMT或APBSCT,那么既能避免異基因骨髓移植中的GVHD,又不存在相合供體缺乏的問題,而能安全有效地治療PNH[8]。但欲從骨髓及外周血中收集到足夠量的正常造血祖細胞(CD34+CD59+)以供ABMT或APBSCT之需是非常困難的,為此必須對PNH病人的CD34+CD59+細胞進行體外擴增。為了給臨床應用提供實驗依據,必須將體外擴增后的PNH病人CD34+CD59+細胞移植給體重較小的動物,以了解擴增后的CD34+CD59+細胞在體內的生物學特性。

本研究采用磁珠雙陽性分離方法,即有兩種抗原標志的同一細胞被分離純化出來。在無血清體外培養體系中經SCF、IL-3、IL-6、FLT-3、TPO、EPO組合作用后,PNH病人的有核細胞數、CD34+CD59+細胞及CFC均有不同程度的擴增。PNH患者CD34+CD59+細胞擴增第7天時有核細胞數可擴增137.22±8.54倍,CD34+CD59+細胞絕對值可擴增19.78±3.11倍,CFC擴增34.22±6.81倍。我們通過選擇適宜的細胞因子組合及適宜的擴增時機,在體外培養的條件下,能夠對PNH病人骨髓來源的正常造血祖細胞(CD34+CD59+)在數量上進行有效的擴增,那么擴增后CD34+CD59+細胞是否仍具有向多系分化重建造血的能力?肖娟等[9]對PNH病人骨髓CD34+CD59+的CD34+抗原表達情況及CFC進行研究發現:PNH病人的CD34+CD59+細胞的不同擴增時段(4、7、10、14天)的CD34+CD59+細胞與其相應的CFC相比較,呈正相關,說明擴增后的CD34+CD59+細胞仍具有形成CFU的能力,具備一定的重建造血性能。為進一步將體外擴增的CD34+CD59+細胞應用于臨床,我們以BACL/c裸鼠為移植模型,并以該模型為基礎,進一步分析了PNH病人造血祖細胞的生物特性。

雖然骨髓被認為是造血的主要部位,但PNH病人體外擴增的CD34+CD59+細胞移植給裸鼠后,其外周血、脾臟中均可檢測到人的CD45+細胞,但其比例低于骨髓。應用流式細胞儀進行三色法分析CD45+細胞亞群中各系細胞的表達發現:裸鼠骨髓內的CD19、CD3、CD34、CD33、CD14的表達均為陽性,其中CD3的比例最低,為(2.54±1.14)%,這可能與裸鼠本身具有的T細胞免疫缺陷有關。

PNH病人正常造血祖細胞體外擴增后輸注給BACL/c裸鼠,處死裸鼠后對其外周血象的檢查發現,三系血細胞均未恢復正常,血紅蛋白降低最明顯,這可能與PNH病人本身存在的造血衰竭有關,而且體外實驗也發現,PNH病人CD34+CD59+細胞的擴增倍數低于正常人。但同陰性對照相比仍有顯著差異,說明PNH病人CD34+CD59+細胞經體外擴增后仍能保持造血祖細胞的特性并且能支持造血。對PNH病人骨髓來源的CD34+CD59+細胞進行體外擴增仍具有廣闊的前景:①體外培養過程中產生的粒系及巨核系細胞可用于克服移植早期的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癥。②所有PNH病人骨髓中造血祖細胞的數量仍少,不能達到基因治療所需的靶細胞數量,但通過對PNH病人造血祖細胞體外擴增,則可能滿足基因治療的需要。

參考文獻

1張之南主編.血液病診斷及治療標準.第二版,北京:科學出版社,1998: 88-90

2肖娟,武永吉,張之南等.磁珠雙陽性分選法在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癥患者骨髓CD34+CD59+細胞體外擴增的應用. 中國實驗血液學雜志,2003;11: 179-183

3肖娟,武永吉,張之南等.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癥患者骨髓CD34+CD59+細胞的體外擴增.中華血液學雜志,2002;23: 568-570

4Wermann K,Fruehauf S,Haas R,et al. Human-mouse xenografts in stem cell research. J Hematother,1996;5: 379-390

5趙小英,吳東,徐榮臻. 裸鼠腹腔輸注體外擴增人臍血干/祖細胞的研究. 中華血液學雜志,2002;23: 656-657

6Zhang XB,Li K,Fok TF,et al.Cobblestone area-forming cells,long-term culture-initiating cells and NOD/SCID repopulating cells in human neonatal blood: a comparison with umbilical cord blood. Bone Marrow Transplant,2002;30: 557-564

