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預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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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F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篇2
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方案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搞好廠區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黨支部書記xx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生產經理xx、技術經理xx同志擔任,成員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搶險組和后勤保障組。
1.指揮組由xx、xx組成。在第一時間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第一時間組織員工疏散,第一時間組織員工自救,保證員工人身安全,第一時間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財產安全,第一時間組織協調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2.搶險組:由20名員工組程:由xx任組長,xx任副組長,組員由xx、xx、xx、xx、xx、xx承擔危難工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務。
3.后勤保障組:由6名同志組成,xx任組長,xx為副組長,組員由xx、xx擔物資裝備供應,切實保證突發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部門和公司領導,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或撥打120請求救援,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采取防護措施后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公司匯報,公司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援后,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干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后,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班組長、車間主任、部門、公司逐級上報后,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部位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為出血嚴重,要用干凈布料進行包扎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從事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后立即送醫院搶救。
4.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一般性搶救,并立刻送往醫院搶救。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業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三.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保證24小時開機,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隨時準備應付各類突發事件發生。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要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本預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方案
為切實做好網絡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理工作,進一步提高預防和控制網絡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確保我局網絡與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積極處置”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能力,以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營造綠色健康的網絡環境為中心,進一步完善網絡管理機制,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成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
主要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工作,安排、檢查落實計算機網絡系統重大事宜。副組 長負責計算機網絡系統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事故,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安全保護工作職能部門
1. 負責人: xx
2. 信息安全技術人員:xx
四、應急措施及要求
1. 各處室要加強對本部門人員進行及時、全面地教育和引導,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2. 網站配備信息審核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執行有關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制度,規范辦公室、計算機機房等上網場所的管理,落實上網電腦專人專用和日志留存。
3. 信息所要建立健全重要數據及時備份和災難性數據恢復機制。
4. 采取多層次的有害信息、惡意攻擊防范與處理措施。各處室信息員為第一層防線,發現有害信息保留原始數據后及時刪除;信息所為第二層防線,負責對所有信息進行監視及信息審核,發現有害信息及時處理。
5. 切實做好計算機網絡設備的防火、防盜 、防雷和防信號非法接入。
6.所有涉密計算機一律不許接入國際互聯網,做到專網、專機、專人、專用,做好物理隔離。連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絕對不能存儲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的文件。
附:
應急處理措施指南
(一)當人為、病毒破壞或設備損壞的災害發生時,具體按以下順序進行:判斷破壞的來源與性質,斷開影響安全與穩定的信息網絡設備,斷開與破壞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并鎖定破壞來源的ip或其它網絡用戶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按照災害發生的性質分別采用以下方案:
1、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事件緊急處置措施
(1)網站、網頁由信息所值班人員負責隨時密切監視信息內容。
(2)發現在網上出現內容被篡改或非法信息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信息安全負責人通報情況;情況緊急的,首先中斷服務器網線連接,再按程序報告。
(3)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作好必要記錄,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關記錄及日志或審計記錄,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4)追查非法信息來源,并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網絡領導小組匯報。
(5)信息化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如認為事態嚴重,則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和公安部門報警。
2、 黑客攻擊事件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或者已經被攻擊時,首先()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保護現場,并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
(2)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對現場進行分析,并做好記錄,必要時上報主管部門。
(3)恢復與重建被攻擊或破壞系統。
(4)信息化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如認為事態嚴重,則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和公安部門報警。
3、病毒事件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有計算機被感染上病毒后,應立即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開來。
(2)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在接到通報后立即趕到現場。
(3)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4)啟用反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通過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5)如果現行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報告,并迅速聯系有關產品商研究解決。
(6)信息化領導小組開會研究,認為情況嚴重的,應立即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和公安部門報警。
4、軟件系統遭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1)重要的軟件系統平時必須存有備份,與軟件系統相對應的數據必須按本單位容災備份規定的間隔按時進行備份,并將它們保存于安全處。
(2)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并將該系統停止運行。
(3)檢查信息系統的日志等資料,確定攻擊來源,并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再恢復軟件系統和數據。
