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管理合理化建議范文

時間:2023-05-31 15: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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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管理合理化建議

篇1

1.學科建設水平全面提升 

學校按照“鞏固文理,完善管理,發展工學,拓展醫農”的學科建設思路,不斷完善學科建設管理機制,全面提升學科建設水平。 

實施高水平學科建設計劃,全力實施學科建設“三五工程”,即打造五大學科高地,建成五大學科集群,培育五大學科新優勢,致力于建設一批高水平學科。通過建設,實現微生物學、化學2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民族學、政治學、生態學、微生物學4個學科進入國家學科評估排名前10。 

繼續實施基礎學科振興計劃,加大基礎學科建設投入,引進和培養了一批高水平學科帶頭人和學術團隊,產出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實現了在基礎學科領域內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的全覆蓋。繼續推進學科區域建設,形成了“生物學—特色資源利用化學—環境科學與工程—醫學—農學”“民族學—社會學—民族文化產業管理學”和“中國史—國際關系—中國邊疆學”三大學科區域的建設新格局;啟動了國際關系大學科群建設,整合校內現有學科資源,文理并進,構建全國體量最大的國際關系學科體系。 

2.本科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 

學校不斷深化教學改革,加強教學管理,創新教學機制,穩步提高了本科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 

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一是調整、優化專業結構,形成了涵蓋11大學科門類、89個本科專業,新增3個小語種專業,形成“校—省—國家”三級試點專業綜合改革體系。二是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實行彈性學制。三是深化通識教育改革,嚴控教學質量,引進優質教學資源,保持開課數量穩中有升。四是提升教師教學能力,成立了“云南大學教師教學發展中心”。五是探索拔尖學生培養模式,加大了國家級人才培養基地、創新實驗區的建設與改革力度。六是推進了聯合培養、協同育人,同國內外高校開展聯合培養、協同育人。七是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不斷擴大自主招生規模。2012年,學校被教育部列入內地63所對港免試招生普通高等學校之一。 

全面實施“質量工程”。一是加強專業建設,依托現有的國家級特色專業和省級特色專業,著力打造具有學校特色、體現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特色學科專業群。二是加強課程建設,通過11門國家級精品課程和33門省級精品課程的示范作用帶動課程建設的全面發展,建設優質課程資源共享平臺。三是加強教學團隊建設,依托4個國家級教學團隊和11個省級教學團隊,開展教學工作的傳、幫、帶。四是加強實驗實習基地建設,現建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0個、國家級野外綜合實習基地1個、校內外教學實習基地269個,獲得國家級和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近100項。 

3.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長足發展 

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取得長足發展,學位授權體系不斷優化,研究生培養質量不斷提高。 

學位授權體系日益優化。與2010年相比,新增10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36個二級博士學位授權、1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43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和4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10個一級省級立項建設學位授權學科,實現了基礎學科領域內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全覆蓋、學術型學位與專業學位全面發展。 

研究生培養規模穩步擴大。學?,F有博士研究生934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7 103人、在職碩士研究生6 777人、外國留學生160人,博士生、碩士生的比例趨于0.1∶1,研究生與本科生比例趨于1∶1。 

“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深入推進。民族學、人類學“全國研究生暑期學校”連續4年入選教育部“全國研究生學術交流”平臺項目,法律碩士、MBA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圓滿完成。立項建設14部研究生優秀教材、15門研究生精品課程,遴選9名博士生進行優秀博士論文培育。 

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穩步推進。一是修訂了研究生培養方案,以學科發展需要和研究生能力提升要求設置專業課程。二是完善了研究生國際交流與合作機制,出臺研究生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規定,利用區位優勢,與紅河學院等合作招收留學生。三是制(修)訂了一系列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嚴把獎助學金評審公示關。四是健全了研究生質量保障體系,嚴把學位授予關。五是完善了導師管理制度,嚴格導師遴選與招生。 

4.科技創新和社會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十二五”期間,學校圍繞國家戰略和地方經濟建設需求,依托重大項目研究,加大了技術創新力度,學??萍紕撔滤胶蜕鐣漳芰︼@著增強。 