7Saso R,Marsh J,Cevreska L,et al. Bone transplants for 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 Br J Haematol,1999;104: 392-396

篇5

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由a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a銀行作為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c有限公司鑒于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愿意向貴行a銀行(“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行及作為各貸款人的人,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為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范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為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為債務之一部分。

3.作為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l條的規定,在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并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并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個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于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余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a)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c)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保或保證;及/或

(d)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e)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f)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為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如果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后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為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人(作為債權人的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a)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b)擔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c)本擔保書在貸款協議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擔保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d)擔保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擔保書都不會(i)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擔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違反或觸犯擔保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擔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擔保人借款或擔保的權限(不論是受擔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擔保人董事會的權限,或(iv)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e)擔保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貸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擔保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f)沒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擔保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g)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h)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借款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擔保人有不利影響;

(i)擔保人已經向人及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擔保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j)擔保人向人及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擔保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k)擔保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l)擔保人向人及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擔保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擔保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m)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8.擔保人在此向人(作為債權人的人)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擔保書有效期內:

(a)第7條款所包含的每一項陳述與保證,就當時存在的事實與情況而言,在實質方面每一天都將是真實與正確的;

(b)擔保人將以恰當及有效的方式維持和經營其業務;

(c)擔保人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于本擔保書簽約日后擔保人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將擔保人在該年度經審核的年度財務報表副本(連同有關的董事和會計師報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須經擔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證明為其各自原文的真實副本;

(d)擔保人將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有關擔保人的財務資料或其他資料;

(e)如發生任何事情從而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內的責任能力時,擔保人將盡快通知人;

(f)擔保人將維持與履行其在本擔保書內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及確保本擔保書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準,同時使這些批準保持完全有效,遵守與任何上述批準有關的一切條款、條件與限制(如有的話);

(g)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的書面同意前(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設定抵押、或出售或轉讓(不論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也不論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內交易);

(h)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的書面同意前(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與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書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營業性質作重大改變,不論這種改變是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及通過出售、轉讓、收購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該改變不會削弱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則無須經人同意,但擔保人須盡快以書面通知人;

(j)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書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回購或減少其發行的股份或將其資本或資產分配給其股東。

9.本擔保書由擔保人獨立承擔責任。若有第三者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出具擔保書或抵押,則本擔保書是完全獨立及不受該等擔保書或抵押影響。

10.擔保人在此聲明和承諾放棄要求人及/或任何債權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訴訟,或將抵押物先行變賣之權利。

11.擔保人在此承諾,在貸款債務未還清以前,它不會行使及在此放棄因法定原因而擁有的代位權或向借款人(不論是否與本擔保書下的責任有關與否)作出索償。擔保人亦不會與人和債權人在借款人的破產或清算的索償中競爭,人和各債權人將優先于擔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債款。擔保人將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債權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擔保所享有的權益和權利。如擔保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所收的任何款項(不包括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律師費用),它將會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債權人持有該筆款項以作為債務的持續擔保。

12.如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任何解除本擔保書或其他和解的協議,該擔保解除或和解協議的條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債權人所出具之擔保、或所支付的款項沒有因任何有關破產、清算、關閉、解散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或法規而遭取消、禁止或減值。若人或任何債權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還任何有關債務的款項予付款人,擔保人在此的責任將繼續有效。而在計算擔保人所應付的款項時,該些債權人曾經收過但要退還給付款人的款項將不計算在內。而人及債權人可在本擔保書解除后或和解協議簽訂后繼續執行本擔保書及向擔保人追討欠款。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應付之一切款額必須如數支付給人及債權人,不得從中抵銷或反索借款人欠擔保人的任何款項,亦不得從中扣減現行的或將來的任何稅項(人及債權人本身的總利潤應課稅項除外)或其他費用或預扣稅。

14.凡按本擔保書規定的應付款項,應以債務原幣支付,如擔保人以其他貨幣支付,應以可即時使用及自由兌換的貨幣,按人或各債權人當天匯率折算,匯予人或各債權人。

15.本擔保書是持續性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并將連續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所欠之一切款項全部償還給債權人為止。但是,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貸款額的歸還而相應減少,并且在債務全部清還給債權人時解除。本擔保書為附加保證,但不取代人和債權人現在或將來所持有的有關債務的任何其他擔保及抵押品。擔保人承諾及同意當人及債權人在追討擔保人欠款或執行本擔保書時,人及債權人無須先追討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人和債權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16.若擔保書內某些條款在將來被宣布或被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法律上不能執行,該等條款應視作為并未列入本擔保書內,而不影響本擔保書其余條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債權人因追討本擔保書之到期款項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以全數償還為準)及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擔保人承諾在人的書面要求下須即時支付和清償該等款項。

18.

