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范文

時間:2023-05-04 13:13:1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施工

第一章 合同管理現狀及意義

1.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

工程建設合同有“工程憲法”之稱,是工程建設的基礎文件,對于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方面,合同均有詳盡的規定,是將工程建設納入到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文件。

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階段的重要工作,項目法人委托監理工程師來實施合同的管理。然而監理在抓“三控制”的時候,往往將合同文件束之高閣,忽視了合同及合同管理。作為項目法人委托進行合同管理的責任人,如何充分利用合同賦予的權力對“三大”監控目標實施全面監督管理,如何通過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實現合同責任的判定、工程進度、工程價款、工程變更以及索賠控制,已成為目前監理工程師的工作重點。

1.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工程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風險管理等基本制度的逐步完善,建設市場主體的行為規范化、法制化和國際化,合同管理的意義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

1.加強建筑活動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2.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推行現代企業制度重要內容,訂立和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直接關系到建筑企業的生存和行業未來發展。

3.提高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率,有利于維護各方主體利益。

4.提高我國建筑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努力開拓國際市場。促進我國建筑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更加明顯的意義。

第二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是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的,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具體地說,合同管理的目標包括:

1.使整個工程項目在預定成本、預定的工期范圍內完成,達到預定的質量和功能要求。

2.使項目的實施過程順利,合同爭議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都能夠圓滿的履行合同責任。

3.一個成功的合同管理,還要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感到滿意,最終業主按計劃獲得一個合格的工程,達到投資目的,對工程、對承包商、對雙方的合作感到滿意:承包商不但獲得合理的價格和利潤,還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關系。

2.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有:檢查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檢查合同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檢查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

2.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項目合同歸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賬、統計及歸檔制度。

3.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數、造價、履約率、糾紛次數、違約原因、變更次數及原因等。

2.3 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應采取的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法制觀念,樹立合同的法律效力意識。

2.強化政府管理職能,建立合同審查和監督制度。通過合同的審查,強行要求承發包雙方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政策和法規,嚴格按照示范文本,認真訂立施工合同,同時建立必要的合同檢查制度。

3.合同管理工作應同招投標、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招投標中承發包雙方承諾的內容為合同的簽訂提供了條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標管理的延伸,為招投標的效果提供實施的保證。

4.建立并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業內部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做好合同實施控制、合同變更管理、及合同資料的管理;嚴格執行成本、工期和質量管理計劃。

第三章 施工監理階段合同管理

3.1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主要內容

建設監理合同可以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合同是指合同文本,即合同協議書、合同標準條件、合同專用條件;廣義的合同是指包括合同文本、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中標通知書以及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簽署的合同補充或修改文件等關系到雙方權利義務的承諾和約定。

3.2 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礎

工程建設有關規定指出:“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要與被委托單位簽訂監理委托合同,主要內容包括監理工程對象、雙方權利和義務、監理酬金、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北O理合同也是隨著監理工程對象內容的變更而變更的,對監理合同的管理必須與工程進展同步,可以說:搞好工程監理合同的管理是履行工程監理合同的前提,也為施工合同的管理打下基礎。

3.3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點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監理方受業主委托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監理工程師以業主和承包方雙方依法簽訂的合同為依據,以保證工程質量,并用較低的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項目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處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為準則,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

合同管理就貫穿始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索賠問題。索賠工作是雙向的,既包括施工企業向業主索賠,也應包括業主向施工企業的索賠。合同是索賠工作的依據,合同的全面履行是索賠工作的必要前提,嚴格的索賠管理是索賠工作成功的關鍵。索賠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點和難點。

3.4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合同責任的判定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的管理,依據是業主與承包商簽訂的合同施工合同權利、義務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責任界限和實施階段規范化的管理。

監理工程師對出現的矛盾或爭議要有公平公正,有據可依。

2.工程進度的控制

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批監理工程師在項目監理的管理過程中,依照合同對承包商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審批,經批準后不僅要求承包商按計劃施工,也是監理協調的依據,同時是判斷非承包商責任影響工期順延的依據。

3.工程價款支付的管理

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項目時,要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協助業主按期審批工程款,再保證承包人在得到合理的款項后,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對于業主提留的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于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的經濟損失。嚴格控制預付款、暫定金額、價格調整、保留金、工程變更等因素造成的工程失控。

4.合同爭議與索賠管理

(1)合同爭議的調解。由于當事人的利益不一樣,對合同條款理解不一致,以及合同條款不夠嚴謹和設定的條件發生變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對工程進度、質量、造價等具體問題賦予了監理工程師爭議調解職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是盡快化解分歧,不使這些分歧久拖不決以致影響合同正常履行。

篇2

一、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打破傳統觀念束縛,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將成為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二)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三)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將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的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我們的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具體來講,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一)合同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商的管理,還是對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為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通過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可以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三)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證據

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兔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不可抗力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作為合同的一種特定類型,建設工程合同同樣具有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屬性。所以,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