(4)信息化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如認為事態嚴重,則立即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和公安部門報警。
5、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對于重要的信息系統,主要數據庫系統應按雙機設備設置,并至少要準備兩個以上數據庫備份,平時一個備份放在機房,另一個備份放在另一安全的建筑物中。
(2)一旦數據庫崩潰,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備用系統,并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
(3)在備用系統運行期間;信息安全工作人員應對主機系統進行維修并作數據恢復。
(4)如果兩套系統均崩潰而無法恢復,應立即向有關廠商請求緊急支援。
6、廣域網外部線路中斷緊急處置措施
(1)廣域網線路中斷后,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
(2)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判斷故障節點,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屬我方管轄范圍,由信息安全工作人員立即予以恢復。
(4)如屬電信部門管轄范圍,立即與電信維護部門聯系,要求修復。
(5)如有必要,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
7、局域網中斷緊急處置措施
(1)設備管理部門平時應準備好網絡備用設備,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2)局域網中斷后,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應立即判斷故節點,查明故障原因,并向網絡安全組組長匯報。
(3)如屬線路故障,應重新安裝線路。
(4)如屬路由器、交換機等網絡設備故障,應立即從指定位置將備用設備取出接上,并調試通暢。
(5)如屬路由器、交換機配置文件破壞,應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調測通暢。
(6)如有必要,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
8、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后,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信息安全負責人報告。
(2)信息安全相關負責人員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夠自行恢復,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4)如屬不能自行恢復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系,請求派維護人員前來維修。
(5)如果設備一時不能修復,應向本單位信息化領導小組匯報。
(二)當發生的災害為自然災害時,應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數據的安全,然后是設備安全。具體方法包括:硬盤的拔出與保存,設備的斷電與拆卸、搬遷等。
(三)當發生火災時,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滅火器進行撲救。
(1)對于初起火災,現場人員應立即實施撲救工作,使用滅火器具實施滅火撲救工作;
(2)火勢較大時,應立即撥打119火災報警電話和根據火災情況啟動有關消防設備,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
(3)在保障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按上款保護數據及設備。
(四)當市電不正常時,采用ups供電,供電時間視電池容量而定,一般不超過1小時,若超過此時間,關團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等市電供應正常后半小時再重新啟動服務器。
(五)其它
做好機房及戶外網絡設備的防盜竊、防雷擊、防鼠害等工作。若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自救,并報警。
其它沒有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災害,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可以請示相關的專業人員。
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方案
為了尊重生命、維護顧客的生命安全,在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xx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為落實游泳館的屬地責任制,更科學有效地處理泳館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聯絡員: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法
1.緊急處理并報案
在場的救生員及安全員應在第一時間實施搶救措施,并向120急救中心、應急小組負責人報告;
2.處理
游泳館接到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報告,應迅速派人趕到事故現場,立即進行專業處理,應急小組負責人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指揮解決問題,并及時上報董事會。
3.聯系電話
處理溺水的應急小組電話:
處理受傷、突發疾病等事故電話:
急救中心:120
安全事故:110報警,
篇3
一、安全事故防范范圍
我校安全防范范圍主要是學校校產安全和師生安全。
學校校產指校園設施、財務管理室、財產管理室、圖書室、信息技術教室等。
師生安全指師生上學放學交通安全,校內傷害事故及其它傷害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觸電、危房、危墻倒塌、失火、地震、治安刑事案件及涉及師生生命的各種安全事故。
二、成立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1、X小安全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X擔任,辦公室成員由校委會工作人員和各位班主任組成,具體負責校內、校外、夜間護校的日常安全工作。
2、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的職能
(1)發生安全事故時,由領導小組提出處置意見,執行組長的決定、指令,現場指揮處置;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搶救傷員,采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3)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救護裝備物質,指揮現場救護。
(4)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
(5) 負責善后處理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3、 班主任職能
根據安全責任書中的要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對于發生的安全事故,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對事故做第一時間的應急處理。
三、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分工及專項小組職責
1、 為了對安全事故開展科學的、有針對性處置,根據不同事故類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指令學校各部門和有關班級組織實施。
(1) 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傷害事故等事故由辦公室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政教處、大隊部、各班主任等相關部門配合處理。
(2)危房倒塌事故、火災事故、重大財產失竊事故、食物中毒由治保室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總務處、校醫室、班主任等相關部門配合處理。
(3)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由政教處、大隊部、班主任負責實施。
(4)學校領導、教師違規違紀事件由黨支部、工會負責處理。
(5)網絡安全工作由教務處、信息技術組負責處理。
(6)中考、高考等組織的考試活動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教務處負責處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可隨時指令各部門協同參與處置。
2、 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專項小組分工及職責
警戒維護組:
組長:X
組員:X、各班班主任
職責:主動或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攻群眾離開事發現場等。
緊急搶救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主要是開展現場施救。
信息聯絡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保持與上級及有關部門的聯系,保持信息暢通,及時、正確向上級匯報事態發展的情況,向相關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緊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負責現場施救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食宿安排,組織救援物資,協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處理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做好勸解、安撫、慰問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穩定因素。
預備機動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由領導小組臨時確定隨時聽候組長的調動、使用。
四、安全事故的報告與現場保護
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應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報教育局辦公室,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發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五、安全事故處置的程序
1、根據事故情況,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治工作組織。
2、做好搶險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3、做好情況通報。