(a)本擔保書對簽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對各當事人各自的繼承人及受讓人均有效和有約束力。惟擔保人不得將本擔保書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責任轉讓他人。

(b)如任何貸款人按貸款協議的條款,轉讓其于貸款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該貸款人也可將其于本擔保書下的全部權益或有關部分同時轉讓予受讓人,而在此情況下所有本擔保書下所指的貸款人將包括該受讓人。

(c)擔保人于本擔保書下所作之聲明、保證、承諾及安排將不會受任何貸款人轉讓本擔保書或貸款協議的權益所影響,任何貸款人名稱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況亦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19.

(a)本擔保書項下須發出或提出的每一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采取書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專人遞送或用掛號郵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預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對方:_________。

(b)本擔保書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在下述情況下應被視為已經有效送達:a)如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時由收件人簽收后即為送達;b)如用掛號信發出,在郵寄后兩個工作天即為送達。

(c)除非人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就本擔保書向另一方發出或提出的每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及一方在本擔保書項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約須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20.

(a)除非人與擔保人以書面簽署確認,否則本擔保書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b)人或債權人不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擔保書規定的權利和權益均不會構成或被視為其對該等權利的放棄。而人或債權人在某次行使權利或部分的權利將不會妨礙或影響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權利或權益。人或債權人可以同時行使,亦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權益和賠償辦法,故此將不會排除法律所賦予人或債權人的權利及其他賠償辦法。

21.本擔保書受_________法律管轄并按_________法律進行解釋。擔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與本擔保書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或訴訟可在_________法院進行,并不可撤銷地服從_________法院的管轄權。但這不損害或限制人及各債權人及擔保人在擔保人或其資產所在的任何管轄地區的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

22.本擔保書用中文書寫,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擔保人及人各執一份。

c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

篇6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借款人)與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擔保書,為公司(借款人)向貸款_______幣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為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為上述主債務發生代償后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擁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_____%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為_______幣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抵押權,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后,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_______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簽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

在如今社會,人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擔保書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托擔保書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托擔保書范文1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 則

甲方向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向 借款金額(大寫) 元¥: 元,期限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編號為 ,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后,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檢查和監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規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

4、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費。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根據審核情況決定是否為甲方提出的借款擔保、申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金額和期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反擔保保證方式為(反擔保合同另定)。

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有權委托銀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4、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費。

擔保費標準:月保費率 /‰,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如提前償還借款可退回相應的保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貸款銀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第三條 其他約定

一、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原因。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現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本款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消。

(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三、甲方未按第六條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四、本合同在甲方清償本筆委托擔保借款本息后終止。

六、本合同為 年 月 日 與 簽訂的 合同(合同號 )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的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或授權人(簽章) 或授權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書范文2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托人(乙方): ____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應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后,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

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

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書范文3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甲方委托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托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對象:

甲方向申請 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范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年(大寫:百分之

/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

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

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于承包、租賃、聯營、合伙、轉讓、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于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2、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了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書范文4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涂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名德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咨詢。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向 申請

融資授信 人民幣貸款 銀行承兌匯票(大寫) ,(小寫) ,特委托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 ,(小寫)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利率、用途以甲方與融資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范圍以乙方與融資銀行協商后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 %(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

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其它),即(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擔保費用:

1.3.1第一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2第二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3第三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4第四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后,如甲方未向融資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

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文件復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并按照融資金額 10%的比例向融資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

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后,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后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文件,并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篇8

今天查字典小編就為大家精心準備了:國際借款合同相關模板。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國際借款合同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稅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最終機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后一天;

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利息存款帳戶指專門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帳戶;

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

合營協議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_________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

凈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

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類似的組織;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后一天;

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Q地建設的F工廠;

保管帳戶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度、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1)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貸款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2)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美元。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2.1 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設費用。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_____年。

(2)借款額度(2)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3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

(3)借款額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0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

3.2 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 先決條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

(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_________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_________營業執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