三、目前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得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其主要表現在: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分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的合同。這種工程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將直接影響工程建設目標的實現,進而給業主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失。

4、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

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違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以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格,簽訂無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質,專門從事資質證件租用業務,非法謀取私利。嚴重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7、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之后又將工程肢解后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二)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三)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單位合同簽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伽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沒有按照現代項目管理理念對合同管理流程進行重構和優化,沒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二)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但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并不一定能達到的招標的最佳效果。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三)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隨著我國加入WTO,建筑市場同樣面臨對外開放問題,在工程管理的許多方面要與國際慣例接軌。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四)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堅決取締墊資、帶資施工現象,努力凈化建筑市場,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六)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都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篇3

關鍵詞: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項目管理;合同

1加強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1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1.2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少數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不規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1.3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的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君子協定。

君子協定指合同當事雙方的口頭承諾。由于許多工程合同的履約過程時間跨度較長,若沒有書面協議,一旦一方毀“約”,將給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損失。

(2)簽訂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其次,承包商應當具有承建相應工程的資質。

(4)合同文字不嚴謹。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條款掛一漏萬。

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的往往是漏掉違約責任。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6)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無源之水”。

(7)國際間合同的疑問。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2.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溝通的沒有溝通。

合同履行過程中各相關部門缺少溝通。相關的部門各自為政,互不溝通,出了問題相互推諉。

(2)應變更的沒有變更。

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3)應發出的書函沒有發。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這一點是不容忽視的,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4)應簽字確認的沒有簽字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5)應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

履約中出現了應該訴訟事件而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6)應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有的企業對抗辯權認識不足,不會合理的行使。

(7)應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沒有足夠重視。

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僅注意了主要義務的履行,沒有注意隨附義務的履行。

有些義務要求對方的履行時間長。如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對方反映,這不僅僅是服務質量的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

3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對策

3.1建立專門合同管理部門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事務部門或設置法律顧問,來統一審核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履行。這是由企業法律顧問職責、任務所決定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有“管理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的職責,同時,該辦法也賦予了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經濟合同的任務。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通過強化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培養和鍛煉一批與企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懂法律、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懂外語的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合同管理隊伍。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率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簽訂、履行乃至終結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資源既是現有合同的總結,又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的經驗資料。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二是加強對項目參與方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應有對方的簽字,要及時處理對方信息的流入。

3.4實行合同實施監督

工程實施監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施工合同監督可以保證施工合同實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結果進行。首先要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或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實行合同評審制度,每份合同簽訂前就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法律風險。還要跟蹤合同實施情況。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可能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偏離。這就需要合同實施情況跟蹤,以便盡早發現并糾正偏離。

3.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的生存能力。

4總結

總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項目的各參與方必須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1]尹貽林.合同法與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學出版社,2000.

[2]丁土昭.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3]王洪會.入世后我國企業爭端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思考[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2003,(3):54-55.

篇4

關鍵詞:建筑工程;建設管理;合同管理;應用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責任雙方法律意識的缺失

建筑工程的管理過程中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一個重大的問題就是合同沒有強有力的法律效力,這主要是責任雙方在簽署合同過程中沒有完善的法律知識造成的,這種法律效力不強的合同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如果雙方發生糾紛和利益爭端時候法庭無法為雙方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這樣雙方容易引起對于法律決斷的不滿,進而影響建筑行業的市場秩序。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有時候會出現法律合同用詞的不嚴謹,對相關責任劃分的模糊以及條款的不明確等等情況,這都為以后發生合同糾紛事故埋下了隱患。雙方在簽訂時可能出現霸王條款,這就屬于不平等條約,主要的特點是從一方的經濟利益考慮,違約條款沒有明顯的標識,這樣在一方出現不能夠履行法定義務的時候,另外一方不能夠進行索賠。與此同時,一些不良商家會針對同一份工程簽訂兩份合同,這也就是陰陽合同的由來,這種做法影響了合同管理的合法性,造成了建筑行業惡性競爭的現象,擾亂了建筑市場,這屬于采用不正當手段損害其他建筑企業的合法經營權利,增加了建筑行業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難度。

1.2合同管理制度不夠科學

簽訂合同的目的在于約束責任雙方依法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促使建筑工程能夠保質保量地按時交付,保證施工過程中各方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保障,從而實現建筑行業穩定,科學地發展。但是目前我國建筑行業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夠科學,沒有形成標準化,很多情況下存在公司某一部門的任意一個人都能夠代表公司進行合同簽訂工作,這種缺乏專業管理以及流程化管理制度的情況,易出現在產生合同糾紛時候各方推諉責任的現象,進一步造成勞務糾紛,財務糾紛等遲遲得不到解決的情況。合同的很多細節在簽署合同和制定合同過程中往往會被有意或者無意的忽略,而管理程序上的不透明和不規范進一步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難度,甚至觸碰了我國的合同法,為之后建筑工程的施工和交付等留下巨大的隱患。