4、開展事故調查。
六、其他事項
篇4
關鍵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研究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5.032
1應急預案管理在生產安全事故中的重要性
隨著我國城市工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生產規模逐步擴展,大型高技術的生產裝置也慢慢增加。但在工業發展的過程中,也常發生特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生產力發展不平衡、從業人員素質低、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低等所造成的。據相關統計,我國近年來每年平均發生的生產事故就有80萬起,造成的死亡人數達到平均每年13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體系的建立、編制已成為了國內外組織開展的減災工作,該工作的開展有利于實施安全生產,改善當前不利形勢。據相關研究表明,與無應急系統相比,實施有效的事故應急系統能將損失降低到6%。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研究
2.1加強培訓,提升各級預案編制水平
首先,建立起具有高素質的安全生產隊伍。加強高安監隊伍的各項素質,提升專業技能,做到業務精通,從而才能更好的為應急管理工作打下基礎,做好指導和服務。加強行業監管人員在應急預案管理中的綜合能力,使其潛能得到最大化的發揮。落實企業責任主體制,企業管理人員在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知識的同時,還應對應急預案在編制、評審、報備、演練等方面的管理熟知,這是做好安全生產的基礎。
其次,對管理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專業培訓。在開展培訓的過程中,培訓內容需做到全面覆蓋,既要包含企業的管理人員,還要包含各行業管理人員。這有利于應急預案編制與實際更符合,也更容易被各行業所接受,從而讓預案得以有效實施。
2.2完善專家庫,保障預案評審有序化
目前我國各地的在應急預案評審上的專家庫并不全面,導致很難開展評審工作,針對這一問題,各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需從各地實際出發,建立起完善的專家庫。所建立的評審專家庫不僅需要達到行業重點的凸顯,還需要做到全面性,因此需要行業領域和綜合預案兩類評審專家。各地可根據單位、企業規模來確定評審專家人數,并制定出相應的比例數。此外對評審專家也需要加強業務培訓,進行綜合能力考核,并對評審專家加強管理,做好管理跟蹤工作,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以此來確保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評審工作有序、有效的開展和實施。
2.3提高監管力度,全面開展預案報備工作
監管不力將直接影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備工作,導致報備率底。監管工作想要做好,就必須對當地企業的各項實際情況有所掌握,要明確企業的規模大小、數量多少、工作性質等基本情況。因此,監管部門必須加強各部門間的聯系,建立起全面的企業信息數據庫,從而為監管提供信息依據。此外,各部門需加強監管的力度,無論是從法律、行政上還是從經濟上,都必須落實應急預案報備工作。加強檢查力度,堅決取締無證經營企業,應急預案報備工作沒有落實的企業,應當不發生產許可證。大中型企業需對其進行限定期限,督促他們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若主管部門沒有做好監管工作需予以通報,做好定期監督,并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對發生安全事故且沒有采取應急預案報備工作或沒有引起重視的單位,要追究企業相關責任人和監管單位的責任。
2.4加強責任感,全面提升機關服務水平
加強機關隊伍的工作責任感和思想作風建設。監管部門需從戰略、全局上意識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的重要性,落實好監管部門的相關工作,抓好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加強機關隊伍的服務質量和意識,創建新的預案評審方式。可建立起專門用于預案報備工作的網站,在網上進行報備申請,采用專家在線評審的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評審的速度,提高了各單位的預案備案率。
2.5加大資金投入,確保預案工作的順利實施
各相關企業和部門需加大對應急預案的資金投入力度,完善應急救援隊伍,保障救援物資和設備的充足,同時,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應急預案培訓和教育,保障應急預案能得到有效實施。因此,相關部門和各級政府需對財政預算進行落實,并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企業也應當加強自身應急處理能力,建立救援力量和應急組織體系,配備相應的救援物資和設備,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和培訓,提高員工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的能力,這樣才能最大化的減少人員的傷亡和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鐘開斌,張佳.論應急預案的編制與管理[J].甘肅社會科學,2006,(3):24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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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事故的分類
1、火災事故;2、交通事故;3、建筑質量安全事故;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安全事故;5、特種設備安全事故;6、地質災害事故;7、洪澇災害事故;8、急性中毒事故;9、其他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的上報與現場保護
各股室發生安全事故后,應在12小時內報局辦公室。事故股室和局相關部門必須迅速組織搶救工作,力爭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嚴格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三、事故救援的工作步驟和內容
1、成立指揮機構。
成立事故處理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事故處理指揮部由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辦。事故處理指揮部職能為:(1)應急救援命令;(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3)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公安局、防火辦、醫院等部門接到事故通報或救援令后,要按統一指揮,緊急調用救治器材和人員,迅即趕赴現場進行搶救;(4)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現場處理指揮部由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搶險施救、現場保護和事故善后處理。
2、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成立指揮機構后,可根據災情下設:(1)聯系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2)搶救組:主要任務是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如調動設備、滅火等。(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4)救護組: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5)后勤保障組:迅速調集車輛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輸送現場疏散人員,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6)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傷者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序向上級匯報,及時將上級的批示傳達到基層。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5、進行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四、救援安全事故的職責分工
(一)局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指示,調集力量。
(二)局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提出建議,具體組織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三)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的搶救工作。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火災、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等安全事故的搶救工作,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滅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對事故重大嫌疑人實施監控等。
協調水上交通、道路源頭、公路工程等事故搶救及現場指揮工作,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特大洪澇災害搶救工作和其他事故的水下作業和施救工作,搶險救援物資的組織、調運和搶險工程的現場指揮工作。
協調相關部門配合實施建筑質量安全事故的搶救工作和地質災害事故的搶救工作,負責其他事故處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設備的調集和現場指揮工作。
篇6
一、可能引發群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或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及食品衛生標準等。
二、防范措施
1、學校和活動承辦單位要加強對活動期間衛生防疫與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專門的安全領導小組,明確相關責任,切實落實各項衛生防疫與安全措施。在組織、舉行學生校外活動前,學校和承辦單位應在衛生、公安、消防、交通、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制定計劃、成立事故發生應急處理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組織管理機構職責、具體應急措施。加強對活動全程的監督,確定信息報告人和信息報告的程序。