(5)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

(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和_________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證書;

(11)D和H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

(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D和H的抵押書副本;

(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

(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

(15)由注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

(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

(17)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注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

(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準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

4.3 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 提款

5.1 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并表示滿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于1,000,000美元,并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

(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測量師審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 提款通知書一經發出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后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帳戶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美元保管帳戶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 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后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后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凈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

凈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

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后按財政部門批準的直線折舊法進行。

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后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戶。凈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凈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帳戶。

6.4 借款人的凈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于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

(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凈現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凈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凈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帳戶,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帳戶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額度(1)部分為年息2%;

(2)借款額度(2)部分為年息7.4%;

(3)借款額度(3)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 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未用余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承擔費(按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 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后的第132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1)部分。

(2)借款額度(2)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6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2)部分。

(3)借款額度(3)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3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款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并交付;

(4)提前還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如借款額度(1)部分和/或借款額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

第11條 保險

11.1 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 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后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 稅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稅等所有稅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稅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于被扣除稅款的款項。

第13條 費用

13.1 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為0.4%,按貸款余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1)部分為0.2%,借款額度(2)部分為0.4%,借款額度(3)部分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后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旅差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準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注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帳戶。

第15條 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戶;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 違約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于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 在發生違約事件后,貸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3 貸款人采取16.2款中規定的措施,并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 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 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提款通知書

致:_________銀行(貸款人)

敬啟者:

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謹此通知貴行,我公司擬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額度部分中的一筆提款,款額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請將此次提款之款額付入_________(銀行帳戶)帳號

我公司確認:

(1)借款合同第14條所載的聲明及保證,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實和環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實和正確的;

(2)至今并不存在尚未獲得糾正的,或貸款人并未放棄追究的任何違約事件或可能的違約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2 工程超支保證書

鑒于本保證書的簽署及其向貸款人的遞交是借款人與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并向貸款人遞交了本保證書。

(1)本保證書中規定的超支指實際建設費用超過預算建設費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額。

(2)在_________建設期間,一旦發生超支,借款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后九十天內解決該超支。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 繳資保證書

鑒于_________(借款人)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為借款人的股東(股東)。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貸款人)承諾,除已匯入的注冊資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將保證股東根據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規定的中國銀行工作日結束前,按下列程序繳足注冊資本:

(1)不遲于首次提款日匯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2)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3)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4)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在繳足注冊資本三十天內,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國會計師事務所簽署的驗資報告。

本保證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 轉讓書

鑒于本轉讓書的簽署和向貸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并遞交本轉讓書。

一、釋義:

(1)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2)各項保險指借款合同11.1所規定的保險,包括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

(3)履約擔保書指由銀行開出的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履約擔保書。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諸合同。

二、轉讓

(1)由于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的條款與條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徹底轉讓其對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的全部權益,作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規定項下應履行的一切義務的持續的條件

(2)雖然本轉讓書規定了權益的轉讓,貸款人在此授權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擔義務,享受權利,并就各合同事項繼續與合同當事人往來,如同借款人仍單獨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利益一般,但以不發生違約事件為條件。為此,

(a)根據承包合同,借款人應收取和保留應付給它的任何款項;

(b)根據各項保險,在任何保險賠償應付之時,貸款人可按它決定的方式處分賠款;

(c)貸款人有權得到按履約擔保書規定應付的一切款項。

三、保證及約定事項

(1)借款人應采取一切必要或適宜的行動,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項保險的有效;對于各項保險,它應當支付各項保險費和其他費用,將收據送交貸款人,并按照規定繼續辦理所有保險或保險合同。

(2)借款人應按附表1、2和3的格式向承包商、有關的保險公司和履約擔保書的出具人分別發出通知書,并取得它們的確認書。

四、授權書

作為一種擔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貸款人為其授權代表,并賦予全權以借款人名義采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訴訟或其他性質的行動,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規定的任何款項,并采取貸款人行使本合同賦予權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動。借款人應支付貸款人為此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5 法律意見書

敬啟者:

我們作為您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專門律師。該合同規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的貸款。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義而不在本文定義的所有術語具有其在合同中賦予的意義。

作為專門聘請律師,我們已經審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們滿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以下簡稱票據);