1.3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不達標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需要有專業從業背景以及過硬法律知識的人才,對于合同管理,建筑專業,法律知識以及財務等都要有所涉及,但是在現實建筑行業管理過程中,合同的擬定往往交給公司的行政單位,行政單位的人員往往沒有相關的知識背景,再加上部分人員的法律知識淡薄,往往只能夠做到合同的合理歸檔,但是對合同的內容缺乏理性判斷,也沒有辦法制定出具有強有力法律效力,不留漏洞的合同文件。這種合同管理的委任人員專業素質不夠強,直接將會影響建筑行業合同管理的質量,可能造成合同糾紛的出現以及工程項目出現法律問題。

2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設項目中的應用

2.1強化合同的法律效力

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能夠改變傳統建筑行業項目進行過程中責任雙方對于合同的重視程度不足的情況,進而規范合同中條款的表達,使內容制定能夠更加明確,合同更加規范,降低合同糾紛產生的頻率?!逗贤芾項l例》種明確了責任上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對合同中的內容熟知。如果強化合同的法律效力,那么能夠促使責任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對項目獲得的收益能夠合理劃分,這樣能夠盡可能降低因為利益不均或者責任承擔不到位產生的糾紛,合同簽訂的雙方都能夠依法維護自身的權利。所以,建筑工程建設管理中任何一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對合同內容進行詳盡地查閱,詢問,核對,避免出現責任劃分不夠明確或者表述不夠清楚的語句,雙方簽訂合同之后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只有這樣,在糾紛產生過程中雙方也能夠按照合同規定依法維權,這一過程就強調了合同的法律作用,提高了合同在建設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程度。

2.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流程化和規范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夠保證合同的簽訂,職責的履行以及發生糾紛之后依法維權等一系列活動有據可依,使爭端事務的解決更高效,進而保證建筑工程進展過程更加順利。建筑行業涉及的合同比較多,涉及不同的利益方和生產環節,合同的洽談,擬定,簽訂,履行,解除以及終止需要大量的準備和行動,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夠嚴格把控每一個合同涉及的環節,提高合同管理的質量,提高建筑工程的管理效率?,F今,將合同的管理制度融入公司的管理體系中,能夠提高相關部門對于合同管理的關注程度,進而形成比較完善的法律意識。每個建筑企業都應該認識到,合同管理制度關系到建筑工程能否按計劃完成并保證工程的質量,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行業口碑,制定滴水不漏的合同管理制度對于企業來說是具有重大價值的,而且對于整個建筑行業來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夠規范市場行為,促進建筑行業可持續,更高效地發展。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度

合同管理問題是建筑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的重中之重,關系到企業的經濟效益,產品質量以及工程推進進度,所以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很有必要。在進行實際工作過程中,建筑企業應該引進有較強專業知識,較高綜合素質以及一定從業背景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負責這項工作。高素質的管理者人員需要對合同進行詳細的查閱,對其中包含的條款內容進行解讀,一般會涉及財務知識,法律知識,建筑工程知識等多個領域,只有綜合性專業人才的認真審查才能夠保障合同制定過程的公平和有效,使制定的合同有比較強的法律效力。另外,聘請的專業人才需要定期培訓,使這部分人才的知識處于不斷革新之中,合同管理人員能夠將理論知識和時間不斷融合,積累相關經驗,為建筑企業制定更加科學和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科學合理地實現合同的歸檔,能夠提高以后查找合同的效率。合同管理人員必須通過長時間的行業實踐積累建筑工程實施經驗,對建筑工程地各個環節十分熟悉,同時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才能夠對各個崗位和利益方的需求有一個精準的評價和判斷,并以此為依據,提高合同管理的質量。

篇5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造價控制

中圖分類號: TU19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前 言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隨著我國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制的建立與實行,各工程建設單位都充分認識到合同管理對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意義。在建設項目管理的全過程中,都應加強合同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使建設項目達到良好的投資效益。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

機構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施工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控制的作用

根據《建筑法》規定,施工前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依據。簽訂公平合理、嚴謹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基礎。如果合同對其中一方不公,必然會影響合同的執行,利益受損的一方會千方百計索賠,或拖延結算,造成甲乙雙方很多糾紛。簽訂公平合理、嚴謹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證工程造價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資造價。在合同簽訂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對于合同、補充合同協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簽證、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等文字記錄,必須完整保存,同時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保證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3.加強合同簽訂前的管理

為了使每一個投標單位都能接受相應的合同條款,就要在發放招標文件時,將科學、合理的合同條款納入其中,這項工作對業主來說,招標前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但在實施過程中的受益也是非常大的。招標文件中未列入的工程信息越多,工程造價就越難控制,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麻煩越大。主要工作內容應包括:(1)最接近實施施工圖的工程量清單,包括對其中主要材料單價的確定及其方式、程序、時間;

(2)工程造價的確定方式,即計價方式;

(3)施工合同包含的工程實施范圍;

(4)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比例、計算基數、起扣點的規定,以及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

