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范文
時間:2023-05-06 18:20:5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保健品與保健食品的概念與分類
(一)保健食品及其分類
依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按產地分為國產保健食品和進口保健食品,按適用人群可分為嬰幼兒用保健食品、中老年用保健食品、孕婦用保健食品等,按保健功能可分為營養保健食品、促消化保健食品、促排鉛保健食品等27種(詳見《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審技術規范》)。
(二)保健品及其分類
筆者認為,保健品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約定俗成的對具有保健功能的所有產品的一種統稱(俗稱),目前我國市場上的保健品主要分為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藥品、保健器材、性保健品和保健化妝品六大類,涵蓋了人們生活中的大部分日常用品。
二、保健品與保健食品的區別與聯系
(一)兩者的區別點
保健品是人們對具有保健功能產品的俗稱,比如保健茶、保健藥,因為日常生活中的好多食材,既是普通食品,又是中藥材,還可以加工成中藥飲片,所以都可以稱為保健品。保健品不是一個法定概念,保健品所宣稱的保健功能,大多是人們根據生活經驗總結而來,很多所謂保健品的保健功能并沒有科學依據。
但,保健食品是一個法定概念,保健食品所聲稱的保健功能必須經過臨床試驗科學論證,必須經國家批準,取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后,才能生產,經檢驗合格后才能進入市場流通和使用。
(二)兩者的聯系點
保健品與保健食品,兩者都是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效的產品,用之得當,都可提高我們的生活質量,于健康有利;盲目使用,兩者都可能不利于身心健康,甚至產生損害和不良后果。
三、保健品與保健食品監管中存在的不足
(一)保健食品監管中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國保健食品監管中仍然存在四點不足:一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缺乏有效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的法律武器,《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于1996年由衛生部頒布,隨著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推進,《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已不能滿足我國保健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需要,雖然國務院法制辦自2009年已開始調研《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但《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目前仍未及時出臺;二是保健食品,目前不需要許可經營,市場流通渠道比較混亂;三是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清理工作比較緩慢,原衛生部批準的保健食品仍然在市場上流通;四是我國保健食品的標準較低,亟待建立保健食品國家標準和強制標準。
(二)保健品監管中存在的不足
我國的保健品市場魚目混雜,各種打著“保健”口號的產品層出不窮,如什么保健水杯、保健手套等等。保健品違法廣告,全國各地幾乎每天都在播放,亟待出臺法規加以規范。目前,只有陜西省、貴州省和吉林省相繼制定出臺了《保健用品管理條例》,對地方保健用品予以規范。今后,希望國務院相關部門能夠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保健品市場進行嚴格規范,依法嚴厲打擊那些打著“保健”幌子騙取群眾錢財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我國保健品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切實維護群眾的身體健康。
四、保健品與保健食品監管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盡快制定出臺《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
為適應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需要,希望國務院有關部門盡快頒布《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對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準、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許可依法予以嚴格規范,針對那些打著“保健”幌子騙取群眾錢財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制定相關規定和罰則,建議在立法中嚴禁普通產品宣稱所謂保健功能,最新的兩高司法解釋規定“利用網絡的虛假信息被轉發500次以上可入刑”,為什么虛假廣告信息卻不能從嚴入刑呢?
篇2
關鍵詞:保健行業;市場消費;營銷模式
一、國內外保健品市場發展情況
保健行業是指事前對人群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讓他們更健康、健美,并延緩老化現象或防患疾病于未然的產業。保健行業是全球性的朝陽產業,市場增長迅速。研究有效的保健食品,通過食品預防疾病、調節人體功能,可以減少社會巨大的醫藥費用,是利國利民的有效辦法。
在全世界范圍內,據不完全統計,全球保健食品已占整個食品銷售的5%,達上千億美元,而且每年都以相當速度增長。其中,近20年來,美國的保健品銷售額增長了36倍,目前年銷售額達750億美元,占食品銷售額的1/3;日本增長了32倍,近兩年的保健品銷售額為15000億日元,年產保健品3000多種;歐共體各國的保健品銷售額則每年以17%的速度增長。
我國自古就有藥食同源的養生文化,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藥補不如食補”。作為一個亟須培育的行業,保健品市場的需求潛力之大實在誘人。
中國保健行業協會的統計資料表明,國內整體的保健品市場從20世紀80年代起就處于高速增長的態勢,年均增長率在15%-30%,遠遠高出發達國家平均13%的增長率。據統計,20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保健品生產企業就多達3000多家,品種4000多個,年銷售額一度突破300億大關。
但受保健品市場混亂的秩序影響,保健品功效的公信力逐漸下降,1999年國家開始出臺各項政策整頓市場,從2001開始保健品市場呈現下滑趨勢,但受2003年非典的影響,公眾對保健的重視空前提高。
惠聰集團的保健品市場調研報告顯示,到2004年全國保健品的市場容量恢復到了400億左右的規模。近幾年市場上新興產品不斷涌現,豐富了保健品市場,一大批品種受到消費者的歡迎。目前我國保健品年消費支出已突破500億元,成為新世紀我國工業的新興增長點之一??梢姡覈=∑肥袌鰸摿κ蔷薮蟮?,預計2010年將達1000億元。
隨著城鄉居民的生活基本達到小康水平,也隨著保健品市場規范的進一步完善以及外國保健品大舉進軍我國,保健品必將成為不可逆轉的健康消費新潮流。
二、國家對保健品市場的產業政策發展
我國保健品行業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20世紀80年代末期到1995年是保健品行業的第一個高速發展時期。在這一時期,由于保健品行業的高額利潤和相對較低的政策壁壘與技術壁壘、涌現出了大小3000多家保健品生產企業。
為了規范保健品市場,1996年以后,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有關保健品行業的制度規定。當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了《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該辦法對保健食品的審批、生產經營、標簽、說明書及廣告宣傳、監管等各方面進行了規范。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出臺,再加上20世紀90年代后幾年的清理整頓,使保健產品走上了法制化、規范化管理,有了規范的標準,并迎來了行業的新發展。近幾年市場上新興產品不斷涌現,豐富了保健品市場,一大批品種受到消費者的歡迎。但是,保健品市場在高速發展的同時,又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比如說保健行業居高不下的暴利、夸大其詞的廣告等現象非常普遍。
針對這些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又于2005年7月新出臺了《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該辦法的核心內容就是要嚴格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新的保健食品如果不能提供詳細科研報告,將不能被最終審批,同時生產時必須符合GMP(產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標準。這將迫使生產企業下血本在產品本身的質量和技術含量上?!侗=∈称纷怨芾磙k法》還首次取消了保健食品注冊終身制,開始實行五年一審批的動態管理,這不僅將提高新進者的門檻,還將改變目前“只進不出”的局面,對現有批號產品加強審核。