(3)根據本合同第8.1條(2)項提交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即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4)根據本合同第8.1條(4)項提交的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的意見書(即紐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5)我們認為作為本意見書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于根據_________地法律發生的問題。我們不想對根據任何其他管轄地法律產生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我們信賴關于與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相關的紐約法律事宜的紐約律師意見書。經你們允許,我們已經假定所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我們對我們的意見書陳述的事宜是就我們所知,未作專門調查,而信賴與上述事宜有關的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根據前述事項,我們的意見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從事合同規定的交易,而且就我們所知,有權擁有其財產并從事其目前從事的營業。

(2)借款人已采取了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簽署與提交的有關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以及進行合同中所規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動。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票據在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后均構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義務。根據其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于破產、無力償付、改組及類似法律的規定。

(4)為批準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于繳納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稅款或登記稅及其他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質的稅款。

(6)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7)根據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權并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律管轄。

(8)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你們可以從本日起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_謹上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6 還款擔保書

受益人:_________銀行

鑒于本擔保書的簽署和遞交是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所規定的提款先決條件之一,(以下簡稱擔保人)同意簽署本還款擔保書。

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

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額度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擔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別地無條件地和不可撤銷地向貸款人擔保償還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擔保金額)。在借款人到期應付之日沒有或不能根據借款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擔保金額任何部分時,擔保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出具的履約書面通知(履約通知)后的十五天(履約期限)內如數支付該未付的擔保金額。

擔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規定履行擔保義務:

(1)擔保人的義務是持續的并將保持有效直至擔保金額已由借款人或擔保人全部償還為止;

(2)以法郎支付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擔保金額,以美元支付借款額度(3)部分擔保金額;

(3)在擔保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得取代貸款人對借款人的債權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擔保人在抵押書(借款人將全部財產抵押給擔保人的協議)項下的權利。借款人對擔保人的債務須從屬于借款人對貸款人的債務;

(4)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責任。未得到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5)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寬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都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

(6)貸款人將履約通知送達____________,即被視為已送達擔保人,由___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約定比例履行擔保義務。不論_________由于任何原因在履約期限內不能支付其應支付的擔保金額,_________在履約期限內必須將履約通知上注明的全部應付擔保金額支付給貸款人。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1)擔保人已為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辦妥了一切必需的批準手續,并將在擔保金額全部償還之前繼續保持本擔保書的有效性。

(2)擔保人的改組、地位改變和財務狀況的變化都不影響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

(3)本擔保書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須事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4)如果擔保人在接到履約通知后十五天內(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沒有履行其擔保義務,則擔保人立即自動地和無條件地將擔保人對借款人全部資產的抵押權轉讓給貸款人。該轉讓并不因此解除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繼續按上述擔保人義務第(6)項的規定,向擔保人追索其應付的擔保金額。

本擔保書與借款合同同時生效。

篇9

【關鍵詞】 特發性肺泡蛋白沉積癥; 全肺灌洗術; 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中圖分類號 563.9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674-6805(2015)23-0030-03

Analysis the Therapeutic Efficacy of WLL and GM-CSF Subcutaneous Injection with Idiopathic Pulmonary Alveolar Proteinosis 4 Cases of Curative Effect/JIN Jing.//Chinese and Foreign Medical Research,2015,13(23):30-32

【Abstract】 Objective:To evaluate therapeutic efficacy of WLL and rHuGM-CSF subcutaneous injection in patients with IPAP.Method:To retrospectively analyze of WLL and rHuGM-CSF subcutaneous injection with IPAP in domestic literature and reviewed relative literatures both at home and abroad.Result:3 cases were recurrence after WLL,and then they were given rHuGM-CSF subcutaneous injection,1 case was given rHuGM-CSF subcutaneous injection after the first WLL,both of the four patients’ conditions get better.Conclusion:Treatment by rHuGM-CSF subcutaneous injection is effectively.For the case who is invalid or repeated relapses after WLL,rHuGM-CSF subcutaneous injection is the fessible treatment.