參與國家科技創新。在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研究領域,學校承擔了國家“973”、國家基金重大計劃及重點科技項目近10項,資助經費1.4億元;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374項,資助經費2億元;獲省部級科技獎25項,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獲各級各類項目865項,立項總經費0.62億元,其中獲國家社科基金項目98項,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48項;獲全國高校人文社科優秀成果獎4項,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優秀成果獎9項;獲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154項。 

篇2

關鍵詞:廠房;鋼結構;監理

1.引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長足發展和鋼產量的大幅提高,鋼結構在我國的應用日漸廣泛,而鋼結構本身所具有的許多優越特點正逐漸被重視,這也是鋼結構工程日益增多的原因之一。為此,國家建筑技術政策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即由以往限制使用鋼結構轉變為積極合理推廣應用鋼結構,從而進一步促進了鋼結構工程的發展。

一些鋼結構制作企業,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缺乏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針對這種情況,筆者根據個人的實踐經驗和工作體會,探討一下對鋼結構工程施工的監理工作。

2.工程概述

某xx工業園一期工程車間廠房,是某工業園項目的組成部分之一,由輕鋼門式單層鋼結構建筑建成。建筑占地5932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5650(設計54446)平方米(包括車間門坡道和1.2米墻散水)。建筑高度13.5米。施工由設計為標準統一、結構一致、規格相同的涂裝車間和總裝車間兩個單位工程以及一條面漆線、2條酸洗磷化線、2條總裝線土建工程組成。施工內容包括土建施工、鋼結構施工、水電施工工程等,建筑屋面防水等級為Ⅲ級; 建筑主體結構合理使用年限:鋼結構50年,維護結構10年。

3.地基條件與材料規格

(1)該工程鋼結構為平行四邊形異形平面結構,橫軸線長300米,斜軸線長90米。梁柱構造為焊接組合H型鋼,節點連接采用扭剪型高強螺栓。涂裝要求為鋼材表面采用噴丸處理達Sa2.5級,底漆為環氧富鋅漆,中間漆為環氧云母鐵加厚,面漆為氧化橡膠面漆。(2)主要材料使用規格: 1)土建部分混凝土采用本地商品砼C15、C20、C25、C30、及相關抗滲混凝土;鋼筋采用安鋼HRB235、HRB335、HRB400合格鋼材;2)、鋼結構采用Q345B(16Mn)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Q345普通碳素結構鋼,冷彎薄壁型鋼。

4.鋼結構工程監理的合同履行情況

按照監理合同,編制了監理規劃,結合本工程實際特點,及時編寫了監理實施細則,并在工程開工前按照《工程建設監理規范》要求及有關監理規定程序等召開了施工單位進場會,并進行了比較詳細具體的書面監理工作交底,監理過程中嚴格履行了監理合同,并嚴格按照建筑法及有關監理規定進行監理操作,認真地行使了監理人員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順利地完成了監理任務。

4.1工程進度控制情況

在本工程監理過程中,按照合同及有關文件約定的目標工期控制工程進度。由于出現自然災害發現鋼結構柱梁倒塌災害,出現工期進度偏差。項目監理部及時采取充實監理力量,與施工單位、建設單位一同協商制定調整工程進度實施方案,及時召開現場工程例會、下達監理通知單等多項措施,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隨時調整工程進度控制方案。

4.2工程質量控制情況

⑴該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人員嚴格按照合同、監理規范及施工規范規程實施監督管理,能夠積極配合業主的工作,及時向業主匯報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跟蹤控制,監理人員采取三勤“勤跑、勤檢、勤講”,為督促工程質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為了保證工程的質量,對于技術薄弱施工單位,監理人員針對工程每一道工序進行仔細的檢查核對。在工程建設中沒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或事故。⑵在質監站監督檢查中,本工程的總體質量評價較好。但是也提出一些問題。經過監理人員的督促,這些質量問題已經整改完畢。⑶該工程均通過施工、設計、勘察、監理、建設五方竣工驗收,根據《建筑工程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規定,單位工程觀感評定為“好”,圓滿實現了合同質量目標。

4.3工程投資控制情況

⑴在該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人員嚴格按照合同及有關工程量的變更文件,通過對工程實體的工程量的計量由總監審批工程款支付申請證書。⑵工程索賠方面,監理工作中注重事前、事中控制,及時進行變更簽證,并按照施工合同及程序提前協助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單位應做的工作,在整個過程中,發生了部分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進行人員窩工索賠事件,監理人員對索賠事項及款項仔細審查,實現了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目標。