為了對廣告中虛假宣傳的保健食品進行打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05年7月同時還出臺《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要求保健食品廣告在之前必須通過審查。該規定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保健食品廣告的工作程序和對廣告內容進行技術審查的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制定了完善統一的審查標準。這份法規規定,今后保健食品廣告中有關保健功能的內容宣傳再也不得任意擴大范圍,不能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能的斷言或者保證,不能夸大保健食品的功能或者使用公眾難以理解及容易混淆的專業術語,將保健食品的功能神秘化。《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作為目前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最全面的規定,將保健食品廣告審查納入了國家行政審批范圍,加強了對保健食品廣告的管理,有利于保健食品廣告的逐步規范和完善。
作為一種新型的營銷模式,直銷方式也逐漸收到一些保健品生產企業的青睞,按我國入世承諾,我國應在入世三周年時開放直銷領域,因此,國務院于2005年9月頒布了《直銷管理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公布后,首先規范了市場秩序,保護了正規企業的合法利益,也清理了目的不純的企業,為保健品直銷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可能。其次,由于從此直銷有規可循,也維護和保障了消費者和直銷從業人員的利益?!薄吨变N管理條例》開始實施,標志著保健食品市場監管日趨成熟。
《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和《直銷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的相繼出臺,使得我國保健品法規得以完善,市場也逐漸趨于規范化、法制化,新型的保健產業正在穩健地形成,我國保健品行業進入了前所未有的蓬勃發展時期。
三、我國保健品市場消費對象分析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人民生活的改善,人們的消費水平不斷提高和保健意識日趨加強,對保健品需求持續增強,我國保健品市場發展前景喜人。保健品的消費區域已由城市擴大到廣闊的農村,保健品的消費對象也由過去的老年、兒童及患病后康復為主,擴大到婦女、中年和少年。具體來說,保健品的消費對象包括:?。ㄒ唬├夏耆?/p>
老年人由于生理方面的原因,對于保健的需求尤為突出,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全世界50歲以上的老年人群發病率為50%,55歲以上為80%,其中健忘、失眠、高血壓、高血脂、骨質疏松等疾病比較常見。隨著“老年化社會”的到來,也隨著生活水平以及保健理念的提高,為了抵抗衰老,老年人對保健品的消費需求也會逐步增加并且,“銀發族”對保健品的需求非常旺盛,購買力非常強。
篇3
廣告監測發現,一些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宣傳的功能主治、適用人群、保健功能,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范圍,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利用患者形象作療效證明等內容,給公眾健康安全、合理用藥帶來隱患,嚴重欺騙和誤導了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功效斷言”“保證”屬非法
有些企業在大眾傳播媒介向公眾宣傳藥品及醫療器械療效,并在廣告中出現了含有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類表述,違反了《廣告法》等法律法規。
處方藥廣告 北京御生堂集團石家莊制藥有限公司的“強陽保腎丸”、吉林省撫松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活力源口服液”、吉林天強制藥有限公司的“麝香抗栓丸”、湖北威士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的“谷丙甘氨酸膠囊”、遼寧天鋮制藥有限公司的“黃豆苷元片”等處方藥在廣告中出現斷言或保證類表述。
非處方藥廣告 四平神農制藥有限公司的“復方螞蟻活絡膠囊”、黑龍江全雞藥業有限公司的“天麻追風膏”等雖不是處方藥,但其廣告宣傳內容均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醫療器械 天水魏氏彤泰藥業有限公司“魏氏磁療骨痛貼”的違法廣告,含有不科學表示產品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的內容,誤導和欺騙消費者,違反了《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
保健食品≠藥品
武漢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元堂牌知本天韻膠囊”、濟南基業海通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海通牌奧復康片”等2個保健食品違法廣告,違反了《食品廣告暫行規定》關于“食品廣告不得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等規定。
篇4
關鍵詞:保健行業;市場消費;營銷模式
一、國內外保健品市場發展情況
保健行業是指事前對人群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讓他們更健康、健美,并延緩老化現象或防患疾病于未然的產業。保健行業是全球性的朝陽產業,市場增長迅速。研究有效的保健食品,通過食品預防疾病、調節人體功能,可以減少社會巨大的醫藥費用,是利國利民的有效辦法。
在全世界范圍內,據不完全統計,全球保健食品已占整個食品銷售的5,達上千億美元,而且每年都以相當速度增長。其中,近20年來,美國的保健品銷售額增長了36倍,目前年銷售額達750億美元,占食品銷售額的1/3;日本增長了32倍,近兩年的保健品銷售額為15000億日元,年產保健品3000多種;歐共體各國的保健品銷售額則每年以17的速度增長。
我國自古就有藥食同源的養生文化,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藥補不如食補”。作為一個亟須培育的行業,保健品市場的需求潛力之大實在誘人。
中國保健行業協會的統計資料表明,國內整體的保健品市場從20世紀80年代起就處于高速增長的態勢,年均增長率在15-30,遠遠高出發達國家平均13的增長率。據統計,20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保健品生產企業就多達3000多家,品種4000多個,年銷售額一度突破300億大關。
但受保健品市場混亂的秩序影響,保健品功效的公信力逐漸下降,1999年國家開始出臺各項政策整頓市場,從2001開始保健品市場呈現下滑趨勢,但受2003年非典的影響,公眾對保健的重視空前提高。
惠聰集團的保健品市場調研報告顯示,到2004年全國保健品的市場容量恢復到了400億左右的規模。近幾年市場上新興產品不斷涌現,豐富了保健品市場,一大批品種受到消費者的歡迎。目前我國保健品年消費支出已突破500億元,成為新世紀我國工業的新興增長點之一。可見,我國保健品市場潛力是巨大的,預計2010年將達1000億元。
隨著城鄉居民的生活基本達到小康水平,也隨著保健品市場規范的進一步完善以及外國保健品大舉進軍我國,保健品必將成為不可逆轉的健康消費新潮流。
二、國家對保健品市場的產業政策發展
我國保健品行業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20世紀80年代末期到1995年是保健品行業的第一個高速發展時期。在這一時期,由于保健品行業的高額利潤和相對較低的政策壁壘與技術壁壘、涌現出了大小3000多家保健品生產企業。
為了規范保健品市場,1996年以后,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有關保健品行業的制度規定。當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了《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該辦法對保健食品的審批、生產經營、標簽、說明書及廣告宣傳、監管等各方面進行了規范。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出臺,再加上20世紀90年代后幾年的清理整頓,使保健產品走上了法制化、規范化管理,有了規范的標準,并迎來了行業的新發展。近幾年市場上新興產品不斷涌現,豐富了保健品市場,一大批品種受到消費者的歡迎。但是,保健品市場在高速發展的同時,又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比如說保健行業居高不下的暴利、夸大其詞的廣告等現象非常普遍。
針對這些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又于2005年7月新出臺了《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該辦法的核心內容就是要嚴格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新的保健食品如果不能提供詳細科研報告,將不能被最終審批,同時生產時必須符合GMP(產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標準。這將迫使生產企業下血本在產品本身的質量和技術含量上。《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還首次取消了保健食品注冊終身制,開始實行五年一審批的動態管理,這不僅將提高新進者的門檻,還將改變目前“只進不出”的局面,對現有批號產品加強審核。