【Key words】 Idiopathicd pulmonary alveolar proteinosis; Whole lung lavage; 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macrophag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

First-author’s address:Nanjing Janye Hospital,Nanjing 210019,China

doi:10.14033/ki.cfmr.2015.23.0014

肺泡蛋白沉積癥(pulmonary alveolar proteinosis,PAP)是一種原因不明的罕見病,又稱Rosen-Castleman-Liebow綜合征,由Rosen等[1]于1958年首次報道。其特征為過碘酸雪夫(Periodic acid-Schiff,PAS)染色陽性的蛋白質樣物質在肺泡及支氣管腔沉積。PAP分為三型,即先天性(congenital),特發性(idiopathic)和繼發性(secondary)。其中IPAP占90%,是成人最常見類型。目前WLL是公認的有效治療方法。然WLL在有效治療IPAP的同時也存在風險高、費用高、術后復發、療效難以持久等問題。近年來,隨著PAP發病機制的研究進展以及粒-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ranulocyte-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GM-CSF)自身抗體的發現,使用rHuGM-CSF治療IPAP也為IPAP的治療拓展了新的道路。現以“肺泡蛋白沉積癥”為檢索詞,收集1998年以來萬方數據庫收錄的WLL聯合皮下注射rHuGM-CSF治療IPAP的病例4例并結合相關文獻,現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例1,患者男,45歲,因“活動后胸悶、氣短3個月”就診。支氣管肺泡灌洗液(bronchoavleolar lavage fluid,BALF)呈乳白色渾濁不透明液體,PAS染色(+++)。診斷為IPAP。先后給予2次WLL治療,術后癥狀改善,療效分別維持2個月、3個月。第2次WLL后3個月,患者癥狀再次加重。胸部CT示雙肺磨玻璃樣影較前明顯增多,恢復到全肺灌洗術前水平。遂給予皮下注射rHuGM-CSF,起始劑量為3.0 μg/(kg?d),連續1周,停藥l周。第2周起劑量5.0 μg/(kg?d),每個療程給藥1周,停藥1周,共4個療程。結束治療后患者活動后氣急癥狀明顯減輕,3個月后胸部CT示病灶大部分吸收,血氣分析及肺功能檢查較前明顯好轉,基本臨床治愈[2]。

例2,患者男,35歲,工人,因“氣促伴咳嗽、咳痰4個月”就診。既往體健,吸煙量10包/年。經皮肺活檢鏡下可見肺泡內無結構的PAP染色陽性蛋白樣物質,診斷為IPAP。先后給予WLL治療3次,術后癥狀緩解,療效分別維持14個月、3個月,但癥狀及CT表現逐漸加重,第3次WLL治療后血氣分析較治療前無明顯改善。于出院2周后開始給予rHuGM-CSF皮下注射治療,劑量為150 μg/d,連用30 d后自覺胸悶等癥狀明顯好轉自行停止治療。1年后復診無胸悶、憋氣等不適。胸部CT示雙肺病變較前明顯好轉;PaO2及Sa02回升;肺功能改善,血常規及肝腎功能未見異常,未出現與rHuGM-CSF治療相關的不良反應[3]。

例3,患者男,60歲,農民,因“活動后胸悶氣促10年”入院。10年前經支氣管肺泡灌洗及病理檢查診斷為IPAP,先后給予WLL治療3次,治療后癥狀可緩解,療效分別維持6年、1年和7個月。第4次癥狀加重入院因患者不愿接受WLL治療,故給予rHuGM-CSF皮下注射治療。起始劑量為3.0 μg/(kg?d),第6天起加量至5.0 μg/(kg?d),共12周。同時監測患者血清抗GM-CSF抗體濃度及GM-CSF濃度(表1)。治療3周后患者自覺氣急、胸悶等癥狀較治療前減輕,活動耐量有所增加,并維持到治療結束。治療后患者的氧合狀況、肺通氣功能和彌散功能均較治療前有所改善,運動耐力增加,呼吸困難略有緩解。胸部CT示兩肺磨玻璃樣改變減輕,斑片狀實變影減少。治療期間患者偶感腳踝部輕微酸脹,治療7周后有輕度疲乏感,均不需要特殊處理;肝、腎功能檢測未發現異常,未出現注射局部硬結形成、紅腫,發熱、寒戰等常見的不良反應。治療結束16周后患者自覺癥狀略有加重,至20周時癥狀加重至治療前的程度,但患者拒絕回院接受后續治療[4]。

表1 患者各治療階段血清抗GM-CSF抗體濃度及GM-CSF濃度變化

ng/L

治療階段 血清抗GM-CSF抗體濃度 血清GM-CSF濃度

治療前 11 2

治療2周 8.1 0

治療4周 8.1 2.4

治療6周 6.7 4

治療8周 6.5 28.9

治療10周 6.5 50.4

治療結束(12周) 5.5 76.4

健康對照 3.2 6.2

例4,患者男,48歲,因“反復咳嗽、氣促、乏力9個月,加重20 d”入院。BALF呈肥皂水樣渾濁狀,靜置后沉淀,PAS染色陽性。臨床診斷為IPAP。予WLL治療后癥狀改善,術后2 d復查胸部C示雙肺“磨玻璃樣”改變減輕約20%~50%。出院后予rHuGM-CSF皮下注射治療,隔日給藥,每次給藥75 μg,連續2個月。隨訪至治療結束后8個月,呼吸困難癥狀完全緩解,血氣分析改善,肺功能檢查無明顯異常。治療后8個月復查胸部CT較術后2 d明顯好轉[5]。