(5)施工圖紙的確定,設計變更程序及規定;

(6)設計圖紙或工程清單以外的工程計費方式,費率及費率的調整規定; (7)投標浮動率的適用范圍;

(8)提前或延遲竣工時間的獎罰條款;

(9)質量優劣的獎罰條款;

(10)檢測、檢驗;

(11)工程索賠;

(12)違約責任、風險責任,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處理;

(13)工程保險;

(14)甲供材料和設備清單;

(15)分包工程,以及總包收取的配合管理法;

(16)工程變更、工程簽證等規定;

(17)工程履約保證金或履約銀行保函數額和支付時間。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主要指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該階段的合同管理對工程投資造價控制目標的實現具有關鍵的意義。合同一旦訂立生效就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條款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合同管理,避免違約產生糾紛和索賠導致突破投資造價目標。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的特點,一般工程項目實施時間都比較長,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年甚至幾年。實施的時間越長變化會越大。管理的難度也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價難以控制,甚至失去控制。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工程造價變化的主要因素為工程質量,工期,工程款支付,工程變更,材料設備價格的異常變化,風險索賠等,這些因素量大面廣,之間關系又是相互交織,錯綜復雜,合同管理人員應在各環節把好關。下面擇幾項予以分析。

4.1工程變更的管理問題

從大量的工程實踐和經驗總結,筆者認識到合同履行中的造價控制,主要應嚴格控制施工中出現的有關變更,即應該盡可能地壓縮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工程變更。控制工程變更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使用高水平的監理公司和經驗豐富的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經理,他們作為一線的管理人員,個人素質和學識水平直接影響到造價控制。二是重點抓好設計階段的管理,工程變更很大部分是設計的變更,設計階段應處理的問題沒有處理好,勢必會造成開工后發生不必要的變更。這其中主要是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業主在設計初期工作不到位,應在設計階段考慮的問題直到施工時才發現,使得設計變更發生,造價大幅調整。 二是設計圖紙的質量問題,設計圖紙粗糙,錯誤,前后矛盾,也是造成工程變更的直接原因。三是應健全有關變更的審批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如必須變更時,應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進行工程量及造價增減分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

4.2 合同履行中工程款支付的管理

合同支付管理也是一項非常敏感而難度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時或未按規定足額付款,將可能導致承包人的索賠;如果多付、超付,則可能造成難以挽回的被動局面,還會引發其他許多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合同的支付管理,為此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首先合同簽訂后應建立工程款支付計劃臺帳,并與工程的形象進度計劃相結合;其次應按照合同支付計劃確保資金落實到位;第三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和形象工程進度款以及屆時扣減備料款等等。

4.4 工程索賠管理

索賠是依據合同權利提出的正常的補償的要求。索賠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也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之一。索賠爭端的主要原因是低質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還有業主不能提供合同執行的前提條件及不可預見的情況等。根據筆者工程實踐的經驗,索賠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業主對工程項目各階段的實施應安排合理的時間,準備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規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場地、技術資料和圖紙;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盡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賠;

(2)業主代表和工程監理應按合同要求對隱蔽工程和分項分部工程進行驗收,避免影響施工進度;在施工中出現問題,如設備選型,裝飾材料的確定應按合同規定時間及時批復;

(3)應及時掌握市場材料、設備的價格波動;分析風險責任,研究分解風險責任的對策措施;認真審核工程索賠報告,根據情況及時進行反索賠。

5.合同后期管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竣工驗收階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后期管理主要指竣工驗收階段的合同管理,該階段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同樣有不可忽略的意義,也是一個相當關鍵的環節,它是對整個工程造價分析及管理的總結。在這一階段,我們更應細心百倍。首先全面清理檢查工程結算的所有資料,應包括竣工圖,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工程簽證單,招投標文件,合同書,結算書等,并在審查過程中記好原始記錄,保存好工程量計算書及現場材料使用發票憑證,然后建立完整的審查檔案。對審查出的問題,要有明確的處理意見,重算、冒算的項目要調減,漏算、少算的要調增,再進行總的工料分析、匯總。然后,由承包人將審查后的全套工程結算資料提交給業主或業主委托的造價咨詢單位進行結算審價,審價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問題:第一,所有竣工圖,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簽證單等工程結算資料應為原件;第二,結算審價原則不得違反合同規定; 第三,業主應督促承包人積極配合審價單位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審價;第四,工程最終審價報告應作為工程支付結算款的主要依據,業主最后根據合同,審價報告,切實對照合同的工期,質量標準等要求支付工程款。