為了對廣告中虛假宣傳的保健食品進行打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05年7月同時還出臺《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要求保健食品廣告在之前必須通過審查。該規定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保健食品廣告的工作程序和對廣告內容進行技術審查的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制定了完善統一的審查標準。這份法規規定,今后保健食品廣告中有關保健功能的內容宣傳再也不得任意擴大范圍,不能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能的斷言或者保證,不能夸大保健食品的功能或者使用公眾難以理解及容易混淆的專業術語,將保健食品的功能神秘化?!侗=∈称窂V告審查暫行規定》作為目前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最全面的規定,將保健食品廣告審查納入了國家行政審批范圍,加強了對保健食品廣告的管理,有利于保健食品廣告的逐步規范和完善。
作為一種新型的營銷模式,直銷方式也逐漸收到一些保健品生產企業的青睞,按我國入世承諾,我國應在入世三周年時開放直銷領域,因此,國務院于2005年9月頒布了《直銷管理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公布后,首先規范了市場秩序,保護了正規企業的合法利益,也清理了目的不純的企業,為保健品直銷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可能。其次,由于從此直銷有規可循,也維護和保障了消費者和直銷從業人員的利益?!薄吨变N管理條例》開始實施,標志著保健食品市場監管日趨成熟。
《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和《直銷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的相繼出臺,使得我國保健品法規得以完善,市場也逐漸趨于規范化、法制化,新型的保健產業正在穩健地形成,我國保健品行業進入了前所未有的蓬勃發展時期。
三、我國保健品市場消費對象分析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人民生活的改善,人們的消費水平不斷提高和保健意識日趨加強,對保健品需求持續增強,我國保健品市場發展前景喜人。保健品的消費區域已由城市擴大到廣闊的農村,保健品的消費對象也由過去的老年、兒童及患病后康復為主,擴大到婦女、中年和少年。具體來說,保健品的消費對象包括:
(一)老年人
老年人由于生理方面的原因,對于保健的需求尤為突出,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全世界50歲以上的老年人群發病率為50,55歲以上為80,其中健忘、失眠、高血壓、高血脂、骨質疏松等疾病比較常見。隨著“老年化社會”的到來,也隨著生活水平以及保健理念的提高,為了抵抗衰老,老年人對保健品的消費需求也會逐步增加并且,“銀發族”對保健品的需求非常旺盛,購買力非常強。
(二)中年人
中年人處于家庭、事業雙重壓力下。近年來,由于飲食過度和過量的脂肪攝入,肥胖癥、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及癌癥等慢性病在中年人群中逐年上升,有利于預防和改善這些疾病的功能性營養食品受到了中年消費者的歡迎。另外,近年來,美容保健、滋陰壯陽類保健品大有后來居上的勢頭,已成為拉動保健品成長的一個新的增長點。中年人保健品市場也是一個龐大的消費市場。
(三)少年兒童
據統計,我國85萬所中、小學校中的1.76億在校學生中,其蛋白質、鈣、鋅、維生素A、維生素B的攝取普遍不足,缺鐵性貧血比例高達30-40。另外,少年兒童對健腦益智的需求也很大,因此,另一類不可忽視的保健品是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補充元素。
四、我國保健品市場的發展特點
目前我國生產的保健品中90以上屬于第一代、第二代產品,且產品功能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減肥美容、免疫調節、抗疲勞、調節血脂、改善骨質疏松、改善胃腸道功能、延緩衰老、營養補劑(補充維生素)等功能板塊上。在衛生部準予申報的22項保健功能中,具有免疫調節、調節血脂和抗疲勞3項功能的產品占全部產品的2/3。由產品功能分布可見我國保健品行業的產品結構不合理,低水平重復現象屢有發生。而從市場反饋的信息來看,純天然、綠色環保型保健品具有更大市場空間,將成為未來保健品消費的主流。據預測,未來中國市場保健品的發展,產品功能將逐步分散,產品結構趨向合理。具體來講,我國保健品行業的發展呈現出如下特點。
(一)目前保健品企業二元化結構明顯
目前,我國共有保健品企業3000多家,年產值500多億元。其中投資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大型企業只占1.45,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中型企業占38,投資不足10萬元的作坊式企業占12.5。這表明,我國保健品生產企業中,中小企業占絕大多數,成規模的企業仍舊較少。在目前市場上除無錫健特生物有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杭州)青春寶集團有限公司、南京老山牌蜂王漿有限公司、南京中脈科技集團公司、大連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幾家大的企業,其他更多的是規模不大、專業化程度不高的企業,甚至多數企業缺乏自身的生產能力,僅以委托加工、銷售為主,并且這些企業大部分出于維持生存狀態。
(二)產品同質同類化現象嚴重
在目前的保健品市場中知名品牌少,產品同質同類化現象嚴重。在目前的保健品企業中,除部分品牌企業是自我研發、自我生產外,絕大多數中小(約占95以上)企業走的都是產品或自行設計商標委托代加工的運行模式。故大部分企業產品質量差,品牌式規劃發展少。
(三)產品的銷售區域性特征明顯
企業在產品的開發與推廣中,弱化全國性開發運營,而利用區域優勢,集中人、財、物優勢,做深、做透區域市場的運營模式非常明顯。近年來在區域的運作中,幾家大的區域性知名企業的業績都不錯。例如昂立在上海的年銷售額在2.3-2.5億,青春寶在浙江省的年銷售額在4億,老山牌蜂王漿在南京的銷售額在8000萬,九塊九牌減肥茶在江蘇的年銷售額8000多萬。這些企業幾乎都是憑借產品在區域的優勢公共關系、渠道網絡、媒體等地區的資源優勢,精耕細作、做深、做細區域市場。除“黃金搭檔”憑借腦白金強大的廣告和品牌影響及網絡優勢強行鋪開的全國市場之外,很少再出現全國性的產品。
(四)保健品營銷模式發生明顯變化
我國保健品市場經過20多年的發展,尤其是在羅氏、惠氏、安利等國際知名企業的帶動下,保健品營銷模式已從發展初期的單純概念營銷模式發展到目前的傳統廣告、終端營銷、會議營銷、與客戶面對面的直復營銷等多種營銷方式并存的營銷模式。保健品企業已從針對消費者簡單的廣告推廣教育模式發展到針對消費者長久的養生教育和對消費者進行長期的跟蹤服務。而消費者在購買保健品時,也十分關注產品的保健功能和品牌信譽。知名品牌的產品銷路明顯比一般品牌的品種熱俏。國內市場中,不到20%的名牌品種占據了50%的市場份額。
參考文獻:
1、李廣森,雷振剛.保健品行業再陷誠信危機[J].檢察風云,2007(17).
篇5
【關鍵詞】藥品;監管制度;完善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6-112-01
藥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其不僅是人類生存發展必需品,而且在藥品的研制、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存在嚴重信息不對稱的特征,所以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對藥品實行政府嚴格監管,主要包括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價格,其中尤其是藥品安全性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八幤繁O管重在對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的全過程進行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其目的在于確保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和適當性”①。文章從我國藥品監管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著手,論證我國的藥品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我國藥品監管法律制度概述
我國藥品監管制度是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法律所授予的職權范圍內,依據藥事法律法規、政策和國家藥品標準,對我國境內藥物研究開發、生產、銷售、使用、價格、廣告、質量檢驗以及管理過程所進行的監督管理的制度。藥品監管制度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有權監管的機關,包括行政機關和被授權組織,運用行政權對藥品的研究開發、生產環節、銷售環節以及售后環節的安全進行全程的、長期的、有效的監督管理。其二是要對監管者自身的職權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以防止權力的濫用。
二、我國藥品監管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藥品監管法律制度及監督管理體制尚待完善
我國現行的藥品監管的法律有一部,即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血液制品管理條例》等十幾部。此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的部門規章局令還有40余件,規范性文件若干。但對于我國藥品監管的現狀而言,還是嚴重匱乏。而且,目前對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等產品進行管理的法律法規或者零散不成體系,或者涉嫌違反上位法,或者久未修訂,早已不適應當前的形勢。2009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賦予了藥品監管系統食品和餐飲環節的監管職能。因此按照新的職能分工,藥監局的監管范圍擴大到涉及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的全過程。但由于種種原因,此項法律尚未得到徹底落實,此次改革的效果如何還有待于實踐的檢驗。