2、學校要加強宣傳,強化管理,嚴格紀律,實行全程帶隊的領隊負責制?;顒忧?,學校要專門開展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參加活動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救護能力。要配備專職教師帶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師,并建立必要的組織網絡和通信網絡。參加集體食宿的所有人員在活動期間必須服從組委會的統一安排,未經組委會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學校和承辦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大型活動需要的盒飯、點心、飲料等食品必須在衛生、工商等部門公示的專業企業中定購,保證外加工食品的衛生與安全。學校在組織學生異地參加軍訓、游覽、參觀等活動時,對需在外就餐的,必須事先查看就餐地點,查驗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包括食堂和小賣部等)以及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證明、飲水衛生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等,并將就餐地點和人數告知當地的教育部門及衛生監督部門,經衛生部門認可后,方可組織學生就餐,確?;顒拥沫h境、飲食飲水的衛生安全。
4、學校和承辦單位要積極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門,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參加活動人員途中和活動期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要精心選擇活動的路線和車輛,確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認真檢查活動場所,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防止人群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確保有關設備設施符合衛生與安全要求,特別是公共場地的電器、消防設施、運動器材、高壓、高溫設備及參加活動人員生活設施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檢查。
三、處理程序
一旦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應遵循以下程序處理。
1、及時報告和報警。
(1)一旦發生事故,活動領導小組要立即向當地相關部門報告,尋求幫助。同時向學校報告,學校領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教育局有關部門報告。
(2)報告中要具體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情況、事故原因及處理情況。對于發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續報告中說明情況。事故處理的進展在后續報告中說明。
2、學校和承辦單位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采取措施救護患病或受傷人員,同時以最快方式將人員緊急送至附近醫院,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對患病或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學校和活動領導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做好相應的記錄及有關現場、證據的保存工作?;顒拥慕M織網絡和通信網絡應在第一時間發揮作用,在最短的時間內相互聯系并及時作情況匯總。
4、學校和活動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疏散人群,有條件的要及時運送活動人員回學?;蛉グ踩牡胤健?/p>
5、及時聯系患病或受傷人員的家屬(學生家長),做好安撫工作。
6、落實公安、衛生、教育等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態,減少社會影響。
7、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活動承辦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8、學校要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做好隨訪工作。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離和排摸調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療延遲。安排專人做好患病或受傷人員家屬(學生家長)的解釋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教育局。
篇7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范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全縣人民生命安全,按照“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有關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行政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監控、分級管理。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反應,在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科學管理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即《西充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辦法》所界定的范圍。
三、組織領導及工作任務
縣政府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副縣長領導并任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食品藥品、衛生、工商、質監、畜牧、農業、經濟、商務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任務是:
(一)負責組織建立和管理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二)履行值守應急,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
(三)組織編制、修訂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和監督檢查鄉、鎮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
(四)組織西充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五)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六)適時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七)負責組織完成應急指揮部的其它日常工作。
四、應急機構設置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一)警戒保衛組:由縣公安局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二)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衛生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制定急救處置預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搶救及時處置恰當;人員傷亡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時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三)后勤保障組:由縣經濟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經濟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性質,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的統籌調度與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保險等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五)事故調查組: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部門查清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各工作組的參與部門,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和各成員單位職責確定。其它部門在各自職責的范圍內,按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配合、支持。
五、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評估
(一)監督管理
縣政府辦公室、經濟、商務、財政、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糧食、畜牧、交通、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堅持日常監管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按照國務院分工規定,加強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建立并不斷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誠信體系,大力促進企業誠信建設。
(二)事故報告
建立健全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經濟、商務、財政、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糧食、畜牧、交通、公安、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對本轄區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建立本系統信息網絡體系和監控點。重大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部門應于2小時內以文字形式向縣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向縣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報告。