篇6

1.投標評審不充分。

承包人對招標文件,項目情況認識分析不充分,或考慮因素不足造成投標報價失誤。

2.清單報價中存在錯誤。

因業主提供清單存在錯誤,承包人未及時發現,往往會給承包人帶來直接經濟損失。

3.設計圖紙質量不高。

設計圖紙的不完善,變更頻繁和不及時,專業間配合不協調等都會影響承包人工期延長和費用的增加。

4.合同簽訂缺陷。

業主主導地位加上承包人經驗不足,合同洽談技巧不夠,致使簽訂的合同條款不完善,不細致,不嚴密,有漏洞。業主制定苛刻條款,將風險轉嫁給承包方,造成風險承擔不平衡。合同條款本身存在“文本陷阱”。合同中涉及許多標準和細節問題,在專用條款中沒有做出明確具體的解釋,約定或缺乏可操作性,造成返工損失。

5.固定總價風險。

有些業主為了工程中雙方結算方式較為簡單、省事,喜歡采用固定總價合同,這類合同無論是在價格上,還是在工程量上,承包人都將會承擔很大的風險。

6.國家政策調整。

國家宏觀經濟政,市場利率變化,計價政策性文件調整及企業相關收費標準變化,均給承包人帶來一定風險。

7.業主資金不到位。

因業主資金問題造成工程款拖欠或拖延支付,已成為困擾施工企業的嚴重問題。建設合同中若對此部分條款約定不明確,尤其是對工程款支付違約索賠條款約定不完整、不嚴密,難免要造成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

8.生產要素市場價格變化。

合同簽訂前對勞動力,材料,設備市場價格了解不充分,預判嚴重失誤,直接影響到工程成本的支出。

9.地質水文等自然條件風險。

合同簽訂前對地質水文等不利因素欠考慮,業主提供的地質材料與現場實際不吻合,造成承包人地質處理和其他障礙物排除工作量和費用的增加,及工期的延長。

10.項目管理不到位。

項目實施過程中組織管理不得當,項目經理水平有限,管理人員技術力量薄弱,對合同條款沒有充分了解,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證據未能及時收集,分包商選擇不合適,都將直接或間接造成經濟損失。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常見風險應對

1.仔細認真投標評審。

對招標項目相關情況認真分析評審。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充分了解招標內容及范圍,充分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條款。詳細勘查現場情況,仔細審查復核圖紙工程量清單,認真做好成本分析,結合企業自身情況,制定合理的投標策略。

2.充分考慮人材機因素帶來的合同風險。

人材機要素價格市場動態變化,直接影響到工程的成本大小,它是合同風險中相當重要的因素。在投標報價時必須及時了解市場價格,預測其變化趨勢,使報價準確合理,并且在實施中更應密切關注,及時根據市場變化進行調整。

3.明確合同條款語義,避免歧義。

業主和承包方常常會對合同條款產生不同的理解。通常情況下,承包人對合同條款理解錯誤造成的損失是有承包人自行承擔的,因此承包人應對合同中語義不清,標準不明確或前后矛盾之處向業主及時提出,在合同談判時,用專用條款來明確風險范圍。還要綜合考慮現有建筑市場條件下,發包人借優勢地位,在合同中設置免除自身責任,增加承包人責任,排除承包人權利等顯失公平的條款。

4.運用合同擔保,避免欠款風險。

由于建筑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承包人又急于攬到工程任務,出于生存考慮,往往無可奈何的答應業主墊資建設或接受無預付款支付的合同,使得承包人資金風險大大增加。為了確保墊付資金能夠順利收回,承包人應積極要求業主提供擔保,在合同中設立保證條款或抵押條款,約定擔保期限、范圍等,有效防止欠款現象的發生,充分維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預防和控制

任何風險的產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合同管理風險也一樣,只要有風險因素的存在,風險就有可能隨時發生。一般來說,風險分為三個階段:萌芽階段,累積階段,發生和損失階段。我們只有深入了解找到各階段的特點,把握風險發展方向,采取相應針對性措施,才能有效預防和控制風險的發生。

1.樹立風險意識,強化合同管理。

承包人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還應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從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簽訂、下達、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實施過程中各環的程序化、規范化質保體系,嚴格執行合同管理工作流,使合同管理覆蓋到生產經營各個層次。例如,通過審查發現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等問題。確保從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履行,跟蹤,對比分析,變更索賠每個環節都在體系內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強合同動態管理。

承包人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責任,按合同的有關條款做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等目標工作流程圖,抓好各目標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牢記各項合同條款,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避免發生與合同條款相違背的情況。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現的薄弱環節,根據實際分析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提前制定各種術,經濟和管理上的預防措施,盡可能避免其發生,或降低風險損失。整個合同履行的動態控制過程按策劃、實施、檢查、改進的循環方法行,從而達到有效的控制,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

3.加強合同變更管理。

合同變更就意味著承包人獲得了索賠機會,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正是影響工程造價好壞的重大因素。所以,深入研究搞好變更簽證極其重要。承包人應當深入了解合同條款,對合同以外工作內容及時進行審查和分析,不但要收集好業主變更指令,還要及時記錄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往來文件、信件資料等,作為工程變更費用調整、工程索賠的支持依據。