(二)藥品安全監控體制尚待健全
目前,由于藥品監管部門對藥品上市后監管的技術、人力、物力的不足,造成許多副作用大的藥品,只有在大量患者長期使用并產生嚴重不良后果后才得以發現,魚腥草注射液的不良反應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藥品生產企業往往只重視上市后的市場占有率和經濟效益問題,而對患者藥物反應的監控大多數都是消極被動的。世界衛生組織要求各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國家,我國“由于受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中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現狀同先進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②我國的藥物警戒工作剛剛開始,各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還不健全,各級醫療機構對報送不良反應沒有動力,缺乏積極性,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怕影響自己的產品銷售不愿報送,有抵觸情緒,這樣就容易造成發生群體性藥害事故。
(三)虛假藥品廣告問題較為嚴重
我國的現行藥品廣告管理制度是由藥品監管部門審批,由工商行政部門履行違法廣告的查處工作,藥品監管部門發現企業的廣告與審批不符或未經審批,要移交工商部門查處。藥品廣告的審批由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違法藥品廣告的查處權分散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這里藥品廣告的審批權與查處權不在一個部門,相互之間缺乏溝通,往往造成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機。新聞媒體對藥品廣告的法律規定是了解的,但他們也缺乏懂醫藥專業知識的人材,同時經濟利益的驅動,不法廣告沒有經過嚴格審查就進行了。
三、我國藥品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完善藥品監管法律法規體系
首先,應借鑒和引入發達國家的立法機制,抓緊修訂《藥品管理法》以及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其次,抓緊制定配套的藥品專門法律法規和執行條例,以形成完善的藥品監管法律體系。繼續完善藥品配套的監管法律法規,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增強法律法規可操作性,避免法律法規沖突。最后,修訂法律法規與國際接軌。在查找監管漏洞的基礎上,有計劃地推進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工作,將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定納入WTO后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大范圍內,不斷根據國內外環境的變化及時跟進和修訂相關內容。
(二)健全藥品行政執法監督制度
首先,加強藥品監管法制機構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打造出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隊伍。其次,構建強有力的執法監督平臺。科學有效的監管和依法行政,建立良好的執法監督體系是促進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再次,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結合監管實際,建立健全監管執法責任體系,制定行政執法責任制度,推動崗位責任制度的落實。最后,強化行政復議工作。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大力加強制度建設,創新工作程序,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規范藥品監管行政執法行為、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中的重要作用。
指導老師:周桂黨。
注釋:
篇6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市委五屆十次全會精神。以構建食品平安保證體系、保證人民飲食平安為目標,以繼續著力抓好食品平安專項整治為主線,以加強農村地區食品平安監管和保證超市蔬菜質量平安為突破口,重點抓好種植養殖、加工、流通和消費四個環節,進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平安監管水平,改善食品平安狀況,增強食品消費平安感,為建設和諧平安作出貢獻。
二、工作重點
重點監管和整治農業投入品污染,加大對食品源頭污染治理的力度。嚴把蔬菜質量平安的市場準入關,切實做好生豬“瘦肉精”以及飲用水的檢測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流通環節和食品消費環節的平安監管;繼續推進食品平安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大力開展食品平安專項整治,重點抓好保健食品專項整治、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瘦肉精”專項整治和蔬菜農藥殘留以及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生豬養殖場和屠宰廠(點)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平安監管的重點區域是城鎮集貿市場。分散在社區、城鄉結合部和集鎮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以及食品生產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等。
三、工作目標
㈠全市縣城以上定點屠宰廠(點)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豬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規定。啟動鄉鎮生豬定點屠宰工作。此項目標由現代服務業管理指導中心負責,質監、工商、農業等部門配合落實。
㈡城鄉蔬菜農藥殘留平均合格率達93%以上;全市大中型超市實行蔬菜質量平安準入制度覆蓋率達80%以上。此項目標由農業部門牽頭負責。
㈢生豬“瘦肉精”平均檢出率控制在1%以內。經貿委、現代服務業管理指導中心、工商、質監等部門配合落實。
㈣大中型食品專業批發市場、超市全面推行進貨索票索證制度;大中型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設立12315投訴站點;規范1個新建農副產品綠色批發市場。此項目標由工商部門負責落實。
㈤增加3個以上食品平安信用體系建設試點企業。此項目標由衛生、工商、質監等部門分別負責落實。
㈥全面取締食品生產加工非法廠(點)重點品種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條件達標率達85%以上;獲證產品質量監督合格率達85%以上;食品強制性規范采標率達100%此項目標由質監部門負責。
㈦全市經營保健食品企業對所銷售的保健食品索證率達100%對保健食品違法違規廣告的查處率達95%以上。此項目標由工商部門負責。
㈧全市大中型餐飲單位和縣城以上學校食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教育部門配合落實。
㈨縣城所屬的肉制品和兒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違規違法使用添加劑的行為得到全面監控。衛生部門配合落實。
㈩農村食品市場平安狀況明顯好轉。質監、衛生等部門配合落實。
(十一)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有顯著提高。
四、主要措施
㈠加大對食品源頭污染的整治力度
1繼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平安例行監測。深入開展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畜禽產品禁用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整治。定期質量平安信息;加快對高毒、高殘留農藥投入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推廣使用低殘留高效農藥、獸藥和無污染添加劑;加快無公害農產品(蔬菜)基地建設。
2完善農產品質量平安保證體系。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完善市、縣兩級農產品質量平安檢測機構建設;主要蔬菜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大中型食品超市。開展以速測為主的平安檢測。
㈡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
1大力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普查摸底的基礎上。嚴厲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行為,取締不具備生產條件的生產加工企業。
2加強生產加工環節的日常監管。以查處食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過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違法行為為重點。特別是對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和兒童食品中的甜味劑、著色劑、防腐劑等的濫用情況加大產品質量抽查力度,落實食品添加劑生產和使用備案管理制度;嚴格食品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和食品平安標志的發放管理,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監管,確保QS標志和食品標簽的使用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