4.4工程安全控制情況

監理人員定期(每周、節假日、變換季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大檢查,并形成檢查記錄,對施工機械設備及安全用電等進行專項預控檢查,督促施工方要做好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避免機械事故的出現,以確保工程正常施工。針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項目部,監理人員已及時下達書面通知書令其整改?,F場監理部不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并組織各施工單位管理人員認真學習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的第一位。

在施工過程中安全隱患或問題能夠做到早發現、及時解決,從開工至竣工未出現安全事故。

5.監理工作的成效與總結

該工程經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的共同努力,使工程達到了比較滿意的效果和合同約定的標準。監理工作成效方面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5.1做好事前預控工作

首先要求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認真閱讀圖紙,在此基礎上要求施工單位搞好各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并要求施工單位管理人員進行跟蹤檢查,以便能夠及時發現問題,把工程施工質量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認真審核施工方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及作業指導書。根據以往監理工作經驗及結合當地實際工程施工情況,提出多項合理化建議均被采納。對于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及預制構件的外觀質量進行檢查,均在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的見證下進行抽樣送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材料進場驗收單,然后用于本工程。

5.2加強事中巡視、檢查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加大現場巡視頻率,發現問題后及時以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或監理工作聯系單形式下發給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并督促其落實。既保證了工程施工質量,也為施工單位減少了返工次數,得到了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的認可。

5.3不放松事后驗收

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要求施工單位正確填寫自檢記錄表及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報驗申請表。驗收時認真檢查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口頭或書面提出的工程施工質量問題。通過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結合,與采取現場巡視檢查、旁站監督等措施,現場及時糾正和解決處理了大量的施工質量問題,消除了質量隱患,確保了工程質量。

5.4樹立監理的服務與責任意識

充分認識到監理服務的重要性,擺正了監理位置,想建設單位所想,始終把維護建設項目利益作為我們監理工作的宗旨。為工程提出多項合理化建議,均被采納,并且在工程監理中處理好與施工單位的關系,確立了“嚴格監理、監幫結合、平等相待、以理服人”的工作方法,贏得了建設單位和參建各方的信任和肯定,為監理公司贏得了社會信譽,鞏固了我們的監理市場。

5.5推行監理規范化工作

篇3

關鍵詞:電鍍企業;清潔生產;產污環節;方案制訂

中圖分類號:TQ15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07-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一直持續高速增長,世界制造業與加工業的中心正在向我國轉移,電鍍技術不僅僅在傳統工業中扮演重要角色,而且在高新技術產業,如現代電子技術、微電子技術、通訊技術及產品制造上發揮愈來愈大的作用。

我國的電鍍加工基地主要集中在廣東的珠江三角洲地區和浙江的溫州地區。兩地的電鍍廠約上萬家,產值近150億人民幣。電鍍包括仿金、鍍銅鎳鉻、鍍鎳、鍍鋅、鍍硬鉻等多個鍍種,電鍍工程的用水量大、流程工藝復雜,所用的化學藥劑用量大、種類多,在電鍍環節中,物料損耗、污染物種類、污染環節特別多。電鍍企業要想改變傳統的環境污染大、高生產成本的局面,就必須要進行清潔生產審核。

1 系統科學的清潔生產審核過程

通常,實施一個完整的清潔生產審核,其核心工作包括:生產過程的評價、清潔生產機會的識別和清潔生產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生產過程評價是一個對企業生產各構成環節的運行管理現狀,特別是物質流(包括廢物流)的調查了解、全面認識的活動。它可從生產過程系統及其投入產出上分析和確定企業“不清潔”的生產部位。生產工藝流程圖、物料平衡分析等是生產過程評價最常用的技術方法。

清潔生產機會識別是指在生產過程評價,特別是重點審核部位評價的基礎上,對企業生產過程存在的問題、差距,從其影響因素等方面進行因果關系分析,以發現提高資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廢物產生途徑的過程。這也是清潔生產審核過程中最富于發揮企業一線員工清潔生產主動性與創造性的環節。大量清潔生產機會的識別和挖掘會有力地支持清潔生產方案的產生與制定。