2 資料分析

此次收集1998年以來萬方數據庫收錄的WLL聯合皮下注射rHuGM-CSF治療IPAP的病例共4例,均為男性,年齡35~60歲,平均47歲,病程3個月~10年,4例病例均有氣促及呼吸困難,2例有胸悶,2例有咳嗽咳痰,1例存在乏力及體重下降,2例出現發紺,1例肺部聽診聞及濕音,3例經BALF病理檢查及PAS染色確診,1例由經皮肺活檢病理確診。WLL治療史1~3次,術后均有癥狀改善,治療有效期維持2~72個月。4例病例均在WLL術后接受rHuGM-CSF皮下注射治療,分別有連續給藥及間斷給藥,劑量分別為每日3~5 μg/kg、

75 μg/d、150 μg/d,療程4~8周不等,療程結束后患者癥狀、影像學表現、肺功能、血氣分析〔治療前PaO2:(48.28±3.02)mm Hg,治療后PaO2(77.55±16.10)mm Hg,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PAP是一種罕見病,其特征為PAS染色陽性的蛋白質樣物質在肺泡及支氣管腔沉積。PAP分為三型,即先天性(congenital),特發性(idiopathic)和繼發性(secondary)。其中IPAP占90%,是成人最常見類型。

IPAP發病機制不明,研究發現成人PAP患者肺泡表面活性物質增多并非由于Ⅱ型肺泡上皮細胞合成過多,而是由于肺泡巨噬細胞對肺泡表面活性物質的清除和再利用能力下降引起[6]。Dranoff等[7]于1994年在敲除GM-CSF基因的小鼠肺部發現了類似人類IPAP的蛋白質樣物質聚集,而肺泡表面活性蛋白的合成和分泌正常,GM-CSF基因重建后,小鼠肺部病變消失,進而推斷GM-CSF缺乏與PAP的發病存在相關性,且GM-CSF或可使肺泡巨噬細胞功能恢復。5年后,Kitamaura等[8]及Tanaka等[9]在IPAP患者血清及BALF中檢測到GM-CSF中和抗體,從而提出了IPAP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假設。此后的多項國內外研究均證實了這一假設,并發現GM-CSF的功能缺陷可能與這種自身抗體的抑制作用有關[10]。進一步的研究顯示GM-CSF通過活化肺泡巨噬細胞的核內轉錄因子1(PU-1),促進肺泡巨噬細胞的成熟分化,而GM-CSF抗體能夠和GM-CSF高親和力、高特異性的結合,中和GM-CSF的生物活性,進而導致肺泡巨噬細胞功能障礙[11]。絕大多數IPAP患者體內均有抗GM-CSF抗體的異常升高,而繼發性和先天性PAP患者該抗體陰性,GM-CSF自身抗體檢測可作為一項無創性診斷手段,其敏感度為92%~100%,特異度為91%~100%,且隨著疾病緩解,抗體滴度有下降趨勢,提示抗GM-SCF抗體可作為疾病療效評價指標[12-13]。本篇例3所示患者治療前后血清抗GM-CSF抗體濃度均高于正常對照組,且病情緩解后抗體濃度逐步下降,與文獻報道相符。