4.加強合同履行評價及總結工作。

工程結束后,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價總結,往往不為人們所重視。對合同履行過程的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很好的經驗資料。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做好合同資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類、歸檔備案工作,還應對合同履行情況與具體的工程實施計劃進行分析比較,從中找出差異和干擾因素并分析其原因,總結合同履行與管理的經驗與教訓,用于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目標。

四、結語

篇7

關鍵詞:合同管理 工程效益 建設施工

建設施工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其本質是一種合意,必須是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為,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締結。建設工程項目標的大、履行時間長、協商關系多,必須依靠合同確立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才能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具體可分為以下六種:1、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了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2、固定價格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價款不再調整的合同,其工程價款在實施期間不因市場價格因素變化而變化,工程價款中已考慮風險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確固定價格包括的風險范圍;3、可調價格合同:工程價款在實施期間隨市場價格因素變化而調整的合同,調整的范圍和方法在合同條款中約定;4、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成本按現行計價依據已約定的辦法計算,酬金按照工程成本乘以通過競爭確定的費率計算,確定工程竣工結算價格的合同;5、總承包施工合同:發包方將全部工程發包給一個施工企業總承包的合同;6、分承包施工合同:工程規模較大或專業復雜,發包方將工程分別發包給幾個施工企業承包。

工程建設合同的具體內容和特點

《施工合同文本》規定了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主要由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附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或預算書九部分組成,當合同文件對同一內容表述不一致時,上述排列順序為合同的優先解釋順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是將設計圖紙變為滿足功能、質量、進度、投資等預期目的的建筑產品,具有合同標的特殊性、履行期限的長期性、內容的復雜性等特點。

施工合同的作用和具體內容

合同是雙方在工程中進行各種經濟活動的主要依據,是工期、質量、價格的預期約定,是雙方責任、義務和權益的具體體現,是工程施工過程中最高行為準則,是解決爭執的根據。在制定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計劃,堅持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社會經濟秩序原則。

《施工合同文本(示范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工程質量保修書》。《協議書》是《施工合同文本》中的總結性文件,它規定了合同當事人雙方主要的權利、義務,規定了組成合同文件及合同當事人對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諾,合同當事人在文件上簽字蓋章,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其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文件及雙方的承諾等?!锻ㄓ脳l款》是根據《合同法》、《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承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的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對其中某些條款所作的修改、補充或取消外,雙方都必須履行,具有很強的通用性,基本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

訂立施工合同的條件和步驟

訂立施工合同的前提是初步設計已經批準,工程項目已列入年度建設計劃,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中標通知書已經下發。具體步驟為:首先澄清投標文件,將投標書中具體細節進一步明晰,發包人和中標單位代表及技術人員接觸,進一步確認中標單位及管理人員在技術、經驗、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實力,討論并共同確認某些局部變更;二擬制合同文本草案,按投標書中承諾及澄清的內容,雙方核對無誤后,按照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擬制合同草案;三是領導確認,將合同草案報雙方領導審閱、同意后,由雙方代表草簽;四是報審草案,發包方按照管理權限將合同草案上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查,承包方也按本單位規定報審;五是收取履約保證金,按招標文件要求收取中標單位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六是收取項目經理保證金,按招標文件要求,收取中標單位提交的項目經理保證金;七是簽訂正式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草案經上級工程主管部門審查后,雙方代表要將草簽文本制成正式文本,重新校核條款,然后正式簽署;八是公正備案,將簽署完備的正式合同文本送公正部門公正,爾后把正式合同的副本上報上級工程主管部門和同級財務部門備案。

篇8

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實施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關鍵詞:工程合同; 管理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of credit economy,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in the process of proje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importance of strengthening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alyze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ffectiv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D9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

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

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因此,對于承包商以及業主來說,加強合同管理工作

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I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

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需要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

通過制訂和履行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質量,標準等合

同條款,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

因此,對于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

和承包商的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1.2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通過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義務,合理分攤承發包雙

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商雙方基本的權利和

義務關系來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比如發包方必須及時參加隱蔽

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

1.3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

依據

建設項目由于合同金額大、建設周期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同承包商之間,業主與

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

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節這種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

應按照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

賠與反索賠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

二、當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2.1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不重視

一些建設項目的合同歸口管理、授權管理和分級管理機制不健

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

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2.2合同文本分析不重視

在合同訂立時,一些建設項目常常缺乏預見性,缺少對合同文本

的分析。在實施過程中,一些工程往往因為缺少某些重要的條款而導

致缺陷,雙方會因為對合同風險預估不足以及對條款的理

解有差異等問題而發生爭執。

2.3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許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由于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或沒有專業技術

人員管理合同,只是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對

于有些合同,領導直接指派一般辦公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

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而無法處理。

2.4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

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

件,違法發包;甚至部分業主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造成建筑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

癥;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

劣質工程,嚴重影響了建筑市場秩序。

2.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

保護自己、避免損失、的手段。而建筑市

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

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

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三、實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

企業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機構,配備以法律顧問

為核心, 由企業的管理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組成的合同管理人員,使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并接受負