3嚴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行為。重點落實“十查十找”任務。找陳化糧、礦物油、地溝油、吊白塊、回收過期蛻變食品、工業用雙氧水、毛發水、敵敵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質,一經發現完全收繳物品和設備。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清理整頓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實行分類處置,規范小作坊的生產加工行為。
㈢加強食品流通環節的平安監管
1以“農改超”試點工作為突破口。提高生鮮食品在超市銷售中的比重;加快室內市場建設進度,取締馬路市場和露天市場,縣城以上城區全面實現退路進室交易。
2全面實行食品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統一規范購銷臺帳等票、證內容。嚴格執行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全面落實市場巡回、查訪制度,完善監督抽查和食品衛生例行監測制度,違規食品不得進場銷售,已進場的要及時下架下市,并按規定銷毀,教育和督促企業主動召回已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及時消除隱患;各類食品批發市場、超市的主辦者必需與供貨商簽訂食品平安保證協議。
3加強綠色市場與綠色生產的有機結合。組織對基地產品的考察認證和簽訂合約等工作。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和直銷配送;大力推行市場與基地掛鉤、對接和互認;加快實施產品分級包裝和標識管理制度,方便消費者選擇和監督。
㈣加強食品消費環節的平安監管
1以《餐飲業與集體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為標準。加強對衛生條件和衛生管理水平較差的小型餐飲業、特別是小飲食店、小食品店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監督管理和檢查。
2加強衛生監督管理及技術培訓和指導。進一步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對大中型餐飲單位拒不接受量化分級管理的要依法整治。
3貫徹執行《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全面規范縣城以上區域的大中型食品商場(超市)散裝食品經營行為。
㈤加強生豬屠宰管理
整頓和規范肉品流通秩序;抓好縣城以上生豬定點屠宰廠(點)清理整頓工作,加強對定點生豬屠宰廠(點)監督管理。使之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對確實不具備基本條件、達不到要求的定點屠宰廠(點)要堅決關停;嚴厲打擊和查處私屠濫宰及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違法行為,重點打擊城鄉結合部規模大、危害性強的窩點。
㈥抓好農村食品平安監管
加強農村食品平安監管組織體系建設,結合中央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布置要求。建立健全鄉鎮食品平安監管協調組織及其辦事機構,完善我市農村食品平安監管網絡。開展農村食品專項整治,改善農村市場食品平安狀況;鼓勵大型食品經營企業到農村建立網點,形成農村食品供應的主渠道;實行農村自辦酒宴申報制度,加強指導和監督,杜絕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㈦加強保健食品監管
嚴格審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注冊申請資料真實性、平安性,以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批發市場、藥品經營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和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及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為重點。查禁偽造批準文號,查禁標簽標識假冒保健食品,查禁普通食品宣傳保健功能,查禁食品與藥品同名,整頓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及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不實行為;強化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范保健食品企業生產經營秩序,保證消費者的切身利益,促進保健食品行業健康發展。
㈧加強食品質量的監督抽查
對生產集中地和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加大對納入整治和監管的重點食品品種的抽查頻率和覆蓋面。以及關系人體健康安全的項目要進行重點抽查,對不合格的產品要進行曝光、清除出市場并按規定進行罰款。同時對其生產源頭、進貨渠道和銷售場所一查到底,問題嚴重的要立即責令停止生產和銷售;對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吊銷相關證照,堅決予以取締。
㈨加強食品平安信用體系建設
進一步落實食品平安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依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市場化運作、全社會廣泛參與”原則。逐步構建科學有效的食品平安信用評價體系,完善食品平安信用管理制度、信息征集制度和信用披露、獎懲制度;探索定期在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食品平安檢測情況,形成聯合防假、失信曝光的機制;督促企業承擔應盡的社會義務和責任,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追溯、封存演講、依法銷毀、購銷臺帳、質量平安檔案、商品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不時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經營的行為準則,建立起較為完備、規范的企業內部誠信經營檔案和職能部門監管檔案。
㈩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加大執法力度,要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結合起來。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重點打擊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查辦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案件中,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與公安、司法機關的聯系和配合,及時通報案件查處情況,努力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罰代刑。
五、工作要求
篇7
[關鍵詞]食品安全 法律體系 立法 監督管理
一、法律制度對于我國食品安全的意義
民以食為天,食品是人類的生存之本,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可是其安全性對人類的健康又更重要。因此,如何合理利用法律保證食品的安全,是人們必須思考的問題之一。近年來,我國爆發了許多食品安全方面的事故,如特倫蘇事件、王老吉添加事件、食品安全標準與奶制品等事件。大大影響了國人對食品安全的信心,也暴露了我們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欠缺與不足。
二、食品安全相關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食品安全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卻仍然存在某些方面的問題,比如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偟膩碚f,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食品安全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不詳細。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包括《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標識規定》、《保健食品批準證書》、《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等20多部。已經初步建立了以《食品安全法》為主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但配套的法律、法規仍需完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為例,其中第八十四條、八十五條、八十六條、九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的罰款金額為“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該規定會導致在實際的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有較大的自由裁決空間,處罰的自由裁量度過大。
(2)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不完善。