清潔生產方案是指對物料流失、資源浪費、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所提出的節能、降耗、減污和增效的合理化建議。清潔生產方案內容廣泛多樣,對那些簡單易行、投入較低的清潔生產方案,例如杜絕跑冒滴漏等問題,應邊審核邊實施,及時行動。但對涉及生產全過程的技術、工藝或設備更新改造等方案,應進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

2 電鍍企業生產流程產污環節分析

對于一般電鍍企業而言,產污環節主要存在于以下幾個流程:

拋光流程:對器件表面使用機械進行處理,從而提高器件物品的光潔程度,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含金屬粉塵。除油流程:采用堿性或電解方式對器件的表面除油處理,產生含有油、堿的廢水。酸洗流程:利用酸的化學性質去除物件表面的腐蝕鈍化膜、氧化皮,主要產生含有金屬離子、酸的廢水。預鍍銅流程:鍍液成分比較穩定、簡單,鋼鐵等零件要經過預鍍銅處理,產生含銅、含酸的廢水。鍍鎳流程:主要產生含鎳的廢水以及廢氣。鍍硬鉻流程:鍍液是由硫酸和鉻酸組成的,產生含鉻的廢水、鉻霧廢氣。鈍化流程:使用碳酸鋇、硫酸、硝酸、鉻酐等化學藥品,產生含鉻的廢水。清洗流程:將器件表面的殘留液體清洗干凈,主要產生含有重金屬的廢水。噴漆流程:噴保護漆,會產生含有機溶劑的廢氣。烘干流程:對于噴漆后的器件烘干處理,產生含有有機溶劑的廢氣。

3 制定清潔生產方案

3.1 鍍硬鉻生產線清潔生產方案

將調壓室整流器淘汰,選擇高頻開關電源。在渡槽的后面設回收槽,在鍍鎳槽和酸、銅鍍銅槽后設回收槽,從而減少鍍液排除。修復好破損的體面,防止廢水的滲漏。安裝好收集處理廢氣的裝置,在前處理區、鍍銅線、鍍鎳線上安裝處理廢氣裝置,將鉻霧收集,處理成為鍍液。選用三價鉻鈍化,現階段,鍍鋅線是六價鉻鈍化,對于環境的危害很大,而且毒性大,相對來說三價鉻毒性較小。將含鉻廢水沉淀完全之后進行排放。

3.2 鍍銅鎳的生產線清潔生產方案

3.2.1 進行自動線改造,手工鍍銅鎳轉化成自動鍍銅鎳。

3.2.2 對預鍍銅廢棄物的處理,含氰的電鍍溶液劇毒性大,應在渡槽的上面安裝排氣通風設施,而且要對廢水進行分流,配備好處理廢水的裝置。

3.2.3 車間空氣質量改善,在前處理車間、氰化鍍銅上面安裝通風排氣裝置,增加車間內部的通風性能。

3.2.4 安裝酸銅電解處理設備,原來的工藝流程中沒有對酸銅清洗水進行處理,應該在酸銅電解槽的后面安裝回收裝置,對廢水里面的銅進行回收。

3.2.5 增加渡槽的回收級數,安裝二道回收槽裝置,在鍍件出缸前,停留5 ~10s,鍍液充分瀝回渡槽。

3.2.6 中水回用,把處理合格之后的水經過膜處理之后,再用于生產流程。

3.2.7 電極良好的導電性能,經常清洗導電羊角、陽極導電棒、陽極,確保導電羊角、陽極導電棒、陽極、陰極銅棒之間的電阻盡量要小。

3.3 半自動鍍銅鎳生產線清潔生產方案

3.3.1 調整工藝參數,流水線沒有控制好渡槽出槽時候的停留時間,就會造成不充分的鍍液滴回,要對停留時間進行合理的設置,保證鍍液充分的

滴回。

3.3.2 鎳回收裝置的安裝,在鎳清洗槽的后面進行鎳回收裝置的安裝,可以回收利用98%的鎳和70%的水。車間地面積水問題的改善。

3.3.3 車間內部的污水管道要定期進行處理,從而減少管道堵塞造成的地面積水問題。

3.4 其他區域清潔生產方案的制定

3.4.1 改進清洗方式,節約用水。結合生產加工的具體情況,關小水龍頭或及時關閉,將手工單槽清洗改成逆流三級清洗,進水方式改成皮管直接通到槽底部10厘米的高度,清水從槽體下部流入,干凈的清洗水直接通過整個流程的用水環節,將使用的水經過相應的處理重新用于生產線。