迄今為止,WLL是公認有效的治療方法,術后患者癥狀、肺功能及影像學表現均可改善,但存在術中低氧、氣胸、胸膜滲出、灌洗液溢出等風險,且不能根治,部分患者癥狀反復發作,病情呈進行性發展。有研究顯示WLL術后84%患者病情改善,2年、5年和10年的存活率分別為(78.9±8.2)%、(74.7±8.1)%、(68.3±8.6)%,均明顯高于未灌洗者,一次WLL后近80%患者在術后6~24個月后仍需反復灌洗,其中66%需要2次以上的WLL,僅20%患者持續緩解超過3年[14]。本篇所列4例患者有WLL治療史1~3次,術后均在癥狀、血氣分析及影像學表現上有改善,治療有效期維持2個月~6年不等,且反復灌洗治療效果有遞減趨勢,遠期治療效果均不理想。IPAP患者GM-CSF功能缺陷的發現為GM-CSF的替代治療奠定了理論基礎。rHuGM-CSF可能通過中和體內GM-CSF抗體、增加內源性BM-CSF來刺激巨噬細胞,使巨噬細胞數量增加或功能恢復,肺泡表面活性物質清除也隨之增加[15]。目前GM-CSF治療有皮下注射和霧化吸入兩種。吸入治療藥物可快速到達肺部,且全身不良反應少,但由于肺泡表面脂質沉積而阻礙藥物起效,且藥物劑型對療效也有一定的影響,此外,由于GM-CSF霧化吸入條件有限,療效不穩定。故而目前GM-CSF治療主要采用皮下注射給藥。Seymour等[16]對11例IPAP患者給予rHuGM-CSF皮下注射治療,發現治療總體反應率43%,平均反應持續時間39周,PaO2從(69.1±3.4)mmHg增至(84.0±2.0)mmHg,對其中4例復發病例再接受治療,3例有效。本4例患者經GM-CSF連續或間斷皮下注射治療后均獲良好療效,4例患者均癥狀明顯改善,PaO2明顯升高。rHuGM-CSF治療不良反應輕微,主要有注射部位紅腫、肌肉酸痛、頭痛、畏寒寒戰、流感樣表現、白細胞增多等,大多無需特殊處理。但是,諸如例3所示,rHuGM-CSF皮下注射治療同樣存在停藥后復發問題,關于rHuGM-CSF皮下注射劑量及療程,國內外尚無統一定論,目前大多采用3~5 μg/kg作為起始劑量,大劑量給藥可能獲得更好療效,但尚缺乏具體的臨床驗證。

綜上所述,rHuGM-CSF治療IPAP確切有效,但治療的最佳劑量、療程、給藥途徑和遠期預后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的臨床研究。對于WLL治療無效或反復復發者,皮下注射rHuGM-CSF是可行的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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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在信貸業務中,農村信用社要加強信貸隊伍建設,既要培養人才又要引進人才。加強信貸人員對各種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尤其是對《合同法》和《擔保法》的學習;加強職業教育,要培養其運用金融、會計、法律等綜合知識能力,更主要是強化其職業道德。信貸人員應該抵制各種誘惑,視信用社的資金是自有資金,對不該、不能發放的貸款,杜絕發放。嚴格執行貸款審批制度、擔保制度,不能流于形式,這樣從貸款的始點徹底杜絕信貸資產發生風險。

二、規范貸款操作程序

貸款操作程序是指貸款過程的基本要素和各項環節,是保證貸款正常運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合規合法性的具體體現,主要包括:建立信貸關系、貸款申請、貸前調查、貸款審批、辦理擔?;虻仲|押、貸款發放、貸后檢查監督、貸款收回、貸款展期、逾期處理、信貸制裁等環節。在信用社實際工作中,建立信貸關系十分重要,近年來農信社為農戶發放“貸款證”,評定信用等級,就是建立信貸關系的體現。然而農戶以外的貸款,農信社卻往往忽略了建立信貸關系的環節,在貸款申請、貸前調查、貸款審批、辦理擔保或抵質押、貸款發放等環節中,則應注意各種書面資料的收集和整理,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合法性。

三、健全內控制度

農信社不良貸款的形成既有政策因素、社會因素問題,也有內部管理上的問題。要提高農信社風險貸款的防范能力,根據業務的發展變化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在確保國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規得以貫徹落實的情況下,建立健全信貸管理體系和事后監督協調運轉的內部控制制度,抑制內部違規行為,不斷強化信貸員和信貸會計及事后監督崗位之間相互制約的機制作用,完善信貸操作的合規合法情況,把信貸風險控制在原始的萌芽之中。

四、強化風險管理

農信社在各種風險中應始終強化信貸風險管理,安全經營,提高資產質量。首先是貸款投向上應該分散風險,行業上不能過于集中;其次在借款個體上,貸款不能壘大戶,目前農信社普遍存在借名(戶)貸款,累加了信貸風險;再次要根據農信社實際情況同當地經濟發展緊密聯系起來,發展有特色的金融產品,把資金投向特色農業、林業及個體經濟發展中去,支持區域經濟發展,在小額貸款、短期貸款方面做足文章,發揮農信社小銀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