具體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有效的信息披露機制。雖然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受利益的驅使,企業往往對消費者隱瞞某些對其生產經營不利的信息。(2)食品安全知識普及。大多數公眾在日常生活中沒有形成維護權益的自覺性與主動性,公眾對食品質量認證標志等基本知識了解不夠,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及嚴重后果認識不夠。(3)責任追究機制。由于監督管理體制上存在多頭監管、職責不明等缺陷,由此經常會發生監管失職、執法不力的情況。
(3)執法部門運作效率低。
我們國食品衛生安全監管主體單位有:衛生部、食品安全委員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農業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等,各監管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某一執法活動涉及其他部門時,其他相關部門會因為怕受牽連或利益受損,也會害怕引起重復執法的嫌疑而退縮,不參加聯合執法。
三、我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完善的主要建議
健全和完善的法律體系對為保障我國食品安全的作用是尤為重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論述為提高和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應加強的工作。
(1)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建設。
首先,完善和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科學界定《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農產品質量管理條例》等等法律和法規之間的關系,要以我國實際情況樹立起以《食品衛生法》為根本核心,其他法律法規為框架的合理有效的法律體系。其次,建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目前,應重點解決管理權過于分散的問題,完善食品的監督和問責制度,使其工作中做到有法可必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完善食品安全監管的保障機制。
(2)理清各執法部門的權限與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條明確規定食品安全分段監管的體制,其進一步明確劃分了各相關部門的職責權限,有利于各部門的聯合執法,從而進一步達到對食品的有效監督管理
(3)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八十五條、八十六條明文規定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生產經營者做出“沒收違法所得”。但事實上很難確定“違法所得”的具體數額,應對此作出修改和進一步的完善。
(4)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應重點加強以下幾面的工作:第一,完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修訂工作;第二,提高采標步伐,加強標準創新工作機制;第三,從食品衛生安全標準的提高和的完善來確保我國食品衛生安全法律體系的不斷成熟和規范。
(5)人民群眾參與監管。
首先,建設各行業行會。應鼓勵食品企業和相關人員建立行業協會;其次,提高全民食品衛生安全方面的意識。應該嚴抓行業協會的資格評估和食品安全宣傳。
四、結語
當前,我國食品市場的秩序混亂,局面沒有徹底扭轉,各種違法行為十分嚴重,特別是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整頓和規范食品市場秩序勢在必行,一方面要保持高壓態勢,持續開展專項活動,另一方面加強社會道德和誠信度的建設。只有讓違法經營者及時得到法律制裁,才能避免由制度漏洞和執法缺失造成的遺憾,從而才能建立起一個穩定發展的法治話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
參考文獻:
篇8
一、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一)加強對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的登記管理。
(二)加強對直銷企業直銷員招募活動的監督管理。
(三)加強對直銷企業直銷員培訓活動的監督管理。
(四)加強對直銷企業計酬的監督管理。
(五)依法查處擅自從事直銷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傳銷違法活動。
(六)建立健全直銷監督管理工作機制
二、整治規范的方式步驟及主要措施
(一)摸底調查階段(*月*日至*月*日)。各縣市局對直銷企業分支機構在各縣市設立的服務網點和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進行調查登記,登記內容按州局統一制定的調查表規定的內容逐項調查,調查情況報州局注冊分局和公平交易處。(附:《直銷企業服務網點調查登記表》、《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調查登記表》)各縣市局于*月*日前,將兩種《調查登記表》復印件報州局注冊分局和公平交易處各一套。
(二)整治規范階段(*月*日至*月*日)。根據縣市局調查的情況,結合年檢驗照,根據《直銷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直銷企業分支機構及服務網點和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的經營行為進行整頓規范。
*.加強登記管理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進行登記管理。
一是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必須提供直銷企業允許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文件或合同,方可予以登記注冊。
二是規范名稱。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的名稱,必須含有直銷企業的字號名稱如“*”、“*”等。
三是規范經營場所。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必須有與其經營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不得在個人家中從事經營活動)。
四是規范經營范圍。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不得從事直銷業務,不得經營該企業產品以外的商品。
五是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違反登記管理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查處。
六是對已經以*保健品、保健食品商店辦理了營業執照的屬于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要結合年檢驗照按照上述要求進行規范。
七是對直銷企業設立的從事直銷業務之外經營活動的其他分支機構,要納入日常監管,不得辦理臨時營業執照,不得辦完照一次性收費后放棄監管。
*.整治規范直銷企業直銷員招募、培訓和計酬活動
一是整治規范直銷企業直銷員招募活動,防止《直銷管理條例》禁止的人員進入直銷員隊伍。嚴肅查處下列違法行為:
(*)直銷企業及其省級分支機構違反規定招募直銷員的;
(*)直銷企業在招募活動中出現欺騙、誤導等宣傳行為的;
(*)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的。
二是整治規范直銷企業直銷員業務培訓活動
(*)監督直銷企業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及《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的規定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考試和發證工作。嚴肅查處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直銷員業務培訓活動。
(*)監督檢查直銷企業的直銷培訓員是否持證上崗。
(*)加強對直銷員業務培訓內容、網上培訓的監督管理,直銷員業務培訓內容要符合法律規定,指導直銷企業網上培訓依法進行,并保證參加網上培訓、考試人員與所招募直銷員的一致性。
三是整治規范直銷企業計酬行為。監督直銷企業按照《直銷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立健全并實施計酬制度。要注意及時掌握企業有關報備信息,了解掌握直銷員的銷售情況和企業計酬情況,重點了解掌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發放給直銷員的報酬總額是否超過該直銷員直接銷售額規定比例的情況。嚴肅查處團隊計酬行為。
*.依法查處擅自從事直銷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傳銷違法活動,依法重點查處下列違法行為:
一是未獲得直銷經營許可從事直銷員招募活動的;
二是未獲得直銷經營許可從事直銷員培訓活動的;
三是未獲得直銷經營許可從事直銷銷售活動的;
四是直銷企業超出批準區域從事直銷活動的;
五是直銷企業超出產品核準范圍直銷產品的;
六是直銷企業未完成服務網點備案從事直銷活動的。
七是在查處違法從事直銷活動的同時,要嚴厲打擊以“直銷”、“連鎖銷售”、“特許經營”等名義從事傳銷的違法行為。
(三)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階段。(*月*日至*月*日)
*.建立日常監督管理機制。要認真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積極探索日常監督管理方式,建立健全日常監督管理機制。