(三)事故評估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構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與確認。
(四)事故通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發生的報性質與范圍等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事故發生情況。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港、澳、臺人員或者外國人,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應急預案啟動后,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各工作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級相關部門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未發生事故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調度,積極按要求協助事故發生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對拒不執行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調度,影響應急處置的單位和有關人員,要視其情節輕重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七、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八、應急保障
(一)人員保障
1、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處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參與對有關部門、單位的食品安全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與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建立縣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為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綜合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3、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建立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和醫療救治網絡,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與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二)物資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
(三)信息保障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建立健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信息24小時暢通。
九、其它事項
篇8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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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外省已經發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經波及我省,在農產品生產環節,由于農業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物毒素或者農業轉基因等因素,導致農產品污染突然發生和嚴重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體性健康損害和死亡,產生或可能產生嚴重社會影響,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則
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負第一責任,相關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落實各自的職責。
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民主決策,依法規范程序,確保事故處置的科學、有效。
加強監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體系,加強日常檢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態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吉林省農業委員會成立“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省農業委員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委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政策法規處、發展計劃處、財務處、科技教育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監察室、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等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1.2“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省政府和農業部應急指揮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工作部署;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相關技術鑒定工作;根據需要事故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6)向省政府、“省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匯報;
(7)完成“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1.3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負責與省應急辦、省新聞辦等部門的聯系和銜接,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工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組織協調;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用車等物資。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擬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應急信息報送,應急動態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規處:牽頭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做好農業投入品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4)發展計劃處:負責協調相關處室編制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方案,積極爭取國家及省發改委追加應急處置所需固定資產投資。
(5)財務處:負責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處:負責產地環境和轉基因產品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7)農業處:負責組織與種植業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8)園藝特產處:負責組織與蔬菜及園藝特產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9)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負責組織涉及農業機械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業機械造成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0)農墾處:負責組織墾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1)鄉鎮企業管理處:負責組織鄉鎮企業與食用農產品、加工食品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2)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負責農業品殘留監測、相關技術鑒定等;參與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有關情況的收集、報告等工作;參與農業環境污染方面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3)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4)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參與農產品包裝材料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監察室:負責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
2.2工作機構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設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設在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本預案啟動后,負責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并負責組織相關工作小組。
2.2.1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主任由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處長兼任。
2.2.2“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應急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市(州)、縣(市、區)、委內各處(室)及相關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應急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①組成: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環節,明確省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個部門牽頭負責。監察室視情況參與對重大事故的調查。