責管理合同的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建筑企業內部合同

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有關合同法律、法規,培訓合同管理

人員;制定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檢查監督本企業符合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履行;參與

解決合同糾紛;總結推廣合同管理經驗等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簽訂后必須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個工作小組

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并對其做出解釋和說

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管理程序, 了解承

包人的合同責任和工程范圍,即做好合同交底制度的管理。

建立每周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

能部門必須將其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相關部

門,從而能夠對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種種問題

做出決定,執行每周工作報送制度。

3.3大力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根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

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結合我國建筑業改革開放以來的經

驗教訓編寫出的示范文本,有很強的操作性,具有全面、準確、嚴

謹的特點,是一份很好的合同示范文本。另外,交通運輸部、信息

產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民

用航空總局、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于2007年l 1月1日聯合了《標

準施工招標文件》按施工合同的性質和特點編制招標文件,而且結合

我國實際情況對通用條款作了較為系統的規定。今后,為提高合同質

量要加強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3.4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在合同履行中我國工程承包雙方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

力,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所以,承包商亟待解決的問題是提高索

賠意識,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在簽

訂合同時,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必須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

性,,進而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

策略。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

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

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企業市場競爭能力。

3.5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

要選擇好合同管理人員,并

且對其實行崗位責任制。只有經過嚴格的培訓和考核,成績合格取得

從業資格的合同管理人員方能上崗;抓好合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隨

著建設市場的發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不斷完善,對取得從業資格的

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顯得尤為重要。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不僅僅是一種文字管理,更是一項復雜的系

統工程。對于承包商來說,只有根據市場行情的變化,及時地調整

管理方向,才能適應建筑市場發展的需要,從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

能力。

參考文獻:

[1]陳慧超.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 [J].施工技

術,2010(1)

[2]楊艷賓,淺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J].山西建筑,2 0 09

(10)

[3]陳啟紅,丁志強.建斑程合同管理淺析[J].山西建筑,

2010(24)

[4]楊杰,楊小川.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風

險[J].黑龍江科技信息,2009(24)

篇9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是甲乙雙方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雙方根據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義務進行工程建設、目標控制,進而達到質量目標、進度目標、投資或費用目標,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一個建設項目需要簽訂多份合同,工程合同管理就是對工程項目中相關合同的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的管理,涉及到建設工程全過程,合同管理做的好,可以避免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糾紛,提高工程的經濟效益,降低工程造價,對建設工程項目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建設項目參與各方的合同管理責任

1、政府行政主管部門

主要依據法律和法規對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進行管理,提供服務和做監督工作。對合同簽訂的程序和規則進行監督,對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違反法律和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使工程合同符合法律的要求。

2、發包人

發包人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之一,負責決定項目的承發包模式和管理模式,選擇合同類型,聘請監理工程師進行具體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選擇項目管理(咨詢)單位、承包商、供應商、設計單位,委托項目任務,并以項目所有者的身份與他們簽訂合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3、監理工程師

受發包人委托,承擔整個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行使合同管理的權力,對合同條款作出合理解釋。

4、承包商

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貫穿建設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從投標開始,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竣工交付,直到合同所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滿為止。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

1、一些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視

不重視合同管理,主要是因為某些建筑類企業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意識到建設工程合同的重要性,不懂得利用合同條款約束各方行為。建設工程具有大額性、復雜性、特殊性、專業種類多等特點,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合同主體不重視,導致合同存在缺陷,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不重視合同管理還體現在建筑企業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有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能力,一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獨立承擔建設單位的委托。而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費用控制,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人員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2、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很多建筑企業沒有專門的法務部門,尤其是中小型建筑企業,他們簽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責任劃分不清,缺乏對合同事件各參與方相應權責、違約的具體后果及處理方式方法的約定。有些合同文本則是由發包人提供,承包人為了承接項目,只能接受其中的某些霸王條款,如合同主要強調承包方的義務,對發包人的制約條款相對較少,特別是對發包人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不明確,合同有失公平。

另外施工合同文本,缺少對索賠責任的劃分、計算方法的約定。我國的索賠工作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很多承包商不會索賠也不敢索賠,承擔了很多不必要的損失。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漸落后,不能滿足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承、發包雙方也存在鉆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

3、缺乏合同管理的專業性人才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等。目前建筑企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大多數是非專業出身,人員的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參差不齊,文化水平不高,業務不精通,沒有受過正規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法律知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正確判斷,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而建筑企業雖然設立了合同管理人員,也只是將合同管理看成簡單的資料整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

4、承、發包雙方的履約能力不足

建筑工程市場存在逾越資質承接項目的現象,有些承包商甚至以有資質的承包企業的名義來投標,并簽訂合同,其實自身根本沒有履約能力。致使建設項目投資增加、質量不符合要求,不能如期完成合同約定的范圍。另外,某些發包人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利用其優勢地位,減免自己的合同義務,不如期履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履約。例如,發包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工程驗收合格后,不及時辦理結算,拒付工程款等。