3.4.2 更新線路改造,減少線損率,有效節約能源。

3.4.3 辦公區域、車間采用T5節能型照明,休息時間關閉車間內部的大部分照明燈。

3.4.4 將不合理的用電線路進行合理配置,原先的電線線路與負載不相匹配,就容易造成線路發熱、老化,已經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最低線損率,要進行合理的線路改造,節約能源,減少線損率。

3.4.5 對鍍液與廢水進行定期檢驗。對鍍液進行定期化驗,降低鍍液化驗周期,降低鍍件的報廢率。對廢水處理系統進行抽樣檢查,從而確保其穩定的達標性。

3.4.6 進一步完善二級計量和三級計量的考核方式。流程工藝在使用電鍍藥劑的時候沒有準確的計量,單純的評級經驗和感覺,不僅會影響到生產產品的質量,而且還增加了相應的生產成本。

3.4.7 加強對原材料和廢棄物品的管理。要加強對原材料的保管和存放,原料使用完畢之后,扎口保存或加蓋保存,完善危險物品的領用、存儲制度規定。對廢棄物進行可回收、不可回收的處理,對鍍液結晶、缸腳槽渣等進行集中處理,密閉存放,定期進行回收提煉或無害化處理,加大利用力度。

3.5 投資比較大的可行性清潔生產方案的制定

廢氣處理收集裝置的安裝:在鍍槽兩邊安裝凈化鉻霧回收器和酸霧、氰霧處理器。鉻霧的回收率可以達到95%以上。再利用回收箱裝置除去大部分的廢氣,從而確保所有排出氣體中,鉻霧的凈化率在98%以上。對于氰霧、酸霧的收集,其回收率也在95%以上?,F如今,這項清潔方案的制定在技術上是成熟可行的。

鎳回收裝置的安裝:在鍍鎳的過程中,在完成鍍鎳之后還必須要通過回收槽和清洗槽之后,才能進入下面的工藝流程,大約會有15%的鎳流失。例如:某電鍍企業一年會消耗17~20t的硫酸鎳,按照15%的流失率計算,每年就可以回收大約2.55~3t硫酸鎳,按照每t5萬元計算,在扣除各類設備運營費用后,每年就可以節約大約9.26萬元,這一套設備在企業經濟運行上是比較可行的,比較值得大范圍的推廣使用。

4 結語

電鍍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分析方法和改造方案還有很多,只要企業領導能充分重視,根據實際情況從資源能源、生產工藝、生產設備、過程控制、企業管理、人員素質、產品設計、綜合利用等方面去尋求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機會,一定能開展好清潔生產工作,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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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陳金龍.電鍍行業實施清潔生產的技術途徑[J].涂裝與電鍍,2008,(16).

[3] 陳凌.電鍍企業產污環節分析與清潔生產方案制訂[J].無機鹽工業,2011,(3).

[4] 戴華,鄭相宇,盧開聰.電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析要點[J].廣州化工,2011,(13).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代化管理方式,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保證國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成本計劃,并加強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確保按期組織稅利上繳,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組織制訂儲備、生產、成品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活動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指導車間經濟核算工作,促進工廠經濟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條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等工作。做到情況清楚,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處理及時。

第六條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搜集整理價格資料,負責制訂公司廠內內勞務、產成品、半成品、物資等的計劃價格,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車間對材料、半成品、產成品正確計價和銷售。

第七條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第八條負責對全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九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第十一條負責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第一條對公司廠內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根據廠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國家政策、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第一條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令政策、制度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第二條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計劃負責。

第三條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負責。

第四條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第五條對國家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損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第六條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第七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未能及時對本部門方針目標展開、檢查、診斷、落實負責。

附則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第一條本處理準則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為便于零星支付起見,可設備用金,采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其備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出納辦理現金、票據的支付,登記及移轉等業務,要嚴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審批程序。