②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工作,監督相應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農產品,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2)專家咨詢組
①組成:省農業委員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庫,專家庫由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咨詢組。
②職責:專家咨詢組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3)綜合組
①組成:由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的規定,根據事故的類別等情況確定具體成員。
②職責: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在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時,及時組織對外,并視情況通過有關部門向我駐外有關使領館、港澳臺地區通報情況。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管理和指導。
2.3地方機構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笆鹿蕬鳖I導小組”在“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事故處置工作。
3. 監測預警和事故分級
3.1監測和預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組織開展日常監測,重點監測農產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農藥易引發急性中毒的違禁藥物。發現問題要逐級上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3.2事故分級
按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分級辦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
3.2.1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3.2.2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3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地)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地)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應急處置
4.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4.1.1確定事故級別
縣級以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該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及評估,確定事故級別,并報告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同級人民政府,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事故級別的確定根據本預案3.2的規定執行。
4.1.2分級啟動預案
事故級別確定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建議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接受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4.2報告
4.2.1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1)農產品種植、養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
(2)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
(3)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地方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5)消費者;
(6)其他單位和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慌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2.2報告程序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通過電話等各種渠道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按規定向本部門“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逐級上報至“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及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
4.2.3報告要求
(1)初次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2)階段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事故處理后10日內做出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2.4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省農委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對舉報事項的調查處理工作。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Ⅰ級和Ⅱ級)。
特別重大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報告“省應急指揮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2)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Ⅲ級)
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積極指導、協助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有關部門。
(3)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 (Ⅳ級)
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應急處置,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3.2響應的升級和降級
(1)響應的升級:當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2)響應的降級: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撤消預警。
4.4指揮協調
4.4.1設立現場指揮部
市、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響應級別,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緊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于特別重大和重大的(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派出工作組到達現場并指導有關工作。
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吉林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接受工作指導。
4.4.2啟動工作小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調查處理組、專家咨詢組、綜合組等工作小組要迅速開展應急工作,全力協助事故處置。
4.4.3緊急處置
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認為需要親赴現場查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調查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較大和一般(Ⅲ級和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地級以上市農業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行動,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盡快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銷毀、暫停采收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
4.5信息
4.5.1“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向省政府報告,并向事故有關地區的政府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可能波及地區的政府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4.5.2事故查處過程中發現涉及非本省生產的農產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生產地的省級有關部門;省內可疑農產品流到外省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流向地的省級有關部門。
4.5.3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期間,各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日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重要信息必須立即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5.4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經省人民政府或省應急指揮部批準,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通報省港澳辦、臺辦或省外辦,有關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實施。