三、建議解決方法

1、加強對參與人員的培訓教育,強化管理意識

建筑企業每年組織對企業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增強企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法規教育,使企業樹立起依法簽約、依法履行為前提的依法經營思想,把工程合同管理放到項目質量管理、效益管理同樣重要的位置。同時,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組織這些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全面提升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經濟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以更多更豐富的專業知識,適應市場發展的要求。

2、重視合同文本的制定工作

合同文本的制定應當參照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是由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導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但每個建設項目都有特殊性、個別性,示范文本的內容不可避免的會有疏漏,所以在制定合同文本時要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尤其是雙方責任、義務及違約責任的劃分和處理方法,招投標的實質性內容,糾紛的處理,索賠的計算原則等,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確。

3、加強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管理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后,要認真研究合同的每一個條款,理解條款的含義,確定能正確使用,為處理合同糾紛做好準備,特別索賠責任劃分的條款,索賠的程序,索賠的計算原則。

總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貫穿建設項目全過程,涉及多個項目參與方,而建設項目又是特別的、大型的、專業性強、動態變化的,所以從企業管理人員至項目的合同管理員,都要正確的對待合同管理工作,要有足夠的重視,不斷的學習,增強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保證工程合同的順利完成。

參考文獻:

[1]李啟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

[2]丁曉欣,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5年

[3]何紅鋒,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6年

篇10

[關鍵詞]:建設項目;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基金項目:黑龍江省高等教育學會“十二五” 規劃課題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門需要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在建設工程中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在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將造成國內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因此,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類型要求及管理范圍

2.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類型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應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發包人應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以付款方式進行劃分,合同可分為以下幾種:總價合同 、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們r合同能夠使建設單位在評標時易于確定報價最低的承包商、易于進行支付計算。適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的項目。采用這種合同類型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準備詳細而全面的設計圖紙(—般要求施工詳圖)和各項說明,使承包單位能準確計算工程量。單價合同適用范圍比較寬,其風險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攤,并且能鼓勵承包單位通過提高工效等手段從成本節約中提高利潤。這類合同能夠成立的關鍵在于雙方對單價和工程量計算方法的確認。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則是雙方對實際工程量計量的確認。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業主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在這類合同中,業主需承擔項目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因此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而承包單位由于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這類合同的缺點是業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項目成本,所以這類合同主要適用于以下項目需要立即開展工作的項目和新型的工程項目或對項目工程內容及技術經濟指標未確定以及風險很大的項目。

2.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范圍

2.2.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價款的管理

主要包括工程預付款及工程進度款、工程變更價款及竣工結算編制與工程價款的結算的管理。

2.2.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質量的管理

主要包括發包人及承包人按著各自要求提供圖紙、發包人及承包人供應及采購材料、工程驗收的質量控制及保修工作。

2.2.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進度的管理

主要包括施工準備、施工及竣工驗收三個過程的進度管理。

3國內建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人們的法制意識與合同意識比較淡薄

合同法律是合同訂立和履行全過程的法律依據,但往往由于雙方對法律知識的欠缺,訂立和履行合同往往離開合同法律,使得合同成為無效合同, 不受法律保護。失去了合同的應有的意義。

3.2部分合同缺失公正

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 大多強調對承包方的義務, 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 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 也缺乏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由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 買方市場培育了業主的“上帝”地位, 客觀的不平等地位,

3.3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程度低, 違約現象嚴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承包商偷工減料,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劣質工程或“豆腐渣”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1]。

3.4“陰陽合同”充斥市場,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有些業主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分審查備案外,還私下與施工單位簽訂一份與原合同相悖的“地下合同”或增補條款,這種行為,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另外由于我國缺乏統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總承包商和各專業分包商之間及各分包商之間經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責、權、利不明確,而互相推諉,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有的承包商將工程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3.5 合同管理制度及人才匱乏及滯后

國內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管理未能體現規范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要求。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

4 解決對策

4.1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首先要選好人員。領導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其次是組織好在職學習。通過在職學習、短期培訓、電視講座等。最后是建立崗位責任制。只有明確他們的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才可能激勵企業或合同管理人員的信心和動力。

4.2 建立和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根據我國的《合同法》和相關法規以及實際情況,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這些環節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逗贤ā返拇蠖鄶捣蓷l文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

4.3 嚴把建筑承包資質管理關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4.4 堅持原則, 加強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首先必須堅持“以法律為準繩,以合同為核心”的原則,掌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簽訂好合同。其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以合同為依據, 強化“三控制”,要確保自己不首先違約。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時應用先進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5 結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建筑市場日益規范,合同管理成為工程項目的重要內容,它是業主與承包方履行工程項目中各自的責任與義務的最重要的依據,成功的工程合同管理, 是把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分解, 用合同約束雙方的權利義務。只有為雙方提供一個合理規范、公平有效的平臺,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

參考文獻:

[1]王景龍.淺析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管理.企業導報,2011(20)

[2]李幼琴.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探析.企業技術開發,2007.(6):1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