第四條除提取備用金外,所有支出憑證應由會計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應先查詢后出納方能支付。

第五條凡一次支付未超過1,000元者徑由公司備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銀行轉賬支付。

第六條出納人員對各項貨款及費用的支付,應將本支票或現金交付受款人或廠商,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員代領者,需經財務經理核準。

第七條公司一切支付,應以處理合法、合規的發票或憑證為依據,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補手續者均應予拒絕。

第八條支付款項應在傳票上簽署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章及經手人戳記。第九條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一)原始憑證的審核:1.國內采購、工程發包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設備的驗收單并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經理簽章證明及核準,公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票或匯票。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相關協議文件,由經辦人員填具借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款。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由經辦人員填具付款憑證,經有關部門主管簽章證明及公司核準,送交財務部門開具付款。

(二)會計憑證的核準:1.會計應負責審核原始憑證的各項經濟內容,對不能確定的事項報財務經理審核。

2.會計審核傳票時,應先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稅收法律及公司規定的手續。

3.傳票經財務經理,及總經理核準后,送交會計轉出納辦理支付工作。

第十條有關貨物運費及外匯結售匯款、發樣,及各項費用等支出款,應填具"借款單"或"支款憑證",附發票、許可證影印件,送交會計部門以"預付"或"暫付"方式制票轉出納辦理支付。前述款項可由經辦人員直接向出納簽收,但必須于支付后7日內向會計辦理沖轉手續。

第十一條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國內采購貨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但以原始憑證經核準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達財務部門者為限。

(二)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并經核準者為限。

(三)薪金工資的付款:1.工資:全體員工工資均于每月15日前轉賬支付。

2.過節費和補貼:過節費在節日前一周內,補貼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經辦部門另行簽呈財務經理轉呈總經理批準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條出納支付款項若有扣繳事釷保劭釹鈑詿臥?0日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報繳書向公庫繳納,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傳票后,凡有扣繳稅款及免扣繳應申報事項者,出納應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憑單向稽征機關申報,并將正、副本交各納稅義務人。

第十三條薪金工資的支付,應由行政部根據考勤表會同財務部編制"工資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內送交出納。

第十四條業務部門于收到貨款后,應將其中所收貨款如數解繳出納,出納應將解繳憑證送交會計,并據以編制傳票。銷售部門收到匯款通知時,也要及時送交出納,以便及早落實回款來源。

第十五條為便于辦理薪資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起見,公司員工應于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及新進人員報到時,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申報表",由出納收執,作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依據,出納應就每一員工給付薪工資及扣繳情況填載于"各類收入所得扣繳資料登記表"上,作為日后扣繳申報之用。

第十六條凡依法應扣繳的所得稅款及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漏貼或短扣、短報、短貼等情事以致遭受處罰者,以及勞工保險費的滯繳事項,其滯納金及罰金應由經辦人員及其直屬部門負責人賠償。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偨浝硗獬鰬韶攧杖藛T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篇5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項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雙方當事人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見“工程項目一覽表”(附后)。承包范圍:承包方式:

2.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批準文號(有權機關批準工程立項的文號):

3. 定額工期總天數: 天

4. 開工日期(雙方約定的符合開工報告規定的具體日期,以單位工程為準;群體工程以第一個開工的工程為準):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開工??⒐と掌冢ㄒ詥挝还こ虨闇?;群體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為準):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5. 質量等級:

6.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價為  元。金額(大寫):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另有約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 協議條款;

2. 合同條款;

3.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 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和招標文件;

5. 施工圖紙和本市現行確定及調整工程造價的有關規定;

6. 按可填單價的工程量清單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7. 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8. 國家和本市關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規定。

當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 合同語言:本合同文件僅使用漢語。

2.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有約束力。

3. 適用標準、規范:按國家和本市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執行。

第四條 圖紙

1. 甲方提供圖紙日期:年  月  日

2. 甲方提供圖紙套數:

3. 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承擔:

4. 工程竣工圖: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雙方另行簽訂繪制工程竣工圖的協議。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1. 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委派書作為合同附件):

2. 社會總監工程師姓名(如甲方委托監理公司監理時,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應在監理合同中明確,并將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項目經理)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作為合同附件):

第七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現場是否達到具備施工條件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 施工現場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 會審圖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應支付的費用: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32條執行。

第八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對施工安全、保衛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3. 向甲方提供的辦公和生活設施及費用承擔:

4.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須遵守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7. 施工現場整潔衛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符合有關規定,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條 進度計劃

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時間:

2. 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下同”)確認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處理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時,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處理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書面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的,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時,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又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處理

1.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地區停電除外)、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的,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應交付?