4.5.5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除國家或省政府有規定的外,由“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向社會有關信息。
4.6應急響應的終結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各級農業行政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處置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陪工作。
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提出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的建議。
5.3總結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抄送省農委各相關處室。“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提交的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 人力資源保障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有效開展。
6.2技術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受省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或者其他單位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據。
充分利用各級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產品質檢隊伍及涉農科研院校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科學研究,不斷完善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6.3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處置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6.4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市(地)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處置演練。
6.5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附則
7.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特指在農業生產(種植、收獲)過程中發生的或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過標準)造成的社會公眾群體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情況。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吉林省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7.3預案生效
篇10
為保證在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能夠及時、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遇險)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會影響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經貿局、區公安分局、區公安消防大隊、區衛生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區環保分局、區交通分局、區總工會、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命令;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副局長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危險區域的群眾。
搶險救災組: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牽頭,負責組織消防部隊和其他單位的消防隊員先期到達事故現場,制訂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技術保障組:由區安監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牽頭,區公安消防大隊、區經貿局、區環保分局、區交通分局、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主要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組織快速監測檢驗隊伍,測定事故的環境污染和生態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保障服務。
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后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配合,負責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道路維護、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等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牽頭,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秘書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等情況。搜集整理事故搶險、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等方面的資料。
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對外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初步調查,我區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氣、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氣、液化氣等。據此確定的主要危險目標是:
(一)液氨:紅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汽油:轄區內各加油站。
(三)苯(粗苯):市億特龍石化有限公司
(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氣廠、
(五)氧氣:藍天氣體廠、羅盛氣體經銷處
(六)液氯:市造紙化工廠、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八)乙醇:河東區永盛酒精廠
(九)甲酸:冊山天紀元化工有限公司
(十)天然氣:富茂燃氣公司
(十一)硝酸:光化工廠
(十二)液化氣:轄區內各液化氣站
(十三)其他?;分攸c企業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一)公安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東區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輔助力量,由消防部門統一調度、指揮。
(二)?;钒踩夹g不清的,可向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山東省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等單位尋求化學事故應急咨詢服務。
(三)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應急救援特勤隊伍的建設,制訂應急救援的戰術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指導河東區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進行定期演練。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區安監局和公安、環保、技術監督部門,區安監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半小時內上報區政府。通訊聯絡方式為:
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
區安監局值班室:
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
區環保分局:
區質監分局:
事故應急咨詢電話:國家化學品登記中心,山東省化學品登記辦公室)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當地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總指揮,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時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搶險救援的需要,指揮部可以調集社會各界力量和民兵預備役支持援助。
(二)應急救援堅持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三)應急救援工作重點
1、搶救受傷、受害人員。
2、控制危害源。應盡快組織工程搶險隊和事故單位技術人員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繼續擴大。
3、疏散人員。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迅速撤離出危險區。
4、做好現場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等措施,防止繼續對人的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
5、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
(四)應急救援的注意事項
1、救援人員進入危險區應以2—3人為一組,隨時保持通訊聯系;做好自身防護,避免發生傷亡。
2、工程救援隊盡可能和事故單位協同作戰,與公安、消防、醫療急救等專業隊伍協調行動;救援所用的工具應具備防爆功能。
3、現場醫療急救,按照先重后輕的原則,對傷員實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傷員的多次轉院;妥善處理好傷員的污染衣物,防止繼發性損害。
4、組織污染區群眾撤離事故現場,指導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向上風向(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快速轉移至安全區域,并盡快除去污染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