*.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發現直銷企業出現問題苗頭,要適時提醒;對出現問題的企業要及時指正,提出告誡,督促企業整改;對投訴舉報的處理要定期公布;在對涉嫌違法直銷及傳銷行為認真查處后,對典型案件要擇機公布。
*.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建立直銷監督管理信息報送制度。要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定期交流直銷企業準入和直銷市場監督管理情況。要加強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內部其他職能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相關情況。
*.建立直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根據實施企業信用監督管理的要求,匯集直銷企業市場準入、經營行為和市場退出等方面的信用指標,設定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個等級標準,將直銷企業的誠信記錄和不良記錄納入信用監督管理系統,作為評價直銷企業信用等級、實施分類管理的重要依據。促進直銷企業的誠信經營、守法經營。
(四)驗收和總結階段(*月*日至*月*日)。各縣市局于*月*日前,將整治規范直銷市場秩序工作總結報州局公平交易處。州局對各縣市開展直銷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和總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直銷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面臨的一項新任務,如何有效實施監管,并促進直銷市場有序發展是一個新的重要課題。各縣市局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要組織執法人員認真學習《直銷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加強直銷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充分認識到:“正確理解和處理直銷和傳銷的關系,是做好直銷監管工作的前提;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是直銷監管工作的核心內容;招募、培訓和計酬是開展直銷監管工作的主要環節;充分發揮各種手段,通過全方位、全角度和多種方式實施監管,是做好直銷監管工作的重要途經;動員社會力量是做好直銷監管工作的關鍵。”這樣才能做好整治規范直銷市場秩序工作,達到“管而不死”、“放而有序”的良好局面,促使直銷業穩步健康發展。
篇9
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總體按照“引導、教育、規范”原則。重點對人參種植、加工業戶和市場經銷業戶進行規范整治,塑造人參市場品牌,樹立良好形象。
二、整治重點
1人參栽培種植環節。重點整治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使用的行為。如“五氯硝基苯”六六六”等高殘毒農藥的使用情況。
2人參加工領域重點整治糖水煮制紅參、硫磺熏蒸白參、用膠粘接人參以及其它加工偽劣人參的行為。
3人參流通領域重點整治違規加工產品、假冒偽劣產品等。
1嚴禁銷售“三無產品”
2嚴禁糖煮人參。硫磺熏蒸人參、用膠粘制的人參進入市場。
3山參銷售必須出具資質單位的鑒定證書。
4工藝參、山參要分區銷售。并有明顯的分區標志。
5嚴肅查處侵犯商標注冊專用權產品、無照經營及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
6經營者必須持有《保健食品批準證書》《食品衛生許可證》《健康證》以人參為原料的保健食品。
7貨真價實,經銷的各類人參產品要明碼標價。產品包裝說明與內在實物相一致。
三、工作安排
以鄉鎮自查自糾為主,這次整治工作以各鄉鎮自查和全縣檢查相結合。全縣重點檢查為輔。各人參種植、加工銷售重點鄉鎮都要結合本鄉鎮的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做好工作安排。
1宣傳動員:宣傳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假冒偽劣產品處罰條例》《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等??h里將在相關鄉鎮、人參企業、集貿市場等地發放材料、張貼標語。
2清理檢查:清理檢查過程中要重點抓好清理整治。從栽培種植到產品加工、市場流通各個環節進行認真徹底的清理。全面掌握企業數量、規模、主要產品、產量、質量等。特別要深入到加工企業,對當年所加工人參的數量、時間、品種要進行登記和統計,發現加工違規產品立即沒收,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規范落實:工作重點主要在流通環節。對清理檢查所查出的一切問題要糾正、解決和規范。
四、責任分工
牽頭部門:縣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參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組織工作。
參與部門:縣工商局。做好全縣流通領域的整治工作。堅決取締無證照生產銷售人參制品行為;依法查處銷售假冒偽劣人參制品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注冊商標標識侵權行為等。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人參保健產品質量檢查監督。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全縣人參加工生產環節的整治工作。
縣衛生局:負責衛生許可的清理整治。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專項整治工作治安秩序。
縣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全方位進行跟蹤宣傳報道。
五、幾點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這次規范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嚴肅認真,積極主動,密切配合,不推諉、不扯皮。檢查整治工作人員在檢查過程中要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忠于職守,不徇私情。
2明確任務目標。檢查組要對人參種植、加工、流通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要有記錄,發現違規業戶,立即警告糾正,嚴重者由相關部門嚴厲依法處罰,并予以公開曝光。
篇10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食品標識的監督管理,規范食品標識的標注,防止質量欺詐,保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含分裝)、銷售的食品的標識標注和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食品標識是指粘貼、印刷、標記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稱、質量等級、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等相關信息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的總稱。
第四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在其職權范圍內負責組織全國食品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其職權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標識的標注內容
第五條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應當附加標識,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不附加標識的食品除外。
食品標識的內容應當真實準確、通俗易懂、科學合法。
第六條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名稱。
食品名稱應當表明食品的真實屬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食品名稱有規定的,應當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
(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食品名稱沒有規定的,應當使用不會引起消費者誤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稱或者俗名;
(三)標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名稱”或者“商標名稱”等易使人誤解食品屬性的名稱時,應當在所示名稱的鄰近部位使用同一字號標注本條(一)、(二)項規定的一個名稱或者分類(類屬)名稱;
(四)由兩種或者兩種以上食品通過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觀均勻一致難以相互分離的食品,其名稱應當反映該食品的混合屬性和分類(類屬)名稱;
(五)以動、植物食物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藝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個體、器官、組織等特征的食品,應當在名稱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樣,并標注該食品真實屬性的分類(類屬)名稱。