3. 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時,甲方可認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及獎勵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約定如下:

1. 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約定的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合同工期總天數為天,比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定額工期提前天,提前%。

2. 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

3. 甲方應提供的條件:

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支出乙方的獎勵金額和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 質量檢查和返工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仍須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及責任

1. 約定的工程質量等級(優良、合格)。實行按質論價和獎罰對等,由此增減費的用支付:

2. 違約責任: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時,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時,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或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2.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為:

第十七條 試車(應按承包范圍確定)及雙方責任分屬

1.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如乙方承包時),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乙方應做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3. 雙方責任:

由于設計原因(包括設備的選型)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購置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設備由甲方采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3條執行;設備由乙方采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4條執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的,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辦法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造價可做調整:

第二十條 工程款預付

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及開始低扣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執行。

1. 在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裝)工程工作量開始低扣工程款的時間、比例雙方約定如下:

2. 甲方不按時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辦法

1. 乙方按工程進度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2. 甲方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或進度款支付

1.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2. 凡屬本協議條款第19條規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導致合同價款增減時,其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后支付。

3.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計算應付工程款(進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無支付能力,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時,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 按雙方約定(招標發包工程按招標文件確定)的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甲方按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同志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2. 違約責任: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乙方派人參加驗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發生損壞、丟失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與一覽表不符的情況時,雙方約定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3)供應材料與一覽表規格型號不符: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6)供應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一覽表約定供應時間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生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一覽表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設備經試車后)情況時,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1. 乙方按照設計規范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2. 違約責任:

對乙方采購材料設備與設計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設備試車后)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甲方代表批準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由雙方議定。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準后,應在變更前15天(重大設計變更前20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乙方對原設計提出的變更要求,經甲方和有關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乙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設計,否則,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根據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協議條款第25條發生的設計變更,按第22條中確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變更價款:

1. 乙方收到變更通知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

2. 甲方自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予以簽認,無正當理由不簽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 雙方對變更價款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本協議條款第4條規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規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時,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時,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付的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甲方于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核定,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經核定,工程質量不合格時,應予返修,重新進行核定,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辦法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應按照施工合同簽訂的承包方式和約定的工程價款變更方式,由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

1. 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后15天內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2. 甲方自簽收竣工結算報告資料之日起15天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后撥付工程尾款。

3. 乙方收到工程結算尾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該工程視同進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處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額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5.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時結算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在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擔工程保修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進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實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后,將工程交付甲方,同時,與甲方簽訂工程保修合同(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結算工程尾款時低扣)。

第三十條 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進行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二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三十一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并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的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時,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規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時,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時,乙方可以書面形式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 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 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 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必須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的費用。

在有毒有害的環境中施工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問題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他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雙方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按有關管理部門具體規定處置。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問題

乙方可按投標書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處。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的監督管理人員,并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工程分包價款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問題不可抗力應以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正式為準。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繼續發生的,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時,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 保險

保險內容、保險金額、由誰辦理和承擔費用約定如下: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的解決辦法

1.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從而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簽合同履行的,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雙方已簽訂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 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條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1.2.