第七條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的產地。
食品產地應當按照行政區劃標注到地市級地域。
第八條食品標識應當標注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能夠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者的名稱、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規定相應予以標注:
(一)依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公司或者其子公司,應當標注各自的名稱和地址;
(二)依法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公司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生產基地,應當標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的名稱、地址,或者僅標注公司的名稱、地址;
(三)受委托生產加工食品且不負責對外銷售的,應當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和地址;對于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委托企業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地址和被委托企業的名稱,或者僅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和地址;
(四)分裝食品應當標注分裝者的名稱及地址,并注明分裝字樣。
第九條食品標識應當清晰地標注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食品的保質期與貯藏條件有關的,應當標注食品的特定貯藏條件。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注保質期。
日期的標注方法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第十條定量包裝食品標識應當標注凈含量。對含有固、液兩相物質的食品,除標示凈含量外,還應當標示瀝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凈含量應當與食品名稱排在食品包裝的同一展示版面。凈含量的標注應當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的配料清單。
配料清單中各種配料應當按照生產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進行標注,具體標注方法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的,應當在配料清單食品添加劑項下標注具體名稱;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的,可以標注具體名稱、種類或者代碼。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食品標識應當標注企業所執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號或者經備案的企業標準號。
第十三條食品執行的標準明確要求標注食品的質量等級、加工工藝的,應當相應地予以標明。
第十四條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及QS標志。
委托生產加工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委托企業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可以標注委托企業或者被委托企業的生產許可證編號。
第十五條混裝非食用產品易造成誤食,使用不當,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當在其標識上標注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第十六條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其標識上標注中文說明:
(一)醫學臨床證明對特殊群體易造成危害的;
(二)經過電離輻射或者電離能量處理過的;
(三)屬于轉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轉基因原料的;
(四)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等規定,應當標注其他中文說明的。
第十七條食品在其名稱或者說明中標注“營養”、“強化”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有關規定,標注該食品的營養素和熱量,并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定量標示。
第十八條食品標識不得標注下列內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
(二)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三)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食品的;
(四)附加的產品說明無法證實其依據的;
(五)文字或者圖案不尊重民族習俗,帶有歧視性描述的;
(六)使用國旗、國徽或者人民幣等進行標注的;
(七)其他法律、法規和標準禁止標注的內容。
第十九條禁止下列食品標識違法行為:
(一)偽造或者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二)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其他生產者的名稱、地址;
(三)偽造、冒用、變造生產許可證標志及編號;
(四)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章食品標識的標注形式
第二十條食品標識不得與食品或者其包裝分離。
第二十一條食品標識應當直接標注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裝上。
第二十二條在一個銷售單元的包裝中含有不同品種、多個獨立包裝的食品,每件獨立包裝的食品標識應當按照本規定進行標注。
透過銷售單元的外包裝,不能清晰地識別各獨立包裝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強制標注內容的,應當在銷售單元的外包裝上分別予以標注,但外包裝易于開啟識別的除外;能夠清晰地識別各獨立包裝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強制標注內容的,可以不在外包裝上重復標注相應內容。
第二十三條食品標識應當清晰醒目,標識的背景和底色應當采用對比色,使消費者易于辨認、識讀。
第二十四條食品標識所用文字應當為規范的中文,但注冊商標除外。
食品標識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或者少數民族文字,也可以同時使用外文,但應當與中文有對應關系,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應的中文,但注冊商標除外。
第二十五條食品或者其包裝最大表面面積大于20平方厘米時,食品標識中強制標注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食品或者其包裝最大表面面積小于10平方厘米時,其標識可以僅標注食品名稱、生產者名稱和地址、凈含量以及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標注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未附加標識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未按規定標注應當標注內容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第十五條,未按規定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說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未按規定標注凈含量的,依照《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其標識未標注生產許可證編號及標志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進行處罰。
偽造、冒用、變造生產許可證編號及標志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未按規定標注食品營養素、熱量以及定量標示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食品標識標注禁止性內容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偽造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四條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其他生產者的名稱、地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食品標識與食品或者其包裝分離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依照本章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十八條從事食品標識監督管理的工作人員,、、包庇放縱違法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實施。
法律、行政法規對行政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進出口食品標識的管理,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