合同訂立時間: 年月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篇6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

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偨浝硗獬鰬韶攧杖藛T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個人勞務報酬;

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或支付款項的;

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財務部門負責人

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代化管理方式,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保證國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成本計劃,并加強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確保按期組織稅利上繳,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組織制訂儲備、生產、成品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活動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指導車間經濟核算工作,促進工廠經濟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條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等工作。做到情況清楚,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處理及時。

第六條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搜集整理價格資料,負責制訂公司廠內內勞務、產成品、半成品、物資等的計劃價格,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車間對材料、半成品、產成品正確計價和銷售。

第七條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第八條負責對全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九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第十一條負責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第一條對公司廠內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根據廠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國家政策、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

第一條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令政策、制度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第二條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計劃負責。

第三條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負責。

第四條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第五條對國家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損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第六條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第七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未能及時對本部門方針目標展開、檢查、診斷、落實負責。

附則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第一條本處理準則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為便于零星支付起見,可設備用金,采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其備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出納辦理現金、票據的支付,登記及移轉等業務,要嚴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審批程序。

第四條除提取備用金外,所有支出憑證應由會計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應先查詢后出納方能支付。

第五條凡一次支付未超過1,000元者徑由公司備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銀行轉賬支付。

第六條出納人員對各項貨款及費用的支付,應將本支票或現金交付受款人或廠商,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員代領者,需經財務經理核準。

第七條公司一切支付,應以處理合法、合規的發票或憑證為依據,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補手續者均應予拒絕。

第八條支付款項應在傳票上簽署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章及經手人戳記。

第九條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原始憑證的審核:

1.國內采購、工程發包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設備的驗收單并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經理簽章證明及核準,公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票或匯票。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相關協議文件,由經辦人員填具借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款。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由經辦人員填具付款憑證,經有關部門主管簽章證明及公司核準,送交財務部門開具付款。

會計憑證的核準:

1.會計應負責審核原始憑證的各項經濟內容,對不能確定的事項報財務經理審核。

2.會計審核傳票時,應先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稅收法律及公司規定的手續。

3.傳票經財務經理,及總經理核準后,送交會計轉出納辦理支付工作。

第十條有關貨物運費及外匯結售匯款、發樣,及各項費用等支出款,應填具“借款單”或“支款憑證”,附發票、許可證影印件,送交會計部門以“預付”或“暫付”方式制票轉出納辦理支付。前述款項可由經辦人員直接向出納簽收,但必須于支付后7日內向會計辦理沖轉手續。

第十一條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國內采購貨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但以原始憑證經核準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達財務部門者為限。

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并經核準者為限。

薪金工資的付款:

1.工資:全體員工工資均于每月15日前轉賬支付。

2.過節費和補貼:過節費在節日前一周內,補貼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經辦部門另行簽呈財務經理轉呈總經理批準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條出納支付款項若有扣繳事項時,應將代扣款項于次月10日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報繳書向公庫繳納,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傳票后,凡有扣繳稅款及免扣繳應申報事項者,出納應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憑單向稽征機關申報,并將正、副本交各納稅義務人。

第十三條薪金工資的支付,應由行政部根據考勤表會同財務部編制“工資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內送交出納。

第十四條業務部門于收到貨款后,應將其中所收貨款如數解繳出納,出納應將解繳憑證送交會計,并據以編制傳票。銷售部門收到匯款通知時,也要及時送交出納,以便及早落實回款來源。

第十五條為便于辦理薪資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起見,公司員工應于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及新進人員報到時,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申報表”,由出納收執,作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依據,出納應就每一員工給付薪工資及扣繳情況填載于“各類收入所得扣繳資料登記表”上,作為日后扣繳申報之用。

第十六條凡依法應扣繳的所得稅款及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漏貼或短扣、短報、短貼等情事以致遭受處罰者,以及勞工保險費的滯繳事項,其滯納金及罰金應由經辦人員及其直屬部門負責人賠償。

附則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記帳規則:

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

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偨Y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結帳、對帳:

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的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四、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 (住宿費 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福利費、醫藥費開支標準及審批

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后,職工本人醫藥費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工傷及重大疾病醫藥費開支公司以保險形式解決,不再另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醫療費。

公司統一提取的工會經費和福利、獎勵基金,由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有關開支規定另行制定。

其他福利性開支,100元以下由財務部經理批準,超過100元的開支一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00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七條加班費的規定

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加班天數

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加班天數

4.員工加班要從嚴控制,事前由部門經理報公司領導批準。加班只限于工程搶修,節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但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過48小時報總經理批準。屬工作職責要求,當日或當月沒

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計加班費。

5.員工加班后,可以補休而不領加班費,但須辦理補休的登記手續。

6.員工出差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和超過工作時間不計加班費。

7.加班費經行政部審核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八條特殊津貼及補貼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